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考核细则

时间:2024-02-27 09:21:48 教师 我要投稿

(热门)中学教师考核细则

  本寨中学教职工考核细则

(热门)中学教师考核细则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聘用管理,更好地推进人事改革及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质取酬,根据《镇宁自治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及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出勤考核:10分

  严格请假制度,请假最迟必须在自己有课(班、晚自习或开会)前10分钟请,有上午第一节课的前一天晚上9:00之前必须请假,以便值班人员好找人代课(班)。请假必须自己提前写假条请假,特殊情况下假条可请别人写,无假条的请假一律以旷课(会)分值扣分,假条经校长或副校长批准签字后在所请的课、会之前交给当午别值日主班,作好教职工的缺勤及代课(代班)记录。

  ▲考勤扣罚情况如下:

  上课迟到、早退各罚10元,迟到扣0.2分,早退扣0.3分[正式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的记迟到,3分钟(含)后进教室的记旷课,学校未请人代课该教师自上课的另按代课记;下课铃声未响而提前下课的记早退]。旷1节正课罚80元,扣5分;事、病假正课一节罚30元,扣0.5分;除测验外,其它课一律不许提前下课或放学,否则以旷课或早退计。【每月请事假、一般病假不能超过5节,超过的按旷课计】。

  ▲行政值班:

  行政值班人员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须提前10分钟开教师办公室门,预备铃响停后才开的以迟到记,正式上课铃响停后才开的以旷课一节或旷晚自习一次记;值班时间如出现无人上课或岗位无人值班现象的,承担相应责任。

  ▲会议迟到[点名结束后才到的]、早退(未宣布散会而私自提前离开的)各罚10元,各扣0.5分;开会10分钟(含)后才到的仍以迟到记,罚20元;会议事假罚40元,扣0.6分。请假必须在会议之前由请假者本人亲自给校长或副校长请,已点名后才请或由其他老师代请的一律以旷会记,旷会一次罚50元,扣1.5分。

  ▲上晚自习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的记迟到,罚5元,铃响5—10分钟内到并自己上晚自习的罚10元;铃响5分钟(含)后到但学校已经通知其他教师来上的以事假记,罚30元用于人代岗;旷晚自习(无故不到又未请假的)罚40元;晚自习不扣分,不影响满勤。

  ▲按时参加全校性的各种活动,如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按会议要求扣钱扣分;如出现旷、事、病的则上午按四节课,下午按三节课扣钱扣分。【组织者有上述情况翻倍处理】

  ▲代课1节奖20元,代班1课时折合代课0.5课时计算,代晚自习一次奖30元(晚自习事假罚30元)。【当午别有班的自己代课不计代课;主班公假、事假、病假的,副班代主班,计代班(自己当节有课的不计代班)】。

  ▲各管理岗位有固定值日时间的人员(含行政值日人员、远程室管理人员、微机室管理人员、

  图书室管理人员、体卫组人员、财经管理人员、会议记录员等)如出现请假或旷工的,按应在岗时间进行考勤,扣罚相应金额及分值。其他管理岗位无固定值日时间的人员(含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各班班主任等)如出现请假或旷工的,按所在岗位每天平均工作量进行考勤,扣罚相应金额及分值,如每次请假或旷工时间在一天之内的,可忽略不计,超过一天的则按实际请假或旷工天数计罚。

  ▲行政值日主班同意的,双方各按旷课1节处理。

  ▲宿舍主管人员须做好宿舍一楼两边铁门的开、关门及有关值日、工作安排等(如白天或晚上未锁门,发生学生物品被盗,承担相应责任),每天上午、下午各折合1课时,晚上折合折合1.5课时,如有事、病、旷或代岗的,按课时有关规定执行,每周允许主动调班1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为1次);兼任女宿管(副管)的教师,宿管岗位及任课岗位每月允许调班及调课各1次(节),私自调班未经当午别(或晚上)值日主班同意的,双方各按旷工1次处理。

