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09 14:54:50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运输应急预案15篇(集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运输应急预案15篇(集合)

运输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我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党总(支)部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补充并作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成员单位职责:

  (一)乡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参与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补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住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并牵头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三)乡应急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负责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组织客运车辆参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运送,参加客运车辆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处理及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乡农机站牵头召集拖拉机、农用车、农业机械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提供肇事车辆技术支持和评估、鉴定,参加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运输应急预案2

  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疏运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时、顺利完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安全股,由肖帆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xxxxx。

  二、应急程序

  (一)因旅客大量滞留,汽车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报告。汽车客运站立即向运管所报告,运管所向局春运办报告,局春运办向市春运办报告。

  2、开通广播。汽车客运站开通广播,讲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

  3、疏运旅客。运管所负责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旅客。运管所、运输企业增派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4、维护秩序。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汽车客运秩序时,立即向县政府春运办申请增派公安、武警人员维护客运站秩序。

  (二)汽车客运站出现突发事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驻站办、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管理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隐蔽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旅客等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运管部门、运输企业等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实施救护。

  4、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春运办报告,运管、企业要增派力量,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卫生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当地及时隔离,运管部门、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水上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时,所有人、经营人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海事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救助,同时向局春运办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局春运办向市春运办报告,同时组织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助。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人员,由海事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遭遇冰雪等自然灾害而致使公路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修复,同时报告局春运办。公路部门难以及时修复时,局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同时组织局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抢修。如有必要报告市春运办,请求部队支援。

  三、部门职责

  局春运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按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预案。

  (一)局春运办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

  2、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二)道路运输管理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维护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各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应急客运车辆。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汽车客运站滞留旅客。

  (三)客运办

  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输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县公共交通的畅通。

  (四)公路管理局

  1、准备好麻袋、砂砾、防滑剂、润雪剂、工业盐等防滑物质,同时,保持采购抢修物资渠道的畅通,做到抢修物资补给及时。

  2、及时维修铲土车等各类重型机械,保持公路抢修设备的良好状况。

  3、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公路抢修人员到达指定点,实施公路抢修,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五)海事部门

  1、准备好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工具。

  2、及时维修水上交通应急船舶,保持应急船舶的良好状况。

  3、造册登记全县水上客货船舶经营户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备突发事件时,就近征用。

  4、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海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水上救援。

  (六)局属其它各单位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二)装备保障

  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要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队伍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与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以上各项保障措施报局春运办备案。

运输应急预案3

  为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突发旅客高峰期滞留、交通运输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社会公共卫生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有序疏运,真正落实上级所规定的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及督查),副组长(负责旅客高峰处置)、(负责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成员:

  二、组建应急小分队:

  一分队队长;联系电话:二分队队长。联系电话:;同时组建应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联系电话:

  三、联动单位联系人:

  1、市永生运输公司负责人:

  2、市金轮运输公司负责人:

  3、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应急运力

  (一)市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6台,102座,

  (二)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5辆95座,负责人:

  (三)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预备运力2辆38座,负责人:

  五、车站高峰疏运及路途分流

  1)车站高峰疏运责任人

  2)路途分流责任人:稽查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卫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控责任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责任人:

  道路运输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4

  一、应急演练的目的和任务

  1、应急演练的目的: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局属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2、应急演练的任务:污水处理厂铬泥运输过程中翻车,落地铬泥可能对周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厂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时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园区管委会领导和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时间控制了污染,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3日上午8时

  三、事故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分工:

  1、组长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副组长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3、副组长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应急抢险工作的策划。

  4、组员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副组长做好各项抢险的具体工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单位、部门

  肇源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皮革工业园区:服务局、物业;

  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室和各车间班组。

  五、应急演练的步骤:

  1、上午七时五十分全体应急演练单位和人员到指定位置侍命。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到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会议室;

