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3 17:24:54 服务业/酒店/餐饮 我要投稿

餐饮业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业管理制度15篇(精华)

餐饮业管理制度1

  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餐饮业管理制度2

  1、教学及办公所需物品,由财产保管员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情况,每月制订购货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总务主任批准后办理。

  2、如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请购计划外物品时,必须填写请购单,并按规定由核准部门主管申请,总务处核准后办理,未经核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各组室所需物品应提前三天填写请购单,总务处在接到经批准的请购单之日起三天内力争办理完毕。(如市场售缺须及时向请购人说明情况)。特殊情况按急事急办原则处理。

  4、购物后,发票、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签章。再由总务主任签字后由采购员向财会人员办理报销。所购物品不得直接交给请购人。

  5、在验收物品时,发现所缺应及时查究,发生重大差错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6、校财产保管员必须检查请购之物品有无重复库存,避免浪费。

餐饮业管理制度3

  人事培训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它涵盖了培训目标设定、培训内容规划、培训实施、效果评估及反馈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技能短板和企业发展需求的分析,确定培训的重点和方向。

  2. 培训计划制定:设计出符合企业战略的年度或季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

  3. 培训资源准备:包括培训教材、讲师选定、场地布置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4. 培训实施:组织和执行培训活动,保证培训质量和效率。

  5.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考核、反馈等方式,衡量培训的实际效果。

  6. 培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与方法,以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餐饮业管理制度4

  物业人事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团队效能,确保服务质量。这一制度涵盖了招聘与选拔、员工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和离职管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职位要求及面试评估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合适人才。

  2. 员工培训:制定系统化的培训计划,涵盖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3.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4. 薪酬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结合福利政策,保持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5. 员工关系:维护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处理员工间的纠纷,促进团队和谐。

  6. 离职管理:规范离职程序,处理好员工离职后的交接工作,减少业务影响。

餐饮业管理制度5

  工厂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以及日常行政事务等多个方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工厂内部的公平与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录用决策等,确保公平公正。

  2. 员工培训:制定员工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计划,提升员工素质。

  3. 绩效管理:设立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考核,作为晋升、调薪和奖励的依据。

  4. 薪酬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5. 劳动关系:处理员工合同、解雇、申诉等事宜,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

  6. 行政管理:负责办公环境、设备管理、考勤制度、假期管理等日常事务。

餐饮业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餐饮业管理制度7

  一.进仓

  是指办公用品、经营服务所需的器材和用具、生产加工的原料和设备等物资采购回来后纳入仓储管理范畴的过程。它包括了:验证、签收、入库、制单、入账等内容。

  1.验证:仓管在接到采购人员或者售货单位交来的货物后,应根据供货单、证书、报告以及合同对照货物就品名、包装、产地、规格、型号、等级、计量、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进行检验;没有固定规格、型号和包装的,以重量为记价的要称量检验;需要用感官进行检验的,还要根据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进行检验;需要借助其它设备进行检验的,要使用相关设备作检验;如需要送往专门检验机构检验的,要及时送往专门检验机构检验。

  2.签收:验证结束后,仓管要针对符合要求的商品,在来货随单简单签注验证结果表示接收。签注的内容包括:验证结果、仓管姓名、验证时间。签收是以后财务部门支付货款的依据,也是来货纳入仓储管理的起点,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不符合要求的来货应拒绝签收。通常完全符合要求的,签注仓管姓名和时间即可;部分合格或者来货短缺,即应签注'实收多少多少',等等。

  3.入库:来货一经签收即被纳入仓储管理的范畴,因此仓管应立即将签收后的商品组织进入库房妥善放置。放置入库的商品应注意区分不同用途、种类、品种、品牌、产地、品质、等级、价格、规格、型号、保存期限等,要顾及商品的易碎、易燃、易过期、易挥发、易污染或者相互冲突等特性,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等条件保证合理、规范和整齐。

  4.制单:商品物资完成入库手续,仓管应及时填制进仓单。进仓单要详尽记载商品物资的入库时间、品名、产地、品质、等级、规格、型号、价格、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最后还要经送货人和仓管签字。进仓单是仓管建账和制作报表的依据,一式多份,其中一份以后并来货随单作为报表的附件,报送财务部门。

