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06 16:05:3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运输应急预案汇编(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应急预案汇编(15篇)

运输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特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中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1.4分级负责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保障。发生一般及以下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应急等部门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保障。完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整合行业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应对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巴中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各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应急保障任务。

  2.1市级指挥体系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在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中设立交通运输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交通运输保障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保障组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2.2成员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等单位构成。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负责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运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铁路抢通保通保运和航空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负责组织协调驻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如下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会商机制,做好信息传递。当有关部门发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要和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应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针对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对交通运输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预警信息。

  (3)储备卫星电话等应急状态下紧急联络设备。

  3.2预警信息收集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预警信息互通互享,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收集内容及主要来源如下:

  (1)国家重点或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

  (3)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公路损毁、交通中断阻塞、旅客滞留,港口、码头、交通枢纽、客货场站、火车站、机场等监测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系统风险的信息;

  (4)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

  3.3预警信息处理

  各成员单位在接到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调度有关运输保障单位加强值班值守、车船检修等应急准备。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各成员单位在发现或获知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摸清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本级可调用的交通应急保障力量,迅速准备交通应急保障物资、队伍和装备,积极开展抢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

  4.2响应启动

  对应各指挥部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级别。

  4.3启动程序

  三级以上响应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启动,四级响应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启动。

  4.4响应措施

  当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

  (2)组织开展抢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派运输保障队伍。

  (4)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

  (5)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

  当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参照本预案由相应县(区)视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信息统计和报告

  各级保障组办公室实行“一事一统计”,统计好调派运输保障队伍情况,包括人数、车辆型号和数量,运输人员物资等情况。

  发出调派指令后半小时、一小时和到达抢险救援现场后十分钟内向指挥部汇报调派保障队伍统计表。

  4.6信息发布与舆情

  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由市级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传递。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4.7响应终止与降级

  应急响应终止与降级按照市应急委统一部署落实。

  4.8总结评估

  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统计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各项资源投入情况,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和预案的适用性,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市级层面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巴运集团等企事业单位组建公路抢通保通应急队伍、道路运输应急队伍、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各队伍按类别建立联络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公安、应急管理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应急队伍可以专兼结合,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

  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部队投入行动时,由部队派出相关人员融入应急保障指挥体系,负责协调部队参与保障行动。

  5.2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保障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5.3专家技术保障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基础数据资料储备库,包括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与装备物资资源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数据资料。

  5.4应急资金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支出经费保障,将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和援助,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5应急演练保障

  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及时组织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6应急培训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对应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对突发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经市应急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修改完善本预案。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预案制订单位认为需修订的其他情况。

  6.3预案监督与检查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适时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运输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曲靖市粮食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供应关系突变,在较大区域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两级。

  1、县级: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及主要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2、县人民政府认为超过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时,由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请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工作领导负责制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当出现区域性粮食供求紧张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确保社会稳定。

  2、科学检测、预防为主。要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坚持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纪律严明、规范有序、有效运转。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粮食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发改局、经济局、粮食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工商局、统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农业发展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负责人。

  (二)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县粮食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级粮食应急状态及应急处理情况。没有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即时申请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

  3、组织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配合实施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对各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5、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和县粮食局相关领导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县内粮食市场动态,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应急工作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粮食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

  2、县发改委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4、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动用县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5、县经济局、县交通局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交通运输。

  6、县农业局根据全县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7、县工商局负责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和粮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9、县统计局负责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粮食批发、零售、粮油价格变动及粮食消费情况。

  10、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县粮食应急新闻预案,负责组织相关新闻,正确引导舆论。

  11、农业发展银行__县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运、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2、其他有关部门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监测

  (一)市场监测

  县发改局及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县内粮食市场供应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上报。

  (二)应急报告

  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生产,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的粮食应急工作,制定应急措施,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

  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县政府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粮源动用按照动用当地商品周转库存、县级储备粮、市级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向国家申报动用中央储备粮的顺序进行。需动用当地商品周转库存粮或动用县储备粮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如动用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由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实施。

  (二)应急响应

  1、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纪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2)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3)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2、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报经县人民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

  (2)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安排,县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地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当县内可能出现粮食供不应求时,可由县政府报请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安排粮食调入。

