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调查报告

时间:2023-12-09 07:12:5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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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调查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险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险调查报告

车险调查报告1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20xx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20xx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各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xx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车险市场分析报告主要就是针对往年的车险现象给出的一种总结。所以在一份完成的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我们能够看到很多的东西,比如说去年车险的销售量,当下的车险行业现状是什么样的情况等等。对于车险用户来说,利用好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的一些主要的数据,车主就能够知道整个车险行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是什么。

  1、法规影响

  每一次关于车险的法规给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而根据去年的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可以看到。因为去年国家推行了一系列诸如车险和费率挂钩、风险责任扩大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政策。从而导致了投保车险人数的大大增加,这个增长趋势依旧非常的迅速。

  车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不仅体现在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也实实在在的体现在了车险行业当中。平安车险就是法律法规积极的践行者。政策支持风险和费率挂钩,平安车险就推出了安全月领现金活动,毕竟对于汽车出险次数比较少的用户在次年投保的时候费用更加便宜的优惠。

  2、竞争格局

  在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也能够看出目前整个车险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这是因为车险行业的特殊性造成的。因为产品的同质化情况比较严重,所以车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依然是有少数的几家主要的车险企业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平安车险作为整个车险行业当中的领先企业,在车险行业它占据的市场份额是非常高的。大多数车主在投保的时候都会选择平安车险,这是因为平安车险投保的费用比较低,现在在官网上面投保最高还能够享受到高达15%的优惠。平安车险的这些特点也使得它在车险市场分析报告当中占据的市场份额非常的大。

  3、需求状况

  车险市场分析报告也将车险的需求状况做了总结。总体来说车主对于车险的需求是十分强烈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车险都不太信任。这还是因为车险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做的太差。而平安车险则不太一样,它的服务质量是非常高的,否则平安车险也不能够连续被用户评为最满意的车险企业。而且平安车险还承诺结案之后就支付,这样的服务当然更容易获得车主的青睐。

车险调查报告2

  一、调查目的:分析车险假赔案涉及的险种及手段

  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赔款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些假案、骗案案件的发生,不但使保险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也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对这种现象也是有切身感受。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已成为当前我国汽车保险待解决的问题。

  二、调查时间: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08月04日

  三、调查对象:车险期间出险案件

  四、调查方法:保险诈骗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案件大都有预谋和策划,而对构成犯罪的此类诈骗案件的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因此,为了有效地打击诈骗活动,保险人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1、及时查勘现场:事故现场上遗留有各种痕迹的物证,记载着大量的能够真实反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信息,但这些痕迹和物证极易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因此,案发后,保险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掌握一切记录现场原始情况的资料,包括现场痕迹物证、访问笔录、影视资料、损失清单等,这些资料将对揭露诈骗起到证据作用。

  2、认真调查事故经过:一方面,应围绕出险事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目击者进行调查,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及保险标的状况等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另一方面,与负责事故处理或鉴定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提出涉嫌诈骗的疑点,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围绕着揭露诈骗行为调查取证

  (二)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

  要运用现场查勘和调查访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分析案件性质,甄别保险事故和诈骗案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要查阅投保记录。要对投保标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一是采用纵火、盗车等手段造成保险标的全损的案件,绝大多数诈骗者都进行了超额投保,其动机是以损失价值较小的投保标的换取高额保险赔款;二是对多次拒绝投保而后又主动上门投保的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是先出险后投保,或是风险即将发生,临危投保,转嫁损失。

  2、要对有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即投保时间、出险时间、报案时间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践证明,有预谋的诈骗案件,在几个关键的时间上总有一些特殊联系。一般来说,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相隔越短,出险时间与保单责任终止时间相隔越近、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间隔越长等情况,应特别引起警惕,要仔细分析其中原因,发现疑点,迅速查证。

  3、要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将现场痕迹物证与有关证据进行对比,相互质证,辨明真伪。通过分析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识破诈骗者惯用的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的伎俩。

  五、调查过程:在车险调查工作中发掘这些假案、骗赔案件,要对车辆出险后进行第一现场勘察,提出疑问,走访目击证人,上报相关负责人,后台审核,调查人员介入,请求警方协助等流程都需要收集大量证据,这需要大量时间。然后进行反复工作、讨论才能针对反馈的信息得出结论及应对方法。

  六、调查结果

  (一)在期间抽取车险案件抽取样本1000宗,其中共有假案、骗保案件46宗,假案、骗保案率为xx%;

  (二)46宗假案、骗保案件中有28宗属于“谎报事故,制造虚假案件“,占比为xx%;

  (三)有11宗属于“人为故意制造事故,扩大损失”,占比xx%;