  5.入账:进仓单填制结束后,仓管即在进销存账本上按种类分品种建立起商品物资的账目,准确反映库存物资的现有数量及金额;已经建立的,则在相应品种账目的收入栏下填写当日当次入库的'数量,结存栏下填写入库后该品种物资的最新存量及金额。

  至此,物资进仓的过程全部完成。

  二.出仓

  仓储物资是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的必要的物质储备,是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物质来源和保障;也就是说,仓储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需要。因此,仓储物资必然地要向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部门输出,为之使用。出仓则是指仓储物资经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领用,由仓管认可、发放,最后脱离仓储的过程。它包含:领用申请、制单、点发、下账等内容。

  1.领用申请:物资的领用由部门发出,领用物资的部门必须先填制领料单,并经部门的负责人核准签认,然后向仓管提交。厨房领料单由厨师长核准签发;楼面领料单由楼面主任核准签发;办公用品由总务主任核准签发。领用单应载明申请领用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数量以及领用经手人等内容。

  2.制单:仓管接到领用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即按照领料单的内容要求填制出仓单,出仓单最后须领用经手人和仓管共同核实签字。出仓单一式多份,一份交领用经手人,一份以后并领料单作为报表的附件报送财务部门。

  3.点发:出仓单填制完成后,仓管即将领用物资向领用经手人当面按领用的品种逐一地点发,经领用经手人查点无误后搬离仓储。鉴于×××经营管理和生产加工的特殊性,仓管在点发同类、同品种物资的时候应遵从先入库先出库的顺序。

  4.下账:点发完成后,仓管在进销存账本上相应品种账目的发出栏下填写当日当次的出库数量,结存栏下填写出库后该品种物资的最新存量及金额。

  至此,物资出仓的过程才告完成。

  三.盘存

  因为账实相符是仓管的基本要求,所以盘存是对一定期间仓管工作的检验和肯定;通过盘存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仓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所以盘存又是仓储物资使用安全的保证。盘存是指仓管在相对固定的日期,周期性地对一定期间后仓储物资的实际存量,对照账面记载自己或者在其他人的参与下进行逐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等盘查、核对、清点的过程。盘存也可以因为应财务监督要求,或者经营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

  盘存事前要准备好盘存表,盘存表包含时间、地点、品名、规格、型号、等级、计量单位、盘存商品的账面数和实有数、盘存结果(升溢、缺损)、价格、金额、盘存参与人、监督人、复核、主管等栏目。

  盘存以填写所有盘存对象的账面实有数开始,以提交盘存报告书结束。盘存报告书述及盘存的时间、对象、参与人、过程和结果,以及库存物资升溢或缺损的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盘存结束后所有盘存参与人均应在盘存表上签字,盘存表一式多份,其中两份作为盘存报告的附件分别报送财务和主管领导。

  四.报表

  报表是指仓管在相对固定的日期,周期性地以表格的形式向财务和主管部门反映该期间各品种仓储物资进出总量的行为。因此仓管报表包括物资进仓报表和出仓报表两类,通常按月、按年度和盘存工作相继进行。进出仓报表各一式多份,报送财务部门的进仓报表要附进仓单和来货随单;报送财务部门的出仓报表要附出仓单和领用单。

餐饮业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从法人到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餐饮业内部所有部门安全生产和工作环节,也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范餐饮业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工作方针,同时以谁主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工作原则。餐饮业所有工作人员有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餐饮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确保客人及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餐饮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部门职务及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主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8、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按期对特种设备,配件进行年审和检测,对设备、建筑物的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9、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11、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

  12、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3、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

  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17、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部门领班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督促义务消防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消防知识训练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6、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指定并组织实施放火应急演练。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10、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1、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12、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

  1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四、办公室文员安全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类人员(包括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离。

  3、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体检与调离职工的离岗体检,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症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与处罚。在规定期间内不予晋级和提职

  5、做好工伤职工的评审、鉴定与保险工作

  6、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五、值班经理安全职责

  1、每日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完好,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2、监督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安全工作标准检查员工的工作,及时纠正“三违”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

