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
一、区内转移
(一)从呼和浩特市转移到其他地区
1、提供对方社保局的.接收函及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2008年以后缴纳保险的不用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2、将上述资料每月21日-30日送到呼市社保局帐户科。
3、下月16日-30日到呼市社保局帐户科办理转移手续。
(二)从其他地区转移到呼和浩特市
1、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呼市社保局开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2、携带接收函到对方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二、区外转移
(一)从呼和浩特市转移到其他地区
1、首先在呼市社保局帐户科开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携带上述缴费凭证到对方社保局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继联系函;
3、携带上述接继联系函到呼市社保局帐户科办理转移手续。
(二)从其他地区转移到呼和浩特市
1、首先从对方社保局开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携带上述缴费凭证到呼市社保局帐户科开接继联系函;
3、携带接继联系函到对方社保局办理手续;
4、携带缴费明细到呼市财政局取支票,再到呼市社保局办转入手续。
【呼和浩特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手续及条件】相关文章:
异地社保转移手续详解10-13
社保档案转移流程10-31
档案社保转移流程10-30
北京同城社保转移流程04-01
湖北省内社保转移流程04-01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04-08
深圳社保转移流程图04-01
深圳市社保转移流程04-27
上海社保转移流程图04-01
北京市社保转移流程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