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pic/00/b2c6cef15_2.jpg)
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主任、书记三人以上签字(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一人兼的,在经办人、主任签字的基础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xx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xx元以上开支除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外,还必须由社区党委书记签字。xxx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察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2
一、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瞒报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制止,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如实反映,积极配合。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订项目部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负责实施;
2、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的分析;
3、参与拟订适合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办法、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成本核算,保证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真实性,符合配比原则;
4、协助项目经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5、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按时上交公司财务部;
6、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7、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帐薄,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为项目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积极参与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处理好与项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各部门间各项核算数据资料的统一性;
10、配合公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各项规定,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11、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出纳工作;
2、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以及内部、外部收付、结算工作;
3、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4、及时与内部银行对帐,编制'内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定期盘点现金,每月不少于两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保证帐款相符;
6、协助财务主管整理、充实档案资料;
7、负责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的按时发放;
8、进行工资台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登记;
9、负责项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
10、作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5、当现金需用量大时,应事先向财务室打报告,以便统筹安排;
6、出纳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现金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7、不得私设'小金库';
8、不得坐支现金;
支票管理规定
1、项目部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款项收付,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2、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使用内部支票,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结算金额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3、支票必须同银行预留印鉴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分开保管;
4、项目取得的'各种款项收入,应及时送存内部资金调度中心,项目在内部资金调度中心存款不足时,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5、在支票的使用与管理上,内部支票要视同外部支票,内容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6、未使用的支票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不能私自夹带,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严禁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业务经办人员申请支票及现金报销流程
业务经办人员是指具体经手办理项目经济业务的人员,其办理支票及现金业务时工作流程如下:
1、支票
①由经办人员到财务室领取'借款申请单',此单由财务人员逐项填写齐全;
②经办人员持填写齐全的借款申请单',先请部门主管人签字,再请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人持单交财务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员处领取支票;
④经办人必须在支票登记本和支票头上签字后,方可将支票领走;
⑤经办人应及时持发票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期限最长为五天,报销时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审核后交项目经理、财务主管签字后,交出纳员报销;
⑥报销时所持发票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包括付款单位、支票号、内容(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一致)、开票人、开票日期、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项;
⑦所持发票内容为'材料'、'办公用品'字样时,必须附有相应的明细单,金额相符,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现金
①经办人将原始单据交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
②将审核完毕的单据报销粘存单'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财务主管签字,然后给出纳员报销,领取现金。
④报销时所持发票的要求同支票报销时一样,内容填写真实齐全。
工程财务管理制度6
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财政纪律,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密,泄密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3、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账物、帐款相符。
4、总帐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要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5、辅助会计要月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如出现漏帐,其全数金额由辅助会计自己赔偿。
6、公司只设一本总帐,项目部不再设立分帐,所有票据均有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证明人不能在审批栏签字。职工借款由各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总经理同意。
7、财务会计要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的按合同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资金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内,管理人员控制在500元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体损失,由审批人赔偿。
9、对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规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和准付人赔偿20%。
10、材料会计要认真严格把好材料进出、材料积存和材料消耗关。因资金紧缺,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未付的,应根据收料单、合同或协议,分单位、分类别每月30日报财务科。如果材料进出帐不符,每次罚款200元;材料积存不报而继续采购的,发现一次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11、材料会计每月汇总干部职工出勤、奖分,包括职工工伤出勤并张榜公布。
12、财务上对于交来的各种内部罚款,有关分摊费、担保金、赔偿费和其它应扣款,都得一笔不漏地扣除归户,如发现遗漏由记帐人赔偿。
13、成本考核会计,每月必须及时做好低成本考核,数据要正确,数据不正确罚100元,不按要求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14、工地废钢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入帐。各项目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5、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三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额的10%。
