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通用]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通用]](/pic/00/d4a4b0b802_6136d9e22c4d2.jpg)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好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人员及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火灾预警及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森林公园防火应急分队为主,各宾馆、企业经营户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的原则。
1、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涂向阳 负责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2、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陈满红 负责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3、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蔡细毛 负责整个公园内的物资、人员及车辆的调度;负责防火后勤保障及防火物资采购
4、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刘双辉 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对接,保障外来队伍及时支援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三)尽职尽责、科室联动原则。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到快速应急反应。
(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组织火灾扑救时,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力争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第二章 森林火灾扑救及扑救保障
第五条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园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森林防火器材维护、森林防火队伍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络。
第六条 园区所有入园企业都有共同担负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 值班备勤
(一)按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全年为森林防火期。
(二)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一个带班领导、一个带班科长的配置进行每日值班备勤,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森林防火的相关业务。
(三)所有干部职工除正常休假和公差除外,一律按照分工在园区内待命。
(四)当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时,所有干部职工取消休假、时刻待命,随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上报、档案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系。
第八条 火源管控
(一)园区内各检票口要加强对入园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精神病人入园,加强火源检查和管控。
(二)森林防火宣传、巡查人员要利用防火摩托车,对园区及周边村组进行全覆盖的广播宣传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护林防火员要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持续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快速处置。
(四)园区内所有干部职工、从业人员都是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都有向游客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制止野外用火的义务。
(五)加强对特殊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及时掌握。
(六)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园内焚烧纸钱,对扫墓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七)加强用电安全,防止因用电引起森林火灾。
第九条 森林防火宣传
(一)森林防火办制定具体的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具体执行宣传任务。
(二)利用广播、宣传单等,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
(三)在各公路、游步道入口处树立明显的森林防火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等对游客进行宣传。
(四)利用学习、培训等形式让森林防火知识深入人心。
第十条 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一)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器材维护保养员,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登记。
(二)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及物资保管制度,随时掌握购置、使用、储存情况。
(三)确保森林防火通讯器材的正常使用,熟练掌握各防火器材的使用。
(四)所有防火器材、设施要保持正常使用和运转。
第十一条 区域联防
(一)利用每年1次的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加强与周边乡镇、江西铜鼓之间的联系,共享森林防火信息,加强联防联治。
(二)加强与周边乡镇的森林防火演练,做到森林防火联动协作。
第十二条 森林防火投入
(一)每年公园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不得挪用。
(二)积极争取上级森林防火经费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好园区内的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三条 每年进行2-3次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组织1-2次的森林防火演练,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值班接警
(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详细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面积、火势、联系方式、达到路线等),并做好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火灾的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
(三)认真记录好森林火灾处置的相关情况。
(四)园区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都要第一时间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第十五条 预案启动
(一)公园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或接到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协助灭火任务,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掌握的火灾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立即向大围山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后,所有干部职工及入园企业都要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延误时机、不听指挥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四)预案执行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优先使用园区交通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利,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在火灾扑救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担。
第十六条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园区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火灾扑救。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成立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力量增援组。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负责向上级报告火灾的相关情况。
(二)前线指挥部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的处置决策工作;负责兵力的现场调配,及时掌握火情,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及时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三)火灾扑救组人员构成及职责。火灾扑救组共分为3个小组,每组由一名科室长任组长,一名副科长任副组长,当组长不在火灾现场时由副组长负责,副组长也不在现场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人。组成人员由各科室男职工为主,入园企业男员工为辅助,辅助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扑火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留守、清理火场及后期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值班备勤人员为主,主要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接听值班电话,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五)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财务和管理处女职工为主,主要负责物资采购,所需食物、药品、装备、油料的调配,安抚照顾因扑救火灾受伤的人员。
(六)力量增援组。负责扑火人力的补给。
(七)火灾调查组。主要以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为主,负责火灾调查、查处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逐级报告
1、各护林防火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发现火灾,3分钟内要搞清基本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大围山森林公园防火值班人员汇报,以便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2、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2分钟内要将火灾的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扑救力量等情况弄清楚,并及时向公园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就近力量进行扑救,同时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一名副指挥长前往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对于火势较大、控制难,1小时内难以扑灭的火灾,指挥长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同时按照要求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5、火灾报告过程中,接、报人员双方都要做好记录,不得瞒报和漏报信息。
(二)分级处置
在逐级上报火灾同时要先期做好扑救工作,火灾分为四级响应。
1、各责任区内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组织可用力量进行先期扑救,尽量控制住火势。
