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业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
酒店餐饮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餐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略)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留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实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牢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别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别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供应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商定实在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紧要负责人担负。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引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订立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统筹布置本单位经营、维护和修理、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供应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讨论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点问题,讨论、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订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学问和管理本领,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形,适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拦阻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自动接受消防安全宣扬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谙习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不安全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命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觉隐患适时排出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依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应当适时报告;
2、发觉火灾适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帮忙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3
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4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5
1.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清洁无食物残渣,墙壁、墙裙、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标识明显,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等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使用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内。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应及时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顾客使用的餐巾必须洁净。
8.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9.餐厅内设卫生间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10.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6
一、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 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本、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想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 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与原料,以及物产地、无长名、无生产日期和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 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医兽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 、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 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 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0.5CM),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1、 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 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放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 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 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 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 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 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热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再冷藏。
4、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入;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五、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 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陷以及做陷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 做陷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 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陷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 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 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缅甸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洗;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六、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 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 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 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4、 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 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 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 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
8、 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 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10、 上班前和下班后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各30分钟。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 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 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九、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 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 洗刷消毒远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 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 清洗餐饮具、用具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 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 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 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十、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 各餐饮部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 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禁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 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个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零点餐厅、包间要保持 ,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 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 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 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 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 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 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台、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 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 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 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 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 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 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以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3、 传递食品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食品工具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4、 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 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要确定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配餐间按专间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台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8
第一条 餐厅员工培训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新招员工进行岗位前的培训: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本餐厅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地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
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的实际要求,学习相应业务,从实际出发,更新业务知识,学习新的业务技术。
第二条 员工培训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工种及岗位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三条 培训内容
1 员工培训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前厅服务员按公司制定的培训教材培训。
2 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巧,提高指挥。协调。督导和策划能力。
3 厨师等专业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四条 方法与形式
1由工司人事部门 派人或由各部门指定培训负责人组织培训。
2培训采用授课,讲课,讨论会,实践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加强培训的效果。
3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4根据餐厅需要,适当组织员工进行脱产培训。
第五条 培训档案的管理
1餐厅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的方式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2根据员工培训档案所反映情况找出员工薄弱的业务项目,及时修改培训内容,进行再培训。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
第一条 每位新员工均须参加餐厅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从而对餐厅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餐厅企业文化及价直观,统一思想,规范行为,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达到上岗要求:培训内容及时间由主管理处统一按排。
第二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及管理处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三条 每位新员工参加培训后均应通过考核。若未通过。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门不予录用。
第四条 培训过程中如有请假缺课的将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训时补完相应课程后再进行考核。
第五条 培训结束后,管理处将对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部门总监,经理,同时记录归档。
第六条 未经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班的员工,不得参加进一步的其它培训。
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课时不得少于14课时。
三 在岗培训
第一条 凡在本餐厅试用期满且正式录用的员工,为提升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必须接受在岗培训,使每位员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应有的专业知识,也使餐厅的每个岗位上都有最适合该工作的员工,做到人尽其才。
第二条 在岗培训主要包括管理处每个月举办和各项专题培训和各部门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条 在岗培训由管理处或各部门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由管理处或各部门组织的岗位相关讲师执行。以达到最佳效果。
第四条 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培训需求而定。
四,餐厅服务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 仪容仪表的概念
仪容:指容貌,是员工的本身素质的体现,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能满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们员工的自尊自爱。发布时间:20xx-03-06
仪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饰和资态方面,是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
第二条 仪容仪表的标准
1, 整齐清洁,自然,大方得体,精神奕奕,充满活力。
2, 头发;头发整齐,清洁,不可染色,不得披头散发。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长发刘海不过眉。过肩要扎起(使用公司统一发夹,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整齐扎于头巾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
3, 耳饰;只可戴小耳环(无坠)。颜色清淡。