  (2)应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应急小分队)到县环

  2、七时五十五分副组长向组长汇报演练人员到位情况。

  3、八时整组长下达指示:“请按《演练方案》开始演练”。

  4、八时七分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五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污水处理厂生产部门报到,车间工人在运输铬泥至贮库过程中翻车,铬泥散落道路你和绿化带,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直污染周围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请指马上采取施进行处理。”

  5、八时八分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将情况上报园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并建议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经园区领导同意,“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6、八时十五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9、八时二十分指挥部对下一步处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一是立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受伤人员,扶正车辆;二是组织现场清理转运组,彻底清理回收落地铬泥;四是环境监测站迅速拟定应急监测方案并迅速开展监测工作,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废水取样,启用快速水质测定仪,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以有利于指挥部决

  10、八时三十分经各成员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了污水直排的事故发生,经环境监测站采样分析,事发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11、八时三十五分指挥部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演练结束。

运输应急预案5

  xx年春运工作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实现为其40天的春运“确保安全、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目标,有效确保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办公室设在航行监督科,xxxx任办公室主任。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下列车辆、海巡艇及各站点的快艇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能随时被调用。

  1、苏xxx

  2、苏海巡xxx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的全体成员手机、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对讲机电池必须充足电量并处于开启状态,以方便通讯联络,遇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春运期间,12395水上搜救电话及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监听,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听从处春运办公室的调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对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航道疏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并做好台帐记录。

  2、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外出(出xxxx范围),必需向潘红兵组长请假;应急小分队所有成员如外出,必须向吴志明队长请假。

  元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的旅游船、危险化学品码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供油船舶(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员和加油站点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查相关单位落实冬季“五防”措施的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送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重点航段的.巡航检查力度,严防造成大面积的航道堵塞情况。

  1、各签证服务点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处春运办公室报告,消除险情后,由海事处将发生的险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发生重大事故,海事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搜救和调查处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时通报水警大队,并与水警大队联合处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时在沉船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维护好现场的通航秩序,同时通知航道部门立即组织打捞及时清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xxx市地方海事处防堵保畅应急预案”执行。

  4、加强对城中河进行巡航,加强对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乱而造成航道堵塞。

  5、针对冬季雨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点,各签证服务点必须及时收听和公布水文、气象信息。

  6、坚持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制度。春运期间,用电话联系来掌握风景区的游客动态。

  7、以远程监控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码头秩序管理,加强船员持证管理,坚决制止旅游船超载航行。

运输应急预案6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建立积极有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道路运输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3事故分级分类

  1、本预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预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预案所指特别重大事故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3)涉及旅客集体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

  (5)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翻车或泄漏,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的事故;

  (6)客运站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7)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5 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

  2.1 领导机构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过程中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确保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和损失,成立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2 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

  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等级和事故发生地实施分级指挥。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时,在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会同县运管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县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3 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根据事故等级成立相应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组长和总指挥由张建洲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吴志学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总指挥不能到位的,由副总指挥吴志学代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成员分别担任,处理事故现场指挥由张建洲任命。

  各组织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应急方案;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工作小组:履行救援职责、做好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接受和办理领导小组紧急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有关部门的'援助工作。

  3、指挥部(为非常设机构):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的有关情况,根据事故情况,可以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等等。

  2.4 运行机制

  各单位当接到事故报告时,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的情况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领导小组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救援工作。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体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应急救援网络

  安技科应掌握分公司范围内运输车辆、驾驶员状况,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网络,以便在需要时能迅速响应。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运政部门: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医院:120。

  3.2 应急处置工作纪律

  各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件时,必须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督察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4.1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需单独制定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首先启动该专项预案,并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4.2本预案若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并作相应修改。

  4.3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由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修订。

  4.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7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危险品化学运输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在本县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一)成立组织:

  我局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广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常国

  副组长:江大国、杨远祥

  成 员:柯德元、王 辉、王迎春、余桂芝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迎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方顺为联络员。联系电话:0563-6975211,手机:18297560856。

  综合执法大队及运管所要相应成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并明确负责人及联络人,保持通讯畅通。