2、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扑火力量进行支援扑救,责任区内没有扑救的`应组织相关责任区人员进行扑救,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3、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其他扑火队伍进行集结,根据火情对火场进行支援。
4、遇到火势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扑灭的火灾应第一时间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请求支援。
(三)扑救力量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业余和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梯队进行扑救。
1、第一梯队为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应急队伍一分队和二分队队员,主要任务是直接进入火场扑救,控制火势。
2、第二梯队为扑火应急队伍的三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配好工具,快速赶到火灾现场,支援第一梯队、第二梯队进行火灾扑救,控制火势。同时,开设30米的防火隔离带,控制火势蔓延。
3、第三梯队为园区入园企业的业余扑火队伍,指挥长根据情况启用,主要是帮助控制火势、开设隔离带等。
(四)人员集结
1、扑火命令下达后,所有扑火队员要在10分钟内穿好防火服、配齐防火工具,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长和队长的指挥,科学有序的进行扑救。
2、火灾调查组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携带破案设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主要是维护火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第一时间搞清起火原因,控制犯罪嫌疑人。
3、后勤保障组人员要在20分钟内将食品、药品等后勤保障物资备齐,第一时间运到火灾现场。
4、通讯联络组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及火情记录工作。
(五)扑火救援
对于动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部扑火力量难以扑灭的火灾,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及时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需要动用部队的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示。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部队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六)火场清理
1、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查,消灭残火、余火,防止复燃。
2、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至少要安排10%的扑火队员留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分组留守,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指定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
3、火场留守人员必须留守24小时,发现余火应立即扑灭,经反复检查确定无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 扑火原则
(一)在扑火过程中,要保护好扑火队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在扑火战术上,要遵守科学和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灭火,科学灭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对火场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等手段,减少火灾损失。
(四)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以义务业余为辅的原则。
(五)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划块,建立火场扑救、清理、留守责任制。
第十九条 森林火灾的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由浏阳市森林公安局查处。
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火灾信息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第二十一条 应急结束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火灾扑灭后由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扑火应急工作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的火灾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第二十二条 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
火灾过后,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标准,对火灾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进行评估。
(二)原因分析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指挥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扑火工作,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灾调查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二十四条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视情况进行奖励,对扑救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预案生效时间
预案从即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扎实抓好各类型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突发拖拉机及其它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按程序逐级报告。做到报告及时准确,出案迅速果断,现场有效保护,实施救援快捷,快速处置得力。把事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作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曾口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能职责
组长:掌握事故全面情况,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和排险工作
副组长: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现场取证、勘查、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作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家属实际情况,维护稳定、避免上访。
成员:分别成立现场指挥、医疗救护、治安维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按各自的分工协调行动,服从组长命令和调遣,保护好现场。组织救护和医疗人员,联络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维护现场秩序,作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救援正常进行。
三、重大农机事故的报告
1、各村(居)委会在本辖区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向镇农机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2、农机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带领事故处理人员赶赴现场,确定案情后,分别报告区农业局和区农机监理站。
3、事故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肇事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基本情况、事故主要经过、事故伤亡情况,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
四、重大农机事故现场处理
1、接到事故报案后,镇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同时向区农业局、农机监理站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道路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出示标志,绘制现场图,并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死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的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区农业局长,镇党委书记,镇长必须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较大农机安全事故,区农业分管局长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组织事故救援。
4、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着手开展下列事故处理工作:
(1)组织医疗等单位和个人抢救伤员,按照就近抢救原则。
(2)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其中包括:A、收集物证;
B、现摄影、录像;C、绘制现场图;D车辆检验;E道路鉴定;F、尸体检验。
(3)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寻找目击者,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5)及时疏导交通,依法监护肇事者。
五、事故调查及处理
1、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属于农机监理机关处理范畴的农业机械事故,应立即依法移交农机监理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不属于的,应依法移交交警机关或安监部门,并做好配合工作。
2,对重大农机事故责任人,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对重大农机事故管理责任人,依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交监察部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编制的有条理、系统、可行性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能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还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应急预案是一个大型工程,其制定需要遵循的原则和内容是十分复杂的。在此,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了解应急预案的要素。
一、确定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第一个要素是确定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的设置和指挥系统的运行方式,以便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领导、指挥、保障三个部门。领导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行动和指导指挥工作;指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执行方案和指挥工作;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保障设备和物资的供应和维护。
