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7 07:42:12 服装/纺织/皮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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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对讲机的使用,提高保安队的良好形象,保证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上岗,确保服装警械的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警械管理:保安人员使用警械,必须办理领用手续。队长办理从公司领用手续;组长与队长办理领用手续;交接班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出现丢失,在查明原因后,除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外,还要逐级追查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20—100元。

  二、对讲机管理:

  1、交接班时严格认真的检查机体是否完好。分清责任,对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由各组组长接班时验收。

  2、不得用对讲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对话,更不得用来聊天,如有违反每次处罚10元。

  3、不得将对讲机带出小区或擅自外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对讲机要及时充电,在岗期间不得出现对讲机没电现象和呼不到现象。否则每次处罚10元。

  5、使用对讲机对话时要有礼貌。如:“**收到请回答”,“收到请讲”等。

  6、其他事项按照保安器材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服装管理:按照青山发[20xx]07号文《关于员工工作服的规定》执行。

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3

  一、更新服装及保安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95%—9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保安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保安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处保安班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队对各管理处班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处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保安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保安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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