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时间:2025-09-17 07:53:05 中小学教育 我要投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共15篇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共15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

  这份由教育部保驾护航的征求意见稿,终于落实了广大教师与家长期盼已久的心愿——

  为教育拨乱反正。

  再一次证明了——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

  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

  01今天老师退一小步,明天孩子掉一大步

  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

  一个妈妈发帖求助,说老师不管她孩子了,该怎么办?原来,她孩子学习一向不自觉,成绩不好,老师为了帮孩子提高成绩花了很多心思。上周,老师因为孩子没做作业,让他留下来补做。家里的老人知道了,直接跑去学校闹了一场,骂得老师都哭了。这下好了,老师也不管孩子了,急坏了他妈妈。

  帖子下有网友评论:

  “老师心里都有阴影了,真是逼着老师不管。”;“这得多伤心啊!任何一个老师都不敢管了。”确实,家长的无理取闹,有可能逼得老师不管孩子。

  每个老师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好,给他们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功课等等,都尽可能发现孩子没学好的地方,帮他们巩固。老师不仅是孩子学习上的良师,更是孩子生活中的守护者,嘘寒问暖,规范行为,德育教导,样样到位。

  然而,现在的老师却被逼得一再对孩子让步。打比方说,有学生推倒了另一个学生,老师该怎么做?从前的老师想都不用想,直接批评,让孩子知道推人是不对的。

  现在的老师,却是三思而不能行。

  管吧,又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回去找家长告状。不管吧,万一孩子下次在马路横冲直撞,危及生命怎么办?对孩子的不断让步,正在逼得老师节节败退。如果教育只是为孩子开脱,那最终受害的只会是孩子。如果家长舍不得管孩子,学校不敢管孩子,最终能管的就只有监狱了。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教育,千万不要轻易向孩子让步。

  02老师再不管,熊孩子就没救了

  前段时间,一条“小孩故意把孕妇推倒”的新闻刷屏。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小孩竟然回答:“我看电视上孕妇摔倒会流产,所以我想看看她会不会流产。”多么可怕!

  正因为没人管好孩子,孩子越来越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尚且没有正确的规则、道德、法律意识,对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实是不清楚的。凭着“好玩”二字,差点害死了两条生命,这就是纵容孩子的代价。不管是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教育都不应纵容,不能自由散漫。

  在大部分孩子眼里,好老师的标准是这样的:要求尽量宽松,不会板着脸批评自己;作业布置得少,就算不做也没关系;什么事情都向着自己,绝对不会跟家长告状……

  事实上,如果孩子遇到这样的老师,那才是教育的悲剧。隔壁班班主任是个相当绵软的老师,她对学生很好,经常买礼物送给学生。有时候学生没做作业,或者违反纪律,她本想好好批评,结果学生一撒娇她就训不下去了。年底的时候,学校对这个老师做了停职处理,让她回家反思。

  原因是她班里的学生闯祸太多,已经有5名学生被记过,甚至有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难怪有人说,老师手中有戒尺,讲台上有教鞭,才能教好孩子。

  教育应该是严肃的,甚至,应该是严格的。不对孩子的学习落后宽容,他们才会认真学习,一点点把成绩提上来。不对孩子的违纪犯规宽容,只有从小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他们以后才不会犯更大的错,闯更大的.祸。

  教育最可悲的现象:孩子无法无天,老师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将来社会管!

  03老师不放弃孩子,是孩子最大的福气

  校园之外没有温室,长大之后没有儿戏。现在的孩子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家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从小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只会变成温室里的花朵,缺乏对世界的认知,缺乏对他人的理解,缺乏到达目标的坚持,缺乏对抗挫折的能力。

  我们没有控制、抑制和约束好孩子,一味以爱的名义对他们让步,这样的教育是不对的。

  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有前途的。

  从教多年,我至今记得一位家长是如何配合老师的。

  她最初很不满我的严格,因为她女儿每次回家后都抱怨,说老师今天又罚她了。于是,她直接找到了我。我向她解释,她的女儿丢三落四,有时忘了带作业,有时忘了带课本。我说:要是现在惯着孩子,她将来工作了,丢了公司的机密文件,谁来负责呢?家长沉默了很久,终于答应配合我一起纠正孩子。