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应急预案的第二个要素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包括清晰地确定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风险评估是应急预案中最关键的部分,它能够准确识别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前预测潜在的危险,并采取及时的防范措施。风险评估主要通过调查、采访、分析等方法来获取相关信息,确定哪些区域、设备或人员存在风险,即可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完善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的第三个要素是完善预案体系,包括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计划,并做好预案培训和维护管理工作。应急预案中的保障计划包括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和应急后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应急处置提供全面保障。而预案的培训和维护工作则是预案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够确保预案的及时更新和有效使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的第四个要素是强化监督检查,包括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以及反馈和改进应急预案的经验。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演练是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它既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也可以发掘员工的缺陷和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
应急预案的第五个要素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意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推动应急预案的普及和实施。同时,宣传教育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结论
以上五点是应急预案的五个要素,要使应急预案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统筹考虑这五个要素,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以确保突发事件获得最有效的应对和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依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快速有效地掌握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爱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急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急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
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谭占军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准时消退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准时精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李洪俊郑军波鞠录民车秀文刘兴斌
抢救组:负责现场医疗、抢救。
夏明娟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输伤员。
王秀海宫军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削减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牢靠有效使用。
⑹、采纳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觉火情现场工作人员马上实行措施处理,防止火势扩散并快速报告。
⑵、灭火组根据应急处置程序实行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依据事故报告马上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急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抢救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输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爱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马上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马上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奇创面不要任凭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状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假如眼睛被伤马上用清水冲洗,冲洗时肯定掰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七、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
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爱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协作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支配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阅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为保证门诊诊疗工作安全、有序、连续的运行,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门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预案。
依据《民法通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编写。
在医院分管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莫碧文(副院长)。
副组长:冯智英(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门诊部办公室。
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_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导致门诊某一层楼或更大范围不能正常工作时,即可启动本预案。
停电争电。
(1)任何人发现停电情况立即通知医院设备科值班(13517526229),派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同时通知门诊部或医院总值班。
(2)突然停电后,门诊导诊护士及时使用应急灯、手电筒、蜡烛等照明设施。门诊手术室使用应急灯、手电筒等照明,完成进行中的手术,辅助检查检验科室暂停操作。
(3)在电力组工作人员未到达之前,门诊导诊护士先查看本楼层的控制开关,如发现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可尝试拨到接通位置。
(4)门诊导诊护士、出诊医生和医技人员向就诊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恢复供电后对危重病人优先诊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软袋车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软袋车间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害分析
1、概况:
软袋车间坐落于天洋药业有限公司中部,东边是提取车间,南边毗邻仓库,西边是外用药车间,北边为为公司预留用地,车间面积1428㎡,其中净化面积395㎡,一般区面积920㎡,车间各房间全部用彩钢板吊顶、隔断。车间安全出口三处,车间主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车间正常运营,人员最多5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安全负责人1人。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车间内有低压配电柜,制袋灌封间、浓配间、稀配间、精制间、灭菌间,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出现机械伤害、蒸汽或注射用水烫伤、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车间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急处理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烫伤、触电等事故。
1、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应允强
副组长:黄伏才
成员:薛春中、朱春林、丁春俊、张殿兵、卢春青、李正亮
职责:
⑴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⑵组织本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本车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理和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县干线公路计有国道1条,省道4条,G104线与S315线连接线1条,总里程151.903公里,桥梁40座,总计2399.2延米。其中大桥6座,1212.16延米;中小桥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类桥梁1座。事故类型为桥面沉陷、桥板断裂、坍塌等,其严重程度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训海
副组长:赵? 军
成? 员:付立军?? 林玉霞?? 孙宝恩?? 于洪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付立军担任,成员由养护科全体人员及公路站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
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桥梁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时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梁的隐患情况,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紧急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
(6)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围,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抢险组
由养护科长付立军任组长,养护科、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桥梁事故伤员的抢救,对损坏的桥梁进行抢修加固,尽快恢复交通。
(2)专家组
安全科负责组织桥梁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发展提前做出判断,对损毁桥梁的抢险恢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专家意见。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
养护科负责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时予以消除;为危机行车安全,一时难以消除的,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限制通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及时派专家组和抢险组赶赴现场,对桥梁进行勘察和技术检测,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排出险情。
四、报警
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桥梁管养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县局安全科电话:8221467
县局养护科电话:8223456
五、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事故;超出本认为处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响应程序
