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的通告(优秀15篇)
招生的通告1
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备案,我院20xx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收费标准为:

20xx级与20xx级高职学生学费:10000.00元,住宿费:1350.00元,教材等代办费1000.00元,合计12350.00元。
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如住六人寝室的学生,入住后退还差额款(150.00元)。
代办费包括:书本费,水电费等;按实计算,多退少补。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0.00元)+大学生意外学平险(100.00元),共计150.00元,以学生自愿参加投保为原则。如不参加保险可申请退费。
为了避免学生携带现金风险,方便学生20xx年9月按时注册缴费,经与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商定,学生缴费可任选一家银行缴费。中国银行采用银行柜台缴费和网上银行缴费两种缴费方式,工商银行采用银行柜台缴费一种缴费方式。
学生应在20xx年8月15日前,到就近中国银行所有柜台、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所有柜台、网点(限浙江省范围内),向该行提供以下准确信息,即可完成缴费。
1、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授予我院注册码为 10004381.
学院注册码:100043xx (按此注册码提供)
学号:xxxxxxxxxxx (学生本人学号)
姓名:xxx (学生本人姓名)
柜台缴费流程:到中国银行网点柜台后报上学院代码10004381,学号和姓名。
中国银行网银流程:登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选择:民生服务―教育考试充值―学费―浙江温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输入学号,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
2、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授予我院注册码为970010.
学院注册码:970010 (按此注册码提供)
学号:xxxxxxxxxxx (学生本人学号)
姓名:xxx (学生本人姓名)
各位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款回单,此回单做为开学时,学生领书的凭证。
需申请贷款的学生,根据自行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最高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额度。请在办理完手续后,按差额到学校财务处缴费。需办理贷款手续的学生请放假前,到学生处咨询)
注意:本学期开始学校一律不收现金,请同学们在开学之前务必要将学费到全省范围内中行或工行网点进行缴纳!
学生处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77-865567xx
财务处咨询电话:0577-865339xx
xxx
xx年xx月xx日
招生的通告2
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现将我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昆阳学区、鳌江学区、水头学区、萧江学区、万全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
监督举报电话:。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年5月22日
招生的通告3
各位家长:
我园将在20xxf年11月23日开始进行20xx年春季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招收对象:出生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招收学位:全日制托班30位(双语班)
收费标准:4500元/月
学位申请时间:20xx年11月23日- 11月30日
学位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登录网站进入入学指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资料并提交;
学位面试时间:网上报名后,幼儿园统一电话通知安排面试时间;
面试所要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入学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
2、父母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卡
5、户口本
6、房产证
7、父母工作证明
8、父母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9、幼儿一寸照1张
报名咨询电话
0571-88665986
三.入学申请表请各位家长在本附件页下载后填写并打印,并请于面谈当天携带交与面试老师。
xxx科技城xx幼儿园
年11月22日
招生的通告4
各位教职员工:
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将于6月25日—————6月27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入园幼儿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
2、小小班:招收20xx年8月31日前满两岁半的年龄段幼儿。
小班:招收20xx年8月31日前满三岁的幼儿。
3、入园幼儿需身心发育正常。
二、报名地点:河师大幼儿园二楼指定办公室。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持《户口本》、《工作证》、《医疗本》、《独生子女证》以及孩子的.《计划免疫接种证》、《出生证明》,均需准备原件,共六种证件,缺一不可。另交:户口本孩子所在页、父或母一方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
重要提醒:请各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请带幼儿一同前往。
请我校教职工看到本通知后将相关信息相互转告,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幼儿园
6月20日
招生的通告5
为贯彻落实《xx市中心城区20xx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咸市教基〔20xx〕19号)要求,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8月23日——8月24日学校正德楼一楼
二、招生范围、资格及条件
1、范围:温泉路以东、马柏路以南,茶花路以北,茶花路老畜牧局至一号桥沿线,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潜山林场。
2、年龄:20xx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
3、范围内常住人口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参照《xx市中心城区20xx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执行。登陆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或申请表”(片区常住人口子女填写《20xx年xx市中心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写《xx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在反面附复印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人及电话
招生的通告6
根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经仙居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县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3.免费入学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人民教育基金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款。
4.相对稳定原则。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等实际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招生办法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办法
(一)根据台教〔20xx〕26号文件精神,落实“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校招收本人户籍、监护人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及监护人户籍都在学区范围,在学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三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四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可招收附近学校前三批已经取足,但没有被录取的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采取摇号入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仙居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入学摇号:
①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②父母在学区内经商且常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
③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
④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从20xx年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
初中:已在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
2.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入学摇号,父母须具备上述摇号条件之一,同时具备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或者本人小学阶段全部在学区范围内小学就读。
