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5-10-14 11:44:58 生产/加工/制造

(优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韶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昌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水路运输安全事故、局属单位(部门)职工伤亡事故以及行业内发生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物资。

  3.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业的局领导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企业负责人。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并由安全法规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

  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政策、措施;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安全法规股,组长由安全法规股股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法规股和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和乐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综合运输保障组。运输保障组设在局综合运输股,组长由局综合运输股股长担任,成员从局综合运输股、市交通管理总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3.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技术保障组设在事规划基建股,组长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从规划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4.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预警发布及事故报告机制

  (一)预警分级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分级方法见附件一)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二)预警发布程序

  1.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乐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单位(股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或其它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2. 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组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有关股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有关股室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四)信息报告

  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对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使用电话等快捷方式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批准后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对 Ⅳ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相对应。(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1.Ⅰ级(特别重, 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IV(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应急办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三)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乐昌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四) 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应急办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应急办完成,并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四)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二)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抄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七、附则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人承担。

  (二)本预案由局安全法规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分行安全运营,根据《xxx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隐患领导小组: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营业场所、自助银行、现金押运防盗抢、防破坏、防火灾事故为重点,根据安全保卫工作评估标准,具体做好对安全防范设施设施建设达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检查,同时做好内部安全宣传教育安排。

  三、实施方案

  1、xx月xx日-xx日,成立安全隐患自查领导小组,完成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方案上报。

  2、xx月xx日-xx日,实地检查一楼营业部和监控室、机房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对照《评估标准》第一部分的营业场所安全(物防设施、技防设施)、第三部分的运钞交接款安全、第四部分的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第五部分的内部消防安全和第六部分的机房安全,认真逐个逐条检查,做到有文字记录,有书面材料。

  3、xx月xx日-xx日,对照《评估标准》第七部分的案件防范能力和第九部分的其它内容,对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案件防范要求、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保卫档案进行修订整理,开展一次综合演练,开展一次内部安全宣传集中教育。

  4、xx月xx日-xx日,对本次检查进行评估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审核后,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自我评估打分情况上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消除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松籽仁(坚果)加工厂区禁火规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需立即拨打“H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职工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职工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全部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消防设备进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果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用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②成立公司志愿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级阶段。

  ③志愿消防队由机关男职工和分厂职工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由刘德胜负责,利用院内机井和楼内消防栓灭火;泡沫灭火组。由史铁章负责,利用楼内和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信组。由门卫负责,及时报警,维持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地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伴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④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消除事故发生

  1、公司及分厂和各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全部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造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置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本领,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别工种必需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肇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落实到机关、工厂、车间、班组,并遵照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乡政府值班室电话:**。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为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镇20xx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请各村委会、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按照计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工作需求,制定并细化演练方案,完善各项措施,抓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2017年8月,我省制定了《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应急预案演练是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手段,各村委会、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达到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检验镇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是否能够满足安全事故救援应急情况下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基本需求。

  (二)检验镇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单位、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指导日常安全风险防范。

  (三)检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发布后,相关单位、部门的人员能否正确响应。

  (四)检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后能否按预案合理开展自救、互救,不因事故而造成次生、衍生灾害的再次发生,甚至于引发大的人身伤亡。

  (五)检验预案启动后,相关联动机制是否正确有效运行,各级组织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正确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响应。

  三、演练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全镇在4月份前完成相关演练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各村委会、各部门演练方案统筹演练工作开展。

  (二)根据我镇实际,镇内在5月份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并于10月份开展第二次应急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汇报。

  (三)各村委会、各部门(不含学校)、煤矿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各自行业和职能特点要求,自行确定演练内容,并于20xx年4月10日前将演练方案报镇人民政府,20xx年6月份前完成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完成消防(学生宿舍疏散)、防踩踏、地震、食品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演练和教育,最大限度地确保师生安全,并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演练方案报镇人民政府,演练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四、应急演练注意事项

  (一)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二)高度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四)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五)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特别是学校应切实按分步预演到综合演练的步骤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演练伤害的发生。

  (六)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练质量的唯一标准。

  (七)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应急救援工作是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及演练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二)保障应急准备工作的有效开展

  每一次演习结束后,都要组织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组织力量对预案进行修编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全面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手段、各种救援机械设备、监测仪器、堵漏和清消材料、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始终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有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初会秩序与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与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与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与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理、厂部、维修部、以及零件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与维修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总经理作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维修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等由车间主作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与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各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厂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工作。