一级、二级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级桥梁事故发生后,应启动相应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市局报告。
3、处置措施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要立即启动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配桥梁事故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抢险组赶赴现场后,迅速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疗救助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专家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勘察、检测损毁桥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抢险工作建议,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职责范围和应急工作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包括:警示灯、切割工具、铁马围栏、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带、伸缩梯、脚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绳、完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开关箱、照明灯、发电机、吊车、铲车、空压机、风炮等。
七、响应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同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八、附件
陵县公路局桥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病员平安就诊住院、全院职工健康、平安地工作、生活,打造平安医院,防范医院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全院职工在一切医疗服务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医疗组组长)、(护士长)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医院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病人,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及时向医院安全应急组织和市卫生局报告。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有盗窃、打架、滋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时,在场医院职工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立即向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3、积极配合警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工作。
4、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
5、妥善处理事故。
(三)临床发生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发现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临床医疗护理应急预案与程序。
2、应立即判断能否补救,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同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夜间报告院总值班领导;
4、尽量不要惊动病人,对病人的质疑予以适当的解释;
5、认真观察是否对病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及时进行适当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做好病人、家属的工作。
7、调查缺陷、纠纷、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整理,将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医院设备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
1、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如实向市卫生局汇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作好相关材料整理,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五)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职工、病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对受伤害者进行救助。
2、及时向医院、家庭、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组织开展我公司雪天乘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根据省、市做好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出现雪天时,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指导公司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根据组长的指示,组织自己所管辖处室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维护安全、有序经营秩序,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3)各职能处室职责:
营运安全处:
1、及时对道路进行巡查和路面勘察,了解道路状况,并掌握因雪天造成线路运营影响和乘客滞留情况。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采取措施调度运力,及时疏导旅客。
2、负责班次的安排和调整;
3、检查车辆雨刮器、刹车、转向、警示标志、等安全部件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预案终止时,立即合理安排生产班次。
劳动人事保卫处职责:
1、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待,叮嘱雪天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2、收集天气、路况信息;
技术处:
1、做好修理工的安全交代,叮嘱修理班做好准备,备好修理车辆所需的配件,保证雪天车辆运营顺利。
政治综合处、财务处:
1、随时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等级:根据降雪量大小及车辆通行情况,雪天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暴雪(红色预警)为特别重大(I)级、大雪(橙色预警)为重大(II)级、中雪(黄色预警)为较大(III)级,小雪(蓝色预警)为一般(IV)级。
(二)应急响应:各部门按照政府预警信息、媒体预报和“下雪就是命令”的原则,启动《预案》,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向主管报告,并保持联系。
(三)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如下:
1、领导小组:
(1)遇有降雪天气,领导小组视降雪影响范围和程度,分级组织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遇有冰雪等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的天气、尚未造成交通堵塞的(IV级),由领导小组下达应急工作指令。遇有雪灾等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天气时(III级以上),由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指挥部以及市运输局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实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应急运输指挥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需要及预警级别,各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工作人员到岗,保证本部门应急运输工作职责的落实。发生紧急情况时,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到现场协调指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应急运输保障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领导小组指令。了解应急运输各项工作进度情况、汇总反馈信息,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4)执行雪天行车,随时掌握客流状况。在重点时段、重点线路上配备足够车辆,并根据需求适时调整运营时间和发车班次。
(5)车辆回场或到始发(终点)站后,要及时清除风挡玻璃和踏板上附着的冰霜,保证投入下一班次运营时,驾驶员视线良好、乘客上下车安全。
(6)及时清除停车场区冰雪,确保车辆进、出站安全。
(7)执行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指令。
(8)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各项准备,保证应急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在冰雪天气安全行车技能的,提高雪天运营的安全性。
2、加强对车辆的冬季保养检修,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性能。
3、建立企业与安全员、车辆驾驶员的通讯联系网络,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五、应急预警的解除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保障运输工作结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通知,方可解除。
六、调查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雪天交通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每次应急运输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完善应急保障运输预案,为做好下一次应急运输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七、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第一部分:预案制定背景。
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公司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第二部分:应急响应机制。
1.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任:
成员:
职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调整和实施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
2. 应急响应级别及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Ⅰ级 通知预警级别。
Ⅱ级 一级响应级别。
Ⅲ级 二级响应级别。
Ⅳ级 三级响应级别。
3. 突发事件分类及级别。
Ⅰ级 灾害天气预警、停电、水源中断、供气中断等。
Ⅱ级 人员伤亡、火灾等。
Ⅲ级 爆炸、泄露事故等。
Ⅳ级 其他未知紧急情况。
4. 应急处置措施。
Ⅰ级 发布告知预警和应急措施。
Ⅱ级 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机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
Ⅲ级 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并采取应急措施。
Ⅳ级 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协助处置。
第三部分:应急资源库建设。
1. 应急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
应急资源库主要由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应急人员和应急车辆等组成。
2. 应急资源库的配置及使用。
应急资源库的配置和使用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四部分:应急演练。
1. 应急演练的目的.。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应急演练的形式。
