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0 11:45:36 人力资源管理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秀(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秀(15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公司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管理和员工的招聘、调动、任免、奖惩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

  (二)系统实用的原则。围绕构建一个既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又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突出需要加强的方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节 用工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部和公司实行定编定员,员工配备依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实施。

  (一)定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二)公司主要根据部门调整后的工作职能定编。

  (三)公司主要根据各自经营规模和净上缴利润定编。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用,可以少于编制数,但不得超过编制数。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职,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职。

  第五条 公司和公司如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则,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方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对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年度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研究,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实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办。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总部、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安排在实体公司或一线的项目管理培养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八条 招聘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把关,筛选后将简历递交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预选。预选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

  (二)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的证书真实性,专业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知识,填写面试记录和结论意见。

  第九条 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面试后,由公司领导进行最后一轮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第十条 面试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规范用工管理, 严禁擅自招聘。

  (一)公司凡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继续使用的人员,均须按制度办理续签手续。

  (二)严禁公司私招乱雇,随便进人,一经发现,公司责令公司负责人对违规录用的人员于以辞退,并承担造成的损失。公司对公司负责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 经确定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核定薪酬、参保等有关事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凡经公司录用的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及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录用人员除外)。

  第十四条 公司总部、公司人员原则上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因申报资质等方面的需要,需将员工转到公司名下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办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准备、报批、鉴证、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劳动合同主件系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为基础修订的格式文本,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协商确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准执行;续签期限一般为3~5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本人意愿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条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公司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除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内容以印制文本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竞业协议等专项协议及变更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或协议中订立日期较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依法用工。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专项协议、变更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经法定程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招聘的培养生根据公司安排,应到基层不同岗位锻炼一至两年,此安排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不含)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员工主管领导征询续签意见,在此基础上将续签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书面告知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的15天内书面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主动辞职。

  第四节 聘(任)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部、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用,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聘(任)用条件

  (一)各单位新聘(任)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忠诚敬业、并且在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奋开拓,维护集体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观念、学习创新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在册职工。

  少数特别优秀、有专业特长,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管理岗位的公司在册职工,表现突出,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凡聘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岗位技能证书。

  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聘用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妇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与其配偶有直系关系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财务、材料、安全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十条 竞争上岗

  (一)竞争上岗,有利于拓宽用人视野,彰显“重德才、重实绩、 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按企业《章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除外),分公司正副职经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对其他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三)竞聘程序:竞争上岗,一般分为拟订简章,发布公告、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特殊情况可只面试)。面试测评中,对竞岗人选的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最终根据适岗评价、面试、测评得分按权重折算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竞争上岗流程或不经过竞争上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高管服务年限及同业竞争

  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自最新职务任职宣布起,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五年。

  任职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的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原任职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同类业务。具体由《竞业协议》约定。

  第五节 员工流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待岗、辞职、辞退、退让、退休等管理。

  第三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管理

  (一)新员工经正式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并统一安排入职。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到回执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对新员工采取指导人管理。即试用期间,新员工所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试用期满指导人应有试用期评定和是否转正的建议意见。评定必须详细、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三)试用期员工必须每月向指导人提交工作总结,人力资源部及时听取用人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评议,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况。

  (四)试用期评定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前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办理转正或辞退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调动管理

  (一)公司高层、中层,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调职以公司文件为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登记。

  (二)其他员工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批件,发《报到通知单》给相关单位。

  (三)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属单位中层的应于15日内,一般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单位报到;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可酌情批准延宽期限。

  (四)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监交人。交接工作须本人亲自办理,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包括未完工作)、文件、电子档案、资料、客户关系、信息平台权限、办公用品等。交接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不留后遗症。交接单一式三份(可复印),人力资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员工调任过程中,新任员工未到职前,人员暂缺的岗位工作原则上由直属上级代理。

  第三十五条 员工待岗管理

  (一)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情况,经公司决定进行待岗的人员,合同期内待岗时间不超过半年。若待岗期满仍未上岗,公司给予辞退;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待岗时间,若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待岗期间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辞职管理

  (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情况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在两天内通知单位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三)公司高管层、公司经理辞职的,由公司领导磋商报总经办。公司对其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存在问题保留追究责任或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员工提报书面辞职报告(本人手写签名)后仍须继续上班,直至辞职批准或提出辞职报告满30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3天以上,经催促未到岗,视为自动离职,公司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退还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费,违反竞业限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应当根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员工离职时,所在单位应督办有关工作事项、文件、电子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在离职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同时告知信息中心关闭其信息平台权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员工辞职手续办完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员工辞退管理

  (一)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合同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员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

  (二)员工违反公司惩处规定,符合开除情况的,予以辞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按上述条款辞退员工本人时,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工会。

  (四)被辞退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等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退让、退休管理

  (一)退让制是指选举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员,到达接近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让职务和岗位的制度。

  (二)适用对象:公司经理,公司部室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年满60周岁退岗退休,如到龄后需继续担任现职的,按照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须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会通过。

  2、公司领导层(副总工、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2年退让。

  3、分公司经理(书记),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4年退让。

  (三)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为其办理手续;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四)退休人员公司不予返聘的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自退休审批后次月起享受退休金。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吸纳优秀人才,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制定和员工招聘、录用、考评、晋级等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新聘人员一般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可聘为正式员工。

  第二章招聘、录用及考核

  第五条综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和职责。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由公司内部员工引荐。第七条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30岁之间,特殊情况不超过35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同行业业一年以前的经验从优。

  第八条招聘流程

  1、填表: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选: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应聘材料,根据情况电话通知对方面试。

  3、笔试和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填写《应聘人员面试评估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录用

  1、确定录用名单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拟录用人员。

  2、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三日内如不能正式报到,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第十条报到

  1、被录用人员在三日内到公司报到,报到事项有: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试用期协议;

  (3)申领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2、新录用员工根据岗位不同,确定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时间,试用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不满15天因个人原因离职者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聘用

  1、人事部门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司《员工考评个人档案》,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议,报总经理批示。

  2、员工由试用期转入正式聘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人事部备案存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录用时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除试用期员工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人事部负责。

  第三章晋升及岗位调动

  第十三条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员工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员工的'任免由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职级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职级升降机制。

  2、职级升迁总经总经理审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条岗位调动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调换。

  2、员工岗位调换的审核权限:

  (1)各岗位调换,由人事部提议,总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解聘、辞退和辞职

  第十六条解聘、辞退和辞职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十八条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招聘管理,提高招聘效率,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招聘选拔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适用范围及说明: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作为招聘管理工作的框架性规定,是对招聘工作的原则性制度。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为招聘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各用人部门协助组织完善。

  1)工作职责如下:

  A负责人力资源招聘体系的建立、维护和管理;

  B、负责招聘渠道的开拓、建立和维护;

  C、负责重大招聘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例如校园招聘等;

  D、为公司运营管理提供招聘相关数据支持;

  E、负责员工招聘需求计划的编制、申请、报批和实施;

  F、负责对招聘成本、招聘人员质量和数量等招聘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2)在招聘选拔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面试的组织包括核心素质评价、薪资确定及通知录用人员报到;用人部门负责专业能力面试与评价。