  (4)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乡镇(如丹凤镇等)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粮食储备制度,保持相应的县级储备规模,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储备粮的有关规定,加强和充实粮食储备。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粮油。在丹凤镇等地的粮食储备库存中,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可满足应急供应的成品粮。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需要,由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掌握、联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和军供网点、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路线、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名单,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5、建立粮食生产应急种子储备、供应网络。按照全县粮食生产区域布局情况,建立粮食应急种子储备、供应网络。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根据扩大粮食生产的需要,由县农业局掌握、联系粮食生产种子种源,并负责采取措施及时调供种子。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县财政局要增加投入,加强丹凤等地的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四)通信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畅通。

  (五)培训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六、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1、县财政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县级储备粮、商品周转库存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2、对应急动用的县级储备粮、商品周转库存粮占用的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县支行会同县粮食局及时清算、回收贷款。

  (三)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区外调入等措施,补充县级粮食储备及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四)奖励和处罚

  1、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照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运输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完善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交通运输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I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和IV级预警(一般)四级。

  1.I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中断,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区;或急需政府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或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上级交通部门协调外地进行援助。

  发布I级预警报县局指挥中心,由局指挥中心上报县政府,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市交通部门。

  2.Ⅱ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以内,发出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报县局后,由县局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市交通部门备案。

  3.Ⅲ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出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报县局后,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4.IV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拟发出IV级预警。

  IV级预警报县局后,由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境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县乡道路、专用公路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时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因地质灾害,公路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置,以确保公路畅通等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交通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处置以属地为主,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交通安全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根据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在应急过程中,交通运输局与县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联动机制,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使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武警、消防、社会公众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交通部门应行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件的首要任务,快速协调,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质准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防灾抗灾救灾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府谷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局长任副总指挥,交通系统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处处长、各乡镇分管交通领导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审议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2)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各部门负责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4)应急处置道路因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或水毁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气象站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6)当交通安全事故等级过高交由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统一指挥时,按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具体执行相应命令。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行动方案;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系统相关的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习;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三)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职责

  县交通局:做好交通运输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农管站: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队伍及后备人员保障、公路抢险机械设备保障计划。及时组织修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省道、县乡道路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的应急行动。

  县运管所: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参加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航管站:按照应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根据特殊情况对墙头、碛塄、白云乡码头的船只及时调配,满足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

  各运输企业:制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实操演练。按照应急工作要求,落实应急车辆(船舶)及保障人员。

  (四)应急协调机制与协作内容

  应急响应交通运输事故时,需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和类型,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处置建议,请求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加应急协作。有关协作内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门: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生产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扑救火灾、控制爆炸险情、清除危险品等。

  2.武警部队:协助组织部队参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讯部门:根据交通应急工作的需要,协助提供有效的通讯保障。

  4.卫生部门:协助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5.环保部门:协助做好事发地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气象部门:协助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7.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协助落实应急工作相关经费。

  8.新闻单位: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安排,协助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三、应急响应、处置与解除

  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Ⅲ、IV级预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道班、路政大队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接到突发交通事件报警后,应急指挥部要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2、重大和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I、Ⅱ级预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和进展情况。

  (2)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按照上级指示调整事故处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

  在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各单位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者损害时,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可以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运输、疏散人员和物资。

  4、应急解除

  符合下列条件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向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佐证资料,并由新闻媒体宣布预警结束。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交通安全生产级别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预防和应急保障

  1、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结合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落实责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当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处置难度分类编制,要符合实际,具备操作性。

  2、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根据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置的有关物资储备。

  3、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使各种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4、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广泛开展运输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后期处置

  1、人员安置。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因情况特殊发生人员受阻无法返回需要安置时,所涉区域政府要主动支援,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医疗机构实施抢救。

  2、征用物资的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救助保险。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投保;受灾人员由事件发生地的社会救助机构及时实施救助,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对受灾人员实施保险赔付。

  4、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交通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尽快做出应急事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5、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后,交通局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六、附则

  1.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受伤、致残、遇难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种待遇;对拒绝参与救援、延误救援时机、救援不力并因此导致事件扩大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冰冻、潮汛、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保障运输车辆、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及雨雪冰冻、雾霾、大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要始终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支持、指导、督促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任制。

  1.4.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在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4科技防御,综合减灾。要有效利用和不断改善科技防御的资源,手段和方法;树立全局观念,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局属各单位参照设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1.2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本行业的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辖区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2.1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总工、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

  (2)组织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4)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跨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资金的调配;