  (二)道路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报告总结调查工作。根据县应急办(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指令和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情况的通报,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组长,通知综合执法大队、运管所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运管所立即开展车辆和人员的征集工作,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接受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掌握事故现场动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现场伤残人员、物资的抢救疏运工作。

  (三)事故发生各职能单位职责:

  综合执法大队职责: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人员的疏送,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快速赶赴事故发生地,接受现场县应急办(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及时开展事故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运及人员疏散工作;

  运管所职责: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负责驾驶人员和所驾车辆从业资质的监管。

  (1)接到领导小组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及时了解事故发生地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组长或副组长,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抢运工作准备。

  (2)负责抢险物资、人员和事故现场伤残人员、物资的`疏运工作。迅速按照承运要求征集抢险车辆和人员,如果没有符合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及时报请省市上级部门协调,在更大范围内征集车辆和人员。对征集车辆技术状况和人员的从业资质要按照运输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及时开展事故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运工作。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征集资质和技术条件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的企业的车辆、人员,必须报请现场县应急办(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

  (3)建立组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救援车辆及从业人员储备库。负责组织全县道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危货运输参营企业的应急演练。

  (4)积极配合现场事故处理和事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5)积极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救援相应时限

  接到领导小组电话后,县综合执法大队及运管所人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3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对涉及我县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处理。

  五、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以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责任。

  六、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救援

  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运输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冰冻、潮汛、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保障运输车辆、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及雨雪冰冻、雾霾、大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要始终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支持、指导、督促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任制。

  1.4.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在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4科技防御,综合减灾。要有效利用和不断改善科技防御的资源,手段和方法;树立全局观念,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局属各单位参照设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1.2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本行业的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辖区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2.1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总工、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

  (2)组织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4)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跨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资金的调配;

  (5)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灾办”)设在局安全处,局安全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防灾办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指导局属单位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发布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信息;

  (4)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奖惩建议;

  (5)组织开展局防御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2.3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质监站)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研究部署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3)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本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的调配;

  (4)负责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和发布引导公众出行信息;

  (5)指导、督促本行业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属单位(市交通工程建管处、07省道征费所)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

  3灾害事件分级

  3.1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Ⅰ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120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特别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2重大灾害(Ⅱ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Ⅱ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橙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48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3较大灾害(Ⅲ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Ⅲ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黄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12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较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4一般灾害(Ⅳ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Ⅳ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蓝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4预防和预警

  4.1监测与检(巡)查

  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责,建立并实施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御自然灾害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安全监测技术支持和投入。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在灾害易发期做好重点风险事态和点、段的监测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4.2信息收集与交换

  各地各单位要在不断健全系统内信息收集报告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与当地政府应急、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及海事等部门的气象、水文、潮汛、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交换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

  4.3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从“防大灾,抗大灾”着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和“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筹备,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预警信息通报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关注收集各级气象等职能部门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管理处置平台、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及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向交通运输单位及从业人员通报、发布(转发)预警信息。指导、引导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预防和避险。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应急响应

  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当出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不同程度灾害时,视情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在低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实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一般灾情蓝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视情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Ⅳ级响应行动。

  (1)局防灾办主任视情主持召开局防灾办成员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灾情发展情况,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灾情信息,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向分管副局长汇报,调整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5.1.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较大灾情黄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Ⅲ级响应行动。

  (1)分管副局长视情主持召开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调整和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防灾办视情启动24小时值班。

  (4)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重大灾情橙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Ⅱ级响应行动。

  (1)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带工作组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4)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5)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特别重大灾情红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Ⅰ级响应行动。

  (1)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随时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根据需要由局长决定局领导带队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抗灾抢险工作。

  (4)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工作组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5)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系统全体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6)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5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应急响应。当市局启动应急响应时,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原则上同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6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响应。以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当地政府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

