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9 08:37:13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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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总务处负责牵头,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详见《都成七中校舍安全责任制》)。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都成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都成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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