  (5)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灾办”)设在局安全处,局安全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防灾办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指导局属单位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发布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信息;

  (4)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奖惩建议;

  (5)组织开展局防御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2.3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质监站)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研究部署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3)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本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的调配;

  (4)负责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和发布引导公众出行信息;

  (5)指导、督促本行业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属单位(市交通工程建管处、07省道征费所)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

  3灾害事件分级

  3.1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Ⅰ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120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特别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2重大灾害(Ⅱ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Ⅱ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橙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48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3较大灾害(Ⅲ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Ⅲ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黄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12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较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4一般灾害(Ⅳ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Ⅳ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蓝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4预防和预警

  4.1监测与检(巡)查

  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责,建立并实施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御自然灾害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安全监测技术支持和投入。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在灾害易发期做好重点风险事态和点、段的监测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4.2信息收集与交换

  各地各单位要在不断健全系统内信息收集报告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与当地政府应急、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及海事等部门的气象、水文、潮汛、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交换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

  4.3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从“防大灾,抗大灾”着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和“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筹备,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预警信息通报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关注收集各级气象等职能部门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管理处置平台、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及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向交通运输单位及从业人员通报、发布(转发)预警信息。指导、引导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预防和避险。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应急响应

  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当出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不同程度灾害时,视情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在低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实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一般灾情蓝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视情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Ⅳ级响应行动。

  (1)局防灾办主任视情主持召开局防灾办成员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灾情发展情况,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灾情信息,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向分管副局长汇报,调整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5.1.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较大灾情黄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Ⅲ级响应行动。

  (1)分管副局长视情主持召开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调整和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防灾办视情启动24小时值班。

  (4)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重大灾情橙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Ⅱ级响应行动。

  (1)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带工作组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4)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5)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特别重大灾情红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Ⅰ级响应行动。

  (1)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随时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根据需要由局长决定局领导带队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抗灾抢险工作。

  (4)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工作组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5)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系统全体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6)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5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应急响应。当市局启动应急响应时,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原则上同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6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响应。以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当地政府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

  5.2应急处置

  5.2.1应急启动。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随时做好应急各项工作,当市局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5.2.2信息通报。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密切关注跟踪气象及灾情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各种信息网络渠道向下级及交通从业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发布避风、停业、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险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指导、督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实施停工、停运、设施设备稳固,船舶避风、人员撤离等应急避险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危险路段、航道的危险标识、标志的设置工作。

  5.2.4灾害应对。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救援时,公路部门重点做好公路抢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门重点做好内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运管部门重点做好人员疏散的运力保障;质监部门重点做好工程技术支持。

  5.2.5请求支援。灾情严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处置有困难时,经本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本级防御自然灾害办公室负责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机构请求支援和协调。局防灾办接救灾请求后,经请示局领导,视情指派协调相关人员驰援或应急装备、物资支援。

  5.3信息报告与发布

  5.3.1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各级交通运输防灾办(经办部门)为信息报告责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灾办负责人签发,重要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发。信息报告应通过传真或计算机安全信息网络逐级报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可越级报送。

  5.3.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受损、救灾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应对措施等。

  5.3.3报告频率和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报告1次;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每天下午1次向上级部门报告,具体按附件三要求,填写附件四报送。

  5.3.4特殊情况报告。遇重大灾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严重影响通车、通航时,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3.5信息转报。局防灾办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信息报告后,属重大灾情的,及时向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汇报,并向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等报告。

  5.3.6信息发布。需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送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审核后报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核稿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发布。

  5.4应急变更和结束

  5.4.1响应级别提高。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严重或预警信号等级提高,或本级政府提高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提高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2响应级别降低。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减弱,或预警信号等级减低,或本级政府减低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减低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3应急结束。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解除气象预警信号,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根据“谁启动,谁解除”原则,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宣布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结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遇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宣布应急结束时机不一致时,依据当地政府决定施行。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有效运用各种公用通讯网开展应急通讯工作,对沿海易受台风和风暴潮影响的单位,更要加强通讯保障工作,必要应配置海事专用电话,以确保特别状态下应急通讯畅通。要建立和及时更新各级应急指挥及保障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台帐,确保应急时通讯畅通。

  6.2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平时要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适时做好人员的新老交替,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专业素质、体能素质和合法权益。

