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读

时间:2020-12-29 17:22:41 法律 我要投稿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读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统一鉴定程序标准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近日,司法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修订后的通则共六章50条,新增10条,与原通则相比,一是进一步优化了司法鉴定程序。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具体情形,严格鉴定人到现场提取检材的程序要求,完善了鉴定标准、重新鉴定、终止鉴定的规定,保证了司法鉴定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明确补充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提高了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资质条件,规定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完善专家参加咨询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鉴定机构对鉴定人的内部监督,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司法鉴定文书规范。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对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强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增加对有瑕疵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的.条件和补正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了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从制度上保障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不受干扰,保障鉴定活动合法、公正。五是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新增加“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一章作为第五章,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作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必须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支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等。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读

6月3日,东安县司法局组织收看由省司法厅举办的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简称《通则》)视频培训会。司法鉴定管理人员、龙溪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司法鉴定人以及内勤人员在县司法局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会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陈忆九教授主讲,他带领参会人员逐条学习新《通则》全文,对新旧《通则》修改部分做了解读。并重点介绍进行修改的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四是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五是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整个讲解精彩生动、通俗易懂,期间列举了大量案例,加深了参会人员对新《通则》的理解。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共六章50条,新增10条,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新《通则》的出台真是一场及时雨,它进一步明确了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对执业活动进行了有效规范。接下来,该局将把新《通则》的学习培训作为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司法鉴定人员细学条文,学深学透,用新《通则》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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