  5.2应急处置

  5.2.1应急启动。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随时做好应急各项工作,当市局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5.2.2信息通报。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密切关注跟踪气象及灾情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各种信息网络渠道向下级及交通从业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发布避风、停业、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险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指导、督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实施停工、停运、设施设备稳固,船舶避风、人员撤离等应急避险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危险路段、航道的危险标识、标志的设置工作。

  5.2.4灾害应对。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救援时,公路部门重点做好公路抢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门重点做好内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运管部门重点做好人员疏散的运力保障;质监部门重点做好工程技术支持。

  5.2.5请求支援。灾情严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处置有困难时,经本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本级防御自然灾害办公室负责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机构请求支援和协调。局防灾办接救灾请求后,经请示局领导,视情指派协调相关人员驰援或应急装备、物资支援。

  5.3信息报告与发布

  5.3.1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各级交通运输防灾办(经办部门)为信息报告责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灾办负责人签发,重要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发。信息报告应通过传真或计算机安全信息网络逐级报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可越级报送。

  5.3.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受损、救灾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应对措施等。

  5.3.3报告频率和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报告1次;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每天下午1次向上级部门报告,具体按附件三要求,填写附件四报送。

  5.3.4特殊情况报告。遇重大灾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严重影响通车、通航时,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3.5信息转报。局防灾办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信息报告后,属重大灾情的,及时向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汇报,并向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等报告。

  5.3.6信息发布。需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送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审核后报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核稿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发布。

  5.4应急变更和结束

  5.4.1响应级别提高。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严重或预警信号等级提高,或本级政府提高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提高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2响应级别降低。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减弱,或预警信号等级减低,或本级政府减低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减低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3应急结束。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解除气象预警信号,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根据“谁启动,谁解除”原则,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宣布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结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遇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宣布应急结束时机不一致时,依据当地政府决定施行。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有效运用各种公用通讯网开展应急通讯工作,对沿海易受台风和风暴潮影响的单位,更要加强通讯保障工作,必要应配置海事专用电话,以确保特别状态下应急通讯畅通。要建立和及时更新各级应急指挥及保障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台帐,确保应急时通讯畅通。

  6.2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平时要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适时做好人员的新老交替,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专业素质、体能素质和合法权益。

  6.3装备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根据以往抗灾抢险需求情况,以自备或与相关企业合备的形式,储备常规抢险机具设备和器材等,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要保障应急专用车、船的配备,确保抢险急需。

  6.4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定点存放,统一调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储备库和储备物质并建立台帐,定期查验,有短缺、失效、破损时及时补充、更换,确保有备无患。

  6.5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现体制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筹措必要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下拨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和灾害重建补助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6.6技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联网的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衔接,提高对灾害事态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决策会商和应变处置的能力。

  7善后工作

  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应急响应结束后3天内,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所辖重点路段、航道、港口、码头、桥梁、场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发现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受损工程应急处置后,应全面清理、整修、恢复原工程建设标准,必要时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已修复工程安全无患。

  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灾后应迅即对应急装备进行检修、保养;对应急物资进行查验、补充;要建立补偿机制,对征用的社会应急装备和物资及时给予补偿。

  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涉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应急处置期间上报信息的'基础上,要全面准确核实受灾受损和恢复情况,在灾后7天内填报附件5及相应附表5-1至5-4报表,涉灾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其报表(各县局报附件5汇总表)应逐级呈报至局防灾办作为灾后补助的依据之一。对重大工程的修复,责任单位应编制工程修复预算,需要请求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资金支持的,应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呈报。特殊情况可越级呈报。

  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应认真总结、评估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到重大以上应急事项一事一评估、一年总评估,查找防灾工作薄弱环节,推广防灾工作先进经验,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应急举措等方面,对各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每年12月底前,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向局防灾办报送当年度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总结报告。

  8监督管理

  8.1培训

  市局会同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重点交通从业单位应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2演练

  局防灾办视情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公路、港航、运管及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根据规定和本地实际采取不同方式,每年组织不同种类的防灾应急演练;重大工程建设单位、重点运输企业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综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8.3奖惩

