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细则

时间:2025-11-22 11:15:17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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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XXX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课后服务工作任务清单》和《XXXX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和《XXX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20xx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要求,引导家长、学生自愿参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重点做到“两个保障一个提高”,保障课后服务时间、保障课后服务条件,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寄宿制学校具体开展形式结合实际确定。

  二、服务时间

  课后托管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即夏季20时、冬季19时30分。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条件允许的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制定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一)创新服务内容。学校结合办学特色,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创新服务内容。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教师特长,把课后服务内容设计丰富且有吸引力。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班或社团活动。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不得组织上新课,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二)规范服务管理。学校要认真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确定参加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学校要不断强化课后服务管理,完善师生考勤、卫生消毒、信息通报、家校联系和安全管理等制度,配齐配足课后服务人员。根据课后服务实施情况,合理调配教师工作量和作息时间,学校可建立弹性上下班制度。

  (三)保障服务经费。县人民政府将创造条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课后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对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坚持家长合理分担课后托管服务运行成本。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参加课后一小时托管服务的学生按不超过2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费”。经费管理按《XXX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四)拓宽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县教育局也可组织县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县教育局也可组织县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鼓励学校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教师、大学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等特色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加强组织管理。原则上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评估遴选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

  (五)丰富服务形式。学校要不断丰富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校园图书馆,体育、文化、艺术、综合实践场馆在服务学生方面的作用和实效。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体育馆等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列出提供课后服务的内容清单,供学校选择使用。

  五、保障机制

  (一)持续完善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开展课后服务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规定。各中小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疫情防控、门卫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师生安全和卫生教育等;要与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课后服务保障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

  (二)教职工考核和补助。各学校要修订绩效管理办法,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核增,单列管理。各学校要按时发放参加课后服务教师的补贴,按政策保障教师各项权益,激发教师参与热情。对聘请的校外人员,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将加强课后托管服务的督导检查,把课后服务开展和取得实效情况列入学校年终考核重要内容。要制订督导检查办法,明确督导内容和频次,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检查的作用。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责任督学进行督导内容的培训与指导,定期检查督导情况。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紧盯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对存在问题不整改不落实的学校负责人要给予约谈或通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管理,科学评估风险。各中小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要科学评估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与社区(乡镇)、辖区派出所做好对接,及时解决因延迟放学时间而引发的乘车、安保和疫情防控压力加大等问题,确保课后服务安全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信和网络等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的集中宣传。20xx年秋季开学前,各县教育局开展学校书记、校长课后服务的政策解读培训;学校书记、校长要开展教职工课后服务政策解读培训。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等及时告知家长及学生。要在开学前后集中开展宣传,让家长、学生、社会各界支持课后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教育局、学校要逐级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在县官方网站和媒体平台、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

  (三)强化动态监测,确保材料准确。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并在每学期开学前7天将学校课后服务“一校一案”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和备案。各学校要按要求及时统计填报课后服务工作相关数据和情况,确保真实又准确。

  (四)广泛收集建议,持续提高质量。各学校要在每月10日前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课后服务问卷调查,及时收集家长、学生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反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师走访2次学生家庭,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沟通等方式,并对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质量。学校要对参加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档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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