  (四)有3宗属于“故意隐瞒出险情况,冒名顶替”,占比xx%

  (五)有4宗属于保险条款明文确定责任免除范围,占比xx%

  七、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涉及车险骗赔案存在下列问题:

  (一)社会环境和诈骗心理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比较晚,各种理赔制度不完善,不少人的保险意识有偏差,认为投保得不到赔偿就是“吃亏”,应当说这是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实施诈骗的内心起因之一。

  (二)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人自身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是造成保险诈骗案件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一是承保核保把关不严。重业务开拓,轻制度管理;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效益,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倾向性问题。二是现场查勘不到位:许多案件特

  别是车险案的第一现场到达率低,现场查勘、调查不及时,第一手资料匮乏,容易使诈骗者在事件性质、受损程度、证据等方面做手脚、钻空子;三是一些保险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工作粗枝大叶,敷衍了事,不按章办事,对一些本该识破的骗局未能及时发现。有的甚至与诈骗者内外勾结,共同诈骗。

  (三)从承修方利益分析

  承修方欺瞒客户,偷梁换柱,以此充好。部分承修方在定损后,往往对于部分核定应换的配件予以修复,以换件的价格来修复配件,或者是以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用高档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次事故,多次索赔。一次事故出险后被保险人保留原有的损失件,过段时间再行向保险公司报案,这种多利用前挡玻璃以前杠,断脚大灯等部件。这样就吃掉了中间的差价,让保险公司充当冤大头。

  八、对策建议

  (一)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保险人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宣传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选择典型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使人们懂得,骗赔就是诈骗,就属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直以来,假案骗案就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恶瘤。骗赔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了其经营风险。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严格照章办事,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一是严格承保审核制度。二是严格理赔审核制度:要把好三关,第一,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第二,坚持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提出问题;第三,坚持领导审批制度,严把理赔质量关。

  (三)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沟通,这对于三责车的定损问题就没有好的协议,双方两不管就容易被他人钻空子。大家都是自扫门前雪,就为骗赔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投保人在骗保被发觉后,就转投别的保险公司,新公司对其防备能力肯定较低,一旦发现时很可能损失已造成。

  (四)加强理赔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目前,打击骗赔的方式主要还是保险公司内部建立的专业理赔队伍,从事现场查勘、定损、调查工作。理赔人员对于是否

  假案的判断往往还是通过个人经验。因此加强理赔队伍建设,经常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显得尤其重要。此外也要建立奖罚制度:一是针对实际情况,对勘察人员发现假案的奖励制度。努力提高第一现场查看率。二是对于那些参与骗赔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理,严重者予以解雇,并作出警示。

车险调查报告3

  车险案件调查工作要点:

  1、分析报案信息,初步了解案情,确立切入点

  对有以下出险情况的案件需重点关注:

  A、出险时间:在深夜或临晨,有人为制造假案可能;在中午或晚间的饭后时间、周末娱乐时间出险,有酒后驾驶可能;临近保险期限或临时加保的出险案件。

  B、出险地点:可能发生人为制造假案的偏僻地域。

  C、出险车型:老旧车型、被盗抢车辆是否为易盗抢车型。

  D、历史出险情况:事故车辆多次出险,重点关注出险时间间隔较短的案件。

  E、报案信息:报案信息内容存在逻辑关系混乱

  2、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

  收集现场情况

  第一现场:重、特大案件需尽量查勘同时赶赴第一现场,及时收集事故现场的第一手情况,监督、指导和协助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复勘现场:对案发地情况进行回勘,对比前期查勘和损失情况,全面调查周边情况,寻找相关线索。

  现场调查要点:

  车险调查要尽量缩短与出险时间间隔,核对现场遗留的碎片、油渍、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了解周边路面、地形、交通状况,寻访目击者。

  3、围绕疑点展开调查,验证事故真实性

  车险案件调查重点:

  A、事故详细经过,案发时间、地点、原因(车速)等是否真实。b、事故损失是否真实、碰撞痕迹是否合理。

  C、是否存在故意行为,是否他人利用保险标的制造事故诈骗赔款。

  D、驾驶员、车上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出险司机是否为被保险人同意的驾驶员,是否存在顶包情况。

  E、事故处理情况情况是否真实,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真实。f、施救是否合理、委托修理情况被保险人是否知晓。g、以往投保出险情况,是否存在先出险后投保的行为。

  h、标的车是否合法,是否隐瞒用途、是否从事非法活动时出险。

  重点关注案件:

  盗抢、火烧车、水淹车、老旧车型、深夜僻静地发生的单方车损事故、无人员伤亡车损严重的单方事故、延迟报案造成现场情况不明的案件、临近保险期限的案件 车险调查主要途径方法

  1)询问案件相关人员或证人,并做好笔录 询问目的:

  A、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整个过程,寻找疑点和线索。

  B、针对发现的疑点,了解一些隐藏的关联情况,寻找漏洞。

  C、向相关人员核实疑点,取得确切的证言。询问方法和技巧:

  A、语气平和,不露声色,层层推进、避免单刀直入暴露意图。

  B、多方询问、对比出入、针对疑点、注意细节,寻找漏洞。

  C、明示问题,列明依据,告知厉害关系和法律后果。保险欺诈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保险法》第138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实施保险欺诈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可处以15天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采用欺诈方法,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保险欺诈罪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调查标的车辆的使用情况

  A、了解车辆所有、转让、使用用途等情况。

  B、回访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了解其对事故是否知情。

  3)事故相关处理机构调查(交警、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医院等),收集证据

  1、到交警或相关检验机构了解事故的第一现场的处理情况和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

  2、验证单证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 4)标的车辆信息真实性的调查

  A、检验车架号、发动号是否齐整,是否有所改动。

  B、通过被保险人提供的证件、车牌、车架号等信息到车管所验证车辆的真实情况。车险非骗赔问题案件特点及调查处理要点

  1、停放自动滑行

  A、主要问题:当事人隐瞒事故真实经过。

  B、案件特点:事故地点坡度较大,现场无刹车痕迹。c、关注要点: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否离车。

  D、调查处理:询问当事人及知情群众,及时取证,做好笔录或录音。

  2、转借标的使用

  A、主要问题:未经被保险人许可使用标的车。

  B、案件特点:被保险人不知事故相关情况、对肇事驾驶员情况不了解。c、关注要点:标的车辆在被转借时是否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D、调查处理:及时调查被保险人与驾驶员关系,核实车辆转借情况,求证出险司机使用标的车未经被保险同意,第一时间取证,防止串供、翻供

  3、转卖未办批改

  A、主要问题:重大变更未通知保险人,保险利益丧失。b、关注要点:转卖时间、车辆转让手续是否完成。c、调查处理:前往车管所调查相关过户变更情况。

  4、未经必要施救造成损失扩大

  A、主要问题:故意拖延施救时间,车险后未经必要处理继续使用车辆。b、案件特点:水淹、刮地盘事故发动机内损。

  C、关注要点:标的车内部受损件是否为事故直接造成,出险后是否立即停止使用,水淹车是否及时清洗、烘干。

  D、调查处理:询问驾驶员出险后的详细处理和施救过程,复核定损是否合理。

  5、新增设备损坏

  A、主要问题:现在汽车改装配置、加装饰件,但绝大多数保单未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b、调查处理:复勘车损时应对加装配件进行判断,存在疑问的查询出厂配置,剔除加装件或更正改装件的核价。

  6、修理、养护期间事故

  A、主要问题:车辆入场检测、保养或修理期间,修理厂人员移位、试车或使用车辆时发生事故。b、案件特点:驾驶员为修理厂人员,出险区域在修理厂附近,被保险人对驾驶员不熟悉。c、关注要点:车辆出险时间在办理维修保养登记与修复提车手续期间。

  D、调查处理:注意收集进、出修理厂登记时间,询问相关人员详细经过,确认出险时间,向被保险人询问驾驶员情况。

  7、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车辆用途与保单所载不符 a、主要问题:非法营运

  B、关注要点:乘客与车主、驾驶员关系,使用非营运车辆的目的是否涉及违规的经济行为。c、调查处理:询问被保险人、驾驶员、车上乘客,了解事故的情况。车险骗赔类案件复勘调查要点

  1、利用其他车辆或套用车牌骗赔 案件特点:

  A、车辆标识(车架号、发动机号)不清晰、不工整或不完整。b、车辆证件系伪造,车辆情况与车管所档案记录不符。c、内外勾结,故意不提供相关验证信息。重点关注:

  外地车牌的货车、泥头车、老旧进口车、运输车队车辆 调查方法:

  A、检验证件,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 b、寻访行驶证车主,说明情况;

  C、前往车管所查询档案,验证车辆真实情况,取得证据。

  2、谎报事故,制造虚假案件 作案方式:

  A、伪造事故现场,欺骗事故处理人员,骗取事故证明。b、伪造事故证明单证。案件特点:

  A、出险时间在深夜,出险地点偏僻,出险经过逻辑性不强。

  B、事故损伤痕迹陈旧与碰撞痕迹不能完全吻合或现场存在疑问。c、事故现场无关人员混杂,行为反常。

  E、案件多为单方事故,双方事故无法核实第三者损失情况。关注重点:

  碰撞痕迹、现场残留痕迹、处理单证文书印章字迹 调查方法:

  复勘现场,寻找证据;询问相关涉案人员;走访事故处理机关,核实现场处理情况;提请专业的事故痕迹鉴定。

  3、人为故意制造事故,扩大损失 作案方式:

  A、利用老旧车型故意制造事故

  B、利用存在轻微损伤、故障的.车辆制造事故,扩大损失 案件特点:

  A、事故真实,损失较大,一般无人员受伤,案发在人迹稀少的时间地点 b、老旧车型投保车损险金额与实际价值不符(按新车价值投保)c、车损痕迹有新有旧,车辆前期保养情况不佳。

  D、出险驾驶员非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不知情或基本情况不了解(时间、地点、驾驶员等)关注重点: 被保险人、驾驶员情况、车辆的所有权和转让情况 调查方法:

  回访被保险人;查询标的车辆以往出险报案情况;调查车辆转让的相关情况(老旧车型)

  4、扩大损失的其他方式 作案方式:

  A、利用废旧配件移花接木,扩大损失

  B、内外勾结,谎报损失,人为故意提高定损金额 案件特点:

  A、有拆解痕迹(螺丝有拧痕,未装紧等)

  B、损伤情况不合情理(表面损伤轻微、内部损伤严重)C、损伤配件不在碰撞部位 d、修复后更换的配件为旧件

  关注重点:气囊组件、大金额配件、外轻内重的案件 调查方法:

  复勘车辆修复情况;回访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前往事故处理机构查询现场照片核对损失情况;核对更换旧件

  5、先出险后投保(倒签单)案件特点:

  A、投保或批增保额、险种后立即交纳保险费,立即出险。b、标的未及时续保,上一期保单到期后脱保一段时间。c、伴随假索赔单证、假现场等情况。

  D、车辆停用有一段时间,伤痕陈旧(有锈迹、积尘等)。重点关注:

  投保及变更保单时间、事故发生的真实时间 调查方法:

  A、及时复勘现场,寻找周边知情人员;

  B、询问客户,详细了解出险前后的整个过程的相关细节;

  C、走访相关事故处理机关,查询报案的确切时间和以往报案记录;

  D、收集、查验相关单证(路桥票、加油票、通讯记录等)的时间记录。

  8、重复索赔,一险多赔 作案方式:

  A、利用无责任车辆制造虚假现场。

  C、利用未经修理的小事故案件,反复报案,重复索赔。

  D、利用一次事故,骗取或伪造责任不同的事故证明,同时向不同的保险人索赔。案件特点:

  A、多次出险、短期连续出险,报案受损部位相同、相近。b、非被保险人或修理厂报案,并由其代索赔。c、伴随假单证、假现场等情况。

  D、受损部位不影响正常行驶,伤痕陈旧,车损部位可能三者造成。重点关注:以往出险情况、受损部位(车尾、车身)、报案情况 调查方法:

  A、查阅对比以往案件情况,回访被保险人。

  B、查询交警报案信息和查勘档案或利用征信系统查询。

  C、查询其他保险公司的报案情况,是否有我司标的为三者的记录。

  9、故意隐瞒出险情况,冒名顶替 作案方式:

  饮酒、吸毒驾车或无证驾车出险后,由他人顶包,冒充出险驾驶员 重点关注:

  A、午餐、晚餐或晚间娱乐时段发生的重大事故 B、车上乘客有饮酒情况

  C、车上人员除驾驶员外均有伤亡情况 调查方法:

  A、及时介入,要求交警对事故车上人员和痕迹进行鉴定,及时取证; B、向车上乘客了解出险经过及其他详细情况; C、及时到医院了解伤者治疗情况;

  D、寻找知情人,向事故现场周边群众了解情况。

车险调查报告4

  一、调查目的:

  分析车险假赔案涉及的险种及手段

  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赔款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些假案、骗案案件的发生,不但使保险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也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对这种现象也是有切身感受。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已成为当前我国汽车保险待解决的问题。

  二、调查时间:

  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08月04日

  三、调查对象:

  车险期间出险案件

  四、调查方法:

  保险诈骗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案件大都有预谋和策划,而对构成犯罪的此类诈骗案件的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因此,为了有效地打击诈骗活动,保险人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1、及时查勘现场:事故现场上遗留有各种痕迹的物证,记载着大量的能够真实反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信息,但这些痕迹和物证极易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因此,案发后,保险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掌握一切记录现场原始情况的资料,包括现场痕迹物证、访问笔录、影视资料、损失清单等,这些资料将对揭露诈骗起到证据作用。