  对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据测准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牵头制订,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局防灾办备案。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负责解释。预案中涉及相关数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数值。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嘉兴市交通运输保障地震应急预案》(嘉交运〔2003〕263号)、《嘉兴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嘉交〔2011〕208号)、《嘉兴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工作预案》(嘉交〔2011〕2xx号)同时废止。

运输应急预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时,全行业各单位能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二、基本原则

  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运输企业(包括客运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下同)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启动条件

  (一)因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事件。

  (二)因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件。

  (三)因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件。

  (四)因客、货运输过程中诱发的其他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五、组织领导

  (一)指挥机构。县运管局成立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下达、启动各级预警预案指令,深入现场指挥。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办公室设在县运管局维管股,在县运管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统一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综合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情况,控制相关舆情,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统筹协调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二)工作机构。仪陇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应急处突组、应急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和事后处置组。

  1、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协同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施救。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标志、减速带以及避险车道等,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处置临时事务并向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有权直接调度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各类机具和管理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应急运输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组织抢险救援运输车辆和人员,运送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快速赶往事发现场,保障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运行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快速组织采购救援物资,统筹救援资金,安排后勤人员,协调急需专业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4、事后处置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协助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实施受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协助环保部门控制环境污染。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做好安抚工作。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组长:xxx

  成员:xxx

  六、预警响应

  (一)应急预警。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引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二)应急响应。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以及环保、消防、卫生、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报告,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和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救援。

  (三)现场控制。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急处突组到达污染事件现场,快速与相关部门组织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污染情况,掌握引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和特性,受污染区域及可能涉及范围,控制污染事故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同时向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根据环境污染源的特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各工作机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在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协调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选择有利地形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组织保障。分类建立仪陇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突击队,突击队员由相关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分管安全、环保的领导和对应科(室)人员组成,突击队归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队长由县运管局维管股股长戴吉龙同志担任,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行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由相关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在自由资金中单列,确保随时调用。适时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培训和演练,由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

  (六)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参与处置的各工作机构应将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县运管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件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责任调查评估,形成内容包括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书面报告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及时归纳、整理,形成全面总结报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档备案。

运输应急预案11

  为确保全区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能力,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产重要物资及时高效运输,确保恶劣天气下及时组织调配道路旅客运输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在《宁夏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结合区内道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恶劣天气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应急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旅客滞留,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分级负责。

  2.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3.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区内发生或者可能出现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安全,影响群众出行,造成道路封闭,营运客车停驶,汽车客运站短时间内滞留大量旅客,需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进行疏运和分流的应急处置行动。本预案所涉及恶劣天气主要包括: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

  三、应急组织体系

  (一)指挥组织。

  成立宁夏交通运输厅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赵建强 银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部长

  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XXXX。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传达落实自治区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和指令;按照行业职责,做好恶劣天气下全区旅客道路运输保障和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指导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各地政府做好相关行业应急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和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影响的了解、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组织调度客运车辆,运送滞留旅客;指导相关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运信息的发布工作,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完成春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一)当恶劣天气发生时,引起客车停运、乘客大量滞留等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由当地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和事态进展情况。

  (三)当发生地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力量无法满足应急需要,可提请宁夏交通运输厅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督促汽车客运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便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五、应急处置

  按照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尽快疏运滞留旅客的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营运客车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处置程序。

  1.乘务员应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积极组织疏散旅客,指导旅客开展自救,并向过往车辆、行人及附近住户、单位求救。

  2.客车驾驶员立即将客车熄火,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乘务员做好救援和疏散旅客工作。

  3.营运车辆所属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备好救助所需相关物资。

  4.所有营运车辆和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如在途中发现营运客车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5.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级春运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奔赴事故发生地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度指挥车辆输送旅客,协助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置程序。

  1.驾驶员应迅速将事故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向所属单位报告,组织附近行人、车辆疏散,维护好事故现场;押运员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等管理人员,如在途中发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报告救助,并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三)大量旅客滞留处置程序。