4, 面貌;精神饱满,表情自然,不带个人情绪,面着淡妆,不用有浓烈气味的化装品,不可用颜色夸张的口红,眼影,唇线;口红脱落,要及时补妆。
5, 手;不留长指甲,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不准涂指甲油,经常保待清洁;除手表外,不允许佩戴任何饿我物。
6, 衣服;合身,烫平,清洁,无油污,员工牌配戴于左胸,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夏装衬衣下摆须扎进裙内,佩带项链,饰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
7, 围兜;清洁无油污,无破损,烫直,系于腰间。
8, 鞋;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布鞋,保持清洁,无破损,不得趿着鞋走路。
9, 袜子;袜子无勾丝,无破损,只可穿无花,净色的丝袜。
10, 身体;勤洗澡,无体味,不得使用浓烈的香水。
第二章 礼貌,礼节
第三条 待客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条 常用礼貌用语
1遇到客人进来时,早晚茶时;“欢迎光临,早(晚)上好”,正餐时;“欢迎光光临,请到吧台点单”。说话时要求面带微笑,身体稍用向前倾,并配以手势,手势必须有力,给客人非常明确的指示。
2客人离开时;“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面带微笑,目送客人离开。
3在餐厅内任何地方碰到客人都必须面带微笑,说;“您好”。
4在餐厅内不许和客人抢道,如确实需要客人让道时,说;“对不起,请您让一下”,让道后,对客人说;“谢谢”。
5在得到客人的`帮助时必须说“谢谢”。
6给客人带来不便时,如服务员扫地,拖地或给客人挪位时应说;“对不起,麻烦您。。。。。。”
7看到客人直接坐到位置上,但没有点单时,应上前说;“先生(小姐)请问您点单了没有?麻烦您到吧台点单”。
8当客人叫服务员或打手势时,应该立即上前,面带微笑地询问客人;“先生(小姐),请问有什么吩咐?”或“请问您需要什么?”
9任何时时候员工不得和顾客抢占卫生间和洗手间,遇到客人等候时,应说;“请您先用”。
10遇到公司领导,必须主动,热情地招呼。
注意;
① 不讲失礼的话,如“讨厌”,“烦躁”。等等。
② 不讲讽刺,挖苦的话。
③ 夸大,失实的话不讲。
④ 催促,埋怨的话不讲。
⑤ 不得和客人发生争执,争吵。
⑥ 对等客人要一视同仁,不分贵贱,老少,美丑等。
第三章 站立和行走要求
第五条 站台要求
1面带微笑,挺胸收腹,肩平。
2两腿立正或稍稍分开,两手自然下垂,放在前面或背后。发布时间:20xx-03-06
3两眼随时注意观察餐厅内客人就餐的情况,以便迅速作出反应。
4不准靠墙,桌椅或边柜,不准交头接耳或走神发呆。
5不准吃东西,伸懒腰,剔牙,挖鼻孔,搔头发,咬指头等。第六条 行走要求
1面带微笑,精神抖擞,动作敏捷,利落。
2空手时,要求服务员在餐厅内以小跑步行,忌走路慢腾腾,无精打采,有气无力。
3手上拿东西时,要求服务员快步行走,托盘里的东西要分类码放,摆放整齐,并且要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防止打烂餐具。
五,主管技能培训制度
第一条 每位主管级人员必须接受导师培训和各项和主管技能培训。
第二条 每年度至少举办三期的导师培训和两期的主管技能培训。其中导师培训为期连续三天,主管技能共九个专题(角色认知,沟通技巧,团队管理,时间管理,授权管理,情绪管理,面试技巧,自我更新,领导能力)每周一个专题,共延续两个半月。
第三条 每位受训人员均必须参加相应的考核,考核末通过可以有一次补考机会,经过一次补考仍末能通过者,管理处将建议部门给予降级或调职处理。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资历格证书,证书在餐厅内有效,获得导师资格证书的员工在获得证书后,如在一年内没有做出任何由管理处评估为合格的培训课程者,将被取消导师资格。
第五条 主管技能培训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及实施。
六 员工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参咖健康检查,一年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两次。
第二条 卫生知识培训,每次培训要进行测验,考核,并作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加强餐饮业从业和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并有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应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搞好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五条 为确保顾客的健康,对拒绝参加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予以辞退。
第六条 对能够积极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且成绩优异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七 餐厅员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餐厅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向宾客提供,高效,优质,礼貌,热情,周到和规范化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分为业
务知识,领导能力,协作精神,工作态度,仪表仪容,礼貌礼节,工作规范,劳动纪律,清洁卫生等。
第三条 考核方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
别对餐厅经理,大堂经理,主管,领班,服务员等进行每月工作计划考核;采用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法。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期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表现考核表格分为;餐厅经理日考核表,大堂经理考核表,主管考核表,领班考核表,服务员日考核表。
第五条 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各方面表现优良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第六条 建主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第七条 将员工考核情况纳入前厅规范质量分析内容中去,每月在进行服务质量分析的同时,分析评估考核情况,使考核工作制度化。
第八条 考核评估表由人事部门专门进和行统计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况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阅;部门经理的考核情况分析报表,上报总经理审阅。发布时间:20xx-03-06
第九条 评估实施细节
评估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分日常评估和阶段性评估;日常评估占60%阶段性评估占40%,日常评估实行每日逐级考核,月末汇总,阶段性评估每月末由各级管理人员组织直接下属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同事评估,下属评估两部分组成,同事评估占据25% 下属评估占有15%;基层员工由同事评估构成阶段性评估结果。
1各岗位日常评估内容见员工日考核表,每周一份,由直接上级在每日营业终结根据员工当日表现逐项打分,并由被评估者签字认可后,交由直接上级保管。
2阶段性评估内容见月度评估表,由各级管理人员月末组织属下进行,评估结果由上级审核签字后,报人事部门。
3人事部每月将员工日常评估和阶段性评估结果汇总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人事部留底。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9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 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 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 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 施行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0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 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
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⑶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⑶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四, 餐饮具的卫生
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 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4,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5, 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1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2
一、存货的范围
凡在盘点及所有权归属企业的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如何均应做为企业存货,商家代销或铺底销售产品也应作为存货单独管理。
二、存货分类
企业存货分为:原材料(酒水、饮料、鲜活食品、佐料、回收菜、成品菜、干杂等),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用品、一次性餐具、厨房用生产工具等),凡不属于公司财产目录的其他物品。