16、从20xx年元月以后各项目部必须把电缆、电线和固定资产一样编号列入台帐。还有临设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细并加强管理。
17、干部职工领药品,一律记帐到户,医药费包使用,每天按0.5元计算。工伤人员去医院治疗,除住院外,医院配药的处方一律带回工地并由公司医生给予配药。
18、材料付款由项目经理、技术、质量、材料、预算、仓库分别签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安全、预算、公司经理签字,违反制度未签字付款的,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节财务计划管理
第一条根据集团总部和酒店集团对酒店经营目标的要求,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市场及酒店经营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酒店全年经营计划大纲;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大纲编制各自的经营计划,经酒店管理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酒店集团,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汇总编制酒店财务计划。
第二条酒店财务计划主要包括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现金收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还本付息计划,人员编制和工时利用计划等。
1.经营计划的制订,要以集团总部和酒店集团的管理目标为依据,以市场客源、价格等方面的变化和在上年费用支出的水平为基础,结合物价上升指数并考虑酒店经营支出的水平,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通过市场营销部、房务部、餐饮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集体讨论确定。
2.资本支出计划的制订,要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和工程部专业人员提出的维修改造计划以及各部门提出的设备购置计划,由财务部汇总编制。财务部根据集团总部和酒店集团的指示,按照计划的现金需要数量,编制成表后报酒店集团与集团总部批准。
3.现金收支计划的制订,要根据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还本付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等由财务部编制,报酒店总经理送酒店集团和集团总部批准。
4.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编制时间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条财务计划报集团总部和酒店集团批准后,由酒店管理班子委托财务部将计划指标下达到各个部门。酒店管理班子将按周、按月考核计划完成的情况,并根据市场经营预测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周、月、年的计划。在财务计划执行过程中,按时间划分成年度计划、三个月预测计划和本月调整计划。
第四条为保证支付的合理性、经济性,在资本支出计划超过规定标准时要报酒店集团和集团总部批准;酒店财务部要按财务计划审批每一笔支出,对没有列入计划的临时急需开支,则需根据情况报酒店集团或集团总部批准。
第二节会计核算原则
第五条酒店的会计核算工作是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酒店会计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条会计年度按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确定。
第七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酒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进行登记,要求手续完备,内容完整、准确、及时。会计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第十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记账汇率以国家公布的牌价为基础,年终以人民银行年末外汇牌价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计提残值;开办费按财务制度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完,其他递延费用采用平均摊销法。
第三节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流动资金管理
1.流动资金的管理原则是既要保证酒店营业所需的资金,又要加快资金周转。
2.流动资金管理的依据是按酒店管理班子报酒店集团批准的现金流量计划表执行。要加强流动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库存占用的资金,应收结算款占用的资金。要责成信贷部定期核对,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合理安排应付款的支付,及时归还贷款及上缴各种款项。
3.各酒店的流动资金由酒店集团根据集团总部的要求进行统一调动。
第十四条固定资金管理
1.酒店固定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
2.按酒店规定,营业收入的3.5%作为提取预算大维修费用,主要用做各项固定资产的维修、改造;在当年未支用的部份,年终还要冲减费用,调整损益。
3.凡已经列入并被集团总部批准的资本性支出计划的项目,必须向酒店集团申报,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集团总部统一拨款。
第十五条现金管理
1.酒店现金管理采用备用金制度。
1.1根据经营情况,向各收款处和总出纳等有关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
1.2备用金金额的核定是根据每天现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进行核定。核定出的备用金由各使用部门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按规定批准后,从银行提款。
1.3.财务部财务经理、日审主管、夜审主管及审计员定期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核对备用金的金额,并填制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总监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项都要通过使用总出纳备用金来支付,因此,总出纳备用金要根据支出情况随时补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项都要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具体见第十五条.3.点。总出纳申请补充备用金,要填制备用金补充申请表,并将有关零星支出凭证及原始发票附在申请表后,送应付款主管逐一审核后,填写支票申请,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从银行提款补足备用金。
2.对于从营业收入中取得的现金、转帐支票、信用卡等,由总出纳进行清点,并编制总出纳收入表,每日送存银行,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3.对于酒店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门填写支票申请,由总会计师根据所附采购订单或其它有关明细单证审批,由应付会计填写支票后,再送酒店财务负责人签字,送酒店总经理签字批准。
3.2.支票领取者,需在应付款的支票登记簿和支票根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3.3.凡领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内将发票送回应付会计,并注销登记。超过一个月未回的支票,由酒店财务负责人督促回收。
4.每月定期编制月度现金流量表
4.1.财务负责人根据现金流量表来安排日常财务收支计划。
4.2.酒店应按现金流量表,按时计提酒店资金(利润)。
4.3.酒店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计划和有关报批手续进行。
4.4.现金流量表按月编制,每月都要修正现金收支计划,使酒店在现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计划进行。
第四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第十六条合同请款规定:
(1)由合同跟踪人负责请款,填写付款审批表,并附上盖有《请款专用章》的合同复印件和其它附件。
(2)所有以酒店名义签订的合同,无论合同跟踪人为酒店或酒店集团职能部门须先经签订合同的酒店财务部审核,登记。
第十七条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1.由合同跟踪人、各级审核审批人各负其责。
2.不同付款内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据,由不同审批人或职能部门审核和审批,明确各自的审核内容及范围,各条线把关。
3.财务部对付款审核实行二级负责,属于酒店审核权限的付款审核由酒店会计进行一级审核,酒店财务负责人进行二级审核;属于酒店集团审核权限的付款由酒店财务部进行一级审核,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进行二级审核。
第十八条合同付款审批权限:
1.20万元以下款项最后审批人为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
2.20万元以上月资金计划内和月资金计划外的最后审批人为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非合同付款审批
第十九条行政费用付款审批
1.审批职责,同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2.审批权限:
2.1酒店行政费用开支最后审批人为酒店财务部经理、酒店总经理;
2.2酒店集团总部各部门行政费用开支最后审批人为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2.3酒店集团总经理费用的开支由集团财务副总裁或其指定负责人审批,并由指定人员审核。
第二十条行政费用外付款审批:
1.审批职责:同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2.审批权限:
2.12万元元以下最后审批人为酒店第一负责人;
2.2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最后审批人为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老总;
2.310万元以上月资金计划内和资金计划外的最后审批人为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第二十一条付款集中会审办法:酒店集团职能部门和酒店集团老总对付款的审批采取每周两次集中会审制。
