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育险报销标准

时间:2022-07-05 06:32:18 其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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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生育险报销标准2016

无锡生育险报销标准2016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生育报销:

1.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出院小结

5.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如在异地生育需《女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

8、今后相关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流产报销:

1.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三个月之内没有)

2.出院小结

3.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原件)

4.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5.今后相关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无锡生育保险不予报销条件

1.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2.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3.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膳食费、超标床位费、无痛分娩费、镇痛泵费,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4.新生儿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5.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