  1.汽车客运站要保障滞留旅客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不挨冻,做好宣传稳定现场工作,保持旅客情绪稳定。

  2.尽快摸清旅客流向和数量,以及所需运力情况。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度输送滞留旅客所需车辆。

  (四)汽车客运站出现旅客体温超标的处置程序。

  1.客运站及时将体温超过37.3℃的旅客引入临时医学观察点或隔离观察室,由医务人员对体温超标旅客进行反复测量,询问并详细登记旅客相关信息。

  2.经反复测量旅客体温后仍存在异常,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旅客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诊疗。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级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指导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同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客运站内密切接触者排查和场所消毒、通风及监测检查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加强与公安、气象、铁路、民航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并通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二)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铁路部门,加开临时火车或增挂车厢,增大运能,及时有效疏运分流旅客,缓解公路运输压力。

  (三)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采取错时发车、分段发车等方式,由相关道路运输企业领导带队,加快旅客疏运,缓解站内旅客滞留。

  (四)采取限速行驶、车辆动态监控等手段,确保参营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五)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应急车辆出车前须配备防滑链、三角木、防滑砂、铁锨等应急工具。

  (六)与医疗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疫情防控预防指南要求,落实客运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七、应急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和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报交通运输厅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有效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运输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分类分级

  1.3.1分类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行业重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1.3.2分级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协调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参与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了解应急处置有关情况的紧急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或超出事发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责成需要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处置的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同时符合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可参考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预警分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对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类进行细化补充。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强协作,资源共享。

  建立省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合作,实现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保障和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应急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具体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是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订并实施,报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门和省安委办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运输网络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用以规范本部门、行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根据业务和职责分别负责制订并实施,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4)地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省内各级各类交通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以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河北省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省交通运输厅)、市级(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县级(各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三级组成。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1应急领导小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审定省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决定启动和终止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4)研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根据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要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或其他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联合行动方案。

  (6)承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由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工作专班),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指导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等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厅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领导同志及厅领导的有关要求;协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新闻宣传组。由厅宣传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配合政府宣传部门搞好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组。由厅通信局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运输保障组。由厅综运处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各运输企业做好日常应急运力储备;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各类运输方式的联运及与周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拟定应急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由具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公路、港口、机场、地方铁路、城市公路交通设施抢修及保畅;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械设备及物资调配;制定、发布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拟制灾后重修计划;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

  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根据实际需要协调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或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和建议;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2.4现场工作组。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组,组长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力量落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指挥和调度现场应急队伍;负责调配现场机械设备、应急救援物资等;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提供交通运输技术支持;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突发事件。

  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灾情的救灾需要向上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支援。非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按照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指挥调度,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与预警机制

  依托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分中心、各专项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度。

  本预案中的预防与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加强与气象、国土、地震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防御响应措施。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维保障单位负责厅级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处理预防工作事务。各级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配合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来源,以省厅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各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数据库,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参数等基础数据,为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撑。实现重要预警信息共享,包括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3.3防御响应

  3.3.1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预警范围如下表:

  略

  3.3.2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在接到Ⅰ级预警启动指令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如下程序启动:

  (1)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Ⅱ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在有关规定时限内,由应急领导小组正式签发Ⅱ级预警启动文件,并按《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发布或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时将有关信息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综合协调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应急物资、设施调拨或征用准备。

  (5)新闻宣传组和通信保障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4防御响应结束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降级或撤销。Ⅱ级预警降级或撤销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以下程序执行:

  (1)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综合协调组确认事态发展已不满足Ⅱ级预警启动标准时,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Ⅱ级预警终止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Ⅱ级预警终止文件,提出预警终止后续处理意见,通过预警启动相同办法对外发布,并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终止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Ⅰ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Ⅰ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Ⅱ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Ⅱ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交通运输部下达的紧急物资运输等事件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备案。

