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6 10:08:33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1

  卫生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卫生院财产物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货币资金和各项应收账款项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主要指办公用具),也属于固定资产管理对象。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开展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4)图书:指单位购买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臵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卫生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

  7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咨询、考察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

  8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短省配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保管实物明细账。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臵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经权限(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主管局审批,单价在5000元以上经主管局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销账,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账;属于责任事故,管理不善、玩忽职

  9守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而造成损失,应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考虑乡镇卫生院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来分别计提修购基金较困难,一般根据上月末各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月计算提取。提取比率按以下规定标准执行:

  1、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提取率为3%;

  2、专用设备的年提取率为15%;

  3、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类固定资产的年提取比率为10%(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计提比率及计算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卫生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化验材料、放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一)物资购买及领用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卫生院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物资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卫生院应经常测算物资消耗量,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额执行情况的

  10考核制度,奖罚分明。

  (二)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相应的支出项目。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相关支出项目;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购药过程和储存管理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药品成本价,而计入药品支出项目中的相应科目中。

  (一)采购管理

  卫生院应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

  11关;认真药品进价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针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较少、药品购销数量不多等情况,对药品可采取每月抽样核查,每季进行清查盘点,并结出余额,与财务保持账账相符,如实存与账面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审批程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对不相符,不予验收,并及时通知供货方。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三联,药库、药房(或其他领用科室)、财务部门各持一联。(没有单设药库管理的,可只填写一式三联,即药房、财务、备查各一联的.“药品验收入库单”)

  3、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四)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到药品调价通知,对药库、药房中的需调价药品要及时清点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药品进销差价

  卫生院的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四、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的出纳岗位收取,并由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规定限额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缴存、库存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

  2、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卫生院对外经济往来、对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4、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

  13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领用支票,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核销;支票与印鉴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存款的对账

  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及时清理未达帐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擅自资金外借,未经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保证资金安全。

  五、应收帐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劳保、大保的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和责任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卫生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除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2

  关键词 基层乡镇 卫生院 内部控制 方法

  一、前言

  在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中,传统的财务管理已经无法满足乡镇卫生院的管理需求。在国家要求回归医疗事业公益性的背景下,内控管理应集中于保障资产、降低管理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基于此,在新医改的政策要求下,基层乡镇卫生院应顺应时代的需要,在内控管理方面做出更好的改变,以此提升内部控制效率,提高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效益。

  二、基层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的现状

  (1)管理意识弱。目前的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大都是卫生医疗方面的专业人才,对于医疗收入方面的业务比较关注,对于财务管理则并不重视。这样的意识一方面来源于人才的专业背景;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乡镇卫生院的长期经营惯性中,认为医疗业务增长才会促进卫生院的发展,所以把管理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而忽视了内控管理。特别是在整个内部控制过程中,长期生搬硬套以往的工作流程,所以也缺乏管理方面的优化意识。这也就造成了基层乡镇卫生院在办事手续上冗长,人员管理制度滞后,内部控制几乎不存在的现状。

  (2)管理水平差。对于乡镇卫生院来说,从事财务的人员基本上就是出纳员。而这个出纳员的工作内容也基本上就是收费和建立最基本的台账,而且乡镇卫生院的出纳员都是兼职性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更不论说是从会计方面进行内控管理,如果本身从事乡镇卫生院财务岗位的人员职业道德不过关,那就极易造成财务风险。而稍微大一点的乡镇卫生院在内控问题上,也没有进行财务岗位的分离。一般都是经济业务审批与经办,业务保管与监督的岗位混合,没有职务分离,更没有牵制措施。这样也就造成了职务间的舞弊空间大,管理漏洞多,财务管理没有效率,会计职能基本没有发挥出来。

  (3)财务监督无。一般来说,内部控制的会计监督职能是通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达成。但在乡镇卫生院,这两项职能基本不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在乡镇卫生院的经营中,经济业务进行过程中没有可信的原始依据,流程流于形式,甚至没有形式。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象非常普遍。也就根本不存在可信有效的原始凭据,会计人员也没有对凭证进行审核。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积留的历史问题多,医疗欠款多,乡镇卫生院在债权与债务管理方面管理混乱。再加上做账的人员不理会医院债权债务,付钱的人员不理会做账业务。这样的现象长期存在就造成了资金周转慢、财务流程混乱、无财务监督体系、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

  三、基层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的措施

  (1)管理意识。一方面,立足于基层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现状,营造出会计内部控制环境。营造环境意味着要把会计内部控制纳入管理日常工作中去。为了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这一点,主管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把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的年终考核中去,并且把其执行效果与院长的任期考核挂钩,结合奖惩措施来贯彻此政策。对于离任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应进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生重大问题的院长,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处理。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应联合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与财政等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此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求整改到位,限期完成。

  (2)管理机构。在乡镇卫生院里依法设置会计机构才能真正把会计在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发挥出来。所以,要把会计机构列为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必要配备,同时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岗位进行有效分工,强调岗位间的牵制与监督作用。同时为了提高乡镇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还要对其进行专项的继续教育,提高其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意识。为了做好这一点,乡镇卫生院应从新政策、新管理、新法规方面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且要求其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了解会计最新动态,及时掌握新的会计管理方法。当然,为了加强内控效率,应设立轮岗制,以加强岗位间的监督力度,同时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在内控上的自律性。当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理财意识,对其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进行详细分解,才能从绩效与责任心上提升其工作素质,进而打造一支业务过硬,道德水平高的会计审计财务队伍。