第五节外汇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994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取消官方外汇牌价,酒店以中国人民银行每天发布市场外币对人民币的兑换价格作为基础,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作为兑换外币的价格,外国客人支付给酒店的现钞一律通过'外币兑换处'兑换成人民币予以结算。
第二十三条客人使用外币信用卡付款时,应将信用卡直接从银行购买外汇并存入外汇现汇户,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存入人民币帐户。从异地或境外汇入的外汇可直接进入外币现汇户,其它托收的外汇支票、汇票等可在托收后存入外汇现汇户。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国家规定控制外汇现汇户的支出,外币不足时可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批准后向银行购买。对外采购时必须严格控制,每笔汇款必须经过酒店管理班子批准报酒店集团审批后方可汇出。若外汇管理班子另有规定时,则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建立严格的往来款项记录,对于以外币应收国外的款项,应及时记帐;同时建立外币铺助登记帐,以便更好地核对、结算。对外币业务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列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酒店外币兑换从银行购买水单后,立即登记并妥善保管,使用过的水单,要及时注销号码,每天外币兑换处管理人员必须对水单进行审核。使用过的水单定期打捆,送财务部档案库保存。
第二十七条酒店按政府各部门对外汇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种外汇报表。对外汇的收入、支出、结存的各项数字按报表要求的口径逐一填报。对酒店内部各级外汇报表中的收、支情况,要分析具体情况,剔除外汇在内部结算的因素,避免外汇收支的重复计划。
第二十八条外汇的稽核
主要对《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外汇管理施行细则》执行情况的稽核;对各有关外汇业务记录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外汇帐户核算的准确性进行稽核。杜绝套汇、逃汇现象。日常稽核工作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督导执行。
第六节台账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加强酒店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各相关部门的相应岗位均设台账。
第三十条各相应岗位根据合同费用、物资的具体情况设置台账。台账分合同台账、费用台账和物资台账。合同台账按合同类别、合同会签、合同请付款时间、合同金额等设立明细项目;费用台账按费用明细设立项目;物资台账按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设立明细项目。
第三十一条各相应岗位针对不同的台账要求逐日逐笔详细登记每一份合同、每一笔费用支出、每一项物资进出,随时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第三十二条各相应岗位在登记台账的过程中如发现帐实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将差异情况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并按相关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每月月末对台账做出汇总表,便于进行总量控制,对合同、费用、物资的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七节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成本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报酬或其它耗费。
第三十五条根据管理班子与国家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酒店制订了成本及费用项目,并按客房、餐饮、商场、电话、洗衣、商务、健身、美容等营业部门和其它非经营部门分别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三十六条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饮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饮成本主要指食品饮品的原材料、辅料的进价加运输、关税等费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进价加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费用的核算与控制
1.营业费用,主要是客房、餐饮、商场等经营部门发生的直接费用,是各部门可直接控制的费用;
2.行政费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费、市场费、能源及维修费用,是不能直接计入各个部门的费用;
3.非经营费用,主要是折旧费、大修费、集团总部费、土地使用费、房产税、保险费、汇兑损益、利息等费用,是管理者无法直接控制的费用。
4.对于第二类行政管理费用,由各职能部门进行控制,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考核。
第三十八条成本费用核算原则
1.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责发生的时间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同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确核算各期损益。
2.成本费用发生时,要按实际成本计价。
3.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由于支出而产生的效益仅与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产生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4.酒店为购建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支出、对外投资支出、罚没损赠及其它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费用。
第八节会计凭证及账簿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管理
1.会计凭证是记录酒店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酒店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财务记账是通过集团采用的财务软件系统实现的,因此酒店的付款凭证主要以支票号作凭证登记号,借贷方均通过科目代号来表示;收款凭证则以酒店内部编号入账。审核会计要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又要检查凭证表示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性;要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合,又要检查所出账的会计科目代号,以及金额有无差错。
3.酒店会计凭证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之后成为重要的会计档案和历史资料。会计凭证由财务部各个有关小部门按照一定的顺序号或按公司名称分类存档,并在封面上登记记帐凭证的日期、号码等。年终登记编制清单,封存在箱子内归入会计档案室,各有关小部门均需建立登记本。归入档案室的有关会计资料登记在本,以备查询。
第四十条账簿的管理
1.酒店财务记帐是依据会计凭证通过电脑系统处理实现的,账簿实际是打印出的电脑报表。电脑记帐要求会计科目必须用9位数字代码来代替,所以,酒店会计科目中只有一级会计科目,而同一科目下的明细帐是通过代码完成的。
2.总账做平行登记是将应收款、日审、应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直接转到总账相应科目中进行汇总。
3.电脑记账将所有会计资料存在光盘上保存。光盘按一定编号专人保管,存放在保险柜中。
4.会计账簿要保管好,办法与记账凭证管理类同。
5.定期打印所有帐表,按类别装订成册,至少一式二份,由财务各小部门的专人负责保管。尤其是对应定期保存的帐表,应列出清单,由专人保管。
6.对历史账簿的查阅,应经过财务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借阅手续。
第九节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会计报表是按周、月、年度等会计报告期,正确及时地反映经济成果的报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时期或年度终了的经济活动总结。
第四十二条编制会计报表一定要确保填列数字真实正确,内容项目完整,逻辑关系清楚,说明合理,上报及时。
第四十三条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将各类明细帐核对无误,总账余额与各明细账全部一致,方可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要按规定做好说明,内容报表要定期做好分析,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数据。
第四十五条所有通过电脑完成的报表必须至少打印二份,按类进行装订,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报表,要登记造册,按年度分类装订,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条查阅报表时要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节会计监督
第四十七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酒店制订的制度,维护国家和酒店的利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规定的程序报告并处理。
第四十八条会计核算员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项目,可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十九条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会计资料及所反映出的经济活动进行稽核。
第五十条总出纳不准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十一条会计人员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分部负责人监督交接;财务部分部门负责人交接时,由酒店财务部负责人监督交接;财务部主要负责人交接时,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集团财务监督交接。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交接时,由集团总部派人监督交接。
