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5 16:21:34 公共管理 我要投稿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6篇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1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3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卫生打扫时间:早上9点15分之前,下午下班前10分钟完成。

  2、范围包括办公室区域、会议室、女洗手间,卫生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电脑、线路清洁、有序。

  (2)适时提醒同事保持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

  (3)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洗手间:地面干净、垃圾清理、马桶及水池清洁,管道不堵塞;

  4.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5.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第三条各位同事按值日表值日,若当天值日人员因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调换或通知行政部另行安排。

  第四条本制度即日起实施。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4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司容司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公共通道、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当值卫生员须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遍。

  B、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需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

  4、其他管理规定:

  A、所有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必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保持墙面卫生,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折花草树木。

  D、严禁在公司公共场所使用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当值卫生员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G、当值卫生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公共卫生区域检查,处理办法:

  A、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其他科室协助,每月进行2-3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B、公司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下发各科室、个人。

  C、公司办公室有权对卫生差的`部门和当值卫生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D、根据检查结果,给于卫生差的部门每次50-200元罚款,对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个人,每发现一次除在安保人员监督下责令清扫指定区域外,并处以每次5-50元罚款。

  E、对于,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给于停班学习,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F、停班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6、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个人办公区域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个人办公区域应做好如下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后勤保障)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办公用品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第四条

  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卫生打扫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各部门人员应于每天早上9点和下午17:30准时开始打扫卫生,为正常有序的上下班做准备。

  2.卫生范围包括507、508、509和510四个办公区域。

  3.卫生要求:

  (1)每天早晨将各自负责区域办公桌面擦拭干净,桌椅摆放整齐,烟灰缸、垃圾筒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每天下午先用扫把清理地面,然后采用干湿拖布同步的方式将地面拖干净。应经常检查负责区域地面如出现脏乱及时清理,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2)将各自负责区域内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有序;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对打扫范围内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时在垃圾桶上套垃圾袋。

  (3)前台区域:前台为公司形象窗口,保证前台区域物品摆放有序,整洁干净明亮,由前台自行负责该区域。

  (4)洗手间:保证地面干净、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水池台面整洁,干净,镜面无水痕;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及时更换洗手间厕纸。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个人在使用完洗手间后应及时打扫清理。同时,每个人应养成进出洗手间随手关门的习惯。

  (5)茶水间:每个员工应请自觉管理好自己的饮水用具,不得将个人的茶具随意摆放在茶水间。前台人员负责茶水间内客户用饮品及茶具的添置及管理,应整齐摆放饮水机,烧水壶,茶具等物品,杂物及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茶水间各项设施应保持干净,及时清洁;纸屑、茶叶等垃圾倒入垃圾桶,废水倒入水池,保持地面干爽、洁净。

  (6)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负责会议室人员应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及时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会议室使用人员重新收拾清理。

  (7)阳台区域:地面应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工具使用后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8)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9)临下班前每位员工应负责检查好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及安全包括关好门、窗,切断电器等。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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