  (3)内部控制流程。在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流程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做好内部控制中的.事前控制。以会计制度为基础,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并建立起会计电算化体系,要求各操作员按权限操作业务,隔离敏感岗位间的权力,以达到内部控制的事前控制目标。其次,做好内部控制的事中控制。在所有的内部控制中,应对所以涉及经济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与跟进。特别是对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应联合集体来共同审批,如在大额设备购入等业务上,可以实行全体员工联签的方式来提高事中控制的效率。严防各种单独决策现象的产生。例如,现金银行账要达到日清月结,不得延迟。而业务收入应由管理层联合抽查,对于其入账时间要重点关注。而出纳的现金支取情况、公款的利用情况也需要重点关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好乡镇卫生院的事中控制措施。第三,做好内部控制的事后监督工作,把所有处于会计期间的重大经济活动都纳入事后监督工作中去。对于所以完成的业务都要进行再次的监督与复审,其中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应集中在对于资金变动的操作,对于资金筹集与拨款的操作,重视其资金比例分配,关注其资金与预算的切合度,以达到事后监督的效果。当然,在事后控制时,还要对基层乡镇卫生院在人员、财务、物资安排上的权重进行复审,如果与预算产生差异,就必须追查到底,查清原因,追回损失。

  (4)注意事项。在整个基层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及时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更新,对所有的财务人员在专业水平之上,还要求其在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方面有一定的水平。考虑到从事基层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的人员还需要涉及一部分的网络技术,所以要对其业务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当然,对于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来说,其发展性与流动性决定了整个内部控制过程都是与时俱进的。基于此,应在日常的管理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出一个汇集了财务计划、价格供应与销售库存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对内部控制中的敏感点与关键点进行权限设定,只有具有管理权限的人才可以进行操作与改动,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与主观意识的干涉。考虑到硬件设施的弱点,在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管理中,应在网络安全与硬件维护上进行预防与应急措施的处理。尽力保证财务信息的有效性,提高财务信息安全,做好整个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工作。

  四、结束语

  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进行逐步推进。在进行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时,应结合有效的奖惩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优化。把内部控制的执行程度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去,把内部控制的效率与员工的升迁、评优等挂在一起,以提高员工的内部控制配合度,保证内部控制的管理效果。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3

  一、医联体在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中的作用

  医联体的出现不仅可以明确各层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大型综合医院的技术优势和龙头作用,推进形成分级医疗服务模式,而且带动并提升了基层医疗能力,形成功能互补的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区域服务模式。充分实现“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复回社区”的有需就诊、分级医疗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真正体现防治结合的大卫生理念。

  二、医联体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医联体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对口支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通过带教、培训、进修、定期选派专家等形式将专家资源和技术引入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机构,实现资源设备共享。

  (二)是领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帮助乡镇卫生机构建立一些特色专科,提供特色服务。

  (三)是托管,由大医院托管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工作,托管双方实行预约、转诊、配药一体化服务并搭建检查诊断会诊中心平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屏山县人民医院就采用了托管的形式,在托管期间,屏山县人民医院是作为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分院区进行管理;而屏山县人民医院又牵头与屏山县的龙华镇、龙溪镇、中都镇、太平乡四个乡镇卫生院形成医联体采取对口支援的形式,这样可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医联体的财务运作模式

  为加强医联体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医联体的财务管理结合基层医疗单位的特点进行管理。比如牵头的县级医院落实专门岗位对医联体下属单位财务进行统一管理,采取“单位预账户分设、收付分离、采购监管、票据统管”的模式,实行单独核算和考核,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牵头单位的屏山县人民医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依法指导和监督四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收支活动,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各核算单位地财务状况。

  屏山县医院财务科单独设立了医联体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核算单位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制度和经济分配方案,及时向单位 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2、设置核算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核算流程,统一设置帐套,分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分别对下属的龙华镇、龙溪镇、中都镇、太平乡四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会计核算,分单位按月编制财务报表。3、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核算单位地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制止和纠正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违纪行为。4、根据各核算单位的资金申报计划及时审核划拨有关资金,并将需要支付村级的`相应资金直接划入村医生个人账户。5、负责各单位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例会和学习制度。6、准确、及时向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按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7、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屏山县医院财务科医联体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核算单位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及时向屏山县医院财务科领导及分管院长逐级报告,对记载不准确、手续不完备、票据不规范的原始凭证退回报帐员,并要求更正、补充。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定期结账,定期分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各核算单位报账员做好账目核对工作,以保证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作为牵头单位的屏山县人民医院分别为龙华镇、龙溪镇、中都镇、太平乡四个乡镇卫生院设置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每月最后一日为结账日,次月5日至6日为上月帐务报帐时间,各乡镇卫生院报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屏山县人民医院办理报帐业务,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对于药材的支出严格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原则,不得以购代支,以领代支,以存定销,为确保基本药物货款的及时足额支付,屏山县人民医院直接支付相应金额到“屏山县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由卫生局实行集中支付。对于经批准进行的工程建设资金必须进入“屏山县卫生局农村卫生项目资金专户”,经县卫生局项目办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将工程款项直接拨付到供应商或施工单位帐户。

  同时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屏山县医院包括医联体的财务进行监管和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县乡村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不断提高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水平。

  四、医联体产生的效益

  1、医疗资源和技术共享 在现有医疗资源相对紧缺的基础上,减少资本占用、降低资本成本,形成优势互补,使医疗公共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对口支援和远程会诊的形式实现医疗技术的共享。

  2、理念的创新 因地制宜,大胆尝试,不断探索适合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屏山县人民医院的合作、托管方式以及屏山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监管方式。

  3、制度的更新 屏山县县委和县政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的意见》要求,经过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局党政联席会议集中研究制定了适合屏山县医联体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各村(居)、各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强法纪观念,严肃财经纪律。

  各村(居)、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务必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及会计核算管理。