第五十三条财务管理实行酒店财务负责人负责下的全员责任制,每位会计人员各司其职,专业分工,逐级负责,直线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经营方针和财务管理上,酒店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财务负责人可直接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解决,以保证财务政策和制度的正确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6j3kxd9P#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6、内部
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根据财政部财会(20xx)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条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十三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条件:
(1)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3、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①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1)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2)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3)减值损失的计量
①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出项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对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债务单位撤销;
(b)债务单位破产;
(c)债务单位资不抵债;
(d)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e)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
(f)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对逾期的应收账款项相应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那些估计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按以下比例计提特殊的减值准备: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规定办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b.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损失。
(4)减值损失的转回
①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③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④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六条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据领用情况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第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第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建筑物204.75
机器设备109.5
运输设备519
其他设备519
3、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办理。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
1、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4、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5、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二十四条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1、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四)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二十六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七条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1、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编制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执行。
(1)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超额亏损的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九条政府补贴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三十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三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三十三条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财务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三十五条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5、有关附表。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6、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0、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11、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九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十条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到母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四十四条记账要求
1、记账、填制原始凭证要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复写除外)和铅笔。所写文字必须符合国家的文字规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简化汉字。
2、红色墨水在下列情况方可使用:
(1)冲销原始记录数字;
(2)划线改错;
(3)结账划线。
3、各种会计记录中的数字必须端正、工整、清晰、标准。
4、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乱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所有改错与更正要按规定划红线注销原始记录,再在己注销记录的上方重新正确记录或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5、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四十五条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
2、会计凭证分类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它分为以下两种:
A、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形成入库单、商品调拨单等。
B、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
(2)原始凭证汇总表:将业务内容相同且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汇总填制的凭证。
(3)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4)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记总账的凭证。
第四十六条原始凭证的要求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第四十七条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1)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8)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应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例如1号凭证有三张记账凭证编号应为11/3、12/3、13/3。
第四十八条登记账薄
1、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2、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3、账薄中书写的数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顶格。
4、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用“O”号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商品(物资、用品)明细账须逐笔结出结存数金额。
6、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计出余额及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7、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删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删去的原有字迹可辩认,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文字差错可只划去错误部分进行更正。