  四、招聘前的准备要求:

  招聘前需准备好公司简介、招聘证件、招聘简章等招聘宣传材料。

  五、招聘流程

  1)、招聘需求计划审批流程

  A、年/月度人员需求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制定周/月度招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制作招聘计划并实施。

  附表1:《每月人员变动情况表》每月前三天内完成

  2)、面试流程:

  A所有员工:资料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部门负责人)→复试(总经理)

  附表2:《面试评价表》

  3)、试用/录用流程及规定(入职流程):

  A、所有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核查证件→填写《个人资料收集表》→发放员工手册→解读公司相关政策→部门入职→IT安排电话电脑

  附表3:《员工登记表》

  附表4:《个人资料收集表》

  附件一:员工手册(草案)

  报到需提交资料:

  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相片2张。

  B、试用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及提供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C、员工入职一周内应签订劳动合同, 并严格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的,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六、转正流程

  个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审核(部门)→复核(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备案精选文库

  (人力资源部)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和转正面谈合格后方可转正。

  附表5:《员工转正申请表》

  七、招聘渠道

  1)、网络招聘: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招聘信息发布与简历的收集(如前程无忧、珠江人才网等);

  2)、现场招聘:定期参加南方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

  3)、内部推荐:在内部发布职位需求信息,鼓励内部人员或推荐其他优秀员工应聘,并对推荐人员进行奖励;

  4)、学校招聘:与周边及其他地区学校建立合作意向,学校根据用人需求提供合适人员。

  八、招聘费用管理

  1)招聘费用的界定:

  A、通过网络、人才市场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所产生的广告、信息及展位费;

  B、人才引进、渠道开发所产生的交通、餐饮费用;

  C、校园招聘、校企合作所发生的宣传、公关费用;

  D、人才举荐所产生的奖励费用;

  E 、其它总经理批准的招聘费用;

请假制度

  一、目的:使员工休假时间得以保障,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作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相关假期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一)请假审批程序及规定

  1、公司假期分为①病假、②事假、③年假、④婚假、⑤丧假、⑥产假、⑦工伤假七种。

  2、员工不论申请何种假期都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分别明确地填写请假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别、假期种类、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内容,批准人对假期种类和请假时间应进行严格核实,一切无误后才可批假。经批准后的请假单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行政部须对请假人作好考勤并将所有请假人的请假单进行汇总后于次月三日前交财务部,以便核算工资。

  3、员工请假都应有职务代理人,并将经办事务交待清楚。

  4、请假审批程序:

  普通员工——>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可以直接批一天以内假期),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5、员工请假而在假期满后需延假时,必须在假期内向其部门主管电话或传真申请,其部门主管同意后代填写请假单并按程序审批。在假期外申请延假无效作矿工处理,任何员工延假都不得超过五天,否则作矿工处理。

  6、请假期间应扣除本人请假期的工资(有规定除外),核算方法参照《薪资福利制度》,另会根据员工请假期长短调整当月的效益奖金。

  7、若当天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时,不允许请假,也不得批假,否则将对双方进行严重惩处(特殊情况除外)。

  8、国家规定的长假(如春节、国庆、五一、元旦、中秋)前后禁止休相连的事假、年假。

  9、假期满后,返回公司时员工应主动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再到本部门报到上班。

  (二)假期种类要求

  以下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1、病假

  1)公司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请假回来后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方、医院收费单作为病假凭证,三者必须全部具备方为完整的凭证,否则视为无凭证作事假处理。病假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特殊病假可特殊处理)。

  2)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亲自交行政部确认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或住院的可托人代请假或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经理,待痊愈后补交医院证明和病历及补办请假手续。若无有效证明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者,在核算相关福利时则以事假论处。

  3)员工不得向公司出具虚假、伪造证明及病历,如经发现按旷工论处,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入职头三个月内病假期间不带薪;入职三个月后到一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30%的薪水;入职一年到两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50%的薪水;入职两年到三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70%的薪水;入职三年以上者,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100%的薪水。所有病假每月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否则不带薪。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需提前1天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按程序批准后并亲自将请假单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者可当天及时向所属部门主管亲自请假或电话或传真告知,假后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存档。

  3)部门主管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酌情少批或不予批员工的事假。

  4)员工在事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公司上班,逾期、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5)事假单次不超2天,一月不超2次。

  6)事假期间不带薪。

  3、年假

  1)员工工作试用期满后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试用期)者均可享受5天年假;但工作一年内累积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年假期予以取消。

  2)员工的年假必须在本年度休完,不可转到次年补休,否则,年假将自动取消,公司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3)员工年假不可跨年度提前休假,休年假人员必须预先作出计划,并于休假前至少两个月向部门主管(经理)申请,按程序批准方可休年假。

  4)员工在休年假期间照常享受公司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4、婚假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法定结婚年龄者方可享受婚假。

  2)婚假假期为三天的有薪假期,晚婚假期另加5天有薪假期(晚婚年龄符合: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3)员工休婚假后必须出示结婚证正本方有效,行政部复印留底备案,否则按事假论处。

  4)员工的婚假必须在自结婚证书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休完。

  5)员工的婚假如需连同年假一并使用,则需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同时休假。

  6)员工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再婚者不可享受婚假。

  7)员工在休婚假期间可享受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5、丧假

  1)员工以下亲属去世办理丧事时,可享受丧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岳父、岳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2)丧假期为三天有薪假期。

  3)员工的丧假如需连同年假一并使用,则需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同时休假。

  4)员工丧假期间可享受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6、产假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及非婚生育。

  女员工产假假期为90天(包括产前休息15天),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的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休产假假期期间,员工享受公司的基本生活补贴,即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其他奖金及津贴或补贴(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基本生活补贴于休假后第五、第六、第七个月后分3个月发放。

  3)员工申请产假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供第一胎的准生证正本。

  4)女员工只可享受一次产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使用。

  7、工伤假

  1)员工工作时间因工负伤可享受工伤假,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按事假处理。

  2)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工伤证明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

  3)工伤假期间享受公司的基本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4)公司可视工伤的实际情况缩短工伤假期。

  (三)其它

  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不亨受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假期,若确因重要事情办理可请事假,但不享受其他带薪假期的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一、总则: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职务任免、迁调、离职、考核奖惩、薪酬福利等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指除公司董事长和董事外的各级人员,共分为四类:

  1、管理人员:指行政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人员。

  2、技术人员:指具有专业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3、生产人员:指在生产一线从事生产操作的员工。

  4、服务人员:指在后勤、保卫等辅助岗位的员工。

  三、管理:

  公司行政中心办公室为本制度制定、实施以及考核监督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招聘管理

  一、招聘

  1、招聘各级员工时,均以岗位任职资格为标准,并遵循“任人唯贤、公正公平”原则。

  2、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凡年满18周岁(后勤辅助岗位可下限至16周岁),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者。编制外招聘一律呈报总经理审批。

  3、编制内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对部门经理级(含原科级)以上及重要岗位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招聘计划,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总助级及以上审批至董事长。