  各村(居)、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会计法》的要求,统一采用“借贷记账法”处理日常帐务;

  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所有经济活动内容要全部纳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范畴,不得私立“多套账”、“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各单位的财务机构必须健全和完整,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票款和账款管理分离”制度。

  四、关于收入管理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准擅自设立项目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和不收费,确保真正杜绝“人情费”、“关系费”。

  2.各单位必须严格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取、使用、上缴登记制度,实行“票款分管”制度。对外收费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核发的统一票据,严禁“白条收费”和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收费。

  3.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单位收入除上级拨款外的任何收入(包括抵账、转账的收入),必须以货币资金的形式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压解、截流、坐支、挪用和转移资金。严格实行“票款同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关于支出管理

  1.各村(居)、各单位要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严禁贪污浪费,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2.各村(居)、各单位支出必须做到票据规范、支出合理、手续合法。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完整,经手人注明支出事由。经费管理人员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500元,随支随取。

  3.涉及专项资金的必须专门建账,专款专用,专人专户管理。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办理。凡工程款结算,必须有正式发票、合同、预(决)算明细、验收单。

  4.村(居)级报账凭证单笔1000元以上,须由挂点领导审核后方可报账。

  5.各单位所有支出票据手续齐全后,经站所负责人签字支付,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入账报销。

  6.镇政府报账票据在1万元以上的,一律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报账。

  7.报账凭证只能在本单位账户中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得挪用其他账户资金。

  8.所有资金申请拨款单,须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拨付。

  六、关于资产管理

  1.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各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管理、登记。

  2.各单位应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管理账目,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资料。

  3.各单位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修缮必须按照程序先上报再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七、关于财务报表管理

  1.各单位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接受镇政府的监督审查。各单位应按时向镇政府报送会计报表和要求的其他财务资料。

  2.会计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之前,其他财务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由分管或挂点领导督促。

  八、监督审查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各单位相关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及经办人员的相应责任。

  九、各单位财务管理及人员分配

  1.各单位出纳(报账员)仍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兼任。

  2.计生办、经管站账户合并,统一在经管站做账。

  3.凡财政拨款单位,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1)万怡明:农技站、水务站、敬老院

  (2)聂慧玲:民政所、建保所、城管中队、保洁公司

  (3)郭静:医保所、文广站、乐化林场

  4.报账实行限时制,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报账审核结账时间。

  5.报账制单位(派出所、社保所、财政所、卫生院、中心小学、国土中心所、司法所),其财务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全县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的农村敬老院,属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按村帐乡管形式纳入乡镇财政所核算;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干部任会计,敬老院设立报账员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敬老院收入组成

  (一)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收入;

  (二)从各级民政部门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乡镇自有资金投入收入。

  (四)敬老院发展院内经济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五条敬老院支出内容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职工福利、公务费、设备购置费、基本建设和其他费用等支出。

  (二)专项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费等支出。

  (三)经营性支出,即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六条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县财政部门和县民政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敬老院可以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

  第八条敬老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定相应的费用支出制度,并自觉遵守执行。

  第九条资产管理

  (一)敬老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二)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四)敬老院固定资产报废,报乡镇人民政府并按相关程序批准后方可核销。固定资产转让,其资产处置方案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敬老院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各项资产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异动要有移交手续,严防资产流失。

  (六)敬老院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1000元以上的设备,应实行报批制度。敬老院应先将报批计划、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等报乡镇人民政府,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和采购设备,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工程结算。

  第十条债权债务管理

  (一)债务是指敬老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债权是指敬老院所有的、应该向他人收取的款项。

  (二)加强敬老院债权债务管理,搞好债权清收,严格控制债务,各项债权债务必须制定清收偿还计划,限期清收偿还。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一)敬老院会计核算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财经法规。

  (二)敬老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用途使用现金,现金库存不超限额。

  (三)敬老院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经营支出实行分开管理。

  (四)敬老院基本支出管理

  1、乡镇财政所要设立敬老院专帐,实行专账管理。

  2、所有业务支出按照村帐乡管的管理方式实行会审制度,不履行会审的一律不予报账。用于购置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还应有验收人员签字,有关重大经济收支活动的合同(协议)、工程决算也视为原始凭证管理,作为收支凭证的附件。

  (五)敬老院的专项支出管理

  1、每月用于敬老院的五保供养专项经费到达后,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将款项全部支付给敬老院,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院内生产经营活动。

  2、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要从工作人员中指定专门的采购员,购买各种食品均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入库。

  3、逐日登记伙食情况,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日清月结,伙食账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4、所有生活支出由敬老院院长“一支笔”审批,敬老院院长不得兼任采购员和报账员。

  5、乡镇财政所和乡镇民政办对敬老院的专项支出有监管权。每月底,敬老院院长必须将当月专项支出及结余情况报告乡镇财政所和乡镇民政办。

  (六)敬老院经营支出管理

  1、敬老院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院的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2、敬老院鼓励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自愿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3、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并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院民公布。

  4、院内生产的蔬菜、肉、蛋、禽及其他物资,应合理作价,收支入账。

  5、生产经营的收益除再生产投入外,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

  (七)乡镇财政所对敬老院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八)敬老院应当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和会计档案的完整。

  (九)乡镇财政所每半年应向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报送敬老院的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

  (一)敬老院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敬老院应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选定1—2名供养对象进行财务监督,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二)每年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敬老院财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敬老院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加以整改。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县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敬老院各种经费支出使用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坐支敬老院资金;严禁以白条、结算单等形式套取资金进行私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敬老院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6