  (2)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下意识教育与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维修部:(含机修、钣金、喷漆)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厂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维修部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与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厂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5)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务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交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2)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厂长。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垢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知部门与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下处理的有关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与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与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与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与新闻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与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与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与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与力量。

  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与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与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与意见的任务。

  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厂部与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防患于未然,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财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职责和分工

  指挥机构:

  本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各部门经理负责人组成。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即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厂长办公室。

  二.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本厂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案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1.发生事故时,同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成员:车间经理协助总指挥。

  安全员: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三.一般事故处理

  厂内发生起为或电源断路跳火及其它生产事故时,由当班工人和厂内事故应急人员紧急处理。注:(车间每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一次)。

  厂内发生重大事故时紧急启动厂应急救援预案。

  四.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查,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部门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3.对全厂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

  4.建立24小时制度。

  5.检查制度,每月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

  6.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7.总结评比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置,同检查,同讲评,同表彰奖励。

  8.本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序列图。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序列图

  总指挥:

  车间经理:

  班长: 班长: 班长:

  韶关永和汽车修理厂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 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时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项目部生产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桥涵工程、危险化学品工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程。

  可能发生的生产事故主要有:火灾,触电、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建应急组织机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部

  安全部长:

  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应急分组的工作;协调不同救援组之间的关系;要积极妥善处理各种救援小组工作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协调区域内各队伍之间道路、电力、照明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协调各组之间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2、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工程抢险组、医疗卫生组、电力抢险组、物资供应组、次生灾害抢险组、交通运输组、财务管理组,各小组实行负责人制度。

  各组按指挥部的部署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二)、应急分组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组长:xxxxxx

  责任单位:各班组

  成员:各班组全体人员

  工作。

  5、生活保障组:

  组长:xxxxxx

  责任单位:后勤食堂

  成员:后勤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保证解决抢险人员的吃饭问题。

  6、次生灾害抢险组:

  组长:xxxxxx

  责任单位:施工班组

  成员:各班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现场人员、设备的抢险,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的抢排险工作(如:明火、漏气、漏电、爆炸、易坍塌山体、滑坡等);

  (2)、组织对爆炸、有毒、腐蚀性物品的`抢险及安全监督与排险;

  (3)、负责防范生产事故发生、提出应急治理措施、负责水源等环境污染灾害、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理;

  (4)、对事故区供电、机械设备、危化品储罐等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监管。

  7、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xxxxxx

  责任单位:工程部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区场,抢险工程机械及运输车的调度及保障,做到随叫随到,做到机械无故障,随时正常运行。

  8、财务管理组:

  组长:xxxxxx

  责任单位:财务部

  成员:财务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筹集事故救灾经费,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设立项目部抗洪专项资金,调动资金的使用。

  三、 预警预防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本部各厂区负责人、各班组长及专职安全员、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三违现象等情况,并做好信息收集、资料记录和预测评估工作,突发不安全因素后,知情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生产情况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

  各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及施工班组长根据安全生产监测、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不安全因素进行预警,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部署,并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生产情况及不安全因素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及场区工作班组通报;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建设管理处、总监办应急指挥部,由上级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场区,各部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安全生产商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四、可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控措施:

  (一)坍塌预防监控措施

  1、基坑支护与降水预防监控措施:

  (1)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派专人对基坑及降水井等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4)对进场防护材料严把质量检测关。

  2、土石方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土石方工程中的挖方和填方均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放坡,防止土石方因边坡失稳而坍塌。

  (2)做好现场临时排水沟,均做到无自然水流到操作四周。

  (3)派专人对土石方边坡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4)施工现场四周堆放其它建筑材料保持合理距离。

  3、模板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对模板支撑的刚度、强度进行复验。

  (2)模板分项工程竣工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部工序施工。

  (3)严把材料质量进场关,模板、支撑应与施工方案对应,严禁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4)对大跨度及悬挑结构为重点监控。

  (5)实行模板拆除审批制度。

  (6)派专人看护并设立警示标志,在浇筑砼时应派不少于2人在模板下部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4、脚手架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对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满足方案要求。

  (3)对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对脚手架的拉结支撑应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脚手架的基座,不允许有立杆悬空,发现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钢管及扣件进行检查及送检,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退出场。