8、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明“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月合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季度终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并结出全年发生额累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9、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柜台实物负责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务周转金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
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四十九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第五十条财务稽核
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一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会计电算化所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会计数据。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财务部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各执一份。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调阅入库档案,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2、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4、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5、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6、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图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十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十六条财务部档案的内部移交。财务部各岗位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规范的各项会计档案,按规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资料,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财务部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部经理或者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会计电算化
第五十七条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通过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按规定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操作员应按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条发票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1、发票系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2、公司使用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所需发票,并设立发票领用登记簿。
3、公司各部门所需发票由部门专管发票人员到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处申请领取。每次领发票时,必须将开具完的发票存根联按其系号完整如数地交回公司财务部票管员处,经票管员检查、核销后方可领取所需发票。
4、发票仅限公司相关部门在营业、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准代他人开具,更不得将发票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开具发票须用复写纸套写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对开错而作废的发票联不得撕毁,必须整套的保存在发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毁,并加盖“作废”章。
6、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费用报销程序:
1、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销单后,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2、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
3、差旅费报销管理,见专项规定。
第六十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1、购买:按批准的购买计划,经办人从财务部领款购买后,交部门验收、签字,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发票及验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结清账务。
2、领用、发放:财产管理部门按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发给办公用品,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
3、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购买计划及有关单据、发票、领用单等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六十一条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先急后缓、先保工资、正常办公费用”的原则,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人员的个人经费部分(包括工资、津贴、下乡补助、伙食补助、差放费以及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费用)一律在分局按统一标准开支。
二、各项开支实行一支笔管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个人签字说明,财务人员审核后予以报销。大笔开支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某地局批准,方可开支。
三、办公经费实行定额包干,核定基数,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即按照某地局核定的'标准,每人每月1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报销。节约留下月使用。超过限额的不予报销。(或扣减下月基数)。
四、招待费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厉行节约,单位来客需要招待,由综合组开出《派餐通知单》方可招待,招待来客,一般在机关食堂,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反馈于单位领导,不准一客多陪,不准以吃抵税。
五、差旅费管理,因公外出办事,用公车者在某地内不报销任何费用。乘坐公共汽车按某地局规定只报销车船票。分局不报销其他任何任何差旅费,只报报解和分局召开会议往返车票。
六、水电费实行定价管理。各岗住户电费每户按月收取(按当地电价),由专人抄表一月一结算,电费采取每人每月单位包30度电,超出部分由使用人承担;水费按表表计量据实收取,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七、摩托车修理燃料费一律由个人承担。
八、加强机关食堂的核算,由分局财务人员统一核算,加强监督,职工到食堂就餐,中、晚餐按1.50元记账,伙食费一月一清。
九、办公用品必须按照需要购买,保证正常工作开展,严禁购买非工作用品。
十、复印费用由分局指定专人负责,经分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否则不予结算。
十一、职工医疗费严格按照某地局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电话费严格控制,不得公话私用,严禁用电话线上网、电话聊天。
十三、在职干部经某地局批准参加各类学校自修、函授和脱产学习发生有关费用,按照某地局规定,经人教股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四、对干部职工办公室、寝室使用的集体财产、财物、统一登记建卡,由保管人签字,不得丢失损毁,否则照价赔偿。
十五、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其他管理办法按《财务管理工作归程》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学校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校委会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会计根据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预算起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计财科下达批复后,按规定执行。财务室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年终由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对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每一学期结束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情况和学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
