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间:2023-03-09 18:47:56 作文 我要投稿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人生如一本厚厚的大书,等待着人们亲手书写,也等待着人们细细去阅读,去品味。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来自美国的一本小说《自由驰骋》。

  这部小说是由夏洛特?达奇?帕克赫斯特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女孩夏洛特,夏洛特从小就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她不喜欢玩儿糖果和洋娃娃,但她特别喜欢在马房中干活。夏洛特的梦想就是能在属于自己的牧场上养马,驯马,骑马,于是她逃离了孤儿院奔赴自由,但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女孩子是不能御马的,女性根本没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可言。坚定的`她决定女扮男装,因为一次意外她失去了左眼,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成为了一流的车夫,拥有了自己的马场,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最让我佩服的情节就是夏洛特再一次意外中被踢瞎了一只眼。那一天他牵到了一匹野马,这只马没有受到任何的训练,当夏洛特扳起马的后脚时,那匹马突然猛踢后腿,夏洛特被踢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看不见了。这让生活本来就困难的她,掉进了深井,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后来夏洛特不再在乎这些事情,继续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看到这本书时我还在小学六年级,每个人都在为小升初做准备,我也不例外,但同时我又在为我的数学成绩发愁,我在小学数学成绩简直差到不可理喻,对比起另外两科,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考出来的。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偶然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看了这本书真的对主人公很佩服,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向往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尽管夏洛特遭遇了很多的困难,甚至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她扭转了自己的命运。我顿时感觉自己与她相比就如一个失败者,想要放弃的念头完全消失。在那之后每节课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听,按照老师的要求来做,也渐渐对数学没有了排斥感,接下来的几次联考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不过这个过程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在这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经常写作业写到11点,因为基础不好,大部分题对我来说都非常困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但我在最后还是超越了自己,战胜了自己,成功的翻了身。

  我把主人公作为榜样,她的经历驱使着我,让我知道要想找到自己的航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不懈,勇于面对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战胜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就算我们置身于茫茫大海中,也要勇敢的前进。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发内心的锁匙》。

  这本书让我们讲了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种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让人令人难忘。比如书里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太爷的.状况下,因为爸爸得病就弃官不干了,天天向北斗星恳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技术专业伺候爸爸,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到爸爸的粪便后,他知道爸爸病得很严重,心里十分痛苦……再如《董永》:“董永家贫,葬亲,天谴小公举,织缣完缗。”,董永家太穷,用卖本身的钱葬父母,触动上天安排小公举嫁给他为他织布机。这种故事在今天读来依然具备很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为了更好地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很好地掌握书里的一些文言文句子,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害怕损坏,孝之始也”这些。

  我们的祖先早就感觉教育应德才兼备,这本书里的小故事就很十分非常值得大伙儿好好文章阅读和培训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启发内心的锁匙》这本书就是大伙儿最好不过的发展趋势的阶梯了。

  如今,院校和父母对大家阅读的规定愈来愈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更是大家“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优良媒介。

  我很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那样的好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但买回之后,我就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柜,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

  从上个学期开始,张老师布置了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的收获及感受。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就被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丝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个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我思来想去,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已不清晰,无从下笔。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的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知识丰富,非常好看,我也非常爱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好和我不知道的.知识,这本书就像一位老师不但告诉了我为什么,还告诉了我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给大家总结一篇吧,变色龙为什么善于变色,因为变色龙怕食肉动物吃了它,所以它看见食肉动物就变成和它在的地方颜色一样的了。好了,你们看这本书好吧。我感觉这本书真是两全其美,你们觉得呢?我希望大家也都很喜欢这本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一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感动了我,大体意思是讲为人要宽容大量,不要小气。