  4、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等。公司招聘人员应对个人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必要时应通过相关部门核实。

  5、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或面试人选。涉及技术及专业性的职位,办公室应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中心领导共同筛选确定笔试或面试人选。

  6、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特点,需要进行笔试或者面试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中心领导共同参与。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面试、笔试或筛选应邀请总经理、董事长参与。

  7、根据公司实际,一线生产人员、服务人员,除由公司组织对外统招外,原则上由生产中心在定编范围自行招聘,超过定编范围内的按前述第3条执行。定岗定编工作由办公室编制,商生产中心后,经行政中心、财务中心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由办公室负责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督。

  8、一线生产、服务人员,须年满18周岁(辅助岗位可下限至16周岁),上限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部分附属岗位确因招聘困难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得超过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9、拟聘的员工应接受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入职工作满一年后予以报销。

  二、录用

  1、新员工报到时,需向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资格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公司指定银行)。

  3)指定医院健康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须办理暂住证的提供7张)

  2、录用审批权限:

  1)车间主任级(含副主任)、行政部门经理级(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须经公司分管中心副总、总经理级审核审批。

  2)一般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由分管中心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生产一线员工、行政后勤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中心领导审批。

  3、录用审批程序:

  1)拟录用管理、技术人员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附表2),经逐级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将新员工信息录入人事管理系统。

  2)拟录用一线生产、辅助及行政后勤员工,由各分管中心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将新员工信息录入人事管理系统,经逐级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3)各级员工在录用审批过程中,各用人部门须明确拟录用人员的入职岗位、试用期限、薪酬待遇等。

  4)员工录用手续完成后,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考勤指纹、上岗证、工作服发放等。

  5)需安排住宿的员工,由各用人部门填写《住宿联系单》,向行政中心后勤宿管员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同时办理暂住证。

  三、入职培训及试用考察

  1、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与考察

  1)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三个月。

  2)用人部门须在新员工入职报到后一周内确定其岗位辅导员。辅导员可由所在部门经验丰富、熟悉公司情况的骨干员工担任,也可由上一任即将离职人员担任,所在部门要对辅导员的辅导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3)经招聘直接担任管理职务的新入职管理人员,试用考察期不受此限,可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中另行约定。

  2、生产、服务人员培训与考察

  1)新入职一线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熟练工不受此限,由所在部门对其实行岗位操作技能考核)。

  2)用人部门须在新员工入职三天内确定其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由所在部门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老员工或班组长担任。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决定。试用期满后,无特殊情况的,作自动转正;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人事部门通知所在部门,或延长试用期,或直接辞退,或由车间安排更换工作岗位。

  4、行政中心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厂纪厂规等内容的岗前入职培训,各用人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章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签订

  1、新员工入职一周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新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续签者,合同期限另行约定。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4)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原则上不得招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对生产、后勤辅助等招员相对困难的岗位,以及在公司连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公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须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

  4、技术、营销、采购等岗位可根据实际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附件4)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5、劳动合同审批权限同录用审批权限一致。

  二、员工调动

  1、员工调动,须由需求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附表5)。

  2、生产一线、服务岗位及技术人员调动,须由调入(出)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中心副总审批;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调动须逐级审核至总经理审批。

  3、《员工调动审批单》经逐级审批后,上报生产中心人事管理员或公司办公室,及时调整人事系统登记信息。

  4、各调动员工所属部门须及时做好工作安排与交接,管理人员需编制工作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由部门经理或下一任工作人员签字接收。

  三、员工晋级

  1、管理岗位中值班长以上的职位属于晋级对象。

  2、具体晋级程序按公司晋升管理办法执行。

  3、技术岗位中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务聘任参照晋升管理办法执行。

  四、员工培训

  1、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各职员工有参加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培训按公司《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员工离职

  1、自动离职

  1)员工连续旷工15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旷工按100元/天扣罚,特殊作业员工或连续旷工二天以上者,按200/天扣罚。为保证公司在职人员信息的时效性,人事系统默认设置员工连续旷工3天为“离职”状态。

  2)自动离职后要求再入职的,须征求原岗位所在部门的意见。原岗位所在部门须对其离职前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作出评价。

  3)经公司同意再入职的员工,按照自动离职日期先解除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离职时间在2个月之内的,可延续离职前工龄;超过2个月的,视同新职工,工龄不作延续。

  2、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其中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登记表》(附表8)或《管理人员离职登记表》(附表9)。

  2)员工《离职登记表》,按公司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离职经分管中心副总审批;行政管理及车间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须经总经理审批。

  3)员工离职须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表需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登记表》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5)无特殊情况,离职人员未发工资与在职人员同期发放。如有欠款、赔偿、借款等情况的,应先处理完毕相关情况再发放剩余工资。

  3、辞退

  1)、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作除名、开除处理:

  ①试用期内,被证明能力较差、表现不佳或未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的或调动岗位依旧无法胜任的;

  ②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且又不接受工作调动的;

  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⑤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⑦恶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2)、被辞退员工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辞退理由并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附表10),一线员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中心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及生产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须报经总经理审批。

  3)、被辞退员工,之后都不可再入职公司任何部门。

  4、退岗

  1)、员工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再留任)的,可填写《员工退岗审批表》(附表11),办理退休退岗手续。

  2)、退休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应聘岗位任务的,双方可即时终止劳务协议,填写《员工退岗审批表》,办理退岗手续。

  3)、退休退岗申请审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员工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

  2、员工言行应诚实、谦让,同事间和睦相处,营造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3、对客户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4、除规定节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有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5、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业务。主动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技术等资料,不得随意对外发表,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

  7、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等;

  8、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及非必要物品等进入工作场所。

  第五章考勤管理

  一、作息时间

  1、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乘坐班车人员允许提前30分钟下班。

  2、车间长日班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6:30。

  3、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临时调整员工上下班时间。

  4、车间一线其他员工,原则实行三班三运转、特殊岗位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根据车间部门实际另行确定,但倒班方式须即时报知公司信息中心,确保考勤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二、考勤

  1、公司所有员工均采用上下班指纹考勤。

  2、车间一线员工在正常作息时间内,凡进出二道门卫,均应进行指纹考勤登记,凭出门证出入。

  3、因公直接外出迟到、缺勤,或下班时间前因公外出不再回公司的,须经上一级领导在OA中备注方为有效。

  4、车间行政管理人员,午休时间内允许出入二门卫,但须进行指纹考勤登记。工作时间内,因公务外出,须出具出门证。公出晚归不再回公司、无法进行下班考勤的,须由上一级领导备注方为有效。

  5、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指纹签到的,大楼行政人员须经上一级主管领导、车间员工须经车间主任以上领导证明,允许密码登记。

  三、休假

  1、大楼行政管理人员一周休息一天,原则上安排在周六或周日轮休,确保岗位有人值守。值守人员或特殊岗位(如销售部门)可根据实际酌情调休,但调休仅限于一月内有效。休息日如遇特殊情况,行政人员须保证到岗。

