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

时间:2022-06-28 12:52:51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法52条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的规定。

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刹车是否有效,油箱的油位是多少,汽车转向灯、喇叭等影响正常行车的关键部位是否能够正常工作。但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故障怎么办,本条从保障驾驶员及其他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道路畅通有序的角度对在道路上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应采取哪些措施作了规定。本条有三层意思:第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这里的“道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辆应采取哪些措施,本法第六十八条另有规定。这里的“发生故障”是指机动车由于自身的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如常见的蓄电池没电无法启动、线圈烧毁、爆胎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给来往的其他车辆以警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这里“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需要驾驶人员根据事故车辆当时所处的周围的具体环境来判断。如在城市快速路上,可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紧急停车带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可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内或者人行道上。总之要以保障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为原则,之后再采取排除故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