  ▲安保人员须做好每天24小时的值班工作,维护好在校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做好每天的巡查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登记,严格按学校规定搞好有关工作及按时开关学校大门,上课及晚自习期间铁门必须关闭(有车辆出入开后及时关闭),让人从值班室出入,上下午未到放学时间,一律不准学生外出(上课及晚自习期间学生无学校或宿管老师批条由值班室或校门出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保安承担责任)。严格考勤制度,每天由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进行考勤,无故旷工一个上午、下午、晚上的,各扣30元(注:上午是6点--中午12点,下午是中午12点--傍晚19点,晚上是19点—早上6点。);若确有特殊事外出的保安之间须作好调班,做好交接班手续,如调班后出现无人值班现象,由主调方承担相应旷工等责任。若协调不好的报学校分管领导或当午别值班人员请人代班(按事假计),上午、下午、晚上事假各扣20元(代上午、下午、晚上班各奖20元)。星期四上午10:00(下一位值班开始时间)——下午5:00(上一位值班结束时间)为共同值班时间,两人必须同时在岗,未按时就班或提前离岗的,按迟到、早退处理,按教师迟到、早退规定进行处罚。迟到或早退时间较长的,按离岗时间长短执行考勤。未在校内从事其它工作,擅自关门离岗(未请人临时代值)或虽开门但无人在岗,自查岗时起10分钟后才到岗的,扣罚工资10元;如半小时后仍未到岗的,该午别或晚上按旷工计。擅自离岗期间发生及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应值日保安承担责任。如工作失职,有外人从学校大门进入校园未进行登记并在校内滋事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有大型活动、重要检查或其它有关安全的事故发生,两人必须在岗,否则按迟到或旷工等处理。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未在岗的,不论离岗时间长短,均扣罚责任人工资30元。值班期间责任人有特殊事、公假或另一方请假的,代班方由学校发给代班费。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全校教职工对每位安保人员进行测评一次,满意度达不到70—80%的作警告处理,连续两学期均达不到70—80%的,学校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作解聘处理。保安特假、特事假、福利享受与老师同等待遇。

  特假(不扣钱也不扣分)规定:本人、配偶、直系亲属(限教师自己爷爷奶奶、父母、孩子、亲兄弟姐妹)的婚、丧、产假等特假规定如下:本人婚假10天,晚婚14天(但请婚假时必须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处理);女教师产假4个月(但请产假时必须出示准生证,否则按事假处理或不予批假),在产假期间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60天(但延长产假时必须出示独生子女证,否则

  按事假处理或不予批假),双方晚婚的男教师护理假7天;配偶丧假7天;爷爷、奶奶丧假3天(在自己父亲已故的情况下给7天);父母(含岳父岳母)丧假7天;亲兄弟姐妹丧假3天;亲嫂亲弟媳、亲姐夫妹夫的丧假1天。本人病重(或伤重)住院治疗期间或在国家正规医院输液但未住院的计特假,但必须交验乡、县国家正规医院开出的出院结算单据或相关收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到考勤结算的领导处(在私人诊所就诊的不算),无故不交的不得享受特假待遇;工伤(符合工伤有关规定的)按特假处理。特假不扣钱也不扣分。其它亲属的婚、丧等均按事假处理。

  ▲特事假(扣钱不扣分)规定:父母、子女、配偶病(伤)重或病危,又必须亲自护理的,一周之内由学校酌情批假(若住院的须把其住院期间相关票据复印件交到学校负责考勤统计的领导处存档)按特事假处理;若情况确实特殊经县教科局批准请假的,则最多给一个月的护理期限定为特假(不扣钱也不扣分),超出时间部分按特事假处理。自己非因公负伤但伤情较重或病情较重又未到国家正规医院住院或治疗的,一周之内由学校酌情批假,按特事假处理。自己订婚(婚前只允许一次)给2天特事假,亲兄弟姐妹婚事给两天特事假,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请假天数在5天以上的含双休日在内(所请特假、特事假如经举报或查证后为弄虚作假的,所请假以旷课处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涉及个人利益的学习、考试等均按事假处理,学校指派学习的不记事假。考勤扣分不封顶。每月满勤【无主动调课、无特(特事)假、无迟到(早退)、无旷事病假】加1分,全学期(从开学公布考勤起到进行学期考核时止)满勤的学期考核时加3分。

  ▲星期一升旗仪式时,要求参加的教师必须到操场组织本班队列队形,无故不到的按0.5课时进行考勤;团支部成员及行政人员,须到岗作升旗仪式组织或作国旗下讲话,有事、病、旷的按0.5课时处理。【每周一上午7:40分举行】。