  2、车间班长(含各车间统计)及以上人员为车间行政管理人员,根据生产实际可安排一个月休息两天。休息日如遇特殊情况,须保证到岗。

  3、一线生产职工、服务人员因岗位特殊性,实行综合工时制,可集中安排至年度设备检修或其他合适时间休息。

  4、年休假:年薪制管理人员允许每年请七天不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报经总经理同意,总助及以上报董事长同意。休假按正常请假处理,不结算工资,但年休假期不影响年底按总出勤结算的考核奖金。

  5、公假:因服兵役体检或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出席会议的,公假视同正常出勤。

  6、法定节假日休假安排另行通知。

  7、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及车间管理人员中外地人员较多的情况,春节假期坚持正常上班的生产线管理人员,可根据生产安排、地域和公司工龄的不同,在一年中其他时候安排累计不超过十天(含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假,具体由生产技术中心审核,生产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备案。一线工人节假日加班时间将在适当时段予以补休或按规定结算加班费。

  8、工伤假:因公负伤请假,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按规定享受工伤假,工伤假二个月内的经分管中心负责人准假;超过二个月的,须报经办公室备案。

  9、婚丧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带薪婚假(含节假日);员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含节假日)。

  10、事假、病假以及迟到、早退、旷工等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条款执行。

  第六章薪酬福利

  一、薪酬

  1、管理人员薪酬

  1)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以月计发工资及年终考核奖金形式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本人岗位、职级所对应的等级工资标准及目标考核执行。

  3)当月计发工资根据月实际出勤结算,于次月底前发放,年终考核奖金另行发放。

  4)对于特聘或劳动合同中对薪酬待遇等有明确规定的,按特聘协议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2、营销业务人员薪酬

  营销管理人员薪酬参照公司销售结算政策规定执行。

  3、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人员薪酬

  1)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其它(加班、高温补贴等)、餐费补贴以及生产考核奖励等组成。

  2)基本工资按月实际出勤计算;计件工资根据当月实际产量依照《产量工资结算办法》结算;

  3)工龄工资

  ①各工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半年后,次月起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②工龄工资以每工作满半年为一个补贴级次,以后每满半年增加一个级次,直至工作满四年,享受八个补贴级次为止。

  ③每一级次的工龄工资分为50元、40元、30元/月三个标准,根据不同部门、工种确定的岗位类别对应结算,详见《员工职级管理办法》。

  ④机修、电仪、泵板、聚合中控、现场工艺、聚合设备、热媒中控工龄工资连续累计最多至四年,其它工种工龄工资连续累计最多至三年。

  ⑤连续事假超过七天(含)、连续病假超过二十天(含)、旷工超过一天(含)的,工龄不得连续累计,应在复工之日起延续上月工龄。

  4)全勤奖

  全勤奖按200元/月发放,缺勤半天扣50元,一天扣100元,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5)餐费补贴

  餐费补贴按3元/天(实际出勤天数)补贴,补贴范围为车间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及后勤人员(除食堂工作人员)。

  6)其它工资

  ①加班

  各部门每小时加班费按工资政策结算,加班单需经生产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②三倍工资

  国家法定节假日计发三倍工资,三倍工资发放对象为车间一线员工及后勤人员(车间班长以下,行政非年薪制人员)。

  计算标准为:计时工资人员按基本工资三倍计算,计件工资人员按该员工当月计件工资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③其它

  若因公司大修或其它原因放假的,则统一按45元/天标准进行发放,特殊情况另行规定的除外。

  员工月工资结算按30天为计时标准,31天的月份则按基本工资X31/30计算,2月份28天或29天也依此类推。

  4、试用期工资

  1)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应聘为管理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3500元/月,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转为正式工,工资待遇详见《员工职级管理办法》。

  2)生产一线及后勤辅助岗位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绍

  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5、工伤工资

  享受规定工伤假期的,工伤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不包含全勤、工龄、餐贴等其它补贴)的80%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年度(或上年度)绍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伤假不结算年终奖金。

  二、福利

  1、公司员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每年7、8、9月发放高温补贴,按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为员工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口罩、防护眼镜、安全手套、消暑药品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详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细则)。

  4、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发放节日补贴(现金或实物)。

  5、员工生日送生日礼物一份。

  6、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双职工夫妻减免夫妻房房租费,在外租房的给予每月100元租房补贴。

  7、其它福利拟公司经营状况等另行研究决定。

  第七章绩效考核管理

  一、绩效考核

  1、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年终薪酬评定的重要依据。

  2、生产考核参照公司《生产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直接奖惩至车间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中,当月考核奖惩于次月工资中结算兑现。

  3、其它如7S管理考核、劳动纪律检查考核、效益年管理考核等单项考核,分别参照各单项考核管理制度执行,考核结果于次月工资或年终薪酬中奖惩。

  二、其它奖惩

  1、奖励

  1)鼓励技术或管理创新,对创新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的,除在月度绩效考核附加分值内予以奖励外,根据效益情况,酌情予以实物或现金奖励。

  2)对节能降耗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者,酌情予以实物或现金奖励。

  3)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益行为,具有事实证明的,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4)对工作踏实、勤勉敬业、业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年度先进表彰。

  2、惩处

  1)员工因人为因素或其他直接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发生环保、安全事故的,除在绩效考核对应项目不得分的基础上,视失误或事故程度,在附加分值内酌情扣减外(管理人员),还可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留厂察看、直至开除的惩处,并同时可处以罚款或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涉嫌犯罪的,可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影响和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留厂察看、直至开除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同时处以罚款或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涉嫌犯罪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3)惩处适用情形:

  ①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

  ②员工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警告”处分:

  a、遇紧急事变,故意逃避者;

  b、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吵架,不服从管理者;

  c、因主观因素造成公司利益轻微受损者;

  d、生产人员脱岗、串岗、睡岗,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者,或骗取打卡考勤的。

  e、在公司区域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但未造成较大后果者;

  f、经常性迟到早退,月份内累计次数超过七次以上者;

  g、工作效率低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着。

  h、其它适用于“警告”的情形。

  ③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记过”或“降级”处分:

  a、直属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或工作失误隐瞒庇护者;

  b、因人为因素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者;

  c、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d、岗位考核成绩较差适用降级者;

  e、工作效率低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

  f、其它适用于“降级”或“记过”情况者。

  ④对违反了适用于“开除”处分规定的事项,但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悔过决心大的可给予“留厂察看”,察看期一般为1—3个月。

  ⑤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开除”:

  a、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b、挪用公款、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c、串岗、脱岗造成事故或致事故处理不及时者;

  d、在公司区域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

  e、在物料仓库或公司明令禁止的危险场所吸烟造成公司利益损害者;

  f、扰乱生产秩序或无故不服从主管的正确指挥调遣或有威胁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影响工作者;

  g、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者;

  h、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或致公司重大损失者;

  i、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章或擅自用公司名义谋取个人利益者;

  j、“记过”两次者或其他适用于“开除”情况者。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另行补充规定。

  2、本制度相关条款,与公司其他制度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发布。

  4、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5、本版本为r3年7月份第一次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工作;