  (7)钢管间连接应用适当类型的扣件进行连接。

  (8)脚手架拆除时严禁非操作人员在脚手架上进行任何作业。

  (9)经常派专人进行脚手架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二)高空坠落

  1、外脚手架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无关施工人员不得上外脚手架从事任何事项。

  (2)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同时应检查固定好否。

  (3)外脚手架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架。

  (4)脚手架外侧全封闭密目网应悬挂牢靠,安全网应进行验收,保证安全网的质量及悬挂质量符合要求。

  (5)外脚手架上严禁乱堆放工具及材料等物。

  (6)6级以上大风、雨天及雷雨天严禁上架作业。

  (7)严禁多人在同一垂直面同时作业。

  (8)脚手架拆除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并设警界区。

  2、物料提升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操作工及信号工应持证上岗,对应要一致。

  (2)各种进入物料提升的操作人员均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严禁超载或带病作业。

  (4)物料提升机应经公司验收合格及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物料提升机操作棚及架前防护棚应搭设规范。

  (6)各高程应在平台上设安全门及防护栏杆,同时安置锁。

  (7)应经常巡视检查吊篮、滑轮及钢丝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在架体上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9)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要启动保险装置,后进入吊篮取建筑材料。

  (10)装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派人看护。

  3、模板安装预防监控措施:

  (1)上岗前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设置适当的操作平台。

  (3)对应操作人员要同起同落。

  (4)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5)材料工具不能随手乱收。

  (三)触电预防监控措施:

  1、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用电需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严格按三级配电进行,严禁乱拉乱搭。

  4、末级配电箱与操作现场要保持合理距离。

  5、电工应每天对配电房、配电柜、开关箱、线路等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注意防火、防潮。

  7、应在显眼处设置防触电标志。

  8、机具设备施工人员应注意与电绝缘,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等。

  (四)火灾预防监控措施:

  1、对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布置足够消防器材。

  2、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3、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4、在易发生火灾部位配置适当类型消防器材,并设置禁烟、禁火标志。

  5、木工棚及配电房等为防火重点区域应重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机械伤害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在机械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机械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3、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4、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并作好记录,通报检查结果。

  五、报告及应急响应

  当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由现场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项目部应急领导组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救援组织参与救援活动,同时有效配合项目部救援组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与此同时启用项目部配置各项急救工具及临时药品投入救援工作,配合项目部救援组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发生原因及经过报监理部审批,上报主管部门,听取处罚意见,落实整改内容,待验收合格复工。

  按国家有关规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工程项目、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对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应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供真实的证据。

  六、预案管理

  自身业务素质是关键,为了更好地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工程项目均会有着几种不同事故发生,首先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对不同的预案要有计划地组织救援人员培训,项目部规定每年一次演练以使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符合实战需要,在演练中符合要求人员均可上岗。

  七、预案更新与完整

  本预案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完整与更新。完整内容包括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使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保证能迅速作出响应,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对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号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实施应急救援的内容和要求。

  1.3.1分类

  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

  1.3.2分级

  按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1)Ⅰ级应急

  发生事故等级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处置时,请援外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和公司其他全体人员全力配合各级外部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

  发生事故等级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够处置时,由现场人员及时处置或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事故主要为运输途中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公司应急救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岗位应急措施等组成。

  1.5应急工作的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发生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必须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单位应急指挥组负责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大,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风险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做好物质和技术储备工作。

  第二章事故风险描述

  2.1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贵阳市陕西路37号6楼

  注册资金:100万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

  主要负责人:郭林

  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业务员1人,财务人员2人。设有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只经营危险化学品,不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公司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由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行生产。

  经营方式:贸易批发、不储存。

  经营流程: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均是按购销合同,向危险化学品定点生产厂家购买危险化学品;由生产厂家联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指定地点,购货方自提卸货;因此,公司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装卸、仓储、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厂家提供。

  2.2事故风险种类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贸易经营,经营场所是联系业务和开票据的办公场所,公司本身无任何危险源,公司经营过程中危险因素在运输环节,由于公司和生产厂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生产厂家联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指定地点,购货方自提卸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厂家提供。公司在应急体系的角色是协助运输单位和生产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急管理,如实掌握所经营品种的物质特性,以便如实给客户提供应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公司经营的品种有:黄磷、赤磷、高锰酸钾、磷酸。他们的物质物化性质及其危险危害特性以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如下:

  2.2.1黄磷

  (1)理化性质

  危规:GB4.2类42001。

  黄磷是无色蜡样结晶体,有大蒜样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对密度1.82(20℃)。熔点44.1℃。沸点280℃。蒸气相对密度4.3。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室温下,在空气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黄磷蒸气遇湿空气可氧化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见淡绿色荧光。

  (2)消防措施

  用雾状水灭火,但必须注意防止飞溅,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盖,待火熄和磷固化为止,并用湿砂覆盖,以免复燃。消防人员必须穿戴橡胶衣、裤、胶靴,并戴防毒口罩。