  6.3装备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根据以往抗灾抢险需求情况,以自备或与相关企业合备的.形式,储备常规抢险机具设备和器材等,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要保障应急专用车、船的配备,确保抢险急需。

  6.4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定点存放,统一调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储备库和储备物质并建立台帐,定期查验,有短缺、失效、破损时及时补充、更换,确保有备无患。

  6.5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现体制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筹措必要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下拨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和灾害重建补助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6.6技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联网的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衔接,提高对灾害事态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决策会商和应变处置的能力。

  7善后工作

  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应急响应结束后3天内,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所辖重点路段、航道、港口、码头、桥梁、场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发现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受损工程应急处置后,应全面清理、整修、恢复原工程建设标准,必要时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已修复工程安全无患。

  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灾后应迅即对应急装备进行检修、保养;对应急物资进行查验、补充;要建立补偿机制,对征用的社会应急装备和物资及时给予补偿。

  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涉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应急处置期间上报信息的基础上,要全面准确核实受灾受损和恢复情况,在灾后7天内填报附件5及相应附表5-1至5-4报表,涉灾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其报表(各县局报附件5汇总表)应逐级呈报至局防灾办作为灾后补助的依据之一。对重大工程的修复,责任单位应编制工程修复预算,需要请求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资金支持的,应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呈报。特殊情况可越级呈报。

  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应认真总结、评估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到重大以上应急事项一事一评估、一年总评估,查找防灾工作薄弱环节,推广防灾工作先进经验,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应急举措等方面,对各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每年12月底前,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向局防灾办报送当年度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总结报告。

  8监督管理

  8.1培训

  市局会同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重点交通从业单位应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2演练

  局防灾办视情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公路、港航、运管及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根据规定和本地实际采取不同方式,每年组织不同种类的防灾应急演练;重大工程建设单位、重点运输企业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综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8.3奖惩

  对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据测准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牵头制订,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局防灾办备案。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负责解释。预案中涉及相关数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数值。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嘉兴市交通运输保障地震应急预案》(嘉交运〔2003〕263号)、《嘉兴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嘉交〔2011〕208号)、《嘉兴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工作预案》(嘉交〔2011〕2xx号)同时废止。

运输应急预案5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运输应急预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专题会议精神,积极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交通运输通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应对20xx年春节期间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客运班线、城乡客运、水上运输、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建华,副组长:萧军、左忠慰、章效武,成员:吕大可、张英才、蔚迎军、潘峰、卫思平、陈朝阳、董俊华。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应急协调组

  组长:左忠慰

  成员:董俊华、许晨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应急数据及灾损、信息上报等。

  (二)应急抢险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卫思平、杨瑞

  成员:凤东宏、章新贵、王能、范诗杰

  工作职责: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导,对重点路段开展抢通保畅,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1.G205泾县段、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1)G205泾县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除雪装载机1台: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2)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物资安排:融雪剂50吨;防滑料20 m;编织袋200个;铁锹20把;扫帚20把;反光雨衣及防滑靴20套;照明手电筒4支;手套100双;标志牌30套;反光锥形筒200个。

  存放点:晏公石山道班

  2.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

  总负责人:范诗杰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2台、自卸车2台、巡查车3台、公务车2车

  (1)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等

  泾县春雨抢险小组15人,联系人徐中秋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2)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等

  泾县志辉公路养护抢险小组10人,联系人张志龙XX

  机械物资安排:铲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3)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等

  泾县华通抢险小组20人,联系人刘骑兵13805628627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6吨

  3.农村公路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抢险保通保畅工作,交运局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对农村公路抢险保通保畅通给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组

  组长:左忠慰

  副组长:蔚迎军

  成员:李霄鹏、吴志芳、陈向路、王琴

  工作职责: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四)道路巡查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潘峰、卫思平

  成员:吴国栋、宗治国、凤东宏

  工作职责: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临水临崖等险工险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会同交警进行管控,并及时上报管控情况。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章效武

  副组长:吕大可、张英才

  成员:邵磊、陈朝阳、蔚迎军、卫思平、董俊华

  工作职责:加大对交通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准确回复城乡公交、客运停班、道路通阻、游客滞留等网络舆情,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做好抢险车辆、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各组要加强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完成。

  (二)对应急设备、物资及时补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应对标准,采取自行购置,进一步完善储备,确保设备、物资快速调用、及时到位。

