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新规定

时间:2020-12-30 13:47:50 劳动法 我要投稿

2016武汉产假新规定

2016年1月14日消息: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武汉产假多少天?根据国家最新的产假规定,孕妇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而晚育的妈妈产假再增加30天,总共128天。

【女职工产假的假期】

2015年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以下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98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2016武汉产假新规定】相关文章:

2016深圳产假新规定07-06

2016年广州产假新规定01-05

深圳产假新规定 2016年07-07

贵州产假新规定 2016年01-06

产假新规定 2016年广东07-06

2016年婚假产假新规定11-22

产假新规定201308-04

北京产假新规定08-04

黑龙江省2016产假新规定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