  在学校,若她女儿再次忘带作业课本,那我就罚她坐一天“飞机位”。在家里,她每天都提醒女儿清点作业课本,第二天出门前也要重新检查一遍。慢慢的,她女儿再也不会忘带东西,在学习上也变得更加细心。

  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配合,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孩子不爱学习,我们不能惯着他,一定要弄清楚原因,然后引导他们重新爱上学习。现在还不好好学习,以后就来不及了。孩子经常闯祸,我们不能不当一回事,该批评就批评,该惩罚就惩罚,一定要让孩子知错就改。

  孩子在12岁之前的成长十分关键,不要等到孩子变“坏”才补救,那只会让你后悔莫及。正如刘涛所言:对孩子不能一味迁就,必须要有一个管得住他的人。老师不怕狠心,老师也希望成为那个管得住孩子的人,但千万别让老师寒心。

  04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

  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电影《老师·好》中的苗老师,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

  他看到有女学生抹口红,当即拿着纸巾给她擦掉;他发现有男学生抽烟,就罚他们站一整天;他看到有学生别着斧头当“混混”,立刻将他赶出了教室……

  正是这么一个大胆管学生的老师,让“混混”变成了有志青年,让抽烟喝酒打架的学生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好学生,让上课爱偷看小说的学生变成了讲台上的教师……

  那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管你最严的老师,爱你最深。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2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们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xx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却没有说话。

  晚上小和尚累得呼呼大睡,老和尚用一块十来斤重的石头绑在了小和尚的后背。第二天小和尚醒了,背着大石头太沉,请求老和尚把石头解开,老和尚问小和尚:“难受吗?”小和尚说:“难受。”“那青蛙、小鱼和小蛇呢?”“和我一样。”……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背着你身上的大石头上山去解救这三只无辜的小动物,如果有一只小动物因你而死,你的心里会永远背负着一块大石头。”最后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鱼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为自己的顽劣让小动物无辜送命,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谴责,他坐在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这场深思直达他内心的裂变处。

  老和尚是多么高明的智者,他是我们教师的榜样,他在小和尚犯了错以后“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小和尚)过错程度相适应”,达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这是正确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权达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教育惩戒权又是教育中尤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实际方式与方法。学校和教师要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权。我们坚信,在社会、家长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

  近日,教育部讨论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由于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老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的出台,为广阔教育工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给予的教育惩戒权,老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欺侮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正确。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由于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行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开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平安。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劝说”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4

  近日,教育部研究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稿,将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出台背景是来源于过去过份强调赏识教育,因学生教育管理问题,学生家长将学校、将老师告上法庭事件屡出不鲜;老师被动,学校尴尬,以至于“谈管色变”。在这样大的环境下,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有利于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是教师履行教育管理学生基本权利和责任的底线保障。

  就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作为校方和教师怎么理解、认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措施,淺议个人拙见。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扛起教育责任,培育具有“脊梁”的中国好学生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中的人,人必然要接受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的管理,要遵守各项制度,法规政策。而过份赏识教育,会导致家长、社会、学校三方对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成人”认识水平不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底线意识,规则意识,学校管理的效果甚微,一度教师职业成了“高危”行业,教师不敢管,学校无法管,个别学生“无法无天”。出台这样一个规则,就是为了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古语说:“不以耻,无以正”就是这个目的'。

  二、要正确的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导向。

  惩戒不是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惩戒的手段最终达到教育的目的,所以是教育为主,惩戒有度。我们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树立起良好的规则意识,锻炼学生承担责任,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因此对于《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作为学校要把好方向,运用得当;要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三方进行学习、解读,达到共同育人的目的。

  三、方法运用要适度,严慈同体,因材施教。

  (一)做到宽严相济,奖罚分明。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宽以待人,要对所有的学生公正公平,“一把尺子量到位”标准意识。这样才能起到教育惩戒的公平性、威严性和公正性。

  (二)做到智慧教育,立威尚可。

  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在运用教育惩戒的这个尺度上,尽量不运用教育惩戒规则作为我们教育最好选择,以此达到教育警示的作用。运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情绪激动、冲动的时候不能运用。

  2.尽量不在公众的情况下运用惩戒教育,不要有“杀鸡给猴看”这种心理状态,这样的方式是起不到教育效果的,容易让学生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考虑学生人格尊严,古语说:“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密”就是这个道理。