三、存货采购
1、存货的采购必须以审核有效的申购单购货。(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质量,等级、数量、品名购买)
2、存货采购必须按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采购。购买量不得超过最高储备量。
3、(原材料)原则上实行滚动结算采购方式。
4、供应商应趋于集中化、固定化、长期化、合同化。
5、定期谈判制度。
四、存货入库
1、存货验收人员以质检人员、库管人员、加工车间负责人(或实物负责人)。
2、验收时应注意验收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金额。
3、验收时还应注意申购程序是否合法和齐备。
4、以上2、3条中应同时齐备,库管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如遇争议,应汇报基地负责人或上级分管领导。
5、酒水、饮料、部分鲜活食品在店面验收,干杂、佐料在库房验收,大部分鲜活食品在基地加工车间验收,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部门(或库房)验收。
6、成品菜、回收菜、按菜品质量等级分别计价回收,成品菜原则上不回收,如须二次加工的按出厂价回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回油按油的成品率计算入库数量。
7、数量、质量等有不符,应按实物入库,并填写货物溢余(短缺)单。
8、以实物数量、质量登记相关明细账。
9、月终所有入库单(连同申购单存根联)存根归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10、入库名称应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备注俗称。
11、存货的损耗及报损处置
①鲜活食品入库时合理损耗按相关部门制定的采购标准执行,同时计入采购成本;入库数量以实物为准。价格重新计算。金额以实付为准。
②所有存货经营过程中的报损应有实物报告书(说明原因、数量等),报损报告书由实物负责人书写,部门负责人签署报损性质和初步处理意见,执总复核,最后呈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库管和财务才能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③存货废品能统一回收处理(例如:酒类包装物、生产用工具废品需经库管统一回收处理。无处理价值的直接报损,废品销售应由店长和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处理明细单由库管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执总复核,出纳开具收据,事后呈总裁复核。会计上将此项目纳入部门成本核算范围。
④所有存货的报损属于正常报损的计入部门费用,非正常报损的,由实物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实物负责人不明确的由部门所有人员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⑤采购过程的损耗要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经营过程中的损耗也要制定量化标准,低值易耗品损耗要制定定性标准。
五、存货出库
1、出库以部门领料人员(或库管)开具并经领用部门领导签字后,库管才得出库。
2、按领料单登记相关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还应建立部门实物卡。
3、月终所有领料单(包括部门负责人指令出库指令手续),归类建档装订成册。
4、代销商品、铺底销售商也应按第四、第五程序办理。
5、退库、退货分别以红字办理领料单、入库单。
6、在加工车间、直接办理入库的鲜活食品可不再办理领用手续,加工车间负责人应在该入库单的领用签字栏目签字,直接在使用部门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可同时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
7、领料单上的名称栏应以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注明俗称。
六、存货管理
1、库房和实物负责人应按存货的特性、注意事项,做好存货管理(防潮、防电、防火、霉烂、变质、堆放要求等)。
2、原材料应制定存放数量标准(最高储备、最低储备等),以便销售和资金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把每件物品落实到人头(岗位),同时保管要建立部门区域物资卡片。
3、存货应按要求分类,分区域摆放,并且标上存放标签,如有堆放,应摆放整齐,以便点数管理。
4、存货发放以先进先出为准则,以便实物质量管理。
5、存货中的原材料应每月对存货的.质量进行详细检验,以防存货受损或霉烂变质。
6、库管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持库房清洁、卫生、整齐;
②注意库房通风设备等环境设施的运行状况;
③金额较大的存货应摆放在库房最里边;
④平时注意库房的门窗是否完好,做好库房防火、防盗工作。
7、任何人、部门未具有相关合法手续,库房或实物负责人不得借用和领用存货。
8、平时应加强实物、卡片、实账的核对工作(可每日核对)。
9、成品菜回收菜(需二次加工的)严格以先进先出的准则,每日对菜品质量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成品菜摆放规则摆放(新、陈摆放规则等)。
10、店面(桌、椅等设施)的管理
①参照财产管理方式管理。
②平时应加强桌椅等的清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巡场工作,如遇顾客损坏设施设备的员工应有礼貌的寻求解决方式,并让顾客承担相应责任。
③店面经营设施者出现损坏,而员工未发现者或未有任何处理结果的,一切损失由店面全体员工负责赔偿。
④出现损坏应立即书面报告,并立即修理,修理费用扣除可收回金额(赔偿)后由部门承担费用,纳入部门核算方案。
⑤报损执行相关报损程序。
七、存货实物账务(库管账务)
1、所有存货均建立存货明细账。
2、部门区域使用存货(办公用品、厨房生产工具、店面经营设施)应汇总填制实物卡,实物卡应登记本区域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
3、所有存货收发登记明细账均有相关合法手续为依据。
①入库登记应以入库单、申购单、货物溢余(短缺单)为依据;
②出库登记应以领料单(部门负责人出库指令、有效的报损报告书)为依据。直接在加工车间入库的食品根据月底的盘存数量来凳记材料明细账。
4、存货明细账采用活页三栏式材料明细账,应对明细账标明页码,不得撕毁和涂改。
5、登记明细账时,应注明收发凭证证号(领料单号、入库单号)存货购进日期,摘要写明“主要事项、采购人、货物批号、保质期”等。存货存放地点应详细载明。
6、月末应清理业务数据,将本月末最后一笔业务登记账薄。
7、月末应将本月领料单、入库单存根连同其附件(申购单等)按号码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按会计规定注明相关事项,以便查询。
8、年末应在账、账证、账实核对后、结账、新账,并将账薄装订,在封面注明会计规定相关事项。
9、年末财产管理员要编制低值易耗品部门分布表。
八、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采取每月盘点、不定期抽检制度。
2、盘点人由:实物负责人、财务(或库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应将本月所有业务登记在账,货物已到库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做好账务金额调整表,已办理相关手续且已入账的,但货物仍然在库的应另行办理调整表。
4、盘点时应注意:实物与实物卡的核对。
5、部门应准备好盘点计量工具。
6、编写盘点报告,如有溢余(短缺)应填写报告书,经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作为财务账务处理依据。
九、本制度暂适用于分公司。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3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合法亮证经营。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证》方能制售食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经营场所应亮证照经营。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包括新招、试用、临聘)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第四条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以上均须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并按要求的内容建立进货台账。
第五条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第六条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
第七条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熟肉等)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硝酸钠、亚硝酸钠;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15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需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需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9、烧烤间必需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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