  3、在发现火险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积极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

  六、值班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

  4、认真开展新职工上岗前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职工独立操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带领。

  5、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6、经常检查工作区域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7、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8、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员工安全职责

  1、每日按要求佩带使用劳保用品。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

  3、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引导顾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厨师长安全职责

  厨师长是厨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

  1、组织厨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厨师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

  3、督促厨师严格遵守和落实厨房的各项安全制度;

  4、组织厨师经常清理灶具,烟道,烟罩等部位,防止因积油引起火灾。

  5、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6、保持厨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7、下班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下班。

  九、厨师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卫生制度,防止烹饪期间发生火灾。

  3、进入岗位,先检查岗位灶具是否安全,点燃燃气时必须遵守用火(气)规则。

  4、严格遵守厨房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5、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6、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

  7、遇有火灾和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营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营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锁和占用,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遮挡。

  3、在电闸箱、电插座、照明灯具等用电器50厘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装的电器及使用的电源线,必须选用阻燃型,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郝建伟

  副组长:薛楠

  组员:郑露、麦春燕、邵满红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

  一为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使广大员工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望各部门、各位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照遵从: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负责对各部门的每个季度前一个月和每年四个重大节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布置和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公司关于每个季度和年内重大节日前的部署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对门市季、月、周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协助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严格执行门市季、月、周、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检查重点安全部位、电气设备、插销插座、用火用电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常闭式防火门等,坚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实登记,对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以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检查的内容

  检查部门安全生产是否有专人管理,有无明确分工检查部门负责人是否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相关教育,并保留教育记录。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产档案和检查记录,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对新招收的员工、临时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岗前教育培训是否有记录

  各部门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次检查日期,检查人员都应该详细记录

  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对使用设备安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检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纠正、解决。

  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定出计划期限解决。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评比计分列入本部门考核内容。

  所有机械设备应按规定标准装配安全防护装臵。防护装臵不全或没有防护装臵,不得怕麻烦而私自拆卸防护装臵。对于单位新添设备,由于防护装臵不全,部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反映。

  根据季节重点检查,尤其是夏、秋两级,重要部位内的电气线路,设备要详细查看,线路因老化可能引发火灾,应及时更换,绝不延缓。

  所有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电梯、动力设备,都要定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准带故障运行和超负荷运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电工和专业人员联系,并督促解决

  第三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照明、标志标识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救护器材(隔热服、灭火毯、消防斧、救护绳、手提应急灯)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负责,维修保养由工程部及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门市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报警系统:

  1.消防报警系统得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大厦监控中心负责

  2.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3.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四、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

  1.工程每月协同大厦对防火卷帘系统元器件进行检查并除尘,每季度按照设计标准对防火卷帘、长开式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

  2.工程会同大厦维保单位每季度对机械原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所有正压送风口巡视检查一次

  2.大厦工程部每半年对送风口电气元件机械配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风机的状态,及时消除系统故障

  六、排烟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排烟阀、排烟口及控制线路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每半年对排烟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七、固定灭火系统

  八、消火栓系统

  1.安保每日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3.会同大厦每月对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压消防管压力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视

  4.会同大厦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处进行入冬前的防冻保养水喷淋灭火系统由大厦进行测试保养,保持沟通

  5气体灭火系统:每半月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按消防法规要求定期送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检测检修。

  九、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2.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员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故障设施及时保修,确保功能完好,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第四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范围

  限于本店专职从事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员工。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在“公务费”中的“杂项费用”中列支。

  6、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上报店审批后执行。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1、建立总公司与各店的分级采购制度,重要的施工机具必须由店统一采购;

  2、 “三证”齐全:

  ⑴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

  ⑵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

  ⑶安全监定证。

  3、租赁或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进行性能鉴定或检测。

  4、计划投入。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所需经费。

  5、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6、检查验收。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具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标识的合格证的产品接收,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接收。

  7、入库保管。对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予以入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8、请领配发。依据国家和行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按时、按量向员工发放,并由请领员工签字。

  9 、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经常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员工上班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10、报废更新。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报废更新。