3、规范收费管理,实行财务一本账。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班各处室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对各班欠条及时公示。学期内各班欠款累计不得超过20xx元,学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含欠款),未结清者从当期绩效工资或津补贴中扣除,并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分管领导、后勤副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格杜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带回附件,签字(写明事由、两人以上签字,日期)后方可报销。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7、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市外出差实行限额报销。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卡与密码分人保管(即报账员持储蓄卡,后勤副校长掌握密码)。财会人员变动时,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9、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后勤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0、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学期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2、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7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动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动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租户收取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9、拟定财务计划,参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搞好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XX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财务管理贯彻“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勤俭建院”的原则,加强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做到透明、公开,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根据医院实际,对财务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二、成立医院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副院长等医院班子成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长、财务科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财务的预决算、收费标准的审核、制定、大额资金的开支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医院日常业务的'收支核算工作。
三、收费管理
第四条 医院一切收费项目,必须根据物价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收费工作必须在收费处或医院财务科出纳办公室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付现金,不得搞“帐外帐”及“小金库”。
第五条 收费时必须细心负责,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打印发票必须字迹清楚,认真做到三查:即查交费单位名
称、打印日期、金额大小写等。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备查。
第六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收费收据,每笔业务要做到帐实相符。其现金要定时入账,日清月结。不得将现金滞留。
第七条 按财务部门规定,做好记帐、报账工作。编制各类收入报表要做到数据真实,手续完备,数字清楚,报表及时准确,有存根备查。
四、支出管理
第八条 业务经费支出必须执行医院的财务支出制度
第九条 完善财务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各项经费支出首先由财务科审核、经办人员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报请院长批准报支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条 干部职工出差的住宿、补助标准按办发[20xx]74号 办发[20xx]3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必须写借条,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方可借用。业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或无故长期不结账按财经纪律“挪用公款”的有关条例论处。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票据,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好报表填报工作,每月定期向院长报送财务报表,反映财务信息,以便领导决策。
第十三条 基建及设备采购的款项支付必须履行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并按合同付款时限支付款项。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小型设备,由科室做计划
报分管财务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请总务科采购,杜绝先开支后审批现象。
第十五条 接待支出要本着热情、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五、财务统计
第十六条 财务科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情况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建立“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十七条 门诊、住院收费处要做到日清月结,当日盘存,当月报帐,严防现金滞留。不准公款私借或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年度终了,财务科要向职代会通报医院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咨询,接受财务、审计、纪检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检查。
财务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门总监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总监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二、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六、财务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财务管理制度11
1、要按年分季编报家具、用具的购进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所需或办公需用编报计划,报财务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家具、用具的购进成本,包括购进价格和所支付的运杂费。家具、用具购进后,作出账务处理,在“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账。
3、领用家具、用具必须列表登记,领用部门或个人应负保管责任,同时必须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开支,以“营业费用-修理费”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损而失去使用价值时,经批准可办理报废。报废的家具出售时,其售出残值作“营业收入”处理。
6、丢失、毁损家具、用具时、由当事人或部门写明原因,向部门经理报告,转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属人为丢失、毁损,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部门赔偿。赔偿的价款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7、家具、用具发生溢余或短缺,应先按估价价值转入“待处理收益”或“待处理损失”科目账户,查明原因,并分别不同情况审批后,转入“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处理。
固定资金管理制度
1、宾馆的固定资金主要来源于流动奖金,占用固定资金直接影响流动资金的运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固定资金的使用。
2、宾馆及各部门必须节约使用国定资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资产,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资金利用率,季度检查、年终清算考核各部门使用固定资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门独立核算,同时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门拥有的固定资产实绩,摊缴占用费,摊缴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促使各部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压缩固定资金的'使用;
4、未经工程部及总经理室审批,不得私自购置设施设备。未经批准进行采购,财务部不予报销费用。
宾馆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1、宾馆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财务制定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
2、宾馆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等方式。当宾馆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
3、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
(1)宾馆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借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宾馆总经理室批准。
(2)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宾馆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批准。
4、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
5、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