  ▲部分岗位固定值班时间规定如下:微机室管理员(周一、二、三、四、五微机室门】;图书管理员(周二、周四下午4:40分后到学生借阅结束),女宿管(周一至周四晚上及每天的卫生安排),体卫组人员按排出的值日表值日。其它无固定值班时间的岗位,须按本岗工作职责及学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以上所有岗位未在岗或未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所折课时进行考勤。

  二、教学教研考核30分

  (一)备课及教案编写情况(8分)

  1、教案切忌无内容的提纲式,需体现“六备”(备学生、教材、课标、教具、方法、课堂),否则酌情扣分;(0.5分)

  2、教案编写与教学进度保持一致(可以写超未上到的2—3课时),漏写或缺写一课时的,扣0.5分。(0.5分)

  3、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6分):

  ①教案按课时书写(即每篇课文或每个小节需几个课时才能上完的,要按第一课时、第二课时……书写。(0.5分)

  ②每课时写清授课时间及授课内容(1分)

  ③每课时有明确具体教学三维目标(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1分)

  ④教学重、难点(1分)

  ⑤体现教具使用(据学科实情而定)(0.5分)

  ⑥作业布置的处理意见(每课时必须有)(0.5分)

  ⑦板书设计(美术科的范画,体育科有动作图解及说明),每课时教案后没有专门的“板书设计”的,教案中要体现“板书”(0.5分)

  ⑧书写工整(0.5分)

  ⑨课后有教学反思(0.5分)

  4、体现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渗透点【与相应渗透点吻合】(1分)

  5、严禁重复使用旧教案或抄袭教案,有此现象者,发现1次扣0.5分。

  注:语文自读课文及相关学科带※号的要写教案【可以写略案】。

  (二)、课堂教学情况(2分)

  1、教师上课、开会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现一次扣1分。(1分)

  [1]带孩子上课;

  [2]带孩子开会;

  [3]酒后上课;

  [4]坐座位上课(特殊情况及测验除外);

  [5]擅自离开教室;

  [6]课堂上抽烟(期末考试除外)

  [7]课上接、打电话(校长及相关学校部门负责人可到教室外接听电话);

  [8]辱骂、体罚学生;

  [9]穿拖鞋上课;

  [10]不用普通话上课;

  [11]有5人次(含)以上睡觉学生;

  [12]无教案上课(统考学科),带教案上课但经查对进度不吻合的视为无教案上课;

  以上各条由校务人员、教研组人员、随堂听课人员等进行督查。

  2、教学及实验任务完成情况检查。(1分)

  (1)在计划内(18周)完不成教学任务(每课时扣1分);(本条由各教研组长按平时所分配检查教案、作业学科负责检查,做好记录,不进行检查的在期末考核时扣1分,由分管教研的教导主任负责督查)。

  (2)在学校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理、化、生上课教师需按实际教学进度组织演示和分组实验,并按教导处要求完善与之相对应的一切资料。如出现实验通知单、仪器借领用登记、实验登记表、学生实验报告缺一件的扣0.2分,时间不对应的扣0.1分。【本条由分管实验室的教导主任组织检查】 。

  (三)、作业检查情况(5分)

  1、作业批改情况(2分)

  (1)在作业的批改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学生出现错误给予改正或在课堂上统一订正(课堂统一订正的学生要有订正痕迹),批改符号准确,可针对作业(文)情况作适当批语。批改马虎,只简单“√”、“×”、无订正迹象的扣1分。

  (2)批改作业的时间要与授课时间吻合,不得过晚或提前,否则酌情扣分。(1分)

  2、各学科批改次数情况(3分)

  (1)每周每科批改最低次数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2次,初三物理、化学1.5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八年级物理1次,美术两周不少于1次,体育学科按学校及教研组要求完成测试成绩记录。以上作业次数少批改或少记录1次,扣1分。

  (2)课堂上组织测验的试卷必须全部批改,当2次作业。(教研组长到班上调查属实后认可,有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当作业做的试卷全部批改的,以1次作业计)。

  (3)理、化、生各科实验报告可充抵作业(1次实验报告作1次作业)

  (四)、听课记录检查(4分)

