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22-07-03 11:42:08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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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苏州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苏州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政策 据了解,报销不同的生育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样的,那么,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

那么,苏州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

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如果夫妻均为初育,妊娠后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女方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灵活就业提供《劳动手册》,女方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男方的婚育证明材料。

《生育状况证明》是苏州户籍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证和为孩子申报户籍用的,除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还须提供户口挂靠单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户口报入的证明。

如果集体户口挂靠单位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户口报入,则办理《生育联系单》(作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证),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服务登记单》,或也可回男(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证明。

但是,不影响女方享受生育保险保险。如果非初育(含一方),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申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持证合法生育。户籍申报问题请咨询公安户政部门。

苏州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政策

参保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以下程序结付:

(一)女职工妊娠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凭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须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录入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并及时传输至社保经办机构。

(二)女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到自主选择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和计划生育,所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和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与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

(三)女职工到外地生育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生育及流产医疗费用,由女职工现金结付后,本人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医疗费用清单、结算单据到其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同类医院的定额标准予以结付,其中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部分不予结付。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结付程序与女职工相同。

参考二:

1、2016年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2、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后公布,并于每年7月1日调整。

职工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以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方式补贴给个人,其中:妊娠3-7个月流引产的700元,妊娠7个月以上的100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与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参保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标准的50%享受一次性定额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其中:3个月内流产200元、3-7个月流引产1100元、顺产接生2000元、难产、剖宫产术或多胞胎生育2750元,除此之外,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城市案例

2016年广东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金额?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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