  3. 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

  7.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招聘工作;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问题;

  7. 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三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等。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业务需求,提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等。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九条 招聘原则

  1. 公开招聘原则:所有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竞争上岗原则: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 人岗匹配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素质,选择最适合的人才。

  4.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条 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招聘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计划,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 组织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

  5.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6. 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7. 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 试用期管理

  1. 新员工入职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

  3.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第五章 培训与开发

  第十二条 培训原则

  1. 针对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2.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多样性原则: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线上培训等,提高培训效果。

  4.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

  1. 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 岗位培训: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 职业发展培训: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职业素质、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

  4. 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方式

  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或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

  2.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

  3.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效果评估

  1. 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学员反馈、考试等。

  2.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十六条 绩效管理原则

  1. 公平原则:绩效评估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2. 透明原则:绩效评估标准和流程要公开透明,让员工清楚自己的绩效目标和评估结果。

  3. 沟通原则:在绩效评估过程中,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4. 激励原则:绩效评估结果要与员工的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七条 绩效评估内容

  1. 工作业绩: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2. 工作能力: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进行评估。

  3. 工作态度: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纪律性等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绩效评估方式

  1. 定期评估:根据公司的绩效评估周期,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

  2. 不定期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评估。

  第十九条 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1. 薪酬调整: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2. 晋升决策: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奖惩决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戒。

  4.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七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二十条 薪酬福利原则

  1. 公平原则:薪酬福利要体现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与岗位价值和市场水平相匹配。

  2. 激励原则:薪酬福利要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福利政策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 薪酬结构

  1.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绩效薪酬: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3. 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

  4.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

  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2. 晋升调整:员工晋升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3. 特别调整:根据特殊情况,如市场变化、员工个人情况等,进行特别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福利待遇

  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2.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带薪年假。

  4. 其他福利:如体检、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等。 第八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

  1. 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 劳动争议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劳动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一、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四、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五、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发展。

  六、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八、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提出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最终审定。

  第三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九、根据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十、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干部管理规定

  十一、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十二、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人数。

  十三、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十四、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十五、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十六、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十八、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十九、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二十、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二十一、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员工的培训

  二十二、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员工的调整与流动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二十三、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合理要求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二十四、员工在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二十五、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从事危险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二十六、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十七、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薪酬管理

  二十八、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二十九、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

 三十、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三十一、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十二、津(补)贴的管理

  三十三、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员工的社会保障

  三十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十六、所属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薪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它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以在企业利益实现的同时做到对人才的积极有效的激励;使用不当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人员管理、生产效益乃至长期发展的危机。因此,探索和建立全新的、科学的、系统的薪酬管理系统,对于企业现时代获得竞争优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传统的薪酬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寻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薪酬管理模式已成为我国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形成科学的薪酬管理模式是我们要攻克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企业薪酬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值得探索与借鉴:

  1、宽带式薪酬的模式

  宽带薪酬就是对企业职位体系进行评估和分类,将众多的职位变成数量不多的职级,增加每一职级的上下薪酬可变动范围(所谓宽带),这样在减少职务级别链的同时,增加不同绩效间的薪酬差别。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员工现在不用过多地考虑是在什么样的一个职位,而是着重要考虑他在公司所处的角色,角色实际上反映的是他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可以说宽带薪酬是带有变革色彩的薪酬模式的设计思路,它能够在企业中塑造一种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基本条件:员工的直接上司有权并且愿意对薪酬进行管理。由于在宽带薪酬管理中,对员工薪酬水平的确定依据不仅是单一的工作岗位的评估,还需要考虑劳动力市场价格、员工企业内部价值等多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员工绩效的评价是基于团队而不是个人,这就需要员工所在的团队领导,通常是直接上司对薪酬管理负有更多的责任和重要的权利。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重视员工绩效。在宽带薪酬中,员工职位的晋升与其报酬待遇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这样员工就不会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职位的高低上,而是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如何提高工作的绩效上,增强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带来了企业绩效的提升。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首先是为员工营造公平的机会。由于宽带薪酬带来的员工浮动范围的扩大,同时与绩效挂钩,使员工对工资可达到的期望值有所增加,内部公平性问题得到更大的解决。其次是提高了薪酬的灵活性,增强薪酬体系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

  2、全面薪酬的模式

  “全面薪酬”是指企业给受聘者支付的薪酬分成“外在”和“内在”两大类,是“外在”和“内在”薪酬的组合。“外在”薪酬主要是指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货币性价值。比如:基本工资、奖金、股票期权、退休金、住房津贴等。“内在”薪酬则是指那些给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比如,对工作的满意度,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种顺手的工具,培训的机会,提高个人名望的机会,吸引人的公司文化等等。对博现代锐企业管薪酬理管理在模式线的思考。

  “外在”和“内在”薪酬各自具有不同的'激励功能,它们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全面薪酬管理模式把“外在”和“内在”两种薪酬作用有效地结合起来,能对员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全面薪酬管理模式应注意以下三点:

  a.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就是企业要能适时地了解和掌握市场上本行业内各种岗位的各种薪酬方式的平均水平,否则,把握和控制自己公司的薪酬待遇水平就失去了依据。全面薪酬的成功实施还要靠企业与受聘者之间相协商,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

  b.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就是注重非现金薪酬。薪酬管理不仅仅局限于现金薪酬,员工对企业的薪酬满意程度评价由非现金因素占有更大的比重。一般地说,外在激励由于是可量化的,它们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达到一个平均的水平。内在的激励是非货币化并难以量化的,大部分内容则完全要靠公司自身不断地培育和积累,如公司文化、工作环境、公司对个人的名誉表彰等等。

  c.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将经济与非经济的薪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企业的发展,在员工和企业之间营造一种双赢的工作环境。

  3、自助式薪酬的模式

  建立一种以员工的个人需求为中心,由员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自己薪酬组合的薪酬管理方式――自助式薪酬管理方式。

  采用自助式薪酬方案的企业将设计出一个薪酬菜单,员工可以在规定的薪酬形式范围内挑选出自己喜欢的薪酬组合。比如薪酬形式划分为5组,10种类别,形成自助式薪酬=(基本工资+附加工资+福利工资)+(工作用品补贴+额外贴)+(晋升机会+发展机会)+(心理收入+生活质量)+私人因素,假如某个员工对额外津贴不感兴趣,那么他就可以放弃额外津贴,选择其他几个他感兴趣的部分。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应把握好以下四点:

  a.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员工的参与。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是对传统薪酬管理理念的挑战,也是对传统薪酬管理理念的创新,它注重员工自己的薪酬形式意愿及其表达。

  b.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尊重员工。企业无论是在文化环境还是制度环境,崇尚尊重员工个人薪酬需求。企业提供的薪酬要为员工们所理解和接受,要真正符合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否则再好的体系构想也难以奏效。

  c.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满足员工的高层次需求。员工可以调整各自的薪酬方案,参与范围可以超出工资以外的范畴,如晋升机会和发展机会,这样就能满足员工的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d.注意薪酬的对内公平性。从企业内部来看,员工关心薪酬差别的程度高于关心薪酬水平,然而员工个人能力、工作岗位和工作态度的区别必然带来个人薪酬的差别,如何使这种“差别”既能鼓励先进又能被大多数员工所接受,而且又体现公平,这对薪酬管理至关重要。企业薪酬设计应遵循“公平与公正”原则,特别是对内公平,不同部门之间或同一个部门不同人之间,薪酬水平必须反映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的差异。要加强企业薪酬的对内公平,就必须合理地确定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相对价值,有效做好企业内部的岗位评价和绩效考核,从根本上解决薪酬对内不公平的问题。