  听课记录每月由教研组查一次。

  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4节,每月不低于3节,少一节扣1分;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2节,每月不低于3节,少一节扣1分;教龄满1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每月不低于2节,少一节扣1分。教龄未满1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每月4节,少一节扣1分。(扣分不封顶)

  (2)听课记录的有效性:

  所有听课记录须经当午别行政主班(或代班人员)及当节任课教师签字方为有效,无两人签字或不按规定签字的一律视为无效。

  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或检举并经查证,追究听课人及签字人(含当节上课教师)的责任,每次每人各扣2分。

  注:听课任务可提前完成。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听课都可列入个人听课节数。

  (3)听课记录的内容必须按听课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否则酢情扣分。

  (五)教研活动(4分)

  1、优质课(公开课)开展(1分)【每月有一次固定检查完整资料】

  ①听课教师有优质课(公开课)记录、评述(1分),无则不得分。

  ②上优质教师有优质课(公开课)教案,课后的心得体会(1分),缺一各扣0.5分。

  ③教研组长有听课记录及集体发言记录(1分),缺一各扣0.5分。

  ④如有教师被推荐上优质课(公开课),不配合1次扣2分。

  ⑤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优质课(公开课)。

  ⑥教研组长应在组织上优质(公开课)课的当天或第二天的下午放学后组织简评活动,不组织扣1分。

  ⑦该组员须参加简评活动,不参加扣1分。(教导处或教研组安排的必听教师必须参加听评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集体备课(或其他有利于提高教师学科教学业务水平的活动也可)或课例研究【每月有一次固定检查完整资料】(3分)

  (1)无故不参加或不服从安排组织的,每次扣2分。

  (2)参加教师应准备好相关资料,缺一件扣0.5分。

  (六)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的整合。(2分)

  ▲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到多媒体教室上课2次(运用远程教育课程资源进行教学,如有学科无资源的教师要自制课件上课),在组织学生看电影等或观看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时,不能计入多媒体教学节数。教师到多媒体教室上课,需要帮助的远程教育管理员须作好配合,如有老师反应有不配合工作一次,扣远程教育管理员分值。【暂时不执行】

  (七)教师业务学习(2分)

  由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组织,教师配合,每学期至少两次,不组织一次扣1分,教师不配合一次扣1分。

  (八)、考试考务工作(3分)

  1、不服从协调安排工作的,扣1分。

  2、教研组长及学校领导协助教导处考试考务工作,如有不协调者扣1分。

  3、考试考务按其细则执行。

  三、教学质量考核40分

  (一)非毕业班及九年级上学期教学质量的考核(40分)

  1、考核分值计算:

  教学质量得分分值只考核平均分(在计算班或年级平均分时,均以该班或该年级总分除以开学初核定的该班或年级人数)。如有教师所上科目在两科(含)以上的,学期结束时全科考核,按各科考核求出综合平均分作为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具体实行同级同科比较考核,计算方法如下:

  ▲年级综合平均分=该科年级总分÷应考年级总人数

  ▲平均分所得分值=本班考试平均分÷年级综合平均分×平均分所占分值40分。

  ▲每位教师需至少有一门学科参与其他教师进行对比考核,若出现同一年级某一统考学科是一个老师全部上的,因无法与其他教师对比,其教学质量考核分计算时以前三届同年级同学期该科综合平均分为基数进行核算(方法:本学期该科年级综合平均分÷前三届同年级同学期该科综合平均分×平均分所占分值40分)。如该学科为新增学科(如物理、化学),在没有同级同科教师对比考核的情况下,则同样以前三届同年级同学期该科综合平均分为基数进行核算量分(方法同前)。未聘有统考学科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按全校所有统考学科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平均分进行衡量。

  2、超平均分奖励办法

  校内比:按教师任教学科数,从每学期教学月份(共4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0%中每人最多按两科提出220元(只上有一个统考学科的提出220元),超出两个学科的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按每科110元提出参与考核,用于超平均分奖励。同年级同学科是一个人全部上的只按一科提出220元。

  (1)超同级同科综合平均分(同级同科有两人或多人上课)奖励办法:

  所任班级学生考试平均分超过年级综合平均分的,除得到该班原提出的220元外,另按所超分值分配低于年级综合平均分班级的考核金额(所任班级学生考试平均分低于年级综合平均分的,不参与所提出金额的分配),按班级进行核算。

