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时间:2022-07-02 19:27:23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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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规划建筑设计的内容作为纲要、构建,用以指导后期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等细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欢迎大家阅读。

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篇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现代住宅趋于多元化的风格,居住面积增大,各种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使电量明显增加,功能复杂,使住宅电气设计由原来的纯照明向多功能、多回路的方向发展。电气设计内容也日趋复杂,项目繁多,确保供电可靠、用电安全,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生活。

  一、建筑供配电设施的设计基本原则

  (一)建筑供配电设施的设计与建造要响应国家政策与号召,将以人为本做为设计出发点,本着安全、实用、经济的基本原则,使设计方案更加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做到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建筑的供配电设施设计要符合当地的电力部门要求以及城市规划要求,此外,供电配套设施也要纳入整体规划当中。建筑的配电设计要统一规格,对相关的用电负荷计算也要统一标准,准确的标注相应的用电负荷范围。

  (三)供配电方案应满足居民用电性质及有用电容量,遵循安全、稳定且便于日后维护的原则,实行一户一表制。因为,当供配电系统建造投入使用后,再想对其构进行改动将十分的困难,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还可能影响到居民使用及建筑的整体布局。

  (四)建筑供配电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小区配电设计方案的设备,且相关的配电设备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产品也要具有合格证明等,从而保证用电系统安全。

  二、建筑供电方案设计

  建筑供电的可靠性与供电设备的选用有着必然的关系,建筑供电设备的选择首先要保证日常用电负荷的需求,保证供电的可靠性而且还要尽力避免建筑在日常供电过程中造成的能源浪费。选用适合的供电设备,尽量减少电能在输送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电能的利用率。

  影响住宅建筑供电设计方案的因素有很多,建筑供电方案的设计会随着用电负荷、建筑规模及建筑未来发展状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我国建筑的供电方案在原理上是大致相同的,但是在一些供电的细节上还存在差异。在供电设备的选择方面:规模大、用电负荷高的建筑要尽量选择功率相对较大的用电设备进行电力控制;规模较小的`建筑在采购供电设备时,只需要满足当前建筑日常供电即可。建筑选择供配电等级、供电设备的时候要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就是指在确定建筑供电等级以及购买用电设备时,等级要高于最高用电负荷用电设备的功率,要大于最高的居民需求功率。供电等级的确定,决定了住宅小区供电方式以及供电线路的铺设方式。因为供电等级的确定和用电设备的购买是一次性的,设备生产厂家只会提供一定年限的维修和保养,如果出厂的设备没有技术问题厂家是不会给更换的。因此,供电部门必须对某个建筑的供电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既要保证当前的供电可靠,又要方便以后建筑用电需求改进,对资金和电力资源合理节约。

  三、建筑供配电方案的改进措施

  供电部门对影响住宅小区供电方案设计的因素进行调查和确定时,难免会有疏漏,导致建筑供电方案设计得不合理。针对这些情况,供电部门要对建筑供电方案设计进行一定的改进。在选择供电方式时,要留有多种接口,方便灵活地进行更改;在选择用电设备时,尽量选择那些可以调整功率的设备,可以根据用电负荷的变化调整最大功率,减少能源的浪费。

  在应急方面,以消防、安保和照明三个系统为例,确保各区能够实现正常供电,防止各种意外停电,做好应急准备。消防用电设备有电梯、水泵、卷帘门、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安保则主要有警报和监控系统,照明以疏散应急照明为主。

  四、如何设置变压器

  (一)用电负荷

  变压器的用电负荷主要有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负荷:采用两个独立电源供电的方式,即当双路独立电源中的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另一个电源可以持续供电。除双路独立电源外,还应增设第三电源或自备电源。

  二级负荷:由上一级变电所的两段母线上引双回路进行供电,保证变压器或线路因发生常见故障而中断供电时,能迅速恢复供电。

  三级负荷:其他电力负荷及一般照明,可使用单电源供电。

  (二)变压器设置

  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配置电流速断保护、限时电流速断保护、限时过电流保护、温度保护和小电流接地信号装置,具有遥测、遥信、遥控功能。

  五、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供配电设计要紧随发展趋势不断完善,提高设计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提高人们的居住质量。供配电工作在当前社会极为重要,不但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所以一定要依照相关的配电设施设计标准及规范,科学、合理地设计供配电,使设计方案更加方便使用,且更加安全、可靠。

  篇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一、受理地点

  宝山区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二、联系电话

  (021)56844384

  三、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上海市城乡规划规划条例》

  五、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并向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六、申请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纸质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xx)地形图,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①建设基地用地界限;②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③各项规划控制线;④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⑤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一份);

  3、市测绘院或指定代理点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如前一阶段已报送,则略);

  4、1/500或1/1000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图纸二份,市局审批三份、CAD格式光盘一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方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5、建筑设计方案图(含平面、立面、剖面、CAD格式光盘一份)及设计说明文本,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文本制作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二套);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须加送反映建筑外立面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二套);

  6、分层面积表(二份);

  7、属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除总平面外,须加送横断面、纵断面图(各二套);

  8、涉及属高层建筑或者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二份);

  9、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除外);

  1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等文件中,要求申请单位送审的其它相关文件、图纸;

  12、设计方案修改后再次送审所需的文件、图纸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前次审核意见要求为准;

  13、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七、审批期限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八、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收件→审查办理→审批决定

  九、收费情况

  该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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