(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禁止以借读名义达到择校目的,禁止为达到择校目的而进行户籍迁移,对于前述第二条第一款前四批招收的学生实行“学籍随户籍转”原则,如果户籍迁出就读学区,应将其学籍同时迁出并转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放弃学区学校就读资格,或者在入学报名之后迁入户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一学期安排一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纳学生后,中途不得借故劝退学生。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批至第四批于7月25日至7月26日报名。
2.前四批已取足,则不再进行第五批报名;如还有空余学额,则进行第五批摇号招生,于7月28日向社会公布学额,7月29日至7月30日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摇号时间待资格审查后确定。
四、报名地点
城区各小学、初中。
五、报名办法及须带材料
1.第一批: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批至第四批:须提供户口本。
3.第五批:(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并常住三年及以上,须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凭证和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3)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4)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3年及以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同时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门牌证、水电缴费、有线电视缴费、固定电话缴费等有效原始凭证(从20xx年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初中:已在城区六所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六小、仙居八小)完成小学教育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本。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选择一所意向学校报名,不能兼报。相关材料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审核后,确认摇号资格。
4.小学和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户口本;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由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六、摇号录取办法
1.具备摇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分别到各报名学校参加摇号。
2.各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摇号名额的,直接录取,若还有空余名额的,则面向其他学校未摇中的对象进行报名摇号录取。
3.具备摇号资格的双胞胎学生,由家长自愿,可以分别参加摇号,也可以连在一起参加一次摇号。
学校要对摇号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名额不予补录。
仙居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0日
招生的通告7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将我县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遴选新生。合理解决移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生年级严格按55人设班。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的适龄幼儿(已开办幼教点的秧发村、民主村、普发村不纳入招生范围);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调函或单位证明和工资证明)。
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2.县城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采取“控制总数,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严格按县教育局的控制数进行招生,新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不得突破5个班。
3.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及村级幼教点招生入园工作。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x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提供学位学校: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
(3)招生范围及学位确定(学位分三个批次确定)。
第一批次: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志愿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批次: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父母进县城务工的,须具有县城事企业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父母进县城经商的,须具备在县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纳税证明;父母长期在县城居住的,须具备在县城的合法购房证明(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移民搬迁的,须具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第三批次:第一、二批次学位确定后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
除上述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其余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地就读。
2.乡(镇)小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三)初中。
1.县城中学(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及办法。
招生范围: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招收鲹鱼河镇、堵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招收野租乡、拉马乡、满银沟镇的小学毕业生及外县户籍在县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户籍的'学生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在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就读,其他户籍的学生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比例录入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
2.各乡(镇)中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四)高中。
高中招生严格按凉山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x年5月至6月,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二)x年7月25日至26日,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鲹鱼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三)x年7月31日,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空余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并公示。
(四)x年8月1日至7日,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并将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县教育局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汇总。相关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审核公示后自行确定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不按时间安排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但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送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拟提供空余学位的县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负责空余学位统计并报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空余学位分配公示和预报名登记名册汇总工作。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三)乡(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空余学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就读人选,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县监察局。强化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行风监督电话:。
(五)县群众工作局。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
招生的通告8
亲爱的小朋友
你们好:
新学期即将开学,欢迎小朋友即将回到幼儿园这个大家庭中,继续和老师小朋友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新的一学期到来,你们又长大了一岁,相信你们在经过上学期的努力学习,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相信你们一定很自豪吧!老师更为你们感到自豪!希望你们在新学期里能学到更多的本领,身体健康,快乐的.度过幼儿园美好时光!