  (2)超前三届同级同科同一学期综合平均分(同级同科为一个教师全部上完)奖励办法:

  所任学科全年级综合平均分超过前三届同一学期该科年级综合平均分的,除得到原按年级提出的220元外,另奖励220元;正好达到前三届同一学期该科年级综合平均分的,得220元;若所任年级学生考试综合平均分低于前三届同一学期该科年级综合平均分的,则不得原按年级提出的220元金额。

  全县比:1.可比学校13所,分别是:丁旗中学大山中学扁担中学募役中学马厂中学

  朵卜陇中学江龙中学本寨中学革利中学沙子中学六马中学打帮中学简嘎学校

  2.平均分排在上述学校前四的,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分。

  3.平均分超过县城寄宿制中学的加4分,超过实验学校的加3分,超过一中的加2分。

  4.平均分排名在上述乡镇学校倒数第一的扣6个月绩效工资30%(除开校内比的440元部分)的100%,倒数第二名的扣90%,以此类推至倒数第九名扣20%,(无论上几个科头,最多扣完上述30%部分,得奖的有几个科头算几个科头)

  5.个人所得金额=所罚的金额除以总积分乘以个人积分。

  单行班校际比:若将教师统考学科的个人教学平均分与全县各科排名前七名的学校年级平均分进行对比,如某位教师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排名为前七名的,不论科次多少,均按科次进行奖励,第一名奖1400元,第二名奖1100元,第三名奖800元,第四名奖700元,第五名奖600元,第六名奖500元,第七名奖400元。如该学期考核已经进行过,则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后核算兑现。

  双行班校际比:若将教师统考学科的个人教学平均分与全县各科排名前九名的学校年级平均分进行对比,如某位教师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排名为前九名的,不论科次多少,均按科次进行奖励,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奖3400元,第三名奖2800元,第四名奖2200元,第五名奖1600元,第六名奖1400元,第七名奖1200元,第八名奖1000元,第九名奖800元。如该学期考核已经进行过,则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后核算兑现。

  ▲在教科局实行级科奖的情况下,如我校某年级某学科获得级科奖金,则只能是上该年级该学科教师有权参与分配,且所任该科班级平均分与全县各校该年级该科平均分相比,单行班排名靠前7名【双行班前9名】的教师方能参与分配,具体按班级考试平均分分值比例分配。

  ▲若我校出现班级平均分排名在全县靠后五名的学科,单行班排最后一名罚8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700元,倒数第三名的罚600元,倒数第四名的罚500元,倒数第五名的罚400元,双行班排最后一名罚16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1400元,倒数第三名的罚1200元,倒数第四名的罚1000元,倒数第五名的罚800元如该学期考核已经进行过,则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后扣罚或在下学期期末考核时从绩效工资中扣取。【如某位教师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全县排名靠后五名的,不论科次多少,均按科次进行扣罚。】

  (二)九年级教师下学期的考核:(40分)

  九年级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以学生中考考得200分为准:考得200或200分以上1人,教学质量得40分,不奖不罚;没有学生中考分数上200分的,教学质量得分为0分.【注:1.有2人考得200分或200分以上的人3分,奖100元(以此类推);2.考取市民中1人加10分,奖2000元(含评挂生及择校生);3.考取市一中1人加10分,奖2500元(含评挂生及择校生);4.考取市二中1人加10分,奖3000元(含评挂生及择校生)。】【以上合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奖金不封顶】。

  补充说明:

  1.所罚得的后五名教师的现用于金奖励前五名教师【具体奖励办法是:单行班:如甲教师七1生物第一名加6分,乙教师八2地理第二名加5分,丙教师九1语文第三名加3分.....计算奖金:甲教师所得金额=所罚的金额3000元(假设)×

  2.双行班所涉及的体操、卫生、班刊、黑板报等评比均为该俩班总成绩除以2.

  3.双行班参加每学期的运动会,歌咏比赛等获奖均为该俩班总成绩除以2.