  总之,现代化的企业薪酬模式必须符合企业的自身特点,因为企业的各个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管理实践中,应选取适合于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薪酬管理模式,并提高绩效评价的公平和公开程度,这样才能促进薪酬模式设计的有效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四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平、公开、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员工申述的权利和机会

  第一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二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厂长提出全厂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厂长最终审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配或招

  聘。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招聘计划分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

  (1)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人员配置状况,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用人要求和出现的新职位空缺实施招聘。

  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预计招聘时间、招聘渠道、参与人员等。

  (2)临时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求,向董事长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

  普通工人岗位可由公司工程部自行核准备案;呈公司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招聘渠道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学校招聘;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招聘会及广告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1、学校招聘

  将招聘的条件等以设计好的网页形式通过网络发布到各大院校。其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企业介绍、招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

  2、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

  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主要以本市各类人才市场及人才中介公司为介体。这时也应提供上述文件和或以口头形式向其说明。

  3、招聘会、广告

  招聘会、广告招聘方式,一般在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招聘会、广告等形式和数量应视公司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

  4、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也可从职工中内部推荐及选拔招聘也需向有关人员分发相关招聘资料,特别要向他们强调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选拔程序

  1、相关资料:

  原则上劳资科在面试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列资料:①个人简历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身份证⑥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⑦体检证

  2、选拔程序

  (1)初选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公正的评价分析,然后根据公司空岗需求,作出初步选择意向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初选时,主要考察以下几项:①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年龄③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业务知识、技能是否到位的初步判断⑤个人经历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经营方针一致。

  (2)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一般为本公司制定的有关测试题目。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与笔试在同天进行。面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参加,对面试有意向者,技术主管(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结果要报董事长审批决定。

  (4)入职

  公司劳资部在招聘完后有责任通知用人部门被录用人员名单及到岗日期,如人员仍不能满足用人部门需求,可另录聘。

  被通知录用人员应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到上班。被通知录用人员报到上班后须经试用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其它

  (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①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者。

  ④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2)通知报到

  凡是被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员,其报到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应聘者本人协商后统一安排。

  应聘者未与公司劳资部协商,擅自到公司报到者,公司劳资科有权劝其返回,等候统一安排。

  第六条附表

  (1)应聘申请表

  (2)面试记录表

  (3)录取通知书

  (4)面谈内容应聘申请表

  第三章 员工的培训

  第一条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厂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培训工作具体内容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

  1、除公司每年按排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临时追加的培训需求,应将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订后实施。

  2、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灵活变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有临时变更计划的准备。

  (二)培训的师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培训联系、协调工作,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协助培训工作,公司聘请专门人员作为公司外聘和内聘(兼职)培训师。

  (三)培训种类

  公司培训分为新进人员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在职培训又分为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其它培训。

  (四)培训的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的全部事宜,相关部门应重视并协助人做好培训工作。

  (五)培训的评估与反馈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反馈给各级相关部门,并作为今后培训措施改进的依据。每年年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总经理。

  (六)新进人员的培训

  1、培训宗旨

  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便于其尽快适应工作。

  2、培训形式:

  主要是上岗前培训,以公司课堂培训和实地培训两种形式进行。

  3、培训内容:

  (1)公司的概况:公司历史、业务、组织机构、管理规则。

  (2)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3)礼仪教育、团队理念。

  (4)态度与信念。

  (5)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6)熟悉公司产业及相关业务。

  4、培训时间:

  (1)新进人员应接受两到三天的培训,培训次数应根据公司新员工入职情况分批或集中进行。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培训课程安排表,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3)实地培训期即为试用期,受训者须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4)为有效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两个阶段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七)在职人员培训

  1、目的和要求

  (1)在职培训是指对在职员工的技术业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其目的是使员工有机会得到知识更新,充实自我,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潜能提高效率。

  (2)在职培训的需求、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费用核算、培训总结等一系列报批承办手续均由公司劳资科负责。公司任何个人、部门不得擅自与外公司自定培训方案,以免造成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混乱。

  2、培训形式

  在职培训分为技术业务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培训。

  (1)技术业务培训主要是相关最新技术知识与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

  (2)管理培训主要是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及员工管理方面最新管理方法的培训。

  (3)其它培训指上述两种专业培训以外的培训,如经济发展讲座、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等,以扩展员工知识层面,提高思想品德意识。

  3、培训方式

  (1)公司内部技术业务培训。总经理有责任协调本公司人员授课事宜,其培训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

  (2)公司不定期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团队理念、激励、绩效员工的培养与管理、企业文化等。

  (3)除了以上培训外,公司还进行管理、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

  (4)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与进修班学习。

  第四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一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条员工在厂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厂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条为了保证厂井安全生产,从事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五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一条员工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员工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人事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报领导审批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3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八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1、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2、各种假期;

  3、旷工;

  4、请假程序;

  5、加班;

  6、附表。

  (二)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1、考勤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报酬、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考勤员

  公司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担任)负责,并于每月25日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自觉执行本规定,教育和要求考勤人员认真负责地按本规定考核员工出勤,并负责审核。

  (2)公司实行日考勤。考勤人员必须于日工作时间结束前对员工出勤用规定的符号如实做出记录,如缺勤须附审批同意的.相应证明。

  (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实虚报考勤一次,给予考勤人和审核领导人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给予考勤人记过并取消其考勤资格,降级处理,同时追究审核领导人的责任。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 00——16:00。(具体可根据实际修改)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或以人工考勤记录为准。

  4、在工地现场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5、执行不定时工时制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签到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人工记录)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到岗、下班时间之后离岗,迟到5分钟内算迟到,超过2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人事秘书负责。

  第三条各种假期及请假

  1、工作日

  公司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法定节假日

  除星期日休息外,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一天(一月一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五)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五月四日),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六月一日),不满十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八月一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探亲假

  (1)探亲假的规定;

  a、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b、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2)探亲假管理

  a、员工探亲按所签劳动合同规定,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探亲《休假申请表》,经权限领导批准并报公司备案,财务部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路费。

  b、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员工未接到休假通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婚假

  员工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给假3天。

  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死亡,给假3天(不含路程)。

  6、产假

  90天(响应国家政策二胎者再增加15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全额支付薪资。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30天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7天—15天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7、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休病假。

  (2)员工因急病不能于缺勤前提交医院医生证明的,最迟应于两日内通知单位或提交证明,否则按厂工处理。

  (3)员工因病长期缺勤三个月以上,须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复工后三个月内因病复发再次缺勤,则前后缺勤视作连续医疗期。

