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7 15:07:55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集合]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管理制度[集合]

行政管理制度1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是规范酒店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酒店运营的高效有序,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绩效表现。通过明确的制度,可以清晰地定义岗位职责,规范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福利等环节,进而提高团队凝聚力,降低员工流动率,最终促进酒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业务的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设置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能,以便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面试标准、录用条件等,保证人才引进的公平公正。

  3.员工培训:设计各类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服务水平。

  4.考核评估: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员工工作进行评估。

  5.工资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福利政策,激发员工积极性。

  6.劳动合同与解雇: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保障双方权益。

  7.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冲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行政管理制度2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无谓的'时间和资源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质控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防范风险:明确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情况。

  4. 优化资源:科学的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确保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

  5. 提高员工满意度:公正的人力资源政策,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员工忠诚度。

行政管理制度3

  市行政管理制度对于城市的高效治理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1. 提升行政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促进公平公正: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开透明,减少腐败和不公。

  3. 保障公民权益:明确公共服务标准,提升市民满意度。

  4. 保障城市稳定:通过有效的监督与审计,防止行政错误和滥用职权。

行政管理制度4

  酒店收入管理制度规程的重要性在于:-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利润:严格的收入管理能防止收入损失,确保酒店的经济利益。-增强信任:透明的财务报告有助于建立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支持决策:准确的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业务增长。-法规合规:遵守税收法规和其他财务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行政管理制度5

  化工厂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化工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流程管理、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明确员工职责,规定招聘、培训、考核及晋升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

  2. 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预防意外事故。

  3. 工艺流程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4. 环境保护:实施废弃物处理和排放控制,遵守环保法规。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对突发情况。

  6.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监控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

行政管理制度6

  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行政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运营顺畅。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行政工作流程与标准

  3. 文件管理与信息传递

  4. 资产与设备管理

  5. 办公环境与安全管理

  6. 会议与活动组织

  7. 员工福利与后勤支持

  8. 外部沟通与公关事务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确保行政工作的高效执行。

  2. 工作流程与标准: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规定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

  3. 文件管理:设定文件的分类、编码、存档、借阅和销毁等规定,保证信息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资产与设备管理:规范资产采购、登记、使用、保养和报废流程,防止资源浪费。

  5. 办公环境:维护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

  6.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7. 会议与活动:规划会议流程,组织各类企业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

  8. 员工福利:设计合理的福利政策,满足员工需求,增强员工满意度。

  9. 外部沟通:建立有效的公关策略,处理好与政府、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关系。

行政管理制度7

  为实施物业管理办公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制定详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协同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制度全面覆盖各项业务。

  2.培训与宣导: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讲解制度内容,强化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3.监督与评估: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定期更新制度,适应业务变化和客户需求。

  5.沟通与合作:加强与业主、租户的沟通,了解其需求,调整服务策略,提高满意度。

  通过以上措施,物业管理办公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运营提供坚实的'基础,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优化。

行政管理制度8

  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保障质量:通过设立标准,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促进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增强团队协作。

  4. 防范风险:通过制度化管理,降低决策失误和法律风险。

  5. 提升形象:对外展现专业、有序的工作风貌,提升公众信任度。

行政管理制度9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购:公司统一制作和采购。

  第二条工作服的使用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服的领用规定。

  一、数量:超市营业人员及促销人员夏秋装每人两件,冬春装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员每人夏秋装两套,冬春装一件;一线行管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及防损队员(含队长)每人两套(夏季、冬季服装)。

  二、费用:所有人员的夏秋装以及一线管理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防损队员(含队长)的春冬装由公司统一采购、员工自费购买,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金额超过100元/件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按第五条第三款执行)。

  三、新进人员入职后,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综合办公室申领工作服,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五、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再领可参照上述第三条执行。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购费用。

  第四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办公室主任外)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三、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清香无异味。

  五、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第五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一、各部门主管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损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款10——20元,行管人员每发现一次扣款30——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三、主管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主管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四、营业员春冬装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公司统一采购、自费购买的工作服(100元/套以上者),自购买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20%退还;满两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5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满三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8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本部门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核算、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事项审核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财政局关于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嘉兴市旅游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

