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5-09-19 09:11:55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精品】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精品】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2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快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准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宝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峻爆炸、危急品泄露造成严峻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扬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状况。

  3、准时、全面了解事故灾难状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状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详细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状况信息组、抢救组、捍卫组、抢险组、支配组、涉外涉台组、宣扬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状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准时了解现场状况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准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抢救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解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乐观参加抢救,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加。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患病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支配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支配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支配前来参加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帮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抢救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协作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抢救、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帮助做好生活支配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扬组:由区委宣扬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预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支配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快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缘由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马上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3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xx(安办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长)xx xx(派出所民警)xx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 xx(安办工作人员)xx xx(交管站)xx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 xx(党政办主任)xx xx(财政所所长)xx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4

  为积极应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全县道路交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重新修订了工作预案。

  一、恶劣天气预警等级

  我县多发的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恶劣天气主要有雾、霾、暴雨、暴雪及冰冻等,按有关规定,分为三级管理:

  红色预警(一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五分之二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10毫米、积雪超过8厘米且路面结冰。

  黄色预警(二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5毫米、积雪超过6厘米且路面结冰。

  蓝色预警(三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四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造成较大影响并且暴雨天气可能持续;24小时内降雪超过2.5毫米、积雪超过3厘米且路面积雪结冰。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恶劣天气等级及影响范围,分为大队、中队两级响应:

  (一)大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3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二)中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1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条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指挥领导,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联络发布组、宣传报道组、分流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李金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信息联络发布组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各个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通诱导信息和路况信息的发布;

  宣传报道组设在大队宣传科,副教导员闵建荣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宣传报道;

  分流疏导组由各单位组成,唐孟珺为大队联络员,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协调与联系,各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分流疏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交通指挥与协调工作;各单位民警、辅警为成员,具体负责分流疏导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后勤保障组设在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分流设施、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恶劣天气信息获取及发布

  (一)信息获取

  1.大队指挥中心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日常情况下每周沟通一次信息,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每日沟通一次信息;发生恶劣天气时,视情形每2小时沟通一次直至实时沟通。

  2.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和路面巡逻等措施,实时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气情况。

  3.大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天气监测设备,了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情况。

  4.大队指挥中心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在启动响应的同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2.启动县级响应后,各单位负责将乡镇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报办公室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诱导屏、手机短信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3.响应解除后,由原发布单位在1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恢复交通信息。

  五、信息报送

  (一)大队启动Ⅰ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二)大队启动Ⅱ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三)大队启动Ⅲ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上报市交警支队。

  六、指挥调度

  (一)领导到岗到位

  1.启动Ⅰ级响应时,大队主要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赴一线指挥。

  2.启动Ⅱ级响应时,大队主管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业务部门负责人赴一线指挥。

  3.启动Ⅲ级响应时,大队带班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

  (二)工作职能

  1.按时上报信息。大队按照相应等级,Ⅲ级响应每90分钟、Ⅱ级响应每30分钟、Ⅰ级响应每15分钟向相应报送部门报送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指导现场处置。大队通过视频、语音、电台、电话等方式,直接指导一线处置工作,指挥分流、管制车辆,必要时可调度相邻大队警力协同处置。

  3.及时沟通协调。大队及时与相邻市、县大队沟通,通报天气、路况信息,必要情况下请求协助协调分流、管制车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七、现场处置措施

  (一)警力到岗到位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除机关必要人员外,全部投入一线。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迅速调配警力,支援受影响路段,确保该路段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涉及路段交警中队民警全员上路。

  4.在警力到岗到位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原有勤务安排基础上,增加巡逻班次频率,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

  (二)实施交通管制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大队指挥中心经请示市交警支队同意后,封闭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其它车辆通过辖区。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车辆通过辖区。

  (三)交通组织疏导

  1.远距离分流: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围内,对驶向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远距离分流。

  2.中距离疏导: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围内,指挥驶向管制路段车辆右侧排队慢行;

  3.近距离控制: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内的范围内,控制车辆,依据管制措施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车辆驶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车辆驶入管制路段和指挥车辆右侧排队慢行依次通过。

  4.实行限速通行。通过交通广播、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发布雨雪、雾霾天气车辆限速值,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车辆间距,调节交通流量。

  6.带道压速通行。对于路面积雪结冰、坡道弯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或因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较低、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视情在安全地点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或者民警乘坐社会车辆,带领车队压速通行。

  7.压缩车道通行。在弯道、坡道以及桥梁、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连续、渐进提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压缩多条车道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严禁超车。

  8.临时封闭道路。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山区、临崖傍水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限制车辆通行。道路封闭后,对封闭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将滞留车辆带离封闭路段。

  9.警种协调联动。对于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道路严重结冰,疏导指挥警力不足的,要及时提请当县公安局指挥组织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联合上路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10.积极救助群众。因雨雪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司乘人员的食品、饮水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四)交通事故处理

  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则,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快速清撤,简易事故当场处理,一般事故简易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五)恢复交通