  Ⅲ级(较大事件):对符合Ⅲ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Ⅳ级(一般事件):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2应急处置

  4.2.1前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预案对突发事件予以先期处置,并迅速了解和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4.2.2应对措施。

  各级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部门或专项应急预案。当发生Ⅰ、Ⅱ级突发事件时,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应急会商,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应对措施,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业务部门牵头贯彻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对措施,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执行。

  4.2.3跨地区支援。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满足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调本区域内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予以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力量,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各地方应急力量支援行动。

  4.2.4应急物资调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公路养护部门、各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等储备一定数量应急物资。需调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时,由上级直接下达调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下达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应急物资储备或管理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物资发运工作。

  4.2.5征用补偿。

  对于跨地区应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给予补偿。Ⅰ、Ⅱ级突发事件中使用的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采取“无偿使用”原则,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由使用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资储备或管理部门清点后入库,损耗、损毁的物资由省厅补充。其他等级突发事件中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使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的,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4.3信息报送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报书面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上报,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至省厅,情况特别紧急的,各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厅。报送的信息应当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4.4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厅应急响应终止后,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需及时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上报厅领导。

  4.5新闻发布与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成立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组,及时掌握应急事件的动态信息,定时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信息研判形势后,及时上报省政府。Ⅰ、Ⅱ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宣传部门权威发布,Ⅲ、Ⅳ级由事发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负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指导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案启动公告、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信息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和事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报导,介绍应急处置动态等;省交通宣传中心负责组织新闻通稿、配合政府宣传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

  5.1.1公路应急保障队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筹建)部门要依托养护部门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保障队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团负责各省管高速公路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省厅公路局负责指导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分别负责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应急保障队伍、普通干线公路应急保障队伍组建完成后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5.1.2水运应急保障队伍。

  省厅港航管理局指导各地方水运、海事管理部门、企业组建应急保障队伍,明确纳入应急保障的船舶及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行业人员和船舶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条件和程序、补偿标准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1.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

  省运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每个市不少于50辆货车、50辆客车及部分加油、维修等保障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内,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具体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从事应急运输保障的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年龄须在25—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技术过硬、熟悉有关法规政策等。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配发证件,免收省内公路通行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基本信息要及时更新,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1.4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

  省铁路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组建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配备一定数量铁路抢修、救援等专用设备。

  5.1.5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

  省城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各大中型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指定技术状况较好的应急保障车辆,数量不低于企业公交车辆总数的3%。

  5.1.6新闻、通信应急保障队伍。

  省宣传中心和通信局负责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现场工作使用的设施和设备。

  5.2资金保障

  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保障等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组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对受重大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3物资保障

  5.3.1公路应急保障物资。

  分为抢通物资、救援物资和应急保障设备三类。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剂等。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用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安全标志等。应急保障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起重机、清雪车、发电机、拖运车辆等。应急物资储备以“因地制宜、规模适当、合理分布、有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各地区气候与地质条件,省厅公路局负责建设国家、省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并纳入省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托各公路养护部门储备一定规模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应急保障设备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应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设企业、武警交通部队的力量参与公路应急保障。

  5.3.2水运和地方铁路应急保障物资。

  省厅港航局负责指导各水运、港口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储备一定数量救援、防火、防暴等应急保障物资。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省铁路局负责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营企业,储备一定数量铁路车辆救援、铁路抢通等应急保障物资。

  5.4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负责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分级处置”的省级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建立专家咨询、应急资源等数据库,并能够及时向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平台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省级交通应急平台建设本级应急指挥系统。

  5.5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核实绩实施应急人员动态管理,提高应急指挥和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城市公交等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编写、录制应急宣传读本或宣传教育片,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免费向群众发放。

  5.6应急演练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厅本级应急演练计划,组织省级联合应急演练。省厅本级各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组织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厅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预案的适时修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13

  根据上级关于20xx年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优质、及时、畅通、有序地进行,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及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需求,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的重要载体,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道路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预案对接、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加强春运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春运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所、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覃旭珍