  1、本部门资产包括嘉兴市旅游委员会和嘉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受托代理资产。

  2、按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本部门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3、本部门资产管理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按规定分设出纳和会计岗位,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资产购置:本部门资产购置以履行职能和促进旅游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购置资产功能与职能相匹配,不购置与履职无关的资产。资产购置计划与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同时申报,各类资产购置数量、品牌、价格上限、购置渠道等,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每年核定标准和政府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办理。

  6、资产保管: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流动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的保管和清查,固定资产保管分工负责,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为保管责任人。财务、档案、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固定资产,由负责财务、档案和保密工作的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按照严格执行接触限制和使用审批相关规定。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每年一次定期清查制度,落实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7、资产使用:各类资产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流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不同资产配置和使用年限要求,资产使用人为使用管理责任人;在受托代理资产使用管理方面,除每年预留改制企业退休职工需按月缴纳的费用和慰问体检等基本福利费用外,其余资金按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要求,对于实有账户余额中未来一年内未列入使用计划的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通过内部询价方式选定银行,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办理定期存款相关手续,利息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统一管理。

  8、资产核算与处置:建立资产台账,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定期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进行核对、清查和盘点,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到期破损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做好资产报废、账务处理、清点和交还市财政资产回收管理局等相关手续。

  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固定资产一律不外租、不外借、不对外投资,仅限于内部人员办公使用。

  10、落实资产信息管理要求,根据市财政局各年度工作部署,按时完成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等相关工作,做好资产的动态管理。

  11、法律责任:本部门资产管理中,如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1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2.定期审查与更新: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3.培训与宣导:组织全员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制度,同时通过内部通讯等方式加强宣传。

  4.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反馈,持续改进。

  5.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工会办公室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有序、高效、公正的工会工作环境,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行政管理制度12

  酒店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服务质量:良好的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

  2. 降低成本:通过有效的设备管理和能源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维护费用和能源浪费。

  3.保障安全: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能有效预防事故,保护客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增强竞争力:环保和可持续性的实践有助于提升酒店的'社会形象,吸引更多的宾客。

  5.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行政管理制度13

  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值班行政管理人员职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人员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校领导兼任。每学期初,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制定值班安排表,一般一天安排一人,报校长审定后实施。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时间为一天,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2、负责对各处室(中心)、系部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重点突出安全问题的.检查。

  3、及时处理当天校内偶发事件及突发性事件,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校长和上级有关部门。

  4、认真填写《学校值班日志》。

  5、每日9:00前办理完《学校值班日志》移交手续。

  三、值班人员要求

  1、佩戴值班标志,保持值班人员形象。

  2、值班时间不能离校,当晚要求住校,必须保证值班当天手机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3、认真客观填写《学校值班日志》,实事求是评价打分,要有安全排查工作记录。

  4、因公事外出时应报告主要领导,安排代理人员。

  5、若有违反,取消当天值班津贴。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教师必须加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全面实施二期课该,并能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二、每学期必须根据《指南》要求和班级幼儿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计划(学期、月、周、日),认真研究教材,能有效地将各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整合来预设主题活动中的集体活动和热别化学习活动,并根据幼儿的生成与需要灵活调控计划的实施。

  三、注重对幼儿行为和心理发展的观察,并能根据观察撰写有一定价值的观察记录、活动反思和个案。

  四、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园本培训,参与课题的研究,在活动中能自主学习、积极实践,善于发现问题,并尝试运用集体的智慧解决问题。为幼儿园园本课程提供有价值的教案、教材、游戏、案例等。

  五、注重日常的学习与提高,每学期要相互听课、看活动10次,并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园长、教研组长、家长进班听课、看活动。

  六、做好家园一致教育,除了平时与家长联系外,每学期要对全体幼儿进行家访,了解幼儿家庭情况,对生病的幼儿要主动关心,并做好家访和家访记录。

  七、建立平等、和谐的家长关系,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共同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鼓励、支持家长走进课堂,参与主题活动的开展。

  八、教师要注重对班级教育与管理中过程性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制定班级的各项活动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九、每学期对幼儿的发展进行科学评估,对班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进行分析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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