  (三)严格按照抢险工作要求,积极防范应对准备,加大抢通保畅力度,确保群众春节期间出行安全。

运输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有效、有序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性质、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本预案。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掌握隐患信息,对突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和消灭措施,充分做好安全救护工作,迅速有效的将事故损失减少至最小,以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为目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适用公司辖区内可能

  造成或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成员。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

  长:梁照辉

  付组长:史可斌、卢金花

  成员:刘承兵、聂天忠、冯梅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2)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建设,结合生产经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形成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保障。

  (4)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事故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和物资备品保障。

  (5)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启动标准

  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本预案。

  1、危险化学品发生灼伤皮肤和眼睛事故。

  2、危险化学品由于泄漏、火灾、爆炸等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伤害、或死亡等人身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对社会有较大危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四、预防与预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上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部门请求给予支援。

  五、应急响应

  1、灼伤皮肤和眼睛事故

  (1)灼伤皮肤和眼睛进行处理时,需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灼伤时,用清水冲洗皮肤,将皮肤上的化学品冲洗干净,如皮肤还有红肿刺痛时,需转大朗医院治疗。

  (2)化学品溅入眼睛时,需马上到洗眼睛台,开启洗眼台用清水冲洗眼睛。如还有刺痛感,转大朗医院治疗。

  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器具,如泄漏的是易燃易爆的物质,事故中心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涉及区域人员的撤离。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在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找到漏点进行封堵。

  (4)稀释与覆盖

  用水向泄漏液体进行稀释,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用大量水进行灭火。

  3、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真对化学危险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查,进行火灾扑救,火场扑救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毒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名称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大时,应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下,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能看到或听到)。

  (4)消灭余火

  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起火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报请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今后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2)监测事故规模及影响情况,受损建筑物危害程度。

  5、应急救援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协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培训与演练

  (1)公司应每年组织洗水部人员进行一次本预案演习。

  (2)应急预案演习结束后,组织演习部门应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交演习报告。

运输应急预案8

  为全面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旅客恶劣天气应急疏运工作,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预案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行业稳定作为旅客紧急疏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基本要求,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紧急疏运工作。

  (二)优质高效、运营有序。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维护运营秩序。着重做好重点时期、重点线路、重点旅客的疏运,最大限度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三)分工协作、协调联动。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系畅通。要加强信息交流,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上报,搞好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形成应急疏运合力,做到协同联动,步调一致。

  (四)责任落实、各负其责。旅客应急疏运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保证疏运工作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恶劣天气道路旅客应急疏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旅客恶劣天气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重大应急突发事件的请示汇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联系相关部门,视情做出启动应急疏运决定,发布紧急抢运决定;协调解决客运现场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应急疏运预案的实施;组织应急疏运善后事宜;负责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调度。应急疏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局运输管理科,春运期间与春运办联合办公,具体负责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以及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情况下的旅客疏运指挥协调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各驻站管理机构和临沂交运集团、市客运公司在道路疏运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各自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急疏运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1、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预警并向应急疏运领导小组汇报天气和客流预警信息;传达应急疏运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的沟通协调;执行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决策,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区和运输企业的应急指挥机构,保证应急疏运领导小组指令落实及时、有效;做好24小时值班,加强运输期间综治维稳管理,及时协调处理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不发生社会综治及非正常上访事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疏运宣传工作;与气象部门进行沟通,做好运输气象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联系电话:8126020,市春运办值班电话:2809155。

  2、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和养护管理;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能确保安全通行的危桥、高速公路进行封闭和管理,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受冰雪等影响通行的路段特别是坡道路段及时抢通,为紧急疏运提供有效保障;备足融雪剂、防滑沙、草垫等应急物资,配备融雪剂撒布车、路政指挥车等保障物资,强化应急抢险演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做好应急疏运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单位、客运企业、客运站;调控车辆、调度运力;安排应急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做好应急预备。

  督导出租、公交客运企业成立应急保障车队,备好车辆防滑链、草垫等防滑物资;当因恶劣天气导致旅客大量滞留、需要及时疏散时,帮助疏散旅客。负责做好市区范围内出租车、公交车安全稳定工作,开展路面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快速联动,保障营运车辆的安全。

  4、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黑站”,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查处欺行霸市、超范围、超类别、不按站点停靠以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准备应急执法车辆,建立应急执法队伍,在应急疏运时派出执法车辆和执法人员引导运输车队,保障运输安全。

