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驾考新规

时间:2020-12-12 13:54:11 其他 我要投稿

16年驾考新规

驾考制度改革将于4月1日起正式落地,社会关注的自学直考试点等将启动,各项考证领证服务新举措全面施行。目前,准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确保为改革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开端和坚实基础。

这是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23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会议指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承担自学直考试点任务的16个城市要确保调整业务流程、设定训练路线、设置标志标识、制作印制牌证、完善执法制度等准备工作就绪;依法查处违反规定上路练车行为,保证练车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自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法调查、依法处理,积极协助理赔。4月1日前,试点地市要完成全要素演练和测试,确保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当天学车专用标识能够依法发放,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

同时,承担自主报考试点任务的28个城市将加快互联网自主报考平台应用,非试点地市也将列出时间表,加快平台建设应用,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公安部表示,要让群众考证领证更便捷、更高效。各地要增加考试供给,积极推行使用社会考场,增加专兼职和社会考试员,向县级下放延伸考试业务,解决考试供给不足、群众往返不便等问题;选用社会考场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变相审批、暗箱操作;调整工作程序,增设服务窗口,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宣传提示。

公安部同时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考试制度执行、监督和责任落实。落实随机安排考试,杜绝人为干扰,实现考试全程公开。完善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等监管手段,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严格考试过程事后倒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凡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既追究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月实施,3月24日,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市民报考驾照,下月起可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并能在同一天内完成考试,驾考者盼望的自主约考年内可以实现,但“自学直考”还尚待时日。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薛飞介绍,自学直考、自主约考是此次新规中最引人注意的两项措施。根据公安部等部门规定,全国16个市(州)将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我省只有武汉市被列为试点,我市暂不实行自学直考。

自主约考襄阳将在年内实现。届时考生可以通过手机、电脑预约考试时间、场地。

对于残疾人士领取驾照,薛飞介绍,按照新规,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C照驾驶证。上肢残疾人只要左手有任意三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任意一只手手掌缺失的,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可以申请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薛飞告诉记者,按照新规,驾驶人年龄超过70岁后才须每年向车管部门提交体检证明。新规规定,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只要记满12分,无论当事人什么时间处理,都会被注销驾驶证。另外,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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