  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中,乡镇卫生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前沿阵地,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乡镇卫生院改造后,医疗条件得到了大大改善,业务收入也有了较大提高。随着收入的增加,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问题变得日益重要。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卫生院财务行为,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沛县卫生局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是预防腐败、堵住漏洞的有效措施,不仅能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还有利于卫生院的健康发展。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具体管理各相关乡镇卫生院的资产、收支、预算、账目等财务事项,卫生院的所有会计事务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有助于提高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一、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遵循分户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说取消乡镇卫生院在银行的所有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开设统一账户,现金、汇兑、收支等都要通过统一账户进行。同时从各乡镇卫生院抽调业务能力强、掌握会计电算化技能的会计人员充实到会计核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质量。

  (1)节约了决算报表编制时间。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各卫生院的会计业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共享,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同时编制决算报表时,可以通过核算中心会计信息系统直接获取数据,大大节约了会计报表编制时间。

  (2)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记账,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统一核算,分户管理的'方法,这样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变为外部监督,避免出现会计信息瞒报、粉饰现象,从而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有效治理了乱开支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内部审计,各乡镇卫生院的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批准,相当于把内部审计工作融入平时的报账工作中。核算中心年终前简要分析与预测各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发现收支可能出现赤字的,及时通知卫生院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同时不能支出的业务坚决拒接,不能发放的补贴坚决不报。

  (4)减少了卫生院亏损现象。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乡镇卫生院收支的同时,也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出谋划策。乡镇卫生院一般没有全额拨款,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经济分配方案,职工收入部分不足的要从自身的业务收入中解决。会计集中核算在执行经济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对可能亏损的卫生院的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正常、足额发放,减少卫生院亏损。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够统一。 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新的核算方式,加强了财务监督,杜绝了随意开支,改变了人们对过去会计核算的习惯思维,也触动了一些人的切身利益,有些人一时难以接受,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乡镇卫生院领导认为自己没有了财务审批权,说话没有了权威、分量,需要受会计核算中心的约束;会计模糊了对岗位的认识,认为不再是会计人员,不需再承担会计责任,不再负责财务,所有业务都交给会计核算中心负责。

  (2)现金管理混乱。 目前,乡镇卫生院现金管理存在混乱现象,主要是因为一些乡镇卫生院领导和会计人员放松了对单据的审核,不重视现金管理,一些大额的支出如购买药品、器械等不转账支付,甚至有的卫生院根本就不用转账支票,直接进行现金支付。乡镇卫生院在审核票据时,不认真、不重视,就可能造成失误。

  (3)账务核算不及时。会计集中核算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但药品、材料等管理权还在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不直接与乡镇卫生院进行账物核对,一些卫生院不及时进行账物核对,就是进行账物核对后也不向会计核算中心反映,致使会计核算中心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另外,一些乡镇卫生院对未付款的库存物资不及时入账,造成账实不符,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4)经费开支标准不统一。各乡镇卫生院因为经济条件差异,费用支出标准不统一,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存在很大差别,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时很难把握灵活性与原则性的尺度,给会计集中核算带来难题。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1)严格内部审计。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卫生院认为自己不用记账了,内部控制弱化,没有进行相互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所以要严格内部审计,严审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原始凭证。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要帮助卫生院完善内部控制环境,促使乡镇卫生院节约开支,规范、明确现金使用情况,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2)强化库存管理。 库存物资管理对乡镇卫生院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所以必须加强。会计核算中心要落实清查制度,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物资清查,确保账实相符,保证库存物资的数量与质量。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7

  一直以来,关于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探讨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在这个过程中,乡镇卫生院是不可回避的一个环节,也是我们进行研究的一个重点方向。决定农村卫生服务提供方式的基础是对其公益性的界定,而对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界定,是决定其改革和发展的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国家鼓励各种性质的医疗机构公平竞争,乡镇卫生院要求发展,就必须创新思路,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加强财务管理就成了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当前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观念落后,重视和关注程度不够

  乡镇卫生院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要拨款、等拨款、靠拨款的传统思想没有改变,而国家在医疗制度上的不公平性也影响到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主要是向城市发达地区投入高水平的医疗技术设施。而农村等偏远贫穷地区的投入相对薄弱,技术资金等方面出现了倾斜。20世纪80年代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之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尤其是政府的投入责任则更多地落到了地方财政上。整个财务管理的状态还是低层次、低水平,理财意识太弱,产生了轻物重财、轻管重购的局面。

  2 制度欠缺,内部费用监控与管理不到位

  乡镇卫生院中,领导的重视不够充分。财务人员的水平也很有限,因此出现了预算沦为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支出的随意性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业务开展也不够稳定,收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比较明显的波动性,所以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通用的费用标准,许多乡镇卫生院的费用支出仅仅是依赖于单位负责人来进行控制的,根本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甚至是出现了一种放任的状态,资产的.管理很混乱,责任也不够明确,购置资产时不进行合理科学的实用性分析而造成购置后物品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占用了资金。另外,镇卫生院添置或更换大批的设备仪器,而设备供应商报价与实际进价悬殊,设备采购的水分难以避免,导致成本费用增加。

  3 会计核算制度不规范

  会计是通过对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客观真实的描述,得以使经济实体根据财务活动提供的信息做出判断,以改善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活动的效果。而在乡镇卫生院中,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不完善、有些院长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在卫生院财务管理和经济业务活动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导致卫生院会计信息失真,经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会计人员对某些领导的违纪违法行为无法如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所以某些卫生院的财务管理部门也只是提取、发放、保管资金的一个部门,会计人员也只能进行简单的记账算账等活动,对资金运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有效果、开支是不是符合规定等等方面的内容监督有名无实。