新老生缴费时间:20xx年8月17日——8月30日(在此报名小朋友赠送书包,快快来园吧)
正式开学时间为8月31日(周一)为了不影响各类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家长提前报名。
请在开学幼(8月31日)之前将幼儿被子送到幼儿园交给老师整理,为了31号开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为了更快、更好的引导孩子们适应新学期生活,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在开学伊始能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1、告诉孩子,去幼儿园了,可以和自己的好朋友见面,一起玩游戏。在幼儿园里可以玩许多家里没有的玩具,还能和老师、小朋友们一起学好多好多的本领,会成为一个能干的好孩子。
2、尽量调整孩子的作息时间,使作息时间与幼儿园的相适应。
3、增强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自信心,对孩子自己做的事情给予肯定、鼓励、表扬。
4、为安全起见,请不要给孩子佩带任何挂件,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及首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玻璃珠等)入园。谢谢您的配合!
xxxxx
年月日
招生的通告9
白塔中学20xx年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条件1、20xx年小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户口不受限制。2、报考学生必须是小学学习阶段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学习能力较强;并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学生。
二、学生信息登记具体时间20xx年4月20日20:00开始,至3000人满员为止即不再受理。由于学校正值学年度工作高峰时期,恕不接待当面报名,您只需上网对学生进行信息登记即可。
三、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校20xx年小升初综合素质测评将拟定于7月3日上午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告如下:1、测评时间:20xx年7月3日上午8:30至11:30 2、测评科目:语文、数学两科3、测评地点:昆十中白塔校区及白塔中学校内
四、具体测评地点安排及现场确认办法,我校将拟于6月25日发布到我校网站上,请各位家长、同学届时点击“采集查询”进行查询。其它相关信息,也敬请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招聘”栏或下一步公告。
五、我校20xx年小升初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共录取200名学生,总分200分,137分为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昆明市白塔中学
20xx年6月5日
招生的通告10
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市区幼儿将继续按照户口划片报名入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园将优先招收本校职工子女和校友子女入园(不受户口划片影响),在此基础上六月上旬再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外公开招生,现将20xx年幼儿园优先批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子女、人事处认定人才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事业编制职工第三代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出生于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的健康幼儿。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海大教工卡、户口簿(全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预收费,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名额。
2、报名期间需出差的教职工可在4月17日前与幼儿园预约其他报名时间。
3、报名时不需要体检结果,待正式入园时,再根据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4、新调入或出国回校的`职工子女(其他年龄段),可前来报名插班入园。
幼儿园地点:香港东路23号海洋大学浮山校区内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幼儿园
xx年4月15日
招生的通告11
一、招生范围
东至绿坝路、南至z路、西至z河、北至z地段、z村(居住在绿坝路以东的z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就读)、z村部分居民。具体包括下列小区:z公寓、z经典、z、z花园、z花园、老z花园、新z花园、z路教师宿舍楼、z花园、z欣园、z楼、z公寓、z小区、好时光、z公寓、z小区、z新村、z茗苑、z公寓、z公寓、z花园、z路(z小区东一、东二)、z路z弄等。
二、招生对象
区域内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
三、报名办法
(一)地段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3~5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2、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下列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二)申请地段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8~9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2、报名办法:需申请地段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8~9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
3、申请地段生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拥有该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
(三)借读生报名
1、可报名的`对象:符合且通过《联单》查验的、上积分分数线的借读生
2、报名时间:6月2~3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3、报名要求:借读生凭《联单》回执到现居住地附近小学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和已经通过查验的《联单》。(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
四、报名地点:
绿坝小学教学楼二楼
五、注意事项:
1. 如果申请地段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摇号确定入学名单。
2.20xx年9月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儿童需提供服务区学校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招生的通告12
“阳光班”是由xx二中和xx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个针对“困、优”高中生的资助项目,xx二中“阳光班”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市慈善总会的监督下,由xx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xx二中主办,每年招收50名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为“阳光班”学生。现将xxxx年xx二中“阳光班”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班招生条件
1、学业优秀
(1)“阳光班”由被xx二中网上正式录取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组成。
(2)家庭困难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
(3)思想品德优良。
2、家庭困难
(1)孤儿。
(2)城镇低保家庭的子女。
(3)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
(4)困难优抚对象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
由xx有限公司每年为每名学生提供4000元的资助,用于保障必要的'生活、学习开支,另外还享受每年20xx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每生享受资助共计18000元(12000元生活费,6000元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证明(所需材料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到报到处)。