  以前,我十分讨厌王丰,讨厌它什么呢?讨厌她高傲自大,讨厌她对人不诚实,更加讨厌她上课时,李豪威读错了字,而转身说她,让他声音轻点。

  但是,我现在不再讨厌王丰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用宽容对待她时,我发现她有许多优点,也渐渐发现只要我们对她好,她就会对我们好,但我们如果和她唱反戏,她……现在,王丰已经成了我的朋友,她经常把心里话讲给我听,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她,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会更加好!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在记忆的长河中, 书,无时不刻都在吸引着我,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拔开我心中的迷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看过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但要我说,那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却不及它—《雪域豹影》。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习,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平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当我读到“泥雪滚是最好的后爸,也许这辈子也只能做个好后爸” 时,我哭了,虽然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雪豹,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一颗充满了对孩子关切的爱啊!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像我这样的书虫来说,这个比喻非常贴切。如果我一日不读书,那么就会变得暴躁起来,可是只要手中有书,那么我就会废寝忘食,心情异常闲逸。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最喜欢的书——《斗破苍穹》。

  《斗破苍穹》这本书是玄幻类小说,作者是天蚕土豆,主人公有萧炎,美杜莎女王,药尘等等等等,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萧炎的少年从天才到废物,在14岁时碰到了老师药尘,在药尘的指导下慢慢变强,同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大陆主宰的故事。文章语言生动,情节扭转曲折,读起来让人惊心动魄,每一次当萧炎就要被击杀时,他都会化险为夷,让人不得不佩服主人公的机智与勇敢。

  这本小说中有一个情节让我至今难忘。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萧炎的未婚妻纳兰嫣然前来退婚,变成废物了的`萧炎被纳兰嫣然打至重伤,接着纳兰嫣然用轻视的语气给了萧家三枚聚气散,作为拿回婚书的报酬,萧炎将丹药回绝,一怒之下决定休妻,定下三年之约,三年后,上云岚宗与纳兰嫣然决一死战,并且立下一遒雄心壮志:“30年河东,30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小说中的主人公萧炎坚定不拔,遇到困难时微笑面对,他拥有坚强的毅力和常人遇到困难时很难拥有的镇定自若。

  这本小说非常好看,告诉我了我们许多道理,你们也可以去看看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人人都有自己最爱读的书,我也不例外。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比如:《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各类作文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感恩,我们要行动》,是它教会了我如何尊敬长辈,如何孝顺老人,如何感激他人。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上午,一个叫王冲的老师,在我们的学校里进行了一场演讲,大家听了都感动得哭了。在演讲结束时,奶奶在王老师那里给我买了这本书。

  从那以后,每次回到家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感恩,我们要行动》。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我一口气跑上楼,打开书就看,书里的那些真实的故事,让我泪流满面,奶奶叫我吃饭,我才回过神来,这下把奶奶吓坏了,连问我为什么,我不好意思地下楼了。

  几年过去了,那本书我现在天天带着,一有空就会看一看,内面的故事看了一回又一回,经常在我朋友的面前讲给他们听,他们都夸我是个小书迷。

  书,它把我带入一个充满知识、充满故事的神奇世界里,我知道了大自然的美妙、海洋的`奇特等。它不仅是我学习上的良师,更是我生活上的益友。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为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老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绘本故事书,我最喜欢的是《逃家小兔》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兔无论逃到哪里,妈妈都能找到它,其实是说孩子们永远跑不出妈妈的关爱。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有一次我发高烧,妈妈陪在我身边熬了一夜,她为我量体温、喂药、敷毛巾。第二天,我的病还没好,妈妈就带我到医院输液,直到我的病完全好了妈妈才放下心来,去做她的农活。这就是母爱!

  还有一次,妈妈为了让我买上崭新的校服,就起早贪黑地采茶攒钱。白天,妈妈舍不得休息一分钟,一直劳动到天黑才回家,回家后连饭都顾不上吃,就去卖茶叶。当她做完这一切,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以后了,这时妈妈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吃饭。妈妈把卖茶叶的钱一块块地积攒起来,直到攒够了我的校服费才肯放松休息一下。

  妈妈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妈妈的`爱无比的伟大!我爱我的妈妈!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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