  4 运营机制不规范

  乡镇卫生院各个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医疗纠纷的处置费用、各级领导的接待费用、关系户和特困户拖欠的医药费、广告宣传费用等等费用没有得到有效科学合理的控制,导致单位的运营成本过高,有些卫生院出现了负债的情况,缺乏必要的手续和完善的监督,担负了过多的债务。

  二、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问题的制度性原因分析

  1 乡镇卫生院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乡镇卫生院属于公共医疗机构,是享受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事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国家在供应土地、建设房屋、配备医疗机构设备等方面会有优惠政策,药品的进售也会有一定的差价,但是,一些乡镇卫生院还是会出现亏损的原因就是工作冗员,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一些管理者私心太重。将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置于脑后。

  2 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及费用控制管理不力

  首先是对乡镇卫生院各科室业务的成本监管不到位,比如说药房的药品、防疫保健的疫苗、放射和护理耗材等等,只知道购进,却不知道这些购进的东西到底有多少投入了使用,真正起到了作用,更不清楚是不是有转移或者是丢失的情况,3 难以形成有利的管理环境

  由于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绩效没有形成正确的评价机制,仍以收入状况、医疗项目开展状况作为衡量卫生院效益的主要标准,使卫生院管理层普遍存在只重视收入、轻视费用控制的思想,难以形成注重节支的局面。缺乏有力的控制组织体系,原“大锅饭核算”的管理模式下形成的管理习惯仍然影响着会计及相关人员,会计基础核算比较薄弱,多数会计人员对费用控制的方法、程序等方面仍很生疏,仅满足于记账、报账,而不少单位将费用控制看成是财务部门的事,使卫生院费用控制缺乏必要的管理基础。所以制度的不健全致使管理沦为形式。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乡镇卫生财务管理机制

  1 提高法律意识,强化乡镇卫生院领导的责任心

  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是与负责人紧密相关的,院长作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工作负责,保证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乡镇卫生院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使用权、支配权属于单位,但是最终的资产处置权仍然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所以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单位生存和发展,院长的责任是不言而喻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该赋予院长经济方面的职责和权利,对全体职工实行绩效工资制,以此来调动院长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2 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保证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要强化会计监督,首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医院主管部门以及医院领导、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的理解和认识。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经济实体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以及财务收支都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会计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各个监管部门应明确各自监督职能、管理目标、职权和业务范围,并且在各监督职能部门之间实现彼此的协调共存,保证不同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方式能够在整体上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结合。彼此促进,总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实现经济监督的总体目标。还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进而使整个财务管理正规化、法制化。

  具体来说,要加强会计管理。要做如下细节性的工作,比如,建立固定资产的折旧制度。对设备和房屋足额提取折旧,一般设备和房屋按使用年限来提取:在采用衡量指标方面,可以运用财务效益指标、资金运营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自我补偿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等等;当然,乡镇卫生院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会计审查组织,并且定期进行各种票据的审查,包括

  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讨论和认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

  结合本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实际,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会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补充、扩展和提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倡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使之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建立会计控制体系,包括合理的会计程序、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健全的账簿制度、科学的预算和财务分析制度、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等等。从制度上杜绝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同时,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强化单位负责人在财务运行中的责任,确保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会计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使他们增强辨别是非、真伪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4 建立费用控制体系,强化资金管理

  首先,应营造有利的费用控制环境,将费用控制情况作为对乡镇卫生院经营状况的一项考核内容,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乡镇卫生院工作任务的时候,将费用控制作为对院长任期业绩考评的内容之一,以此来增强管理层的费用管理意识,从宏观上实现对费用控制的政策导向;其次,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考核制度也应设置费用控制这项指标,以完善卫生院各个科室的经济核算。使卫生院上上下下都能够充分意识到控制费用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使得费用控制的实行有一个好的实施环境;最后,应建立合理科学的费用控制体系,健全费用的审核和审批手续,明确各个控制环节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规范乡镇财收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乡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和独立核算单位,下同)的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支出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本乡镇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乡镇财政分局依照本制度具体履行乡镇财务管理职能。

  第四条乡镇财政分局应按照《赫章县乡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局内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乡镇财政分局出纳人员负责乡镇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现金管理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也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第六条乡镇财政分局应设置专门场所和工具保存库存现金。

  第七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不超过三天日常报销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第八条乡镇不得坐支现金,乡镇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并连同发票及交款单送交相关会计人员记账。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于第二日送存,支出再向银行领取。

  第九条现金开支范围:

  1.未纳入工资统发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个人的劳务报酬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随身携带借支的差旅费用(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不允许长期借款挂账);

  3.1000元以内的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零星开支;

  4.符合有关规定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含食堂支出等)。

  第十条出纳应根据真实、合法、完整、手续齐全(要有经办人、乡镇分管财务的.副职、财政分局分局长(或副分局长)的签字,单位如有特别规定的,还要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手续,并将办理后的原始凭证移交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应退回经办人,要求更正。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现金收支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要将现金实存与账存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县财政局和乡镇要不定期检查现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盘盈、盘亏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9

  一、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问题分析

  1.1 院长负责制引发的财务管理问题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实施成效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卫生院院长,领导的重视有助于卫生院会计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反之则亦然,甚至造成非常严重的财务控制问题。比如,如果权力集中于院长手中,并且其财务意识、法律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做出违法乱纪之事,导致卫生院财务管理不受控制,会计信息失真,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

  1.2 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就当前国内很多乡镇卫生院的运行实践来看,会计从业人员的基础技能比较差,尤其是会计账簿的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项收费和票据的管理比较混乱,甚至卫生院的住院发票与看病门诊发票的管理漏洞百出;有些乡镇卫生院的会计账目管理形同虚设,只不过是现金流水账而已,卫生院的固定资产、事业基金以及应收应付科目常年没有记录,缺乏凭证。