  8、事假

  (1)事假是指员工遇有必须亲自料理的事情,由本人申请,按假期审批权限,经批准办理了请假手续的缺勤(事假期间如急病住院或手术,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审批权限

  15天以内(含)由直接上级审批;

  15天以上提高一级权限审批。

  9、工伤假

  所需日数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全额支付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公)负伤或致残治疗、休养的缺勤。

  (2)工伤须经下列程序确认;

  a、当事人所在单位及时填写事故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b、有医院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

  (3)工伤假期间,考勤以出勤记录,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10、轮休

  轮休是指野外工作人员每月4天的休息,当年轮休可结存,但休息时间不得超出结存日期。

  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四条旷工

  1、旷工的确定

  旷工是指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缺勤:

  (1)未经领导审批同意不到岗的;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申请未获领导批准不到岗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上班的;

  (4)属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5)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a、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b、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c、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d、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e、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2、旷工处理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旷工和奖惩相联系。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时,应事先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协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办理休假、请假登记审批手续;

  2、按权限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员工因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时,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知,并在48小时内办好相关手续。

  第六条加班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工作时间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因特殊原因,可以拒绝。

  员工加班由指定考勤人进行统计。

  员工加班须经本部门负责和经理签字领导肾批后后,方可生效。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处罚

  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元,超出签到时间二十分钟者按

  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元,旷工1天扣罚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元全勤奖。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一条主要内容

  (1)考核时间;(2)考核原则;(3)考核对象;(4)考核方法;(5)考核程序;(6)考核内容;(7)评分方法;(8)考核纪律;(9)考核附则

  第二条考核时间

  1、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管理者的重要职责。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估员工的能力和工作业绩,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培训、调薪、晋升、任用等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用人机制。

  2、绩效考核工作每年统一进行一至两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的7月和12月进行。第三条考核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和贯彻“三公开”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公平原则:面向全体员工,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客观、全面地考察和评价员工。

  2、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分别制订与其工作性质和要求相应的标准,采用自评,初评、复评等程序,避免人为的偏见和误差。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公开、透明。

  第四条考核对象及权限

  1、公司在册所有员工。

  2、入公司不满4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半年度绩效考核,不满5个月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3、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长期员工由公司劳资科考核,总经理负责审核,董事长复核。

  4、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董事长复核,

  第五条考核方法

  1、一般员工考核采取自评、初评与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法。自评是被考核人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表现,自行打分;初评由被考核人的上级主管人员结合自评人自评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估打分;复评由最后审核人根据在初评的结果上直接对考核对象评分。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自行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公司董事长复核根据其述职报告、工作表现、业绩来进行打分。

  第六条考核程序

  1、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各部门提供考核表,部门将考核表发到被考核人。

  2、各部门依据考核方法,对每位被考核员工进行自评(被考核人写出工作总结,并以本人的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照考核表对本人逐项评分)、初评(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写出考核评语)、复评等阶段,最后由公司劳资科将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报领导审阅。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能否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

  5、发展潜力:是否积极好学,乐于接受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方法,追求上进,刻苦钻研工作中的难点,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开展创造性的劳动。

  6、出勤状况:请假、迟到、早退的次数,是否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自律程度。

  7、思想品德:是否有很好的个人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8、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主管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9、工作能力:能够把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体现自己良好的动手能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运用相应的知识及技能按时、按质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在负责的主要领域中实现有价值的目标。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特别是能否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以及外部资源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领导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6、工作热情: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能否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带动并鼓励员工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实现工作目标。

  7、领导能力:是否有合理的计划、有远近结合的目标、有科学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起良好的领导威望和威信;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组织能力:能否很好地组织下属以及外部资源,保质、高效地完成有关任务以及分管的部门的日常工作,保证分管的机构顺畅运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9、自律程度:是否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不划小圈子、不搞小团结、是否有背于职业道德和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10、培养下属:是否关心、爱护下属,积极主动帮助、培养下属,为下属设计职业生涯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发展机会,为公司培养、储备技术骨干和能够胜作重要岗位的接班人。

  11、业绩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总经理班子考核办法》及《各子公司总经理班子及项目部经理的考核办法》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和奖罚。

  (三)对长期员工的考核内容:

  每年对长期员工的考核进行一次德、功、勤、纪四个方面的考评,并实行末尾淘汰的方法,吐故纳新。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比例取消部分长期员工资格;部分人员不晋级;另外按照现有长期员工总数的比例吸纳新的长期员工。

  第八条评分

  1、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中上、中、中下、劣五个等级,100分—90分为优等;89分—80分为中上;79分—70分为中;69分—60分为中下,59分以下为劣。

  2、自评分不计分,只作为初评时的参考;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态度考核、能力考核、业绩考核,其中态度考核和能力考核各占15%,业绩考核占考核比例的70%。

  第九条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必须本着对每个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绩效绩考核,各负责人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考核原则和程序进行。

  2、在考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附件

  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表

  员工绩效考核表

  姓名 工作部门 岗位 考核项目 分值

  第八章 薪酬管理

  第一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厂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计件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

  第三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厂长、副厂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厂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厂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厂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厂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厂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各类员工岗位变动,技能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生产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从事实际生产工作或销售工作满15年的,调到后勤工作以后,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生产的员工调到销售的,从事生产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

  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后勤工作的员工不满5年,调到销售或车间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技术操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厂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九章 奖惩办法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1、处分

  (1)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报主管经理批准;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董事长批准。

  (2)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队长有直接处理权;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主管总经理批准。

  (3)计件工和临时工由施工队长直接处理。

  处分应由被处理人所在队(点)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抄送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及财务部计入档案和执行,超出处理权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事实和处理意见报告上一级核实后做出处理决定。

  2、奖励

  奖励由被奖励人所在队的负责人把事迹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总经理签署意见,记功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记大功由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由董事标长批准。

  第二条奖惩

  (一)奖励

  1、公司奖励按照事迹突出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嘉奖,并奖励200元;

  (2)记功,并奖励400元;

  (3)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500元;

  (4)记大功,并奖励600元;

  (5)授予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奖励1000元;

  (6)授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并奖励1200元;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段时期内能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质量优良;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执行临时紧急艰险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执行艰险任务,成绩突出;

  (2)在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5、授予称号

  先进生产(工作)者、安全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在每年末根据员工年度的综合表现评定授予。

  6、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奖励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嘉奖三次,第三次按记功奖励。

  (2)当年记功三次,第三次按记大功奖励并晋升一级工资。

  (二)处分

  1、公司处分依违反规定性质分为以下六种

  (1)批评

  (2)警告,并罚款50元;

  (3)记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0%—15%,且≤300元);

  (4)记大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5%—20%,且≤600元);

  (5)除名,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20%—30%,且≤1500元);

  (6)辞退。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

  (1)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在一小时以内,未造成损失的;

  (2)工作态度不认真;

  (3)其它应受到批评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

  (2)遗失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价值50元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浪费材料、能源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或停工12小时以内者;

  (4)在公司以外单位私自兼职或业余时间赚外快的;

