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

时间:2022-05-24 16:37:35 教育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

  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书法水平,巩固全国首个数字书法教育基地成果,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

  一、工作宗旨

  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依据《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全县中小学积极稳妥、规范健康地开展书法教育,提高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工作职责

  1.参与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规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交流活动,指导中小学落实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师资配备、资源配置及督导评价,推进书法教育健康开展。督促落实通过语文等学科考试考核学生汉字书写水平。

  2.指导学校配齐配强书法教育师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书法教师培训,逐步提高书法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引导学校加强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协调推动区域内名师交流和资源共享。

  3.指导全县书法教育教研,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教学达标和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逐步开展书法教育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积极培育书法教育理论成果和实践典型,推广书法教育经验。

  4.策划组织县级中小学师生书法展赛等活动,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鼓励学校培育书法教育特色项目。参与组织县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书法比赛。

  5.邀请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等书法专业人员协助学校开展书法教育,协调开展与外地的书法教育交流活动。

  6.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书法教育进行阶段性计划、总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不定期组织专题研讨、专家报告会等活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艺体科。

  三、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完善管理。

  各教育办公室和县属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各级委员会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需要,吸收并发挥书法专兼职教师、语文教师及有书法特长教师的作用,按照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展赛活动、业务交流等职能划分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切实发挥引领、指导和管理作用,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2.制定规划,定期活动。

  各级书法教育委员会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活动,扩大委员会的影响。要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书法教育教学、师资、教研、活动、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和解决书法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各类书法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培育书法教育特色品牌,检查和规范各学校的书法教育工作。

  3.发挥作用,适时调整。

  委员会各成员应认真遵守书法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制度,按照个人职责分工,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在做好本单位书法教育工作基础上,面向区域内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积极开展调研,按时参加会议,建言献策,促进全县书法教育健康、规范发展。中小学书法教育委员会人员根据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相关文章:

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工作意见08-09

教育研修工作室管理工作意见10-24

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工作意见08-09

农业综合开拓工作意见08-10

书法教育实施方案01-14

书法教育工作总结08-12

学校书法教育教学计划02-19

书法教育校本课程方案02-09

中小学教育机构口号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