  应急处置完毕,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恶劣天气发生规律,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处置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切实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因此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各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视频指挥通讯设备提前调试,摆放到辖区重要交通结点,并按照指令随时开赴相关路段,及时为上级部门传送一线视频画面。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按规定留足备勤警力。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备勤人员10分钟内集结。各大队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的实战演练。

  (三)做好应急准备。大队按照装备标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通讯、交通、救援和民警个人防护、防寒保暖等装备,配备至少一台应急通讯车;协调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融雪、除冰物资,配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际、市际后市内、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准备;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热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证滞留人员情绪稳定,避免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绿色通道”。要掌握并对接辖区各方救援力量,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交通信号的限制。对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需要开启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的,要及时受理,根据实时路况规划最优通行路线,调度路面执勤交警采取调控信号灯、警车开道等方式切实保障医疗急救、消防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五)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报道组要主动挖掘民警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编发简报、采编信息、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以随警作战、跟踪采访、现场报道等方式,对民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xx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xx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xx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xx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6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冬季等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景昶为组长,刘怀书副局长、胡立淑副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县乡办、综合室、基层站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长途站、农客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县乡办:及时掌握全区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全区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局综合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基层站队: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应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和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葛沽镇交通事故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李树国

  副组长:朱凤起、暴亭琨、胡双柱、潘俊琴、韩世莲、

  胡振刚、董玉斌、张宏

  成员:袁锡道、纪燕、李建军、马键、于池、

  许志军、张玲、陈爱莲

  成员单位包括:政办、镇农委、镇安监站、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综合执法队、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办公室主任有农委主任袁锡道兼任,办公室电话:

  镇各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交通运输事故分组,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主任兼任,并将分组名单上报镇农委。

  二、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委: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镇域内各运输公司及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有运输企业要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落实好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办: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运输保障工作。

  3、镇安监站:协调相关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施救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救援资金的'筹备落实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道路运输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7、镇综治办:负责案件后续社会稳定工作。

  8、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稳定。

  9、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安全保卫和事故调查及治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乘客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就近救援原则,交通事故发生时,附近村居要及时立即进行组织自救,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3、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参加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落实相应负责人,事故发生后,镇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按照本规定做到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8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9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清溪交警中队、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交通办、综治办、司法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王积分(镇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付林(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职责任务:

  1.总指挥全权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

  2.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

  3.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长:王积分

  成员: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队干警

  镇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曾庆明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彭正庚

  成员:福田卫生院医生

  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民政所、财政所、信访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党委书记,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0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2

  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3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村区域内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有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汇报,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村书记张裔任组长,村总支委、村委会委员、合作社社长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为了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张裔任组长,现场由组长统一指挥,如有事故发生,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把伤员在最快速度送往医院抢救。

  (二)救护工作,由张宪元负责具体工作,统一安排。

  (三)由村委会配合镇政府、派出所一并调查,配合协助上级领导的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在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要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进一步维护好治安秩序。事故调查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xxx

  天星寺镇花房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xx年xx月xx日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4

  为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局属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局办公室、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公路通行保障组、水上通行保障组、公路运力保障组、水路运力保障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态复杂、影响严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导组和专家组。

  二、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由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落实省市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负责执行上级启动、终止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指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协调;根据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或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指导组,赴现场协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动态;承办局领导小组的指令下达、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公路通行保障组

  由公路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公路管理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路通行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水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水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路运力保障组

  由运输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路运力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水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闻宣传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信息宣传、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按照规定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通信保障组

  由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路网监测与网络、视频等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值班值守;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现场指导组

  由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带队,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按照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十)专家组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处置的原则,视情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三、局机关相关科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局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申请安排防灾救灾所需工作经费;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根据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需要,协助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统计科负责配合提供所需相关建设项目基础数据;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科负责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路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毁处置、恢复等信息的报送以及相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运输管理科负责指导道路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航管理科负责指导水上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水上交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科负责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对外联系等职责;负责公路、水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党委办负责对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指导保障、恢复跨市域公路路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应急保通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客运站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运事务中心指导全市水路运输、港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水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做好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路网监测和网络、视频、通信保障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铁路专用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方案;负责指导全市铁路专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与铁路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社会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铁路监管机构做好市域国家铁路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

  (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确保与市指挥部的联络畅通;按市指挥部统一部署,调派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援。

  (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派出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分管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

  (四)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科室和行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公路建养机构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道路、水上运输管理机构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五、应急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公路经营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渡口码头经营企业等单位,根据灾情程度,采用相应的应急抢修保通、应急通行保障等处置措施。

  (一)公路建设养护机构

  1.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道路巡查,适时启动《常德市公路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2.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报请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协调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扫雪除冰。

  3.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二)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1.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不宜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2.指导项目参检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三)道路运输服务机构

  1.检查辖区运输企业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实时向运输企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督促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班次。

  3.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班次停运、调整信息。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6.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四)水运事务机构

  1.检查辖区渡口船舶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辖区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3.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六、物资与技术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技术保障

  依靠局路网监测系统和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系统、“两客一危”智能监控系统等行业监管平台,对全市交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局应急工作组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基本信息统计和应急工作总结。相关业务科室或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对征用的车辆、船舶进行补偿。

  (二)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15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暴雨、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 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九、其它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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