  3.惩戒方法不能过于简单,要做到以理服人,事后一定要给学生讲清楚,要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到学生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目的,要让习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三)榜样引领,管教同步。

  我们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让学生“成人和成才”,所以仅靠一个惩戒的制度是解决不了的,学生很多行为习惯实际是家庭教育的折射,学校教育的折射和社会教育的折射。因此作为家长、教师,我们要求学生怎么做,而我们自己就必须先做到。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道理,起到榜样引领的作用,做到自己与学生同步、同发展。

  四、爱是根源,德是根本。

  教育是根植于爱的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爱,才是教育的万能金钥匙,因此我们要学会用耐心、爱心、童心感化教育学生,让学生在爱的氛围中,过一种幸福完整的学习生活。

  总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更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的过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5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6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

  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

  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

  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

  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

  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7

  20xx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3月23日,卫辉市教体局在进修校举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由内黄县教师进修校王国芳校长授课。王校长带领全体参训教师逐字逐句逐条地阅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通过讲解、提问、讨论等形式对教育惩戒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全体参训教师很快掌握了教育惩戒制定的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施流程、具体措施、救济途径等等。并当堂进行自测,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效果。这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如同及时雨,让我也对教育惩戒有了一定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的规定,使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育人过程中“不敢管”的焦虑,维护了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为教师依法育人提供了保障。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深入学习、吃透此次规则的精髓要义,在日后教学工作中遇到必须惩戒的教育情境时,一定要有尺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

  二、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

  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的仍是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培养学生成人成才。

  他为我们今后行使教育权,管理权指明了方向,更加符合教育的规律,注重我们育人的效果。

  三、教育惩戒要把握惩戒的度。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

  四、教育惩戒也是出自于“爱”的目的。

  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五、教育惩戒为教师、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

  六、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

  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总之,教育惩戒既确权,也限权,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对学生的爱,让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信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范下,我们定能更好地使用它,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8

  学校教育要强调“以人为本”,但也必然强调“师道尊严”。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

  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戒!

  爱和惩戒,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戒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

  让我们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9

  中小学校园,需不需要一把"戒尺"?老师可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又该如何使用?……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

  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0

  20xx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训练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坎坷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猛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训练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同学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同学行为规范,健全实施训练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章。

  这既是给了训练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老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章也是给家长的一把爱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同学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训练惩戒规章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沟通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同学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训练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训练惩戒权与未成年人爱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亲密协作,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训练惩戒最终经得起训练规律和训练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损害了同学,也损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同学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训练效果。

  始终以来,随着各界对惩处同学的关注,很多老师产生了不敢管同学的现象,同学纪律和素养在渐渐下滑。惩戒规章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同学违规违纪时,老师可以针对不同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老师的一言一行。我们老师和同学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训练才会得到进展。但是同样的训练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协作。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困难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1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xx年xx月xx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2

  心怀慈悲,高举戒尺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

  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思想汇报范文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全面的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3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对应当给予教育惩戒的情形作了具体化,规定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不服从,指学生主观不完成其基本的学习任务,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

  扰乱秩序,包括扰乱课堂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即学生的个体行为已经在一定范围产生了不良影响;

  行为失范,主要指吸烟、饮酒以及其他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

  具有危险性,指学生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侵犯权益,指学生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此外,《规则》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衔接,规定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

  《规则》采取概括式表述,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同时,《规则》为学校留下了一定的自主空间,即“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采取公开、民主、科学的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

  校规校纪包括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学校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内容的限定性。考虑到实践中各地、各校、不同教育阶段实际存在较大差异,《规则》规定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制定校规校纪规定相应教育惩戒措施,但相关措施限定在实施一般教育惩戒和较重教育惩戒,其严厉程度应当与《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措施大体相当。严重教育惩戒措施,仅有《规则》第十条明确规定的措施,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或者超越,比如规定超过一周的停学。二是规范的可操作性。《规则》要求,学校校规校纪中应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校规校纪应清晰明确、科学合理、易于操作,防止出现各种“奇葩校规”。三是程序的合法性。《规则》强调,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应当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规则》同时规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4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很多个班级想了很多个方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进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殊留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由于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照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头,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5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老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耻辱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耻辱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订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全部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由于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反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正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行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当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乐观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行。假如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订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行订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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