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的通告

时间:2023-07-07 15:08:46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限行的通告(优选5篇)

限行的通告1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决定:在汕头市潮阳区管辖区域内部分路段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限行的通告(优选5篇)

  一、机动车单向行驶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驶入棉西路,即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路段: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中华路、南中路。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通行路段:潮阳区城区范围内道路(324国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车辆停放路段(有停车泊位除外):城西大道从北关路口至中信华庭路口路段、东山大道、河西街、中华路、北关路、北中路、柳园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长春路、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五举路、公园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环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循环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东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停放:1、324国道:棉田路交叉路口、东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门)路交叉路口、工交(职教)路交叉路口、梅园路交叉路口、梅花农场路交叉路口、大峰医院门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饶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线):兴富路(铜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贵路交叉路口、东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胪镇综合市场路口交叉路口、谷关路交叉路口;4、谷贵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临时红绿灯路口;6、饶新路与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高考期间(六月六日17时至九日17时)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车泊位在内):中山东路、城东大道、东山公园门前横路、公园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新镇二小学门前路、桃园路。

  七、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停放。

  八、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道路停车,汽车类须按规定顺向靠右侧停放,(有停车泊位的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须按规范停放在步道临路肩一侧,车头须向外并与路肩石对齐。遇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或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辆驶离。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十、实施车辆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按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来发布的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xxxx年x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和《河南省20x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xx]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xx]10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现就邓州市黄标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是连国一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机动车: 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0xx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汽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20xx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限行区域。邓州市城区主干道路、县乡道、国省道。

  三、限行时间。黄标车限行区域内,全天24 小时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四、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违反限令通行的,由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xx年7月11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向西—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向北—S301省道向东—内黄、濮阳、河北方向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2)通过S301省道—S219省道向南—南林高速—文明大道向西—G107国道向北—董王度立交桥向北—G107国道向北—邯郸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S301省道—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S301省道—内黄、濮阳方向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安阳市xx限行

  20xx年x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4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5

  为更好的.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自20xx年12月16日0时起,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限行黄牌照货车,同时采取环城高速或国省道远程绕行组织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海河路、银川路、银川路与307国道连接线、307国道(迎宾大道-西三环)路段、西三环、渤海路、长芦大道合围区域;永济东路(长芦大道-307国道)路段、307国道(永济东路-长芦大道)路段、长芦大道合围区域。

  以上道路均含在限行区域内。

  二、限行时段

  24小时。

  三、限行车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持相关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黄骅市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孟村回族自治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高速公路孟村西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黄骅市去往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大陈庄站下路;黄骅市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孟村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南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青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石黄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向北(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南(南皮方向)驶出高速。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石黄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国省道绕行路线

  方向一(北)

  路线1(从北往西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保沧线-景淮连接线-307线-106线-献县-河间-河龙线-肃宁。

  路线2(从北往东方向):青县-104国道-徐官屯-廊沧高速-307线开发区(走市区方向到经八路往沧乐线到盐山)-黄骅。(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3(从北往南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泊头。

  方向二(南)

  路线(从南往北方向):泊头、南皮-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三(东)

  路线1(从东往西方向):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正港线-富镇-106线-献县、河间。

  路线2(从东往北方向):黄骅-307线-廊沧高速-姚官屯出口-104线-青县。(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四(西)

  路线1(从西往东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廊泊线-正港线-泊头-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2(从西往北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景淮连接线-保沧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五、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内容由通告发布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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