  11、检查处罚。对上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经济处罚

  第五节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提供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提供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第六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③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4、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5、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或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人员,勘察现场,询问相关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的责任人(含职责范围应负的安全责任人)作出处理。

  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总结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主持,也可根据情况班前或班后会召开。

  3、各级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4、由各部门委派一名有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员工担任安全员。

  5、主要工作

  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检查本部门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⑶指导本部门的所有人员,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组织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门消防设备,器材配置的情况,摆放位臵、数量,保证安全有效。

  ⑸检查并整改消防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6、例会检查内容

  ⑴递交本部门本月的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⑵汇报本部门的防火隐患整改措施。

  7、各部门对安全员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给予学习和训练的时间保证。

  第八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三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发现途径和方式

  1.在例行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时发现

  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已经产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较明显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2、落实每周安全检查、每两小时巡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3、厨吧每日营业前后落实检查燃气、电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员所在部门、区域加大检查巡查

  5、安保人员落实执行自己职责,对场所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校方应急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认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施设备,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7、对确定公司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和设备设施,要加强管理力度,明确分管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发生事故的部门、部位、设施设备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9、各容易发生隐患的的负责人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回报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和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级安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进行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将追究响应领导人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公司各部门及个营运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安保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九节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一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2、必须严格执行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制定的电焊机操作规程。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接地线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须检查电极夹钳手柄处的绝缘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

  6、禁止对油箱、油桶及易燃贮气罐等危险物进行焊接。

  7、电焊操作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二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氧气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气瓶的取送应指定专人负责,搬运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拉氧气瓶时,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时垂直放臵,固定车支架上或手推车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晒。

  4、安装氧气表的顺序如下:

  ⑴取下氧气瓶的保险帽,短时间打一下阀门。

  ⑵检查接头帽、螺帽是否良好,将氧气表固定安装瓶上。

  ⑶松缓调压螺钉,打开气瓶阀门,如新装软管,需调整调压螺钉,吹洗接头,开气瓶阀,避开气表方向。

  ⑷装软管时,注意不要将氧气和乙炔气管接错,两软管颜色不一样,新软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内滑石粉,装好后用肥皂水检查是否漏气。

  ⑸安装和开阀门时,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衬垫,不得用油浸润。

  ⑹氧气瓶和明火相距必须超过5米,严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热源的地方。

  5、焊接时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基本知识,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压力软管。

  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焊接枪、喷嘴,调整氧气和乙炔压力。喷嘴要装紧,防止乙炔漏气,喷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气压低时,不要用氧气代替乙炔勉强使用,

  ⑷点燃焊枪要先打开氧气开关,后打开乙炔开关,停止时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

  ⑸使用点燃的焊枪时,务必谨慎不得将火焰指向人、氧气瓶软管。焊枪点燃时不得离开。即使暂停工作,也要关闭焊枪,挂在固定位臵。

  ⑹长时间不工作时,要关闭氧气瓶,松缓氧气表调整螺钉,放掉软管中的气体。

  ⑺长时间工作时,勿使焊枪喷嘴过热而引起放炮,为此需将焊枪放入工作地点专设的水槽中冷却。

  ⑻焊接盛过易燃物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仔细清洗,打开盖,才能焊接。焊接时最好远离,工作时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压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内或车内焊接要注意空气畅通,工作中感觉有强烈乙炔气味或其他非正常异味的,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对和面机内进行察看,是否有异物,并用抹布擦净后再打开电源开关,看其运转是否正常,然后关上电源,再进行操作。

  2、和面时,必须思想集中,关上和面箱盖,再打开电源。

  3、酵面吃碱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严禁和面时将手伸入和面机内。

  4、和面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和面机内外清洁工作,并把和面机盖盖好。

  四绞肉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对绞肉机的绞轴、多孔挡片、刀片、螺母、电器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各部零件完好无损。

  2、绞肉时严禁“手入绞肉口内”,操作过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切断电源经机修人员修理后,方可使用。

  4、绞肉完毕先切断电源,并且做好绞肉机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跟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参加高空作业班组负责人接受任务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门审核后实施;

