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3-03-16 19:17:50 教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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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xx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教育发展情况,我区拟通过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选聘岗位

  1.初中数学专任教师;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音乐专任教师。

  二、选聘范围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或相近;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xx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按学科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7月中旬,我区将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大通湖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服从分配。

  3. 近两年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xx年7月8日(年龄30周岁指1986年7月8日出生)。

  5.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20xx年7月28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xx年7月3日-7月8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2. 报名地点: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系统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xx年7月12日-7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人员同时持相关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 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5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xx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室)

  笔试查分:考生如对公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2日前书面向区社会发展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只涉及漏评、漏合、错记、错合,不涉及评分标准及宽严尺度。

  2. 面试。

  (1)按照岗位类别的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当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所有体检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或者不低于70分的入围体检;当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同时入围。如有自愿放弃者,则依次递补,以达到规定比例。

  (2)面试主要考查个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抽题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成绩合成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有自愿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考核重点是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大通湖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教育全额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如有自愿放弃者,不再予以递补。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违约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要求

  1.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其他

  1. 成绩发布:大通湖区门户网站

  2. 咨询电话:社会发展局人事股 周梅0737-5664153

  3. 举报或投诉电话:

  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毛建 0737-5661119

  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尹世民 0737-5664153

  点击下载>>> 大通湖区教师招聘职位计划及相关要求.xlsx

小学教师招聘公告3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教师急需,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xx〕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xx〕27号),经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绿色通道”方式为中小学引进高校毕业生79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引进计划

  详见《20xx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公告发布日起算。

  (二)资格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的证。应往届本科公费师范生面试时单独排序,录用后不占计划指标数。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xx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赤峰市内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规程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红山区政府网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2月25日前。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红山区政府网下载《20xx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间内发至867841631@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报名表》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凡因所填内容不真实而影响面试或聘用资格等问题,责任自负。

  (三)初审及试讲

  1.初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随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所报岗位学科,在现行国家中小学教材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并有适量的板书内容,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

  3.试讲结束后,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试讲后,在现场公布全部试讲人员成绩。如同一学科引进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加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现场召开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现场公示。

  (五)为拟聘用人员签发《红山区中小学教师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个人档案送至红山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室(电话:0476-8281923),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体检等,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红山区城区中小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六、纪律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赤峰市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476—8861136。

  赤峰市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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