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3-11-02 18:45:44 教师 我要投稿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

  z大学附属中学、子弟小学和幼儿园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地处千年学府z大学南校区内。z大学中小幼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历史悠久,为社会培养了周光召等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政治家。目前,湖大附中和子弟小学都是长沙市示范性学校;幼儿园是z省示范性幼儿园。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湖大附中、子弟小学和幼儿园的快速健康发展,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优秀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

  中学音乐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

  小学数学教师1人;

  幼儿园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身体健康。

  2、应聘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英语教师者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他学科应达到二乙,应聘英语教师者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所有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均应达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应聘者应在40岁以下。

  4、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英语口语流利、语音纯正,兼修第二外语,同等条件下其二外选修日语、韩语、德语小语种者优先。

  5、相同情况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能用英语讲授其他学科知识的双语教师,具有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在省级示范性重点中学工作过的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国家及省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者。

  (二)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本科及其以上数学专业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基础;

  5、身体健康;

  6、能胜任本职工作;

  7、具有小中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组织能力强。

  3、应聘者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4、应聘者应具有国家幼儿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4月1日 - 4月22日。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z大学普教中心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手写填写的工作简历一份,另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报名地址:z大学普教中心办公室(湖大附中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z

  联 系 人:金老师

  报名表格:见附件1-3

  具体方案见:zz

  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

  附件1: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学)

  附件2: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小学)

  附件3: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幼儿园)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大通湖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服从分配。

  3. 近两年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7年7月8日(年龄30周岁指1986年7月8日出生)。

  5.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2017年7月28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8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2. 报名地点: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系统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7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人员同时持相关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 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5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室)

  笔试查分:考生如对公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2日前书面向区社会发展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只涉及漏评、漏合、错记、错合,不涉及评分标准及宽严尺度。

  2. 面试。

  (1)按照岗位类别的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当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所有体检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或者不低于70分的入围体检;当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同时入围。如有自愿放弃者,则依次递补,以达到规定比例。

  (2)面试主要考查个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抽题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成绩合成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有自愿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考核重点是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大通湖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教育全额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如有自愿放弃者,不再予以递补。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违约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要求

  1.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其他

  1. 成绩发布:大通湖区门户网站

  2. 咨询电话:社会发展局人事股 周梅0737-5664153

  3. 举报或投诉电话:

  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毛建 0737-5661119

  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尹世民 0737-5664153

  点击下载>>> 大通湖区教师招聘职位计划及相关要求.xlsx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3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xx〕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其中高中学校24名、中职学校17名、县城中小学42名、县直幼儿园16名、特殊教育3名、乡镇中学34名、乡镇小学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xx年8月1日。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临聘教学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xx年、20xx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hyhpjyzp20xx/(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共3天) 。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三、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1.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

  2.笔试时间:20xx年8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xx〕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证书原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我县临聘教师加分政策:

  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材料提交时间以信息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的客观题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5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所有考试的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为避免入场时人员聚集,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应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游史,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行程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87062(和平县教育局监察部门)。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33786(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1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4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6名(职高教师2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2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见《洪江市20xx年春季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和:见《岗位计划表》。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9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四)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20xx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或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招聘岗位限洪江市户籍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需在2021年12月29日前落户洪江市或本人高考户籍需在洪江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xx年1月10—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一楼原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限洪江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洪江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者需现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1份;未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毕业证发放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6、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xx年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5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教育发展情况,我区拟通过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初中数学专任教师;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音乐专任教师。

  二、选聘范围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或相近;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按学科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7月中旬,我区将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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