  1.3 会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乡镇卫生院而言,通常远离都市、靠近郊区或者农村,由于条件的限制,因此其人才相对比较匮乏,甚至有写乡镇卫生院根本就没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多数情况下由财务人员来兼职或外聘,由于对该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很难保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工作质量。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各乡镇卫生院均有体现,即便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一些卫生院,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也不严格。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

  2.1建立健全院长任用管理机制

  院长负责制有助于卫生院的自主经营,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因此要完善院长任用管理制度。首先,院长聘任时,卫生管理部门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有领导管理才能的人员来担任。其次,与院长签订任期责任书,具体规定院长任期内的目标、权限、责任等,完善奖惩制度,定期对院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卫生部门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来考察其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及时采取措施,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再次,院长任期结束时,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对院长任期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任期目标是否实现等进行详细的审计,督促院长任期内正确执行各项政策、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乡镇卫生院的良性发展。

  2.2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会计监督工作中会计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依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首先,严格审查会计从业资格,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杜绝无证上岗。其次,健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会计人员流动机制,避免集权机制制约会计人员的工作。再次,提高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确保其满足新形势下会计监督工作需求。

  2.3财务支出采取会审会签制度

  乡镇卫生院应成立理财小组即会审会签小组,定期进行会审会签,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水平。首先,加大对会计票据、原始凭证的会审力度,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其次,对卫生院的重大金额支出,如房屋建设投资、医疗仪器购买等,要经过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后再做决定。这样能有效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落实会审会签制度,切实起到会计监督的作用。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11

  【关键词】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 财务创新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特殊福利性事业单位,它肩负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预防服务的责任。近年来,随着新医疗卫生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日益深入, 乡镇卫生院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它所获得的资金投入也逐年增加,呈现出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体制原因,乡镇卫生院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于我国的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而言,财务管理是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是有效保障乡镇卫生院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前提。加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创新已经成为了农村卫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中,会计工作存在着较多问题,这也是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本文对新形势下的乡镇卫生院会计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理财观念

  缺乏理财观念,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对财政的管理比较随意,资金可以随意使用,往往对财务用处不向上级报告。此外,在购买和销售药品时,也不注重细节,缺乏理财观念。

  2、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

  我国大部分的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这导致核算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受到怀疑,缺乏说服力。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是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内部监督制度,导致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收支不明。

  3、缺乏内控制度

  目前,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的配置、职责的划分和会计机构的设置等具有不合理性,一些会计机构的设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在用人方面,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任人唯亲的现象比较严重。职责的划分不明确,导致财务工作人员偷税漏税和随意报销的情况比较常见。

  二、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创新策略

  在上文我们已经讨论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所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接下来通过具体的分析讨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创新的策略,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素质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是财务管理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指导和培训,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乡镇卫生院服务中心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部门,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任用应通过严格考核评选,经上级机构批准后正式聘用。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业务操作应规范会计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该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填制虚假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

  重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得到更好的发展,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应安排会计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学习和考核。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会计技能培训和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使财务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会计理论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财务人员的道德水平。不管是在培训还是实际工作中,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会计工作人员都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按规章制度办事,禁止违法违规。

  2、加强内部财务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采取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公益。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内部财务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人员进行规范的管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制定岗位轮换制度,实现对财务人员之间的互相牵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应按照《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不正当的财务管理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减少会计人员和各种不符合法规情况的出现。

  建立独立的内部审核机构。内部审核机构相对财会机构而言,具有独立性。内部审核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

  结合以上所说,在目前我国卫生医疗体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经费投入在政府财政上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乡镇卫生院现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卫生院的财务信息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卫生院内财务管理必须要有效开展起来,这样才能够满足新时期基层卫生院发展的需求。只有真正认识到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的重要性,从实际财务管理情况出发,进一步加以完善和优化,才能为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稳定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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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1、各种收入票据一律由村报账员在镇财政所领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领、代开。

  2、村集体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议”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上级部门拔款和奖励;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的补助资金;各种代收、借款等其他资金;以资代劳;其他收入。凡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必须先全额缴入“村集体资金代管银行专户”内。

  二、支出的管理

  村级一切开支均应取得全法凭证。杜绝白纸条。凡从企事业单位、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购买商品或向有关部门缴款等须持正式发票报销入账;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应使用由财政所统一印制的自制凭证。各种付款凭证要注明事由及其数量、单价和金额,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入账。村级的.'日常开支,由财政所根据各村经济业务的小,核给每村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季末或年末结账,据实报销。额开支须由村会提出申请,编制用款计划,由镇分工干部签字,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支出。

  1、村级财务实行按季报账。每季末由村报账员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送财政所,经审核后,由资金会计开据现金支票到所在开户行领取现金。

  2、村级招待费提倡实行“零”招待。确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标准补助。

  3、严格控制村级公务费支出。

  4、专项资金(包括从外单位争取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确定的工程支出,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工程结束后凭工程决算及税务发票列支。

  5、村组干部工资由镇财政所统一发放,实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

  三、财务审批制度

  1、村民员会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两另定他人〈下同〉)审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须经书记审核后,再由主任审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经理财小组盖章后方可入账。

  4、村民员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通讯、交通、报刊定阅、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5、必须坚持财务公开,理财的原则。村级财务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务、债权、债务、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对群众映强烈和村干部发生变动的村,财政所应及时对此进行审计。

  6、对违本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13

  为加强乡政府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控制不合理开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乡财政良性正常运行,根据上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部门、站、所的收入票据,必须是向财政局领用的统一票据,财政所票据管理员建立专用的票据领用、结报手册,在使用票据时,必须加盖乡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