宾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宾馆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财务管理制度12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中心校统一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债权债务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按固定资产具体名称进行登记。根据县会计中心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每学期末,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及时进行稽核,并分别将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额、上期余额、合计结存等稽核情况写出文字小结,所有参加稽核人员签字并加注日期,由学校报账员保存,并报中心校复印件一份备查。
财务管理制度13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南方大区范围内设立的办事处(不包括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平台)
2、目的:基于南方大区业务向周边地区或二级城市快速扩张的要求,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办事处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行为,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
3、附则:本制度应在'办事处'的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现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4、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细则
1、合同管理
1)各办事处业务部使用派出地公司的业务合同,以派出地法律部的合同编号确认,加盖派出地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一式三份,即一份为客户方,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财务部存档。
2)各办事处相关合同由当地主管安排专人录入合同库录。
3)各办事处业务主管应设置合同登记手册,详细记录业务合同的使用及回收情况,领用合同必须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作废合同要全部联次完整交回法律部。
2、发票管理
1)据合同开具派出地公司发票;不允许不签定合同即开具发票。
2)每月初办事处主管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发票,填写发票领用表并签字,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3)业务人员填写好完整的零星开票通知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业务主管处开具发票,领用发票时须填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每月需即时核对相关发票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4)当天领出发票未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发票交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再次收款时再在主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发票留在客户处的20xx元以下在征得办事处主管人员同意后,须填写发票回执由客户签字;20xx元以上的必须加盖客户公章,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发票金额的10%的罚款。
3、业务回款管理
1)事处业务回款由业务人员在当天下班前交当地办事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在签收后登记入业务回款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应妥善保管。
2)业务人员收到款项时当天下班前填写支票回收登记表,交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支票/现金回收登记表第一联连同相关银行票据由主管转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总部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由主管保管,第四联由业务人员自己留档,以上四联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上述款项中的现金部分由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到银行汇款给派出公司的帐户,支票收入在支票有效期内前3天交回财务部。所收到的现金必须全额按时汇入银行,严禁坐支(即收到现金后直接支出),一经发现将每次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4)每周末(或必要时)及未回款截款前主管人员应将已收到款项填写好一式三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附相关银行票据)后交财务出纳处,出纳在核查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一联交会计作为凭证附件用,第二联交款人员自己留档作为已移交相关手续的依据,第三联由出纳保管备查。
5)每月13日下班前主管人员应将所有已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银行并将有银行盖章的汇款底联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依据银行盖章日期确认回款。凡在13日之后的汇款均算作未回款。
4、其他管理
1)工资、福利、劳保、个人所得税、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直接由派出地地财务核算。每月初由主管人员向财务借当月备用金(附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开支计划明细),月底前报销当月所有支出。所有公司款项不能与个人款项混淆,如有公私不分、帐务不清,罚款300元,直至开除。
2)按照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涉及到有关档案及票据资料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3)办事处主管人员交接时务必交接相关财务资料,事业部总经理监交时一定在确保相关财务资料交接完全后再在监交人处签字。
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业务回款登记册》;装订成册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二联及其他相关报表。
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部门下设会计和出纳岗位。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部门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财务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各项费用报账工作。
(二)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组织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账簿登记工作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三)组织公司仓库的盘点工作,撰写盘点报告。
(四)负责处理公司的各项税务工作。
(五)根据公司的要求,汇总编制统计报表。
(六)按规定装订和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七)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及时处理银行未达账项。
(八)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盘点现金,做好现金的日清日结工作。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每月1日前完成报表编制工作,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八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九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授权被授权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则上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由会计审核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按要求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个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二)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则二、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オ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xx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财务管理制度15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孙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审批人孙总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科目执行国家制定的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五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请购单.收款收据.借款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第六、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集团总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种食品产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对运动场所购进准备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运杂费和包装费均应在费用项目列支,不得摊入成本.