  3、高空作业中配备的器械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须认真检查其安全性能,确保万无一失;

  4、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部门跟班负责人;

  5、高空作业各班次,应做到人走场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业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安全器械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后交回仓库。

  六切肉、刨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先观察机器内是否有异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净,打开电源看其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2、操作时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现象,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器运转状态下用手直接处理,和插入机器内。

  3、操作完毕后必须将机器清洗干净,并盖好机盖。

  4、操作完毕后周边卫生必须清理干净。

  七燃气灶安全操作规程

  1、燃气灶具、管线必须做到专人负责、检查,用后不忘关闭燃气开关

  2、使用中,发现漏气时,先关闭开关,严禁动用明火或开电气设备,立即开窗通风,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燃气管线、开关等严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4、点火后,不得离人,防止火焰意外熄灭而造成事故。

  5、炉灶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各种消防器具。

  第十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为加强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间发生火灾,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动火前必须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并按动火证中的要求动火。

  3、动火单位在向保卫部申请动火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的人员,要到用火现场查看,落实安全措施后去申请动火,动火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正式焊工证,动火前要准备好灭火器和水,灭火器不少于2具。

  5、动火现场,凡熔珠、焊渣可能溅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在楼层中动火的要严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层引起火灾,室外遇有5级以上风速应停止动火作业。

  6、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刷(喷)油漆作业。

  7、动火期间必须设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时刻密切监视焊花溅落的区域,发现火险立即处理。

  8、有缺陷的焊机,电源线,把线不准进入作业区。

  9、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10、动火结束,用火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用火现场,确保无火灾隐患,看火人检查无余火,半小时后方可离去。动火人将动火证教回保卫部。

  11、用火申请登记表,动火证只限一个地点,规定时间内使用,变更地点和超过规定时间动火证无效。

  第十一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节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⑴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⑶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⑷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截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⑸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

  ⑹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⑺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⑻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管道燃气表房、厨房、茶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气体泄露检测设备。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并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⑽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餐饮业管理制度9

  一、卫生管理组织构成: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组织机构至少由3人组成。

  二、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卫生制度: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①.做到专人、专用冰箱、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 、冷藏等设施。室内温度不超过25c°。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蔬菜、水果等必须洗净后进凉菜间。

  3.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①.清洗池做到肉类、水产品、蔬菜类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⑨.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5.食品切配加工卫生制度①.所有原辅料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使用。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保持运转正常;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食品销售卫生制度①.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②.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包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顾客使用的餐具必须保证消毒和清洁。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8.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①食品采购必须索证、登记和检查验收。②.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③.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及定点屠宰证明;④.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⑤.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9.除害卫生制度①.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6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②.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③.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0.卫生检查制度: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1.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本单位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2.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3.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①.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②.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③.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④.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⑤.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⑥.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4.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5.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6.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7. 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⑦.放蝇、防尘、防鼠、反腐卫生设施要完备。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8. 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①.专人负责。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③.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19.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①.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②.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酱油、食醋、食盐、味精、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③.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定点屠宰和兽医检疫证明,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④.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⑤.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0.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①.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餐饮业管理制度10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是酒店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员工关系以及离职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一制度旨在确保酒店能够吸引、培养并留住优秀的员工,从而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形象。

  内容概述:

  1. 招聘管理: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流程、录用决策等,旨在找到符合酒店需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培训。

  3. 绩效评估:设立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估,为晋升、调薪提供依据。

  4. 薪酬福利:设定公平、具有竞争力的`薪资体系,以及各种福利政策,如健康保险、年假等。

  5.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冲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团队凝聚力。

  6. 离职管理:处理员工离职程序,收集离职反馈,以改进人力资源策略。

餐饮业管理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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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料的控制:

  1.外购原料的控制:质检员按原料质量要求对外购原料进行验收并查验相关证明,不合格原料不得使用。

  2.公司基地原料的控制:基地严格按照良好的农业规范进行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和肥料的使用,确保原料农残符合国家标准和进口国标准;加工前,质检部凭基地管理员签名的发运单对原料按质量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3.每产季分别将不同的原料送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中心检验农残含量。

  二、生产过程的控制:

  1.操作人员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专职质检员对其进行监视,出现偏差时按各ccp点纠偏方案进行纠偏,并将出现偏差时的产品隔离待评。

  2.实罐车间应严格执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质检员对半成品质量及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品控部按计划对生产用水、工作台、工器具、操作人员的手、车间空气进行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检验。

  三、成品的控制:

  1.品控部对每批成品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每产季分别将不同的成品送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中心进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的检验。

  四、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1.我公司所用的化学物品可分以下四类:a、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b、生产车间清洗、消毒所用的清洗剂、消毒剂;c、设备所用的润滑剂;d、产品所需的食品添加剂及加工助剂(如柠檬酸及d异vc酸钠等)。

  2、所需化学物品应由公司统一购自有qs认证的生产单位和国家批准的经营单位;添加剂必须是食品级并应符合gb2760-20xx要求;化学物品必须是国家卫生部门批准使用的;实罐车间直接接触半成品的设备使用的润滑剂必须是食用级的。

  3、采购入库的化学物品须标识清楚,且做好入、出库登记,并根据其不同类别分库储存;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领用,质检员监督。

  4、使用化学物品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以利于正确使用处理各种化学物品,以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对原料、成品或包装造成污染。

  5、加工过程中维修机械设备时,应先将加工品隔离以防止润滑油等对产品造成污染,修理完毕,设备及工器具表面应及时清洗消毒,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有毒有害物品用完后的包装物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放于车间或有水源的地方。

  7、用于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卫生,无任何化学污染,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8、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某段时间的产品有可能造成化学污染,此段时间的产品则应作隔离处理,并填写《产品隔离单》 。

餐饮业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X日开始到次月X-1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10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10年~15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

  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特殊职务的资格:

  酒店服务人员;

  兼职性质的员工;

  洗碗工、清洁工。

  2、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餐饮业管理制度13

  一、工作程序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通知餐厅部门领导前往火警现场察看。

  2、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3、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记录。

  二、各部门现场职责分工

  1、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2、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3、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帮忙消防队,并予以一切便利。

  5、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帮忙消防队工作。

  6、照料火灾现场老、幼、病、残、孕人员,抚慰受灾家属。

  8、扑灭火灾后,分析着火原因,惩罚当事人,教育群众。

  三、灭火器的选用

  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快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灭火器材使用

  1.1211灭火器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五、人员疏散方案

  妥当组织群众撤离不安全地带。

  六、餐厅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对管线、开关常常检查,发觉问题适时维护和修理。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2、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适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3、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需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常常检查,发觉损坏,适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5、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予以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一旦遇有火险,各部门必需全力投入、从容迎战、分工协调,快速排出险情,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工作失职、临阵脱逃等有碍或拦阻抢险救灾工作的,餐厅将依照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七、请餐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餐厅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餐饮业管理制度14

  顾客投诉是指宾客主观上认为由于酒店服务或产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烦、不愉快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等情况向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表示的不满。投诉会让我们失去一部分宾客,更会给酒店带来不好的声誉。但是一次有效的不仅可以让宾客满意,也可以让我们有重新改正的机会,可以提高饭店的服务水平。为提升饭店整体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投诉,提高宾客满意度,结合博雅饭店管理实际,特制定以下投诉管理办法:

  一、宾客投诉原因:

  1、对服务员态度的投诉

  包括:粗鲁的语言,不负责任的答复或行为,冷冰冰的态度,若无其事,爱理不理的接待方式,过分的热情,待客不主动,不热情,不注意语言修养,冲撞宾客,挖苦、辱骂宾客;拿物品给宾客不是递而是扔或丢;无根据地乱怀疑宾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误以为他们没有结帐就离开等。

  2、对的投诉

  包括:服务员没有照宾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取送物品不及时甚至送错,未经宾客同意私闯客人房间,不尊重宾客的风俗习惯,忘记或搞错了宾客交代办理的事情,损坏、遗失宾客的物品等。