  2、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各设一名开票员,负责开具本单位执收款项的票据。

  3、严禁向社会上购买、外借(或出借)票据。

  二、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由出纳一人收支结报,建立现金日记帐,并每月凭相关缴付通知单登记现金收付的发生额,出纳要自觉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移用挪用,不准多头管理现金。

  2、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执收款项时,先开具有主管和分管领导签字的缴款通知书,由乡财务室出纳收款,并即时解缴银行对应帐户,不得截留,不得坐支,杜绝白条等临时收据收取现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出纳收款后在缴款通知书回执联上签字交由开票员开具统一票据,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凭出纳收款签字回执联和票据存根联结算收入。

  3、出纳支付现金时,必须依据有财务分管和主管领导签字的付款通知单才能付款。

  3、出纳的库存现金实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

  4、当日实有现金余额一般不得超过xx元。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对应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5、出纳每月五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乡主要领导汇报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财务人员分工、职责

  财务人员内务分工、职责明确,做到相互监督制约。

  1、报账员:负责对应帐户的帐目处理,做好乡长资金管理上的参谋工作,做到按月结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保管和会计工作的交接,实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严格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乡主要领导上月的有关财务报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各类支出发票先由报账员对其合理性、合法性及专款是否到位进行审核(支出发票必须有付款单位、日期、收款单位盖章、货物名称、金额及购物清单等附件、有经手人签名、事由、分管领导签核),再报经财务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批。银行预留印鉴章由报账员专职保管使用。

  2、出纳:负责一切现金的收支,逐笔登记订本式的现金日记帐,同时专职保管使用银行凭证(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电汇凭证、汇票等),此等空白凭证视同现金保管,平时存放保险箱中,银行业务由出纳办理,并及时做好对帐工作,逐笔登记订本式的银行日记帐。每月结报一次。

  四、审核审批制度

  1、乡政府任何支付凭证都必须严格执行常务副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各项费用支出,必须事前征得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同意,方可执行。

  3、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内容齐全(即支出事由,经手人或证明人,主管领导同意,乡长审核),经常务副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核、审批的发票入账。

  4、乡政府单项支出额度500元以上至xx元以下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商议决定;

  xx元以上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经集体研究的'支付款项,必须形成会议记录、纪要,报账员按照会议记录、纪要内容,经乡长审核、常务副乡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5、补贴支出。突击性(即扑火、整顿市场、综合治理等)、阶段性的工作(即落实项目负责、人口普查等)视工作量等具体状况进行补贴支出。

  6、严禁公款私借,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提出,xx元以下的请示书记同意,由乡长审核、常务副乡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xx元以上的须经乡党政集体决定,但必须在完成该事项一周内结清,否则,超过时限按相应财经法规执行。

  7、每向财政申拔一笔资金,先由财务主管领导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在乡报账员开具的电子票据(已加盖了印鉴)上签署拔付意见,交出纳到财政所办理资金拔付手续。同时出纳应将已签字的拔款单复印件交乡主要领导留存备查。

  8、专项资金(民政、救灾、扶贫、其他专项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并纳入乡财政统一管理,资金使用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报乡政府审批,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列支。

  9、全乡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由注册登记的建筑单位承建,开工前必须有合同和预算,竣工后必须有决算、验收记录和结算清单,拨款按合同和进度,由项目分管领导签字,报主要领导审批,做到专款专用。各类工程暂支款,必须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各口主管(分管)领导、财口领导商量后签出暂支(借)手续,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借)取。

  五、报账对账制度

  1、乡报账员每月八日之前,必须将上月所有费用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做好报账单。报账单及单据交由财务主管再次进行复审,签署意见报财政所结算员入账。

  2、乡报账员每月五日前同财政所结算员共同与银行对好账,对账单原件留财政所备查,复印件由财政所所长签字盖章交乡财务主管领导。

  3、财政所结算员每月五日前必须将上月资金余额明细表及资产负债表打印后由所长签字加盖公章报乡财务主管领导。

  六、其他

  1、乡政府(含各办、所、站)各种专项资金(含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及其它预算内外收入划拔必须经乡财务主管领导同意,由财办人员牵头统一办理手续。

  2、财务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认真审核每一张原始单据,坚持一支笔签字原则,财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如实反映情况,保管好会计资料,并认真细致做好财务台帐。 本制度自xx六月十四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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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收入是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级三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发生收入业务时,必须使用江苏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其他票据一律无效。严谨收款不开票或打白条,如违规定,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违纪者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专用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句镇农服中心申领、保管、交销;对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村会计的失职行为,应承担其后果责任。

  第三条在“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村资镇管”,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设立“村级”代管资金专户,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经手人必须在3天内结账,收款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缴到镇村账镇代理专户,超过2万元的额资金及时解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项收入款项,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帐外资金循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违规定,镇农服中心收回票据、停办资金业务,报镇纪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村社支出必须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审核,并加盖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支出发票必须正规合法,内容完备,并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应说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条审批权限。村级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内(含1500元),由村签报;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经定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入账;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经镇纪和定村领导审核,由镇纪同意报镇长审定,否则不予入账。对支出资金的真实用途,镇纪将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冒领和拆分报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涉及数额较的单位工程项目款、土地款、往来款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条村镇管干部工资按镇党、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考核的结果发放,社干部工资由村两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集体研究报定村领导审核后发放,并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报销,,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村书记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书记、村副主任、会计720元/年。以上补助年终由村会计制单,年终一次性报支,平时不得报销个人的通讯费用。