  (5)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等应受到批评的行为刻意隐瞒的;

  (6)管理人员对犯有错误的人员不及时处理者;

  (7)打架斗殴后动手者;

  (8)不听领导的劝阻和指挥或因不满谩骂管理人员者;

  (9)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尚未造成事故的;

  (10)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11)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1000—5000元或停工停产12——48小时的;

  (2)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3)赌博和打架先动手者(赌博的没收处理);

  (4)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

  (5)对上级决议拒不执行,影响生产进度者;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7)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因工作失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000元或停工停产48——72小时的;

  (2)挑拨是非,造成同事间的矛盾或造谣生事的;

  (3)欺下瞒上,影响极为恶劣的;

  (4)擅自将公司秘密级文件或秘密会议内容泄密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大事故以上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除名,各相关单位永不录用

  (1)连续旷工三天者;

  (2)因工作不满,动手打上级领导者;

  (3)有意涂改或开假票据、假证明以谋私利者;

  (4)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职权,索取回扣或收贿赂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失者;

  (7)故意造谣或煽动,造成公司人心浮动者;

  (8)故意泄露绝密级文件、会议内容及公司技术者;

  (9)盗窃公私财物者;

  (10)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11)因工作失误,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停工停产72小时以上者;

  (12)生活作风不正,影响恶劣的;

  (13)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除名的。

  7、辞退:

  对因非除名的原因而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的处分。

  8、公司惩处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批评三次,第三次按警告处分;

  (2)当年警告三次,第三次按记过处分;

  (3)当年记过三次,第三次按记大过处分,并降一级工资;

  (4)当年记大过三次,给予除名。

  9、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条款处理外,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的10%——30%,汽车事故承担5—20%的经济责任(根据事故大小定)。在经济赔偿事项未了结前,不得离开本公司。

  第三条员工的社会保障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3、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条主要内容

  (1)保密种类;

  (2)技术秘密;

  (3)内部管理秘密;

  (4)保密守则。

  第二条密种类

  凡属公司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均属公司秘密,公司所有成员必须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秘密分为两类:技术秘密和内部管理秘密。

  第三条技术秘密

  1、公司为开发项目投入购买的设计资料;

  2、设计讲座的记录、设计方案、设计功能、规格说明、立项报告、设计文档、产品开发计划;

  3、合作单位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

  4、公司开发产品所设计的资料、程序流程;

  5、公司内部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部管理秘密

  1、公司办公会议纪要,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2、各类报表;

  3、人事资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资情况、福利制度

  以上内容除形成的文字的文件、报表、资料,也包括计算机存贮的文件和存贮介质。

  第五条保密守则

  1、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了解或获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或未经公司许可接触的公司秘密。

  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公司其他员工提供、复制、拷贝自己所掌握的公司机密资料。

  3、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档、图纸、程序、各种资料、合同协议及各种成果均要及时上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要上交原件。

  4、公司员工所掌握的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在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必须办理退还手续,并负继续保密的责任。

  5、拥有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必须认真保管使用资料,不得遗失、转借,不经允许,不得带出公司。

  6、凡是违反本规定者,依据奖惩办法相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节约能源,培养班员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范围:

  适合人力资源部安全储备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人人都有爱护物品,维护物品,保护物品的义务和监督合理使用权利;

  3、2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杜绝浪费,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

  3、3提倡节约用水,严禁长流水,合理安排个人洗漱,衣服洗涤;

  3、4提倡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按时作息关灯;

  3、5正确使用公用物品,座小登保持正确姿势防止损坏,物品用后及时归位。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3、6所有公用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使用完之后按照规定的位置摆放,公用物品严禁挪为私用;

  3、7存包房用于存放个人物品,个人物品分类摆放整齐。钥匙由班长个人保管,非开放时间保持上锁;

  3、8雷雨天时主动关闭门窗,防止雨侵,主动收取阳台易掉物品,防止坠物;

  3、9陌生人到访需事先询问清楚方可允许来访。外出时需反锁防盗铁门,关闭阳台并上锁;

  3、10非正常原因损坏公用物品,须按照价赔偿损失或负责修复,严禁故意损坏、破坏公用物品,违规者予以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或处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人力资源部是一个以服务于学生会,致力于学生会的团队建设,促进学生会长远发展,努力打造金牌学生会为目标的职能部门。我们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原则为“和谐+效率”,致力于把学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既能高效工作而又充满和谐的一个团队,使我们学生会在广大同学心中树立起一个高效运转,而又充满活力与和谐的团队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能

  第一条执行主席团的决议。

  第二条负责学生会的成员的培训工作第三条定期开展素质拓展,促进学生会内部的和谐第四条负责学生会人事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第一条两周一次集体例会,不能参加成员提前向副部请假,得到批准后,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第二条会议议主要进行前两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同时内务组同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三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以作为部门内部考评的一个依据。

  第四条例会进行期间须关掉手机或调为无声。

  二、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条各小组要明确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前提下,协助其他小组。

  第二条部门活动进行团体协同运作的方式,一个小组作为活动总负责,其他小组分工负责。

  第三条凡学生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四条每次活动后,有负责考勤的同学认真填写“人力资源部成员考勤表”并存档,同时做好记录并存档。以作为部门内部考评的一个依据。

  第五条每个月部门通过会议考勤、工作成绩,以及工作完成质量、效率、影响等方面集体评出一名优秀部委。

  三、财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于举办的活动,须先提交资金预算,报学生会批准

  后实施。

  第二条活动结束后,应在一周内递交决算表(应包含活动的实际资金消耗、结余情况等)。

  第三条发票应在决算表获批准后一周内上交上级部门。

  第四条报销时,须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发票背面应写清明细,包括时间、用途、经手人和审核人签名。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电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流程,公司可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培养人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招聘与选拔

  招聘岗位需求

  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并定期更新各岗位的需求计划,确保招聘与业务目标相符。招聘需求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批,并通过内外部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由初审、笔试、面试和终审等环节组成。在选拔过程中,应根据岗位的要求,综合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潜力。选拔结果应通过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并由管理层最终决策。

  培训与发展

  培训需求分析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研,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发展意愿。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个人、部门和全员的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培训。

  培训方式和渠道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公司应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和渠道,并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绩效管理

  目标设定

  公司应与员工共同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岗位职责和业绩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目标设定应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应根据事先制定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周期进行。评估结果应客观、公正,并通过正式的评审流程进行确认和记录。评估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和晋升决策的重要依据。

  薪酬与福利

  薪酬制度

  公司应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员工的绩效和市场的`薪酬水平进行薪酬设计。薪酬制度应考虑员工的贡献和价值,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福利待遇

  公司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假期等。福利待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员工的福利期望相一致。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怀

  劳动合同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续签。

  员工关怀措施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员工关怀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关怀、职业发展指导、员工活动等。通过关怀措施,公司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纪律与奖惩

  纪律规定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纪律规定应明确违纪行为的解释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奖惩机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及时赞扬和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纠正和惩罚。奖惩机制应公正、透明,并得到员工的认可和支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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