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3-02-28 12:47:26 教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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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3篇

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

  一、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3篇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xx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xx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xx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xx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资格审查:20xx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xx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xx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xx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xx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一并公告。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一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xx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xx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xx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首市人社局委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石首市人社局,经审定后,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石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xx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7182534(石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2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xxxx〕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xxxx〕254号)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平人社通〔xxxx〕25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报名之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提供虚假的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xxxx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18∶00,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报名人员须提交上传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上传笔试或面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xxxx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x413像素。

  4、网上资格审查。8月3日8∶00至8月6日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更改: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xxxx年8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注:1、已报名参加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

  2、报名后先按照本次所报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3、未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再按照所报第一批教育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在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套卷,满分100分(与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同卷同时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和“崆峒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3、携带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所需文具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照2张。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采取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不再增加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1:1确定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中划定的合格线岗位,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崆峒区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3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xx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xx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4月2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xx〕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 政 府 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