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时间:2022-08-04 22:43:36 科普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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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欢迎阅读。


  

  权责发生制(应计制,Accrual Basis)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收付实现制(现金制,cash basis)

  1、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3、缺点及适用范围。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联系:其联系是二者的目的均为正确计算和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益。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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