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5-09-20 08:24:25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5篇【推荐】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5篇【推荐】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要求,为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尤其是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辖区农村公路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辖区农村公路所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公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三、指挥机构

  按照《长沙市岳麓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中的具体任务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云飞任交通保障组副组长,我局主要参与交通保障组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调度主要道路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做好防滑砂和应急设备的储备、准备;全力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畅通;指导相关街道成立抢险救援队,根据灾情险情状况采取相应的抢险和自救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云飞

  副组长:吕慧、陈萍、魏拥军、文双红、左丹、廖敏

  成员:周跃进、吴喆、代鑫、徐江方、刘萍、刘辉、彭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代鑫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公路抢险保畅应急对策,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交通运输保畅工作,督促检查预案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提出需要交通管制道路的建议。

  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责任科室、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及时上报反馈信息,并为各责任部门提供后勤保障。

  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区管道路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涉农街镇和养护公司的应急处置行动;督促养护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程序响应;承办局交通运输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政综合科: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储备相应设备、物资;对驾驶员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驾驶相关培训。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安全监督科、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营运状况监管工作,加强源头管理,敦促和协助车站、站场开展交通管制后的车辆停发停运管理工作;检查客车防滑链、沙袋、三角木、铁锨等防滑设施随车配备情况,监督检查车辆规范营运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私设站点、甩客卖客、超载等不法行为;负责人员疏散的车辆保障工作;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管制期间司乘人员的思想工作。

  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养护公司:按区域分为四个抢险班组,即雨敞坪镇组、莲花镇组、学士含浦街道组、坪塘街道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人员机械的定人定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配。

  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五、预警级别与发布

  (一)预警级别

  按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灾害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Ⅳ级):出现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出现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精准权威”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区水利局收集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指挥部,并转发至涉农街镇及相关单位。

  六、应急响应

  (一)一般灾害(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造成因灾省境内1/5(里程)县道、重要乡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下的,视为一般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Ⅳ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灾情情况,经请示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后,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协调养护公司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督促相关街道(镇)做好保畅通工作;

  (4)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Ⅳ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二)较大灾害(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3(里程)的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视为较大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Ⅲ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通报各相关科室(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按照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抢险救灾安全工作;

  (5)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Ⅲ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三)重大灾害(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2(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视为重大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Ⅱ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Ⅱ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四)特别重大灾害(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2/3(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3000人以上,视为特别重大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Ⅰ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救援人员安全,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持。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Ⅰ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用战时思维、战时作风、战时举措超前部署。根据职能职责协助区防指开展相关工作;在区防指的调度下对重点灾情区域进行支援;完成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及时预报预警。将上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集、转发,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三)迅速响应救援。要加强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天气发生变化时,及时迅速启动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部署,科学组织救援,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四)加强物资储备。深化思想认识,以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做好各项物资储备工作,宁多储备也不措手不及,要按照低温雨雪天气持续30至50天的时间做好储备。督促涉农街镇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储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并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完好可用。

  (五)及时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后报区委、区政府;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种上报工作。

  (六)奖励及责任追究。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能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以上经济损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必须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

  (七)本预案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更新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安全,更为确保广大游客安全,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景区承载量核定导则》,结合xx景区实际,特制订《xx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旺季、小长假、黄金周、民族宗教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客流应急控制。

  (二)本预案所指高峰期指大批游客进入景区,超过日最佳接待量或瞬时最大接待量,有可能影响景区旅游秩序或存在安全隐患。

  (三)容量核定:根据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核定景区瞬时最佳承载量为9000人,瞬时最大承载量为2万人。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合力应急”的原则,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认真做好旅游高峰期游客接待工作,确保旅游高峰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系统的设置及职责为加强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下设通信联络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二)景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驻景区单位救援突发公共事件;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三)指挥所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1、通信联络协调组

  组长由西河老街管委会主任向亮兼任,成员为管委会工作人员。

  (1)负责古镇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

  (3)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4)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5)报告各组救援工作,公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上报;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治安组职责:组长由红杨镇派出所民警兼任。

  (1)负责提供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2)负责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4)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5)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责:组长由西河社区卫生室医生担任,成员从农家乐业主、义务消防志愿队、各村组中抽调。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

  (4)负责组织游客撤离,指导游客、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由西河社区书记担任,成员为社区工作人员。