  4.双行班班级评优选好只有1各名额的情况下(如选优秀班集体)首先由俩位班主任协调决定,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进行抓阄决定;如果有两个名额的情况下,两班均为评优选好名额。

  四、巩固率考核(20分)

  ▲以当学期开学初核定的教师所任班级学科人数(含新增人数)为基数作分母,参加教师所任该学科期末考试人数(九年级下学期以参加学业及升学考试人数为据)作分子计算巩固率,所任班级学科巩固率为100%的奖励人民币100元,巩固率达到97%及以上的得20分,巩固率低于97%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并扣人民币20元。未上有统考学科教师的巩固率按所任班级学科其他教师的巩固率平均值进行衡量。【注:巩固率达到100%的教师,除得到100元的奖励外,并参与分配所罚而得的全部金额;是班主任的,虽然本班无主科课,但本班的巩固率要参与考核】,【双行班奖罚翻倍】。

  ▲在进行当学期巩固率考核时,正常减少的(有外校办来接收手续并经教导处办理转出手续的、重病或传染性疾病有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办理休学的、死亡的)计算巩固率时基数照减,不影响巩固率。

  五、加分项目及规定

  1、学生辅导: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团、关工委等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征文竟赛,获国家一等奖每次计11分,二等奖每次计10分,三等奖每次计9分;获省级一等奖每次计9分,二等奖每次计8分,三等奖每次计7分;获市级一等奖每次计7分,二等奖每次计6分,三等奖每次计5分;获县级一等奖每次计5分,二等奖每次计4分,三等奖每次计3分;获校级一等奖每次计2分,二等奖每次计1.5分,三等奖每次计1分。一人同科同次竟赛,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2、教学研究文章或经验成果发表:在国家级正规刊物发表,每篇最高11分(两版及以上11分,一版9分,一版以下8分);在省级正规刊物(《贵州教育》《贵州教育科研》)发表的每篇最高8分(两版以上8分,一版以上7分,一版6分,一版以下5分)。【获奖作品必须是学校推荐的,否则无效】

  3、论文获奖:老师有论文参赛评奖的,获国家级一等奖计7分,二等奖每次计6分,三等奖每次计5分;省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每次计5分,三等奖每次计4分;市级一等奖每次计5分,二等奖每次计4分,三等奖每次计3分。县级一等奖每次计4分,二等奖每次计3分,三等奖每次计2分。校级一等奖每次计2分,二等奖每次计1.5分,三等奖每次计1分。一人同篇论文获奖,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获奖作品必须是学校推荐的,否则无效】

  4、优质课(含常态课)评比。省级优质课,一等奖每次10分,二等奖每次计9分,三等奖每次计8分;市级一等奖每次计8分,二等奖每次计7分,三等奖每次计6分;县级一等奖每次计6分,二等奖每次计5分,三等奖每次计4分;一人同科次优质课评比,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在学

  校开展优质课评比的情况下,各分组学科获评一等奖的校内奖励人民币100元,并推荐参加县组织的优质课评比。

  5、示范课与学术讲座。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示范课、学术讲座,省级一次计6分,市级一次计5分,县级一次计4分。

  6、个人获奖情况。获国家表彰每次计15分,获省、部级表彰每次计8分,获市级表彰每次计6分,获县级表彰每次计4分,获乡镇级表彰每次计2分,获校级表彰每次计1分。

  ※7、个人教学成绩:将教师个人教学成绩平均分(上同级多班的计综合平均分)与全县各科排名单行班前7名【双行班前9名】的学校年级平均分进行对比,如某位教师有一个级科或多个级科平均分在全县排名靠前,以最靠前一科所在名次进行加分,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如该学期考核已经进行过,则分值加在下一个学期期末考核总体分值上。【排名单行班1-3名为第一名,双行班1-5名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8、集体获奖情况。担任班主任,班级获国家表彰每次计10分,获省、部级表彰每次计8分,获市级表彰每次计6分,获县级表彰每次计4分,获校级表彰(大型活动比赛总分在前一、二名的)每次计1分(担任行政领导、工会主席等职务参照班主任计分标准进行计分。如:某教师担任团支部书记,该校团组织获得县级表彰,每次计4分;担任校长职务,学校获得省、部级表彰,每次计8分.获其他表彰的类推)。

  各学期考核加分时限为:上学期期末考试结束起至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止,以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为依据。

