广西二胎产假新规定

时间:2020-10-25 15:31:09 劳动法 我要投稿

广西二胎产假新规定

2015年二胎产假休假天数

生二胎有产假吗?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雇生育女职工。也就是说,不管是生一胎还是二胎,只要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且有生育的事实,就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到,女职工生育时候可享受98天的产检,出现难产情况可以增加15天,出现多胞胎情况,每增加一个胎儿就可以多享受15天的产假。如果是24周岁才生育第一胎的女性,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晚育假,并且配偶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根据这条规定,二胎时候除了晚育假和护理假之外,其它的产假都能享受。

●一胎与二胎的产假区别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女方顺育的,增加60天产假。其中,生育二胎不属顺育,产假仍为98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其中,“晚育”的界定为“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所以,目前生育一胎的,一般可以享受五六个月的产假,而生育二胎,只有3个月左右的.产假,差别明显。

●非法生育二胎者是否可以像其他产妇一样享受休产假的权利?

这类女职工可以享受与生育第一胎时的同等待遇。虽然可以休产假,但是这类女职工分娩时的住院费和医药费需要自理,产假期间也不能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015年二胎怀孕女职工产假待遇

二胎产假工资怎么算呢?二胎产假期间,女职工每月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补贴的标准主要参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果这个基数比上一年职工平均月薪低,按照平均月薪发(差价需公司补)。

详细来讲就是,产假期间,怀二胎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知识拓展:2015年产假分类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