  (1)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2)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组织调度应急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疏散引导组。组长由西河社区主任兼任,成员为西河社区工作人员。

  (1)事故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

  (2)配合其他各组开展工作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类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

  五、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六、运行机制

  1、预测预警

  景区管理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值班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按照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做好预警工作。

  2、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3、应急处置

  (1)先期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景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驻景区救援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响应,做好各自的工作;

  (3)指挥与协调。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5、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景区内凡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及知情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阻挠上报,必须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交通事故是学校人身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来看,如果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使伤者获救的。编制“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受伤者从危险线上抢救出来。

  二、交通事故应急机构:

  1、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对学校师生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2)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

  (3)遇交通突发事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2、通讯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教职工家属或学生家长。

  (2)迅速和医疗机构及学校校医取得联系,并引导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抢救。

  (3)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时上报。

  3、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2、保护现场不遭到破坏,配合交通部门做好高层调查取证等工作。

  3、做好老师或学生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三、应急行动。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并自行或向行人求助做好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120医院,并通知家人和报告给学校领导。

  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的交学校大队部和校长室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教师、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8、做好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妥善处理事故。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z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z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z(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z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z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z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5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暴雨、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 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九、其它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6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7

  一、目标:

  学生和教师在校内校外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不违规,在本学年度内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平安。

  二、保障措施:

  1、利用周前会、升旗仪式对交通规则进行宣传。

  2、少先队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检查、处理力度。

  3、各班班主任随时对学生讲交通法规。

  4、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对交通安全进行宣传教育。

  三、应急处理预案:

  1、组长:xx

  负责学生、教师整体工作的协调。

  2、副组长:xx

  总指挥不在时发生该情况,由副总指挥协调安排。

  3、联系救治人员:

  xx负责联系110或120医生,协同组长对学生展开救护工作。

  4、学生家属联系人员:

  该班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并对其进行安抚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

  xx等负责护送出事学生进行救治。

  x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立案。

  6、x对该事故立即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8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9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保证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班级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师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主任——>校长——>镇教委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委报告。

  4、做好家长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0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快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准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宝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峻爆炸、危急品泄露造成严峻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扬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状况。

  3、准时、全面了解事故灾难状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状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详细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状况信息组、抢救组、捍卫组、抢险组、支配组、涉外涉台组、宣扬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状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准时了解现场状况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准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抢救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解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乐观参加抢救,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加。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患病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支配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支配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支配前来参加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帮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抢救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协作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抢救、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帮助做好生活支配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扬组:由区委宣扬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预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支配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快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缘由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马上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1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2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县桥隧事故应急机制,有效应对我县桥隧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全面提高交通系统应对各类桥隧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桥隧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桥隧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城市桥隧事故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

  2、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桥隧管理养护部门加强管理,做好桥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监测工作,做好应对桥隧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宣传培训。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桥隧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4、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快速反应。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保证桥隧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按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桥隧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全县桥隧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桥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桥隧突发事故情况,及时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2、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养护所、计建科、安监科、财务科和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具体名单附后)。

  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1、日常维护

  局养护所和各乡镇公路管理站根据道路行政等级负责各自养护管理的桥隧,负责桥隧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预警支持

  建立桥隧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系统,预警制度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保证运转正常、指挥有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桥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工作状态。同时,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事故级别

  按照桥隧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二级事故(重大)、三级事故(较大)三个级别。

  3.1、一级事故

  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桥隧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失踪人员3人以上的事故;上级单位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桥隧重大事故。

  3.2、二级事故

  桥隧发生突然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1人以上的事故。

  3.3、三级事故

  桥隧未坍塌,但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4、预案启动

  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县级政府报告,由上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三级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桥隧事故发生后,桥隧养护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5、后期处置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审批后,由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并通知公众。

  指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指挥小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及临时专家工作组成员按本预案开展演练,不断完善和改进在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训练出一支富有经验的应急队伍,负责桥隧抢险抢修工作。

  2、通信保障

  指挥小组和各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3、医疗保障

  应协调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4、物资保障

  县局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5、经费保障

  应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

  办公室人员名单:

  指挥长:郑国忠

  副指挥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郑思尧(兼)

  办公室挂靠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3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京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分管安全的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党政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警务室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务室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5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02343300037或向镇政府(0234330102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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