  六、扣分项目及规定

  1、资料上交

  按时上交(校、组、室、班})计划、总结,学生名册、图书、仪器、接受学校或教研组检查的资料)等的,迟交一件扣0.5分;无故不交一件的扣1分。

  2、外出研讨、学习或培训回来的教师,须向分管师资培训的领导提交书面汇报材料,迟交扣0.5分,无故不交扣1分。并承担向其他教师作介绍或再培训的任务,否则按未完成临时工作一次处罚(至少以旷1个课时扣钱扣分处理)。

  3、按规定时间书写论文或准备课件上交,不完成的扣3分。

  4、教师按要求做好学生评价(班主任做好期末学生成绩单填写及发放),否则扣2—5分。

  5、通过教师推选出或由学校指定并通知到参加学校事务讨论或参加学校各种考核的教师及校务会人员,有病(重病或伤重除外)事等不能参加的按一次会议相关考勤规定执行,如讨论或考核时间较长的,按时间长短折算课时处理。

  6、按时参加学校的临时工作(含全校性的各种活动或指令性的少数人参加的某项工作),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不参加或不完成工作一次,时间为一个上午的按旷四节课处理,时间为一个下午的按旷三节课处理,并扣相应分值。有病事假的也按相应课时扣钱扣分。

  7、不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家访一次的扣1分,并必须在自家访之日起一周内交“家访记录”到学校分管人员处,否则以迟交论处。经查对有弄虚作假的,给予公示或会上点名批评,假一次扣2

  分。班主任未按要求作考勤统计的一次扣0.5分。【每学期2次】

  8、特殊时期不按规定带走相关物品(如甲流感防控时期测温计等到班上组织测量的),下课不把相关物品(如测温计)带回办公室的,一次扣0.5分。班主任未填写座次或名单,造成教师不能打考勤的,一次各扣0.5分。

  9、按时参加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和政治(师德)、业务方面的学习,不按时参加或不参加的,按一次会议相关规定扣钱扣分。

  10、前一个学期的期末考核资金按临时规定时间结清,每学期9-11月或3-5月的考勤及其他考核资金、在校所借款项必须在学期结束之前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出纳处结清,否则扣3分,并由学校组织统扣。

  11、师德方面扣分项目及规定

  (1)无理起闹一次扣10分,打架一次双方各扣20分,骂人一次扣20分。

  (2)违反政策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开除公职的,党纪、政纪处分最轻档次扣20分,每加重一个档次加扣5分。党纪、政纪同时处分的,以较重处分扣分,不重复扣分。

  (3)体罚学生一人次扣20分,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0分。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公安机关追究处罚的,一次扣20分,受行政拘留的,每天加扣2分。

  (5)同一件事,以单项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注:管理岗位人员及行政人员的原则上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如教师兼有远程、实验室等管理岗位的,其管理岗位所得分值由学校考核评价组按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及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百分制评分后,再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分:

  考核时各类人员的出勤(10分)及巩固率(20分)均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业绩及教学教研、教学质量分值有所差异。原则上行政人员作为一组进行考核(管理业绩50分,教学教研及质量20分);中层干部及其他管理岗位折课时较多(5-8节)者作为一组进行考核(管理业绩30分,教学教研及质量40分);管理岗位折课较少(4节及以下)者作为一组进行考核(管理业绩20分,教学教研及质量50分);未兼有管理岗位但上有统考学科者作为一组进行考核(教学教研30分,教学质量40分);未上有统考学科教师单独作为一组考核(教学教研30分,教学质量得分按所有统考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平均值计)。各组分别量分后再以各考核组平均分相等为原则将考核分值进行整体缩放后计入全校考核分核算津贴及排名。

  考核资金来源:奖励性绩效工资40%(先按每科220元提出后剩余部分)。另奖励性绩效工资60%用于课时津贴的分配。

  备注:

  1、每学期考核计分方法:实际得分=实际聘的课时/该学期平均课时×其它考核所得分值。【此公式适用于平均课时在12节以上时】

  2、年终考核(两学期综合)分值低于60分的,评定为不称职;60-69.9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70分(含)以上的定为称职;年终考核(两学期综合;含E值,巩固率,职务测评分等)分

  值排名靠前的,按学校的优秀比例核算定为优秀。(如某个学期有教师考核分值高于100分的,则全体教职工考核分按90%计分后,再核算年度综合得分)【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为不称职的,学校作待岗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

  3、未尽事宜待商确。

  4、本办法由校长室及校务人员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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