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2-12 09:13:11 作文 我要投稿

【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去远方。

  而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列如:《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就是林海英奶奶写的《城南旧事》了。在这本书中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物,是善是恶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用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和美好。而且它更能让我走进和倾听作者的内心。它不但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而且还能让我学会更多读书的方法:当遇到精彩语段时,就要用笔圈画出来,当遇到不懂的语段时就要停下来思考思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并且这本书也有许多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惠安馆”这则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英子,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另一个是在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妞儿的爸爸每天都打她,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妞儿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决定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一天英子发了高烧,发现原来妞儿和秀贞是母女俩,英子拿了她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于是她们马上去坐火车,可是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惨死在了火车下。虽然这个故事悲惨,但是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一本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的书,一本能让我走进作者心中的一本书,更是一本能滋养我心田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兔子坡》,是纽伯瑞儿童金奖的作品,作者叫罗伯特·罗素。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钱钱”,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金钱的“钱”!吉娅发现一只受伤的猎狗,把它带回了家,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钱钱。

  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立马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什么情况?为什么把一只狗叫做“钱钱”?他们家很缺钱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小狗钱钱》是欧洲首席金钱教练、畅销书作家博多·舍费尔写给儿童和成年人的一部关于如何理财的书。它讲述的是:吉娅发现并救了一只小狗,取名为钱钱,没想到,钱钱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在一次吉娅打电话时,钱钱说话了,它成了家里的理财老师,并教给了吉娅许多珍贵的理财方法,帮吉娅一家摆脱债务危机......

  钱钱还给了吉娅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个梦想相册,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记在梦想相册里,然后每天往梦想储蓄罐里放一些钱。吉娅很喜欢和动物打交道,于是,她开始帮助汉内坎普夫妇遛他们的'狗——“拿破仑”和陶穆太太的“比安卡”,从他们那里取得第一笔收入,在钱钱的帮助下,吉娅认识了金钱,还学会了管理金钱。最让我心动的是吉娅还有一本成功日记,每天记三件自己认为做得成功的事儿,这样,以后遇到困难时,她就翻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让吉娅信心倍增,干起事情来都特别有劲儿。我也在自己的书桌上准备了一本秘密本,学着吉娅的样子来记录。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挣钱并不容易,而且钱财是可以打理的。以前,我总抱怨妈妈把我的压岁钱“没收”,放到银行里,我看也看不着,现在,我自己也办了一张储蓄卡,管理自己的零钱。更重要的是,我还发现“积累”是个奇妙的词语,金钱可以积累,心情也可以积累,自己的能力还能积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需要用心去感受,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一张古老、神秘的羊皮卷,仿佛用一根充满魔法的魔法棒在羊皮卷上轻轻一挥,于是开启来一段惊人地、充满危机的魔法之旅。像一个光点在羊皮卷上快速地移动。他们见山爬山,见海过海,没有大浪、大险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相信,不畏艰险,只要有勇气。没有慧质,只要肯努力。不怕困难,只要不放弃。

  他,出生时父母双亡,凭着自己天生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与魔鬼较量,拨开重重谜团,打破预言,取得了胜利,战胜了伏地魔,他就是哈利·波特。她,出生在毫无魔法的麻瓜家庭,但她不相信命运,靠着十倍的努力与信心,与命运搏斗。在学校里学习的科目最多,汗水流的最多,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只是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滴汗水,慢慢地走向成功之路,她就是赫敏·格兰杰。他,虽然出生在魔法世家,家境贫寒,但他没有放弃。他不理睬别人的嘲笑,只为做最好的自己,他就是罗恩·韦斯莱。逆境中,他们三个人组成了铁三角。在与恶魔斗争的路上从未放弃,从未停下,只为能打败恶魔,换来整个世界的和平。

  他们不怕,他们还有千千万万的友人在帮助他们,他们为了世界和平,甚至可以奉献自己的生命。七年之中无数的艰难,无数的险阻,无数的磨难,他们都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因为,黑暗终究会散去,光明终究会笼罩大地。

  想知道这个奇幻的魔法世界是什么样的'吗?来吧,与我同行,一起探索这奇妙的世界。

  教师点评:小作者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抓住印象深刻的人物和自己从书中感悟到的人生哲理来写明推荐理由,理由具体明确,条理清晰。开门见山,开头直接点名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哈利波特》,结尾设置悬念,引起别人的阅读欲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1-25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03-0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02-06

【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2-13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2-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02-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门】02-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02-12

【热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