  5、县区交通运输局(春运期间春运办):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及时向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县区的疏运情况;组织本县区的储备运力、调度本县区应急运输车辆和驾乘人员,指挥本县区运管机构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做好应急疏运工作,负责调派执法人员和车辆护送本县区应急疏运车队。

  春运期间市春运办负责联络各县区春运办。

  6、驻站管理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掌握车站旅客运输情况,出现应急情况,及时汇报,并做好现场临时应急处置。监督车站做好客车超员、私涨票价、损害乘客利益、举报投诉的查处;协助做好乘客的分流疏运等工作;合理安排加班包车,及时办理有关加班等手续;深入现场指挥,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营运秩序良好。

  春运期间市春运办负责联络城区驻站管理机构,各县区春运办负责联络本辖区驻站管理机构。

  7、客运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应急疏运指令;建立本企业的储备运力和驾乘人员库,确定50台运营车辆作为应急运力,做好参加疏运的业户和驾驶员思想工作,确保紧急疏运的车辆和驾乘人员达到相应的技术状况和资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客流高峰期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调度,重点掌握运输高峰旅客流量流向、恶劣天气影响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科学组织人员、调配运力;应急疏运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疏运车辆的调配、GPS监控管理以及通讯保障工作,并安排车辆和安全人员引导运输车队,保障运输安全。因恶劣天气严禁车辆发班时,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发班,并做好车辆监控管理。

  春运期间市春运办负责联络城区客运企业,各县区春运办负责联络本辖区客运企业。

  8、客运站: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应急疏运指令;实时掌握售票情况和发车信息,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预警;认真做好调查了解,汇总滞留旅客情况及客流量、流向等数据,确定各线路客流人数、需要车辆数、引导车辆和人员数,为运管机构调配车辆提供依据;做好滞留旅客的解释和帮扶等各项工作,为滞留旅客提供充足的饮水、食物等生活必需品,做好旅客心理疏导,稳定旅客情绪,维护好站场秩序;因恶劣天气严禁车辆发班时,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发班;严格执行应急疏运指令汽车总站要加强安全防控,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要与公安武警建立联系制度,必要时调集公安、武警等维持运输秩序;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乘车告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保证进出站车辆安全有序、人车分流、畅通无阻;要检查好进站车辆的营运及相关手续,实时掌握运力供给、运力分配以及旅客流量、流向,积极调配应急运力,及时申请加班包车。

  春运期间市春运办负责联络城区客运站,各县区春运办负责联络本辖区客运站。

  四、应急组织和工作要求

  (一)前期预警

  客运站实时监控旅客流向、流量、发车情况,因客流高峰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等情况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发出前期预警,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引导旅客适时出行。在发生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本地和周边地区道路严重结冰,不具备通行条件,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的情况下,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气象、公路、公安交警和客运企业、客运站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应启动预警时,及时向应急疏运领导小组汇报。

  (二)决策

  应急疏运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会议,听取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的汇报,及时做出抢运决定,并通知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疏运预案。

  (三)处置

  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运力和客流量预测及天气等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应急预案启动通知,联系新闻媒体对应急指挥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根据应急疏运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行动,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随时与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1、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迅速组织养护人员上路清扫桥涵、急弯、爬坡路段,优先清扫内侧行车道(超车道),防止结冰,必要时出动除雪车、装载机等大型应急装备,撒融雪剂、防滑沙,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2、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迅速调集市直各运输企业、各县交通运输系统运力,根据各线路运输需求,做好执法车辆、客运车辆和驾乘人员的调配,组织紧急疏运。及时联系出租客运企业,督促在运车辆按要求配备防滑链等设备;调度应急保障车队,帮助疏散旅客。疏运车队要由执法车辆和人员引领,运输企业要有安全人员跟车指导。

  3、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迅速行动,协助维持客运站周围客运秩序,打击黑车、黑线、擅自发车和私涨票价等违法行为,并组织执法车辆和人员护送运输车队,保障运输安全。

  4、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派出运管、执法人员和应急疏运车辆参加紧急疏运,并做好饮水、食品、安全设施和通讯设备等物资保障。各县区紧急疏运人员和车辆要按规定的时间到客运站参加疏运。