  副组长:卢清祥姚谷良覃小兵

  成员:蒋良黄威欧鲁斌胡舒文黄展聪李坚莫成甘辉韦德明施伟霞韦镇志

  (二)春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电话:0771-xxx-x),办公室主任由韦德明担任。

  (三)为方便开展工作,春运应急领导小组还设立安全保卫、旅客疏散、思想工作、参运车辆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如下:

  略

  三、交通运输保障

  1、根据上级部门春节运输应急处理的指令,协助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船及相关设备、设施。

  2、督促运输压力较大的客运站,组织好后备运力,防止出现春运高峰期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现乘旅客压站,要及时采取疏运措施;发现转乘旅客严重压站,及时向各所春运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做好安置旅客候车及饮食等工作,为广大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3、协调安排好20辆紧急人员、物资运输车辆(客车、货车各10辆)。

  4、工作预案启动后,一旦接到紧急运输指令,立即就近选调运力,接到紧急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运输业主,必须确保完成任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临时征用或借用其它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和他用。

  5、加强对车辆、站场、检修,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各维修企业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一旦发生故障,能做到随叫随修。

  6、做好紧急运输有关证件的发放和使用,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遵守相关规定。

  四、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以说服疏导和人员生命为前提,及时、快速开展各种说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态恶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查明基本情况,了解事件原由,找出事件的主要发起人,做好一定的安扶工作,以防扩散范围。

  2、处置工作要在上级的统一指导和指示下,遵照领导指示,维护现场秩序,视事态的状况及时制定临时措施,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联系并得到大力支持与配合。

  3、对突发事件出现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细致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命令和调遣,一切服从大局,及时制止突发的事件发展和恶化。

  4、接到客货运输停运等突发事件的报告,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置,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向各所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运力,确保旅客、货物运输畅通,不滞留。

  五、重大疫情应急处理

  1、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及时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有关疫情通知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会同卫生等部门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以及司乘人员进行相应的卫生防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2、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辆、站场、货物等进行必要的消毒、卫生处理;组织对驾驶人员、司乘人员和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在车辆、站场以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传染预防和控制的宣传材料。

  3、严格按照卫生部、交通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卫生部、交通部令20xx年第2号)的.要求,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的各项工作。

  六、恶劣天气应急处理

  1、各单位务必对此项高度重视,认清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危害性,确实加强领导,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积极与公路、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道路通行信息,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做好行车防雨、防滑、防雾的宣传工作,提醒驾驶员注意。对道路条件恶劣的班线和车辆,该停的则停,确保运输安全。如遇台风等极为恶劣的天气,要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渡口现场,向生产自用船的业主下发台风期间停航通知书(要求船主签收),明确台风期间所有船一律停航,并将船舶转移至安全地方停泊。

  七、应急处理程序

  1、执行应急任务的处理程序。各所春运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或接到旅客严重滞留、压站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2、出现应急运力紧张时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情况,应急运力紧张时,各所春节运输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应急运力支援。

  3、应急运力出现问题时的处理程序。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和驾驶员要配备好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损坏、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要及时向各所春节运输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八、值班和报告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应急事件报告、举报电话(宾阳所、黎塘所应急事件报告、举报电话分别为:0771-xxx071,0771-xxx178),保证信息畅通。工作预案启动后,各所及承担紧急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情况。

  本预案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执行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好春节运输应急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运输应急预案14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运输工作,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安全和谐,特订此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职责。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分别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刘华锋

  成员:刘宾、刘尧、杨醇、居翠、王婧、徐刚

  电话:6112588

  (二)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指挥、调动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一切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随时掌握气候变化信息,及时通知各驾驶员,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留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的发生,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3、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将一查到底,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该给予处分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处分。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发生过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禁止参加营运。加强监管工作,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随车备齐各项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做好途中“三品”等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无安全例检、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上路。此预案启动后,各科室、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据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延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

运输应急预案15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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