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17 15:09:05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中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

  (一)销售例会制度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总经理报阅。

  每周工作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3、开会时间:不定

  4、上周考勤情况公布;

  5、上周工作情况总结;

  6、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

  7、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

  8、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

  9、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

  10、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每周小组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主管

  2.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

  3.开会时间:自行安排

  4.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5.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

  6.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

  7.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

  8.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3、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4、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

  5、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

  6、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

  7、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

  8、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二)严重违纪处理

  严禁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予以辞退。

  严禁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予以辞退。

  严禁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客户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予以辞退。

  严禁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予以辞退。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予以辞退。

  散布谣言及流言蛮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予以辞退。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予以辞退。

  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辞退。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2

  一、软件部分:

  1、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减轻系统负担。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者光盘,防止病毒的侵袭。

  3、不得私自改动系统的ip、用户名等设定,对于私改ip地址,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将给予严肃的处理。上班高峰期间禁止大量下载操作,如下载电影等,如被管理员探测,将停网一周。

  4、提高警惕,谨防病毒。一旦发生病毒,原则上自行解决。并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

  5、系统异常,高度怀疑病毒时,应立即报告,防止系统瘫痪。

  二、硬件部分:

  1、爱护办公设备,节约电力,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

  2、不得自行拆卸机器,不得将“中心”设备带出。

  3、不得擅自更改电源供应和网络走向,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使用位置。

  4、打印机耗材用尽、补充或更换时应与网管科联系,协商解决。

  5、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4

  (一)设备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对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房、冷冻站、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内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巡视、监控;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一时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设备主管报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非正常身体状态而未找到其他顶班人时。

  4、交接班清楚之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三)报告制度

  下列情况报告设备主管:

  1、一般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件更换及修理;

  4、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下列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1、重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重要零配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与上级或甲方监管部门的联系。

  下列情况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品质部及甲方监管部门;

  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影响大厦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和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4、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电操作票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工程师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五级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登记检修全部内容)。

  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4、年检:属恢复性检修。对设备局部解体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六)设备、设施三级检查监督机制

  1、工程技术部: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整个过程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一机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我司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业务部门设备及设施保养维修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制订科学的设备操作维修安全规定

  1、所有机电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又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2、新上岗、转岗的机电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熟悉所辖楼宇的设备情况后,才能上岗工作。

  3、设备房应该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电房配置绝缘手套,并认真保管。

  4、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5、非电气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变、配电房。

  6、对于设备正常运行参数定时检查记录,如参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部分维修,必须严格按停电、验电、检修、检查无误后方能送电。注意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以防事故发生。

  8、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及步骤。

  (八)坚持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1、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以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所有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设备。

  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

  2、完善设备管理、定期维修和职业安全制度,制定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制度。

  3、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5

  一、车辆调度与派遣

  1、车辆派遣要按照“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的指导思想,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机关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领导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在保证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告综合科酌情派车。

  3、机关工作、生活、接待、干部职工住院看病等临时性用车,由综合科分轻重缓急派遣。

  4、私人有特殊事由用车,按照黄办文[20xx]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车辆维修与油料管理

  1、车辆发生故障需要送修,司机要及时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故障车在修理期间,通常情况下本车司机应到厂家监工,以便掌握修车进度和更换部件的情况,确需改变修车内容的,司机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修理完毕经过试车检查合格,司机验收后签单结算。

  3、油料由综合科统一购置,凭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实行单车管理,里程油耗考核,节约有奖。车辆出市、省执行工作任务加油,凭加油发票,给予报销,市内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严禁司机将其加油本借外单位的车辆加油或转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考勤制度和责任处理

  1、司机应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有无出车任务,均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出车时,要积极参加中心安排的学习或维护保养车辆,做好出车准备,严禁调度车辆时脱岗误事。

  2、司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是事假、病假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中心分管领导请假。

  3、严禁出私车。司机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辆的.,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