应急演练的形式包括实际应急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演练和探伤演练等。
第五部分: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按照实践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法规标准的变化、社会环境的变迁以及公司自身管理的改进等进行修订。
第六部分:预案执行效果评估。
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公司将定期对应急预案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七部分: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为了使全体员工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公司将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一、组织机构
镇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重、特大事故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2、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公布有关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三、应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办公室通知辖区内的镇分管负责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应急分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令地点,迅速组织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组织,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紧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尽可能将经济损失和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应急分队,由各单位安监主任负责带队,统属镇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3、在有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绝对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
5、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为提高全区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处置供热突发事件,减少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我我区供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呼中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委信访局,呼中镇,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呼中客户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
总指挥:李金龙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许屹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郝志国兼任。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24小时以上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事故停热,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
2、重要事故: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
3、重大事故: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
(四)其它紧急情况。为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理和善后工作。
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本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负责协调本区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工作。
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区内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冬季采暖补贴发放工作。
住建局:负责《呼中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组织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体系和技术支持系统,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指导各镇制定、修订和实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区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应急管理局:根据政府授权,负责牵头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交通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呼中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信访局:负责对因供热质量和纠纷等问题造成信访事件及时进行解决处理。
四、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维修部门。
(2)供暖部门在解决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派出人员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供暖部门将处置情况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密切跟踪关注后续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部门处理,同时向副总指挥汇报。
(2)副总指挥接到通知后,协同供暖部门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副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总指挥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供暖部门将处置情况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送副总指挥、总指挥,并密切跟踪关注后续情况。
(4)处理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维修部门和副总指挥。
(2)副总指挥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及副总指挥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命令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议,决定是否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同时决定是否向区政府申请应急资金。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暖部门发现事故后,立即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副总指挥报告。
(2)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主要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办公室做好被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用户;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指挥,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汇报。
2、重要事故处理程序。
(1)发现事故后,供热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主要责任单位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
(3)恢复供热后,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发现重大事故后,由供热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
(2)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3)总指挥、副总指挥,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中心指挥抢修,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4)恢复供热后,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停电的紧急处置。责任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停电原因及解决措施,由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是否由供电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2、停水的紧急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停水原因及解决措施,由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五、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热部门启动供暖站班组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热部门启动供暖、排污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时启动中心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联运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各成员单位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网供热动态,上情下达;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相关责任单位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责任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相关股室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六)应急保障金机制。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建立供热保障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其主要用于启动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方面。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精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8-27
(精选)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11-25
[经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2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典】08-21
【精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8-01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8-08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08-01
(经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8-05
[精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21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典)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