  2、认真调查事故经过:一方面,应围绕出险事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目击者进行调查,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及保险标的状况等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另一方面,与负责事故处理或鉴定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提出涉嫌诈骗的疑点,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围绕着揭露诈骗行为调查取证

  (二)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

  要运用现场查勘和调查访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分析案件性质,甄别保险事故和诈骗案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要查阅投保记录。要对投保标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一是采用纵火、盗车等手段造成保险标的全损的案件,绝大多数诈骗者都进行了超额投保,其动机是以损失价值较小的投保标的换取高额保险赔款;二是对多次拒绝投保而后又主动上门投保的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是先出险后投保,或是风险即将发生,临危投保,转嫁损失。

  2、要对有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即投保时间、出险时间、报案时间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践证明,有预谋的诈骗案件,在几个关键的时间上总有一些特殊联系。一般来说,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相隔越短,出险时间与保单责任终止时间相隔越近、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间隔越长等情况,应特别引起警惕,要仔细分析其中原因,发现疑点,迅速查证。3、要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将现场痕迹物证与有关证据进行对比,相互质证,辨明真伪。通过分析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识破诈骗者惯用的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的伎俩。

  五、调查过程:

  在车险调查工作中发掘这些假案、骗赔案件,要对车辆出险后进行第一现场勘察,提出疑问,走访目击证人,上报相关负责人,后台审核,调查人员介入,请求警方协助等流程都需要收集大量证据,这需要大量时间。然后进行反复工作、讨论才能针对反馈的信息得出结论及应对方法。

  六、调查结果

  (一)在期间抽取车险案件抽取样本1000宗,其中共有假案、骗保案件46宗,假案、骗保案率为4.6%;

  (二)46宗假案、骗保案件中有28宗属于“谎报事故,制造虚假案件“,占比为60.8%;

  (三)有11宗属于“人为故意制造事故,扩大损失”,占比23.9%;

  (四)有3宗属于“故意隐瞒出险情况,冒名顶替”,占比6.5%(五)有4宗属于保险条款明文确定责任免除范围,占比8.69%

  七、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涉及车险骗赔案存在下列问题:(一)社会环境和诈骗心理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比较晚,各种理赔制度不完善,不少人的保险意识有偏差,认为投保得不到赔偿就是“吃亏”,应当说这是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实施诈骗的内心起因之一。

  (二)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人自身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是造成保险诈骗案件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一是承保核保把关不严。重业务开拓,轻制度管理;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效益,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倾向性问题。二是现场查勘不到位:许多案件特

  别是车险案的第一现场到达率低,现场查勘、调查不及时,第一手资料匮乏,容易使诈骗者在事件性质、受损程度、证据等方面做手脚、钻空子;三是一些保险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工作粗枝大叶,敷衍了事,不按章办事,对一些本该识破的骗局未能及时发现。有的甚至与诈骗者内外勾结,共同诈骗。

  (三)从承修方利益分析

  承修方欺瞒客户,偷梁换柱,以此充好。部分承修方在定损后,往往对于部分核定应换的配件予以修复,以换件的价格来修复配件,或者是以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用高档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次事故,多次索赔。一次事故出险后被保险人保留原有的损失件,过段时间再行向保险公司报案,这种多利用前挡玻璃以前杠,断脚大灯等部件。这样就吃掉了中间的差价,让保险公司充当冤大头。

  八、对策建议

  (一)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保险人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宣传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选择典型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使人们懂得,骗赔就是诈骗,就属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直以来,假案骗案就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恶瘤。骗赔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了其经营风险。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严格照章办事,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一是严格承保审核制度。二是严格理赔审核制度:要把好三关,第一,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第二,坚持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提出问题;第三,坚持领导审批制度,严把理赔质量关。

  (三)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沟通,这对于三责车的定损问题就没有好的协议,双方两不管就容易被他人钻空子。大家都是自扫门前雪,就为骗赔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投保人在骗保被发觉后,就转投别的保险公司,新公司对其防备能力肯定较低,一旦发现时很可能损失已造成。

  (四)加强理赔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目前,打击骗赔的方式主要还是保险公司内部建立的专业理赔队伍,从事现场查勘、定损、调查工作。理赔人员对于是否 假案的判断往往还是通过个人经验。因此加强理赔队伍建设,经常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显得尤其重要。此外也要建立奖罚制度:一是针对实际情况,对勘察人员发现假案的奖励制度。努力提高第一现场查看率。二是对于那些参与骗赔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理,严重者予以解雇,并作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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