  4、司机如发生交通、机械责任事故,按责任划分(即我方负责承担的经济损失费),事故责任人将承担2%的经济损失费。如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由个人负责,损失重大的,由综合科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进行处理。

  四、出车补助

  1、因公出差,节假日公务出车,正常工作时间公务出车,按财政局有关文规定执行或实行月定额包干。

  2、为保护车辆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按50元/月的设立安全奖,实行每季度考核结算,若本季度未发生违章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则在下季度一次性发放安全奖。若季度内发生违章行为二次以上或安全责任事故一次以上的,则扣除本季度安全奖。

  3、出车补助按月结算,经综合科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协调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服务流程环节通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制度

  大厅设个口,大厅主任名,工作人员名。实行AB岗制度,本制度旨在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协调和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服务大厅环境整洁,便民措施到位。

  二、工作要求

  1、按值班表各组值班人员负责。上午8:30,中午1:30。负责本日大厅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2、各口需坚守岗位,市场准入、城乡建设需至少保证1名,民政、退役军人窗口至少保证1名,就业、社保至少保证1名,卫生健康至少保证1名工作人员在岗。

  3、履职过程中,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态度热情,主动服务。

  三、请假制度

  各口在确保本岗位1名同志在岗的情况下方可请假,请假需大厅主任及主管副职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窗口无人值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外出报备。

  各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工作,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大厅主任反映,提出建议、意见。

  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7

  第一条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预防腐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和《xx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等文件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进驻制度。

  第二条进驻方式、部门及项目政府各部门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等行政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以3种方式分批进驻:

  (一)成建制整体进驻。审批权相对集中在一个科室的部门,该科室成建制整体进驻。

  (二)设立首席代表进驻。审批事项或办事企业、办事群众相对较多的部门,设立首席代表,通过充分授权后进驻。

  (三)进驻综合代办窗口。审批事项或办事企业、办事群众相对较少的部门,进驻综合代办窗口。

  第三条进驻审批项目的运作原则

  进驻中心的审批与服务项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运作:

  (一)凡进入中心的项目,原部门不准再受理;凡进入中心的收费项目,原部门不准再收费,坚决禁止“体外循环”和“场外交易”。

  (二)因保密等原因不宜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需

  报市政府批准。实行垂直管理或双重管理的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和加强服务的原则,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较多,受场地限制等原因不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经市政府批准不进驻的实施部门,应当设立专业办事大厅,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三)因行政服务事项数量少或受理次数少,经市政府批准不进驻的实施部门,应当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综合代办窗口代为接收申请材料和送达法律文书。进驻的实施部门应当编制进驻事项目录,明确进驻事项名称、办事窗口和办事环节等。

  (四)中心对进驻的审批项目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公开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不能办事项明确答复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将窗口受理办件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

  (五)各部门对派驻窗口必须充分授权,要增加即办件的数量。凡不需进行现场踏勘和选择性审批的一般性事项,要授权窗口人员当场办理。复杂事项须带回部门会议集体研究或需部门正职领导审批的,应限时办结。

  (六)进驻中心审批项目必须以便民与否作为衡量标尺,坚持动态、渐近、持续地推进审批流程改革,削减多余流转环节,精简申报手续,简化申报材料,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承诺时限,使审批件按照程序最简、路径最短的要求高效流转。

  (七)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审批制度改革,主动支持中心窗口建设。凡涉及领导及内设科室职能分工调整的,应予调整,适当集中审批权。各部门窗口统一刻制审批专用章,凡不影响审批效力的,由窗口加盖审批专用章后即予办结;确需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在窗口加盖审批专用章后,单位本部人员应“见章盖章”,及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到中心窗口办公,部门正职领导应经常到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对窗口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应尽量支持解决,形成中心、窗口、部门“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第四条进驻中心人员

  (一)进驻人数。成建制整体进驻的部门以审批工作需要确定进驻人数;设立首席代表进驻的部门应至少配备常驻窗口人员(A岗)2人,另配备B岗人员1人,B岗负责A岗请假时临时顶岗或出外勤以及回部门(单位)传送办件资料;综合代办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派人值班,但进驻部门必须指定窗口分管领导及接送审批材料的人员。