  (3)储运须知

  包装标志:易燃固体。副标志:毒害品。包装方法:(I)类。(a),用铁桶装,黄磷全浸没在水中。(b)装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容器(使用塑料瓶时必须再装入金属容器内),物品必须完全浸没,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中。(c)金属容器内用惰性气体封闭。储运条件:最好储存于低温、通风的专设库房,仓温保持在28℃。库内设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损坏,必须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气体封闭。每天检查三次,必须保证水分应高出磷块5cm以上。发现包装破损或水分不足,应及时处理,加足水分。与可燃物、易燃物、有机物、爆炸物、氧化剂隔离,远离热源与火源。工作完毕及时用肥皂、清水洗净手、脸。储存期限:四个月。海运积戴:舱面或舱内。消防:用水淹浸,投弃有破损的容器。对这种物品通常习惯于装在金属大桶内,将桶装在深水舱中,然后用水将该舱注满。

  (4)泄漏处理

  对泄漏物处理,必须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用湿砂土覆盖,铲入提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干燥,自行烧掉。

  (5)接触机会

  接触黄磷的工业包括:从磷酸钙制取黄磷,由黄磷加热制取红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门。工业用的磷中可能夹杂少量黄磷。接触红磷的有毒鼠药(磷化锌)、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业部门。

  (6)侵入途径

  主要以蒸气及粉尘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消化道及灼伤的皮肤吸收。

  (7)急救处理

  立即脱离中毒环境,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皮肤,注意灭火及清除磷粒。无法立即用水冲洗时先用湿布复盖创面。必要时需清创。用1%硫酸铜冲洗时需防止过量铜吸收而致铜中毒。

  经口中毒者必须彻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铜液,需防止过量吸收引起铜中毒。腐蚀症状明显时洗胃需谨慎。忌服油剂。

  皮肤灼伤参见。对症治疗。

  2.2.2赤磷

  红磷与白磷的转化

  理化性质:紫红色粉末,无臭,无毒。在暗处不发磷光。微溶于无水酒精,不溶于水、二硫化碳。

  危险特性:遇热、火种、摩擦、撞击或溴、氯气及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应专库专储。

  灭火剂:冒烟及初起火苗时用黄砂、干粉、石粉,大火时用水。

  2.2.3高锰酸钾

  (1)成分/组成信息

  (2)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5.1类

  氧化剂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损害。溅落眼睛内,刺激结膜,重者致灼伤。刺激皮肤。浓溶液或结晶对皮肤有腐蚀性。口服腐蚀口腔和消化道,出现口内烧灼感、上腹痛、恶心、呕吐、口咽肿胀等。口服剂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肿胀糜烂,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最后死于循环衰竭。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4)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遇硫酸、铵盐或过氧化氢能发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钾、氧化锰。

  灭火方法:采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5)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6)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密封。应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运输安全

  包装方法:

  整车运输: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零担运输: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0.5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外加透笼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2.2.4磷酸

  (1)标识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险性类别:8.1类酸性腐蚀品

  危规号81501

  UN编号1805

  浓度:商品正磷酸的浓度一般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质:纯磷酸为无色结晶、无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于制药、颜料、电镀、防锈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蒸气成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体可引起恶J心、呕吐、腹泻、血便或休克,皮肤或眼接触可引起皮肤灼伤。’熳性影响: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长期反复接触可引起皮肤刺激。

  (5)燃爆危险特性、消防与泄漏应急处理

  危险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具有腐蚀性。用雾状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用大量水灭火。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组长:

  副组长:

  当组长不在,且发生突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副组长代理组长职务,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人员

  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中,下设一名应急救援人员。公司人员的联系方式及应急电话见附录。

  3.2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发生的应急预案,每年年底公布公司应急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当应急指挥成员变动时应及时修订并发布,并上报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负责组织监督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准备、下达启动预案和关闭;

  (3)负责联系、协调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事故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3.2.2副组长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的日常维护;

  (2)当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有事故发生时,负责向组长汇报情况,并在组长未到达前,代理公司组长的职责;

  (3)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后,负责配合组长完成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帮助完成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员职责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李进负责通讯工作,根据事故情况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并将情况上报给应急组长,在完成通讯工作后,负责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和应急疏散,然后协助完成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事故的处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扑灭火源。

  第四章预警及信息报告

  4.1危险源监控

  公司作为贸易公司不存在危险源,但公司有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员工能熟悉掌握。

  4.2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组长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1)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2)指令启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