  3、对清洁卫生、食物的投诉

  包括:房间床铺不干净、未按宾客要求更换布草,房间/浴缸内有头发丝或污垢,餐厅菜品有异物或毛发,食品有异味不新鲜,菜品不合口味等。

  4、对安全事故及异常事件的投诉

  包括:停水(电)、偷窃、伤病、醉酒、电梯卡人、房内反锁等情况引起的投诉等。

  5、对个人隐私受侵犯的投诉

  包括:偷听宾客谈话,未经允许进入宾客房间,打听宾客年龄或收入,泄露宾客等。

  6、对设施设备的投诉

  包括:淋浴热水不热,空调不制冷,电梯运行不正常,马桶堵塞,卫生间漏水,照明不足等。

  7、对环境的投诉

  包括:环境嘲杂、噪音、房间不隔音等。

  在消费过程中的额外要求。

  包括:要求赠送小吃、菜品、饮料酒水、鲜花、水果、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

  二、投诉的分类

  (1)有效投诉

  指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宾客投诉的问题是由于酒店方违反有关的标准、规定或程序,即属酒店责任的投诉。

  (2)合理的`额外要求

  指宾客确因喜欢本饭店的产品而提出的额外要求,或者现场员工实施了管理授权确能增加宾客的期望值和满意度。

  (3)无效投诉

  指经过查证最后核实,非酒店责任的投诉。

  (4)重大投诉

  A、经济纠纷在20xx元以上的投诉事件。

  B、由服务员的态度、部门间的协调、酒店的制度、条例等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

  C、顾客向酒店的上级部门、消协、媒体等部门提出申诉、索赔的投诉。

  D、由于顾客强烈不满的投诉,影响了本酒店的声誉,导致日后公关销售工作的困难,或反映出部门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

  三、投诉处理要求

  因为博雅饭店是园林式饭店,经营场所相对分散,暂时未设,故常常让宾客感觉投诉无门的情况。根据饭店实际,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级员工接到宾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服务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或逐级报告)部门当值上司,如果宾客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下称质量办(目前暂设在人资部,负责人暂定为人资部经理)。因员工或部门原因推委、延迟或隐瞒了宾客投诉处理,给予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2、日间宾客投诉由各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做记录、及时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3、夜间宾客投诉,遇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饭店总值班经理。遇值班经理也处理不了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与该部门最高负责人联系;即使如此仍然无法解决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上报饭店值班领导,直至问题解决。夜间投诉原则上由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并填写《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4、周六、日和节假日宾客投诉,部门当值的最高层管理者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驻店领导处理,并由驻店领导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5、质量办应根据《宾客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处理部门,并全程监督跟进各部门、人员处理投诉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并在投诉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因质量办督查不力,延迟了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间或导致宾客投诉未果的,给予质量办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6、对酒店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顾客投诉,由在《顾客投诉记录表》上批示,必要时可亲自主持处理。

  7、《顾客投诉记录表》由质量办存档,并按照饭店档案制度,于年末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8、博雅饭店总投诉受理部门为质量管理办公室,投诉固定电话26123456转,24小时投诉热线13547293223,13547293001。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年末将所有的宾客投诉汇总编写成《案例分析》,作为人资部日后的。

  四、投诉处理的时限

  1)住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24小时内。

  2)离店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72小时内。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宾客协商,尽量缩短宾客的等候时间,让宾客对我们的处理感到满意。

餐饮业管理制度15

  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严格按照餐饮许可范围(餐饮许可证的备注)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志、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的证照。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须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有关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以备查。

  5、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宜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9、不断加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餐饮业监管的具体要求,积极采用“五常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宣传栏。

  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加工食品用水禁止使用自蓄水池等二次供水受污染或消毒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形;不需要再加热的即食食品冲洗水、即食用冰的水源需要使用净水处理器(能提供该产品涉水安全证明),并能提供近期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4、加工经营过程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豆浆、四季豆等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深海鱼,禁止提供不新鲜或腐败的青皮红肉鱼,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组胺等中毒。

  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9、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

  10、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需要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尤其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先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办理

  《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到岗时“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食品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应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从业人员是指餐饮业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依法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证上岗(监管部门认可的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使每名员工均能熟练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形成表格化归档,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53、60、92的要求和124、125、136条的罚则最新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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