  5、各驻站办要配合客运站做好乘客组织、安置、管理工作,并及时为参加应急疏运车辆办理加班、顶班等相关手续。

  6、各运输企业要根据运管机构的要求迅速安排车辆、驾乘人员,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同时做好车主、驾乘人员思想工作,做好燃油和通讯等后勤保障并利用GPS平台对运输情况进行指挥和监控。

  7、各客运站在旅客大规模滞留时要做好旅客在滞留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为旅客提供热水、食物等生活必需品,组织好旅客购票、退票、换乘、安全检查、乘车及行包托运等工作,维持好乘车秩序,通过广播室进行宣传告知,使旅客在第一时间了解乘车信息。因恶劣天气严禁车辆发班时,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发班。

  (四)后期

  险情解除后,市应急疏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疏运情况,安排清查全市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做好当日无法出行的旅客分流工作,保证无滞留旅客;各应急单位做好执行应急疏运工作人员解散工作;做好应急疏运后期运力、运量恢复工作,负责应急疏运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五)总结

  运输任务完成之后,各级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运输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员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具体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由各危运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具体承办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全县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告制度、程序和内容

  全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县交运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按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运力。应急领导小组无法直接解决的要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交运局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八、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运输应急预案10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坐落于xxx西侧方向的半山坡,西边面临xxx110KV变电站,北边面临xxxx石灰厂,东边面临xxx硫酸厂,南边为园区道路。厂区面积x万平方米,安全出口1处。现从业人数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安全负责人x人,是一家建材制造类的民营企业。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涉及混凝土运输、泵送,极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xxx、xxx、xxx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安全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工作。

  成员:xxxxxx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xxxxxx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xxxxxx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xxxxxx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辆检测、维护合格;

  4、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xxxxxxxxxx公司报告电话:xxxxx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迅速报告;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报告;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组依据事故危险程度,对事故现场周围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通讯组视其事故拨打119、120或122紧急救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和路线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或警车能迅速到达现场;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运输应急预案11

  为了迎接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我镇春节旅客运输的安全、有序和和谐,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

  在春运期间,如果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将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机构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春运应急疏运工作,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启动春运应急预案,决定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还督促、检查相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的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以及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的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还要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运输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一)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二)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三)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xxx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恶劣天气领导和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恶劣天气领导和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要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恶劣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2、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部署本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

  3、收集天气、路况信息,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4、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待;

  5、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和视情发班;

  7、发布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xx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设立四个职能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1、信息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将重要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和传达领导有关指示。

  2、气象组:负责天气速报工作,提供每日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情报,以便公司及时掌握天气情况。

  3、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实施现场除雪铲冰等救援工作。

  4、车辆调剂组:负责人员运输保障工作。尽快组织救援人员赶赴救援现场。

  (三)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该成员职责由所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递补。

  (四)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预案的启动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所有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副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四、应急措施

  (一)遇暴风雪等特殊恶劣天气(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行要求)的应急措施

  如遇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行要求,气象组及信息组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预案指挥部,由指挥部责令各部门在第一班车发车前,对全部营运线路进行察看,确定哪些线路确实达不到通行要求,再将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停运或调整班次等措施,由信息组将信息通知给这些线路的经营者与驾驶员,同时安全、运务等部门还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要严厉查处,从重处罚。

  (二)对一般性恶劣天气(道路状况车辆可以勉强通行)的应急措施

  对一般性恶劣天气,道路状况车辆可以勉强通行的.,驾驶员在行进过程中应遵循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各部门在接到临灾警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机构、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以及相应器械的及时到位。

  (三)营运车辆要做好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要随车携带防滑链、锹、镐、黄沙、掩木等必备的防滑设施。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恶劣天气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部门职工和旅客的共同参与意识。

  (五)加强GPS监控,恶劣天气时更改日间最高行车时速标准,最高时速降至80千米每小时。

  六、通讯保障

  应对恶劣天气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七、信息报告制度

  各当班值班班长、车辆单位当班调度员、值班车辆驾驶员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浓雾、路面积雪很深或路面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报告。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有xxxx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恶劣天气领导和工作小组牵头制定并组织更新。

  (二)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灾害,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抗灾救灾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快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13

  一、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四、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五、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xx

  六、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xx

  七、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3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4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八、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九、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十、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运输应急预案14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副组长:李

  成员:来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三、旅客运输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四、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五、各单位值班电话

  总公司:

  客运分公司:

  客运西站:

  旅游公司:

  保卫处:

  保修厂:

运输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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