第四条、客房部设备的损耗,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点气.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集团财务及银行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取.超过现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除规定范围的特殊情况下支出以外,不得在业务收入的现金中坐支.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五、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1、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2、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六、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1、.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即经营总额与同期库存的比例按2比1的规定.
3、超储物资.商品除经批准做为特殊储备者外,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资金.
4、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集团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七.收取支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检查转帐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财务章,是否有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及磁码,不得有折痕.
第二条、背面写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支票有效期为十天.
第四条、最低起点为100元.
八.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协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九、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库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点至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由总经理在内部直拨单或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第三条.内部直拨单用于营业.生产用周转物品.消耗品;而出库单用于后
勤部门(工程.保安.办公室.配送)领用物品.
第四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纯净水生产原料要直拨入厨房和生产部,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六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八.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主楼.办公楼.厂房.职工宿舍.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大小汽车
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哪个部门使用,就由哪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折旧年限:房屋15年.汽车10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
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第四条.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由厨师长.生产班度根据宴会预定单参照厨房库存及生产计划,提出采买计划.
第二条、将采购计划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三条、由财务部填制请购单送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员.
第四条、采购员要负责将价格真实.准确.清楚的记录于请购单上.
第五条、采购员购买后,将原材料直接拨入厨房和生产车间,由保管员协同厨师长或生产班长共同验收并签字.
第六条、验收后采购员将签字的请购单连同内部直拨单.采购发票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采购员持内部直拨单.采购发票到财务报帐.
第八条、其他物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采购计划,交财务部保管员审核,主管会计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员采购.
第九条、原材料采购流程图,宴会预定单或销售计划提出申请审核填请购单
十、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个工作日结束后,应及时将出入库单记帐联交财务部.
第六条.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七条.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严禁先出库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
十一、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及原材料发生霉坏.变质,失去使用价值,需要做报损.报废处理时,由保管员填报'商品.原材料霉坏.变质报告表送交财务部.
第二条.经主管会计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五条.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十二.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认真复核总台收银员的营业日报.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收入准确无误.对己复核过的报表,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第二条、审核记帐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
同时审核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单据是否与记帐内容一致.
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违反收支原则的结算,拒绝办理.
第四条、审核原料的购入凭证及采购员的报销单据在直拨单上的签名.
第五条、每日及时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须合理.准确.并计算出每月成本利润率.
第六条、要监管仓库的月末盘点,并按盘点表与保管帐核对,出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批.
十三、厨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条、厨房成本的核算程序:厨房期初剩余物品的金额+本期购进菜品总价+厨房本期领用的调料总价—期末盘点菜品总价=本期厨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条、厨房成本的控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确保投料准确,厨房要有专人负责,投料后的边脚废料并验明斤两后,投到员工餐,以改善员工伙食.
(2)采购员采购的直拨到厨房的菜品要由厨师长.保管员验明斤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入库的菜品厨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且要对菜品进行分级管理,对价值高.保存期限要求严格的物品要单独保管.
(3)对厨房的水.电.燃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原则.
(4)对调料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着投料标准,在确保菜品风味的同时,节约一分就为酒店多创造一分效益.
(5)对厨房月末盘点时要做到斤两准确.价格合理,以确保本期营业成本的准确.
(6)厨师长要对厨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确保营业需要,又要使厨房库存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减少流动资金占有量,达到降低本酒店经营总成本的目的
(7)财务人员每天要对厨房出品率进行抽查,以监督厨师长的各项工作.
(8)每个营业期终了,要对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与同行业的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以便进一步提高酒店自身的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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