2、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困、优”原则按拟资助人数120%择优确定备选名单。
3、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及xx市慈善总会根据公示和调查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xx市教育局批准并进行公示。
4、申请但经审核未通过、没能进入“阳光班”的学生,不影响其按成绩编入其他班级。
四、招录与管理
1、申请“阳光班”资助学生,必须在xx市教育局填报xx二中正式录取志愿,按正常招生程序招录。
2、“阳光班”单独编班,强化管理,按实验班标准配备优质师资。阳光班学生主体倾向理科方向发展。
3、xx二中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依照《xx二中“阳光班”管理细则》,认真做好招生、资助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自强自立、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阳光生,回报社会的关爱。
xx二中
20xx年xx月xx日
招生的通告13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X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二、网上预登记
时间:XX年3月1日—5月26日
网址:XX
三、现场报名
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XX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石岐区户籍
①桂园社区、莲新社区、太平社区、湖滨社区、仙湖社区、凤鸣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石岐实验小学,电话:XX。
②迎阳社区、民生社区、民权社区、博爱社区、悦来南社区、民族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第一城小学,电话:XX。
③东明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宏基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员峰小学,电话:XX。
④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市实验小学,电话:XX。
2、东区户籍:
①朗晴小学(市一中初中部旁),电话:XX。
②奕翠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奕翠园会所,电话:XX。
3、西区户籍:
①原属西区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铁城小学,电话:XX。
②原属沙朗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沙朗小学,电话:XX。
4、南区户籍:
①环城、城南、竹秀园、沙涌、上塘、恒美、马岭、龙环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竹秀园中心小学,电话:XX。
②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良都小学,电话:XX。
③北台、曹边、树涌、沙田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北台小学,电话:XX。
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城区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石岐区:中山市博爱小学(石岐区民权路55号,电话:XX。);太平小学(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登记点,电话:XX。)。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家长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
(三)居住在城区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还需交验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暂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
4、参加积分管理登记的'需交积分回执;
5、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须提供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根据各区教育部门安排于6月24日(星期六)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招生咨询电话
石岐区:(XX老师),东区:(XX老师),西区:(XX老师),市教体局:(XX老师)。
特此通告。
XX县教育局
XX年X月XX日
招生的通告14
“阳光班”是由二中和xx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个针对“困、优”高中生的资助项目,二中“阳光班”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市慈善总会的监督下,由xx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二中主办,每年招收50名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为“阳光班”学生。现将x年二中“阳光班”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班招生条件
1、学业优秀
(1)“阳光班”由被二中网上正式录取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组成。
(2)家庭困难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
(3)思想品德优良。
2、家庭困难
(1)孤儿。
(2)城镇低保家庭的子女。
(3)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
(4)困难优抚对象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
由xx有限公司每年为每名学生提供4000元的资助,用于保障必要的生活、学习开支,另外还享受每年20xx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每生享受资助共计18000元(120xx元生活费,6000元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证明(所需材料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到报到处)。
2、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困、优”原则按拟资助人数120%择优确定备选名单。
3、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及xx市慈善总会根据公示和调查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xx市教育局批准并进行公示。
4、申请但经审核未通过、没能进入“阳光班”的学生,不影响其按成绩编入其他班级。
四、招录与管理
1、申请“阳光班”资助学生,必须在xx市教育局填报二中正式录取志愿,按正常招生程序招录。
2、“阳光班”单独编班,强化管理,按实验班标准配备优质师资。阳光班学生主体倾向理科方向发展。
3、二中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依照《二中“阳光班”管理细则》,认真做好招生、资助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自强自立、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阳光生,回报社会的关爱。
二中
x年6月15日
招生的通告15
一、招生计划
20xx年秋季初一计划招收新生200人,其中公办收费生40人。
二、招生对象
招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20xx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生方式及时间
招生方式:面试招生,主要考查学生的行为习惯、特长兴趣、沟通表达、理解反应、社会实践、学科综合等方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7日下午5点止。
面试时间:20xx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
四、招生流程
1.请携带一寸彩照1张到招生办登记办理《面试证》
2.请携带《面试证》到校参加面试
3.等候面试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4.按照招生办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点:松山湖南方外国语学校(松山湖北部高新区)
电话:23078783、23078789、230787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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