  第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各村按政府规定的年度非生产性开支限额,从紧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限额按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不含返还农户部分)、补助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开支限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8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招待费、差旅费)。村社干部福利单列支,总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各村对外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围发生的招待费、用车费用,费用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审批后一周内报农服中心、审计所备案,否则不做核减依据。对外争取资金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争取资金总额(资金到账数需有农服中心签审确认)的15%结算。

  非生产性开支考核办法:实际支出低于限额指标的,按规定奖励;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的,经过核减后低于限额指标的不奖不罚;实际支出于限额指标,经核减后仍然于限额指标的按照超额的`比例扣分。世界开支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内,其节约部分按节约总额的10%奖励村主要干部,村书记、主任、会计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计算奖励工资;超过规定限额的,其超额部分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40%、30%、30%的比例计算扣减工资。

  第十三条若采取其他渠道变通处理非生产性支出,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用正规的税额票据,发现不符合的票据一律退回。各村当期发生的票据必须当期结清入账,不得将当年的发票隔年入账,在结算时发现隔年票据一律退回。“谁经手,谁承担”。村级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记入村账,不得将村级发生的票据转入社账,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各村在保证债务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村级各项事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需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就人员、路线、费用等向镇党、政府书面申请,经批准,报镇纪备案后执行。并报农服中心做入账依据。

  第十六条村集体如需借贷资金,必须经村两班子研究同意,报镇定村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资金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村借款利息费用,年利率原则上按银行同档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过10%。借据上必须注明贷款时间、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会计制单结算入账。

  第十七条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须经村两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将预决算书、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等报镇农服中心,经工程审计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对的工程项目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的,镇纪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村级资产是指村级所拥有的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各项资产。包括厂房、设备、集体房屋建筑物,以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等各类固定资产和发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体资源。

  第十九条村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村主办会计负责村社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账。每年各村要对本村社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写“资产资源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说明资产资源盘存情况,并报镇农服中心存档备案。村集体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核销需经村两会讨论,并由农服中心、审计所审核,报经镇资产处置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处置。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失、毁损的,保管人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购置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两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批准方可购置。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采取公开竞标,由农服中心、审计所提出复核意见,报经镇资产处理小组批准。所得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到镇农服中心村账镇代理专户,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订立完善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个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订立合同;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履行期内的合同。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级集体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招标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及时结账、记账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过期不入账的,按侵占论处;支出结账不及时的,按“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操作,村级经济组织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条实施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村备用资金数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备用金数额,但总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各村从村级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必须凭审核批准后的支出票据支付。

  五、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理财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理财小组主要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六条村会应实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年度账务预算、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年初公开;理财结果待问题处理后公开;重建设项目完工后公开;年度财务决算年终公开;对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分段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的财务每季度审计一次,对无视规定,肆挥霍浪费的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履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组级”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15

  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实行的是院长负责制,这对卫生院的管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也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院长负责制已不能满足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的要求,引发的会计监督制度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然,不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解决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方面的问题,有效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已成为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问题分析

  1.1 财务管理不到位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实现了卫生院的自主经营,在推动卫生院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院长负责制使得卫生院的权力过度集中,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会计监督制度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如这种制度下,如果法律意识、财务意识比较淡薄的话,就会在卫生院财务管理中不按规章办事,受利益的驱使,搞“一言堂”,做出违法乱纪之事,使得卫生院会计管理工作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对会计实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一般来说任期较短,卫生院管理者追求更多的是短期效益,不注重卫生院的科学发展,忽视会计监督制度的作用,导致财务管理不到位。

  1.2 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乡镇卫生院内的会计从业人员的基础薄弱,会计核算水平不高,特别是在会计账簿的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更有甚者一些卫生院的住院发票与看病门诊发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有的卫生院会计账目管理只是走现金流水账,其中的固定资产、事业基金等缺乏凭证;还有的卫生院不注重保管原始凭证,相关手续不健全,有的还存在打白条现象;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账外资产现象比较常见。由于对会计工作不重视,会计监督制度存在不足,不利于会计作用的发挥。

  1.3 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由于受条件限制,人才比较匮乏,甚至有的卫生院没有专门的会计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会计监督职责也由财务管理部门承担,很难确保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质量。即使是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也不严格,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普遍低,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要求,规范了会计管理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1.4 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目前,一些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会计监督机制,但由于会计监督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会计监督有名无实,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会计监督职权划分不明。部分乡镇卫生院监督制度中没有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监督权限,财务部门唯一的工作任务就是提取、发放、保管资金,会计人员负责凭证填制活动,而对医院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的监督只限于凭证填制、记账等是否准确,对资金的运用是否合理、合法,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的收益等无权过问。

  2 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院长任用管理机制

  院长负责制有助于卫生院的自主经营,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因此要完善院长任用管理制度。首先,院长聘任时,卫生管理部门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有领导管理才能的人员来担任。其次,与院长签订任期责任书,具体规定院长任期内的目标、权限、责任等,完善奖惩制度,定期对院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卫生部门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来考察其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及时采取措施,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再次,院长任期结束时,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对院长任期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任期目标是否实现等进行详细的审计,督促院长任期内正确执行各项政策、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乡镇卫生院的良性发展。

  2.2 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会计监督工作中会计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依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首先,严格审查会计从业资格,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杜绝无证上岗。其次,健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会计人员流动机制,避免集权机制制约会计人员的工作。再次,提高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确保其满足新形势下会计监督工作需求。

  2.3 财务支出采取会审会签制度

  乡镇卫生院应成立理财小组即会审会签小组,定期进行会审会签,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水平。首先,加大对会计票据、原始凭证的会审力度,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其次,对卫生院的重大金额支出,如房屋建设投资、医疗仪器购买等,要经过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后再做决定。这样能有效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落实会审会签制度,切实起到会计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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