  (二)进驻人员。各部门要选派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正式在编人员进驻中心,要具备相应审批资格,会电脑基本操作,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进驻人员初步人选由各进驻部门推荐,经中心行政审批监管科审核确定后,进行岗前培训,按计划上岗。

  (三)进驻人员的管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发放,但组织关系需转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日常工作、出勤考核等接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由中心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B岗人员只参加顶岗时的考勤,不参加考核)。各派驻单位应根据中心考核意见确定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考核优秀人员,在中心工作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心负责向组织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推荐,建议优先给予提拔重用。人员的任免奖惩,派驻单位应征求并充分听取中心的意见。

  第五条中心服务设施

  (一)中心为进驻窗口统一安排办公场地、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各派驻单位结合各自审批工作需要,自行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二)中心为窗口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如网络接口、固定电话、人员桌牌、胸卡等。

  第六条本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8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减分数和经济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别给予每人次10元处罚。

  2、上班时间进行网上炒股、聊天、看电影、打瞌睡、玩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串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窗口环境脏乱差,虽经指出但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无故缺席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扣除当月奖励150元。并取消该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资格。

  服务质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得2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加减分数:

  1、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较好的,视情况每人次加1—5分。

  4、被县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业务管理(40分)

  1、办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制订的各类办件制度得15分。

  (1)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存在两头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体外运作现象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

  (2)没有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办理流程进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单内部流转→通知申请人结果→发放审批结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实际未办结,但弄虚作假点击办结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同意,擅自增加办事环节、申报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属退、补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补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或出具《补办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内容,造成服务对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3分。

  (4)属联办件,因部门互相推诿或不及时协调,造成联办件无法运作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应实行并联审批,但责任部门擅自改为串联办理的,每件扣2分;联办件超时办结的,责任部门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联审会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违反联审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1分。

  (5)属绿色通道件,但未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办件超承诺时限的,每件每超过1天扣2分。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9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基本规定

  3.1仪表

  3.1.1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着装

  3.2.1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3.2.1.1男士

  3.2.1.1.1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女士

  3.2.1.2.1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个人环境

  3.5.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英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英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英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企业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企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专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人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应通过行政秘书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企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坚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司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秘书批准前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企业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行政秘书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企业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企业印鉴由行政秘书负责保管。

  第八条企业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行政秘书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企业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同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第十条企业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企业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秘书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秘书安排,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各部分所有打印公文或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行政秘书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行政秘书。

  2、行政秘书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总司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分。由部分主管具名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行政秘书批准后方可领用。

  4、企业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由行政秘书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恰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妥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支付人员具名。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行政秘书根据各部分的实际工作需要同一购买、同一发放。

  六、库房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本。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便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行政秘书每半年按照企业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行政秘书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由行政秘书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便将报刊挪作他用。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行政秘书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私人信件一概实行自费,贴足邮票,xxx秘书处理。 所有公发信件及邮件一概不封口,由行政秘书进行登记后同一封口,负责寄发。

  各类挂号信须经各部门主管批准,行政秘书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企业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分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秘书研究并提请总司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xx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第二章薪资的构成

  第四条(薪资构成)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职能部部长(经理)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01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

  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年度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

  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

  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第三章基本薪资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xx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1、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年度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3、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第四章年终收益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

  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年度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2.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3.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三条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略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

  第十四条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1.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2.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3.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4.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5.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6.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第五章股票收益

  第十五条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章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年度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

  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第六章其它干部薪资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第七章薪资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资总额之内)。

  第二十条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1、年度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2、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薪资计发

  一、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年度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中心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2-25

购物中心人事行政管理制度12-30

舞蹈中心管理制度08-22

舞蹈中心管理制度08-29

购物中心管理制度08-07

酒店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1-09

行政管理制度07-17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精选)05-19

[精选]行政管理制度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