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知的档案知识

时间:2022-12-21 17:13:45 网站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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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知的档案知识

  导语:充分了解大学生档案知识有助于大学生就业之际档案的迁转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应知的档案知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大学生应知的档案知识

  一、关于档案

  直接与学生个人密切相关的档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个人的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在校在校干部登记表、简历表、有关学历、考核等个人简历、成绩册、成绩单,著作论文书目、科研与技术革新评定登记表、德能勤绩考核材料,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科技和业务奖励奖状、证书、处分和撤销处分、甄别和复查材料,处分决定、报告、个人检查、申诉和免予处分材料全部都会归档进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人事档案的副本

  人事档案的副本是概括反映一个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材料,由其人事档案的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2、学籍档案,主要反映学生修读课程和成绩的相关情况,由教务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

  3、个人有目的进行收集并保管的个人档案,如个人的日记、书信、照片、相关票据、证件、作品等。

  (三)这个东西的收集有什么作用的呢?

  首先是在就业方面:

  1、有意识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资料,有助于大学生就业自荐材料的丰富性与可信性。一方面是有充足的材料可以写,不会搜索枯肠不知所云,一方面证书、奖牌(可拍摄成照片)可以更有力证明大学生的身体素质、个人兴趣能力等许多问题。

  2、充分了解大学生档案知识有助于大学生就业之际档案的迁转问题。在实际工作与网络问答检索中,关于毕业后丢失档案、不知道去哪里找档案、日益庞大的“弃档族”出现等等问题数量惊人。而百度知道搜索引擎中,有许多毕业之际完全没有顾及到个人档案问题而丢失档案的事例。较早了解档案知识可以有效帮助大学生避免这些问题。

  其次是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面:大学生个人档案在就业之后影响着转正定级、干部身份、户口迁移、职称申报以及提拔、出国、考研等诸多问题,没有档案、丢失档案、或者档案保管机构选择错误,都会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发展造成困扰。同时也是是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的重要载体,在大学生毕业之后个人发展方面依旧发挥者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了解档案知识,提高大学生档案意识,对于大学生人生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大学生毕业档案转办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对自己的档案不管不问,已不是个别现象。据了解,在各院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被大学毕业生遗弃的档案都不少。超过择业期,毕业生的档案会被学校退回原籍。

  从郑州大学毕业两年的杜玉峰,毕业后辗转了两三家单位,没把档案当回事。谁知道今年评职称,他才想起档案没在单位。他也因手续不全,评职称被耽误了一年。

  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档案要记录一个人的经历、学历、职称等,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就业后要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要用到档案。

  他说,有些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期满后没有到学校办理报到证,也没有转档案,其档案被打回原籍,这样失去了报到资格,就业手续需要重新办理,只能按照招工手续,即身份是合同制工人,而自己奋斗了十几年的正式干部身份就没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本身或者其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中心。

  按照规定,学校应将学生档案转给有档案管理支配权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均可为毕业生接收管理档案,并依据档案为毕业生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等一系列内容的服务。

  有就业单位档案这样办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还需要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由所在学校统一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经清点、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办理户口的,持存档手续、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等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应聘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迁入省或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择业期内怎么办

  择业期内,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学校。但如果择业期满,要提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持《就业协议书》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所在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档案该怎么办理

  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由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本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的,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私自拆封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拆封的,需退回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查、密封),而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此时,毕业生已经不再具有就业报到资格,需要就业的需重新办理招工、聘干等就业手续,或者按照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的就业办法,办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信。

  这部分毕业生的户口如果在入学时已经迁到学校,现在只能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不能办理入户。

  最后,提醒各位大学毕业生,2007年7月之前将档案转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大学毕业生(以就业报到证日期为准),见习期满后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届时,可持档案卡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转正定级表》。其中,需要办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者,可持档案卡到该中心领取初聘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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