  (3)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当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有安全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应急组长汇报,如果事故严重,应立即向当地专业救援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等)求助,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类型、级别、公司的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等。

  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专业救援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等)求助,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组长报告,应急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应急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及其他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同时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云岩区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全面负责经营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根据情况指挥现场救援。

  按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等级为严重事故时,由本地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时,应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5.2响应程序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救援行动,事态得到控制则应急结束;如果事态无法控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护现场,申请支援。

  5.3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应遵循“疏散救人、划定区域、有序处置、确保安全”的应急救援原则。

  5.4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确认,宣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发布终止本预案命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完成如下事项:

  (1)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地方政府报告事故发生、发展、应急救援等情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企业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安全员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向应急组长递交相关资料;得到应急组长同意后,方可开始现场回复重建工作;

  (3)安全员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作为应急预案评审维护的重要资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②应急反应的及时性;

  ③应急组织的协调配合情况;

  ④应急设备的充分性;

  ⑤人员的疏散情况;

  ⑥应急医疗救护情况;

  ⑦人员伤亡情况。

  第六章信息公开

  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组长担任;现场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副组长担任,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第七章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1)组长组织做好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秩序,;

  (2)成立善后工作小组,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与补偿、现场清理与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等事项,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借用物资和救援费用予以补偿和支付。

  7.2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组长要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评估是否准确;应急救援决策是否准确;应急救援资源调配使用是否合理;应急救援行动是否协调;通信是否畅通;应急救援效果;评估本预案的不适之处,提出修订建议。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确保经营场所内固定电话畅通,同时制定制度要求在经营场所外移动电话的正常使用。公司应急救援(外部、内部)联系电话见附件。

  8.2应急队伍保障

  本着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系统,加强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利用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签订互助协议,提供应急期间的抢险抢修、物资供应、医疗卫生、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强员工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公司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

  8.3物资装备保障

  依据本预案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内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资源共享的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调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作出预算,列入年度预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第九章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为进一步明确各人员应急工作职责,使其获得应急处置知识与技能,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每年都应举办培训班或派员参加相关应急培训。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两种。一般培训主要针对一般员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危险识别、报警、逃生、疏散、现场急救、个人防护等内容。特殊培训主要针对应急管理人员,特殊培训内容应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体确定。特殊培训可采取自我培训与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识别危险;

  ②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

  ③初期火灾的处理措施;

  ④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⑤防护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①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处理;

  ②报警的基本程序;

  ③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④基本防护知识;

  ⑤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险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⑦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等。

  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讲解、应急设备操作训练以及应急知识和技能比赛等。培训应保存相应记录,并作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应急培训应具有针对性、周期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

  9.2应急预案演练

  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培训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以采取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或调离岗位,以确保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9.3预案的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度演练总结报告每年修订一次;三年后根据生产实际状况由发生的主要负责人授权重新组织编制。

  注意经常检查以下内容,如有变更及时修改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人员的身份和电话;

  (2)应急物资的变化;

  (3)企业周边环境的变化;

  (4)企业附近交通的变化;

  (5)企业应急组织的变化。

  修改后应及时上报贵阳市云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4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并按要求报送给云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由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我们村各类事故的救援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迅速抢救受灾人员,降低事故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以下预案,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确保稳定”的原则进行操作。

  首先,我们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工作。这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做好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工作,才能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每月对村组和企业进行一到两次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尤其是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2、监督并督促村组和企业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冷静指挥、妥善处理,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3、制定本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做到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认真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在接到事故讯息后能够及时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其次,我们要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类和确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安监站工作范围内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安全事故、污染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接下来,我们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相关信息报告给乡政府部门,并实施急救措施。

  同时,我们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具体的工作步骤包括成立指挥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做好情况通报和开展事故调查等。

  成立指挥机构时,我们将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和现场工作领导小组,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包括发出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开展调查等。

  在开展救援工作时,我们将注意组织协调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避免事故扩大。

  我们还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及时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乡政府上报,并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

  在事故调查工作中,我们将抽调人员配合上级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最后,我们要明确各部门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分工。事故发生后,村安全生产工作组人员要全力以赴,实施相关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和事故责任嫌疑人员的监控工作,及时开展调查和取证等工作;协调电力部门确保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安装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协调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协调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他污染源的监测和监控工作。同时,我们自身也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通过制定和落实这些预案,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应急预案的编制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应急预案的评审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专家名单(签名);参会人员(签名);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6.2上报备案的应急预案应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应急预案的实施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绩效考核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附则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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