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建设与建议论文

时间:2020-09-09 20:20:32 法律 我要投稿

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建设与建议论文

  1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建设与建议论文

  农村主要是指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集的地方,区别于城镇,农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包括各种农场、林场、园艺、养殖等其他生产模式。农村是所有食品的源头,使得农村食品安全成为焦点中的焦点。但是由于农村分布广泛,涉及人口众多,导致农村食品安全存在很多问题。

  1.1农村生产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我国近些年虽说加快了城镇化建设,但是农村人口仍在人口总数一半以上,农村占据了食品的几乎全部供应量和大部分需要量。但是由于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生产环节出现滥用药物,使用违禁添加剂等乱象时有发生,比如之前出现的“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等。生产原料的加工环节更是无人监管,采购只图便宜,导致农村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1.2农村食品源头安全问题严重

  一方面,化肥农药的使用不加节制,大量过量使用。据统计,中国的化肥、农药使用量超过所有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仅是氮肥的使用每年均达2500万吨~3000万吨、农药130多万吨,两者的单位面积使用量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农药的使用以有机磷杀虫剂占主导,取代了过去的农家肥无机肥使用。这些化肥、农药中的化学物质通过食物链富集,最终被端上人们餐桌,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人体健康。除此之外,由于工业远离城镇进入农村使其对农村造成污染,有毒气体、污水和粉尘的大量排放,造成农村食品受到影响,也不再绿色环保,时时刻刻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另一方面,农村食品制作过程中添加剂过量使用。由于农村无人监管,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大量使用违禁添加剂,比如“避孕”黄瓜,“尸油”方便面等,为食品安全埋下了种种的隐患。现如今名目繁多的各种作用的添加剂让人听着都害怕,像除草剂、杀菌剂、催熟剂、保鲜剂等,我们不否认他们中的一部分是科技进步的结果,解决了人们生活中的一些难题,但是所有这些科技的产物如果不加节制,大肆滥用,必然物极必反,造成食品中有害物质超标,毒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1.3法律体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

  我国农村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目前还很不完善,暂时没有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而且以前制定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已经落伍,逐步被淘汰,对农村食品安全起到的引导作用非常小。由于农村食品安全法律在制定时参与部门众多,制定的法律相对分散,但同时也出现交叉、重复,使法律并不健全和完善,最重要的是由于法律体制的不健全导致监督和执法存在困难,然而监督和执法不到位必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更加严重。另外由于执法不到位,导致农村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成本低,更加剧了农村食品安全的严重性。

  2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建设与完善措施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法律体制不健全、不完善。近年来,我国农村时常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法律体制不够健全,不够严厉所导致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老百姓投诉无门是常有的事情,更谈不上从这些监管部门得利了。此外,因为法律体制不健全、不完善,所以人们不知如何了解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因为法律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所以人们不知如何正确使用化肥、农药。因为法律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所以企业违反法律降低成本,违背道德良心的事件屡屡发生。因此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建设和完善势在必行。具体的构建对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国家相关部门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国家各职能部门为避免相关法律的重复和交叉,需由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建立完善一整套合乎中国国情的农村食品安全法律,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同时针对农村“小卖部”“集市”“摊位”“小作坊”等经营方式复杂,流动性大,严重不规范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使这些具有农村特色的.经营模式也做到有法可依。制定好系统的法律之后,应着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旨在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只有让消费者用法律武装自己,才能做到在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隐患时,采取正当的措施,进而对违法行为进行震慑,起到规范约束的作用。

  2.2实现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到有法必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可依只是将农村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义务实现纸面上的规范和引导,匡正社会秩序。而有法必依,则是将农村食品安全纸面上的法律用于活生生的现实。中国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的健全完善之后,有法必依就显得更加突出、更为紧迫。各职能部门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为了农村食品安全的规范,为了保护所有人的健康安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作出应有表率和引导作用,做到监管的全面、系统。同时鉴于国情,中国的职能部门应该重点监控作为食品源头的农村,走出一条“先农村后城市”的中国特色食品安全监管道路。另外对于农村食品安全也应实现电子联网,利用网络收集关于农村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的各项质量状况,并时时公布于网络,让大众了解。最后监管部门应做到随时监控,确保监控工作的及时性。

  2.3加大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惩罚力度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威慑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惩罚力度:第一,惩罚力度最直接的体现在经济处罚上,应大幅度提高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第二,建立违法黑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增加违法的代价。第三,建立健全召回制度,将隐患降低。从以上几个方面做到执法必严。就如前文所述,国内之所以频现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就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应该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应对受侵害的消费者作出必要的补偿。这些经济的处罚必然能够对企业起到威慑和约束的作用,让企业做到自律。建立违法黑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定期公布黑名单,曝光那些违法、制造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的企业。对违法企业进行另外一种惩罚。这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关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让所有失信企业无处遁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4建立召回制度,降低不合格食品的危害

  召回制度是指在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已经发生安全问题时的补救措施,以实现最大程度上降低危害食品的危害风险,同时维护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益。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丰田汽车召回门,2009年8月24日,丰田在华两家合资企业———广汽丰田、一汽丰田宣布,由于零部件出现缺陷,自8月25日开始,召回部分凯美瑞、雅力士、威驰及卡罗拉轿车,涉及车辆总计688314辆。食品安全问题也应效仿,作出应有的担当和责任。

  3结论

  综上所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法律体制建设和完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体系,而处理该问题的过程也必然会经历由简入繁、由繁再简的过程。这就要求所有人都应参与进来,这样高度的团结和坚定的意志将是无坚不摧,没有干不成的事情,没有实现不了的愿望。最终实现农村食品安全法律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保证农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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