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考试管理制度集锦[15篇]](/pic/00/bfbccad4032_5fbf7edca8c7d.jpg)
考试管理制度1
有效的营销业务管理制度对于公司至关重要,因为它: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混乱,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2. 增强竞争力: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制定针对性策略,提升市场份额。
3. 保障合规:确保所有营销活动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风险。
4. 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巩固客户忠诚度。
5. 促进成长:通过绩效评估,激励员工提高业绩,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考试管理制度2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考试管理制度3
1、阅卷组长领取试题,先组织本小组阅卷人员学习本科试题的评价标准,如有疑问及时汇报考务组,不要私自处理。
2、阅卷人员对自己所阅试题要履行鉴字手续。试卷阅完,组长要组织复查,复查无误后方可拆封。
3、对学生成绩的'统计和整理至少要有3人参加,力求准确无误。
4、阅卷人员只能在指定地点阅卷,不能把试卷随意带出。
5、非阅卷人员未经考务组批准,不能进入阅卷地点。
6、阅卷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要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所有学科都实行“流水作业式”阅卷。
8、作文阅卷至少要有2人阅卷评分,然后取平均分(保留原始评分记录)。
9、阅卷统一实行先减分,再得分,最后将分数转化为等级85~100A,70~84B,60~70C,60以下D。
10、认真做好分数的录录工作,一人读,一人手写,一人录录,一人观察,务必做到准确无误。
考试管理制度4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特制定xx小学《作业管理制度》。
一、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各科教研组长
二、作业管理细则
1、作业布置与批改应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在作业中勤于思考、乐于实践,体验成功与快乐。
2、学生作业量的大小、作业的'难易程度应适中,应根据学生学业发展水平分层布置作业。通常情况下,学生作业量大小、难易程度的确定标准为:分层后各层中等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正确完成。
3、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
4、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学生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作业,不敷衍、不抄袭。
5、加强作业研究。学校鼓励支持教师个人或以学科备课组、教研组、课题组为单位对学生作业内容设计、完成方式、批改方式、评价反馈方式、作业辅导方式进行专项实践研究,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学校予以推广。
6、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坚决落实校内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要形成评价机制。
7、要严格控制好居家上网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8.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家长要积极营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额外给学生增加家庭作业负担。做好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考试管理制度5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教育公平:通过规范考试流程,确保所有学生在同一标准下接受考核,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公平。
2.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严格的考试,教师能了解教学效果,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3. 培养学生诚信:严格的考试纪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品质,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
4. 激励学习动力:公平的考试结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个人发展。
考试管理制度6
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的考试流程,提高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因主观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2. 促进学习:激励员工自我提升,促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应用。
3. 评价能力:提供客观的评估依据,帮助管理层了解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潜力。
4. 人才选拔: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确保合适的人才得到合适的职位。
5. 组织文化:体现公平竞争和持续改进的组织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考试管理制度7
1、每科开考前15分钟,一名教师组织学生入场,另一名教师领取试卷。
2、组织学生入场后,检查教室内有无与所考学科有关的书籍和内容并清点学生人数,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考务组汇报。
3、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以哨声为准),如发现试卷有问题应立即请示学校考务组,不要擅自作出处理,要注意试卷袋中是否有无“试卷说明”或其他要求,如有按要求办理。
4、考生得到试卷后,监考教师应指导学生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姓名等。
5、开考时间到,由学校信号员统一发信号,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卷。
6、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要做出任何解释,学生对试卷印刷有误提出的询问,教师应当众答复(特殊情况反映到考务组处理)。
7、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谈笑,不读书报,不抄题、做题,不检查学生答题情况,不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做与考试无关和违反监考纪律的`事。
8、监考教师不准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等服务人员到后办好交接方可离开。
9、收交试卷与领取试卷数量相吻合,如有缺考要查明原因,向考务组汇报并把空白试卷送交学校考务组。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教师应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无信号,各班主任注意各班钟表的电池及时间的校对)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教师应让学生立即停止答卷,按学生序号立即收取试卷,并认真清点、核对学生答卷。
12、监考教师要把试卷及时送到指定地点,经装订人员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出现漏装试卷、错装试卷、不按顺序收交试卷等行为,视为教学事故。
13、以上条款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考试管理制度8
考试是相对完整的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步骤,是教学工作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这一步骤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1、考试成绩是学生、家长、教师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对考试工作教师应本着对社会、对家长、对学校负责,严肃工作。
2、本校考试由教导处统一组织,监考人员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力求严肃、认真,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本校考试阅卷,由教导处统一安排阅卷。阅卷教师评分要严格遵守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不能凭主观印象评分;也不能凭教师个人爱好评分。
4、评分应引导学生重视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要符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和精神。
5、考完后要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分数,不要追求极端。考得好的要教育他们谦虚,更上一层楼;差的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尽量多鼓励,少批评。
6、学校统考按学校统考安排意见去做,带队、监考等工作要责任到人。重点注意学生安全,确保学校统考顺利进行。
7、每次考完,开好质量分析会,要教师认真分析教学得失的原因,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同时组织学生填写自己的试卷分析表,以便使学生对自己知识掌握情况一目了然,切实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
考试管理制度9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二、试卷印刷管理
第一条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过程管理
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3、监考教师提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教师或相关室主任来答复,已经答复的问题,而另有学生提出疑问时,监考人员可以给予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终了,应立即收卷,并当场点清,确认无误时,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延迟交卷的应予拒收。不按时交卷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然后将收好的试卷装订成册;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表格内容,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考试袋内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人员验收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四、评卷管理
第一条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卷,评卷工作由该课所在系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评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完成。评卷过程要在隐名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成绩前,不得擅自将封条拆开。本规则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均适用。
第二条评卷工作要以课程为单位组成评卷小组(以2-3人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如若改动需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提分,打人情分。评完的试卷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和合分的准确性。
第三条评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点进行。试卷要妥善保管,决不允许带回家里。评卷期间不准接待学生,更不允许查看试卷,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
第四条每门必修课在考前由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成绩比例,(一般平时占20%-40%,期末占80%-60%,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任课教师于考前将学生平时成绩一式四份(《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四)送交教学秘书加盖系部公章,评卷时连同试卷并交给评卷人员,评卷完毕,当场将期末成绩录入成绩单,按规定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本学期的总成绩,经评卷教师签字后生效并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五条系教学秘书要及时将成绩单提交系主任审核签字,无异议则成绩单分别送教务处、任课老师、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系部存档。成绩一旦评定,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分数及试卷,不准学生查阅试卷。
第六条教师评卷时,在完全正确的答案上画相应符号(一般为“V”)为标记,不允许空白;对完全错误的试题打上相应符号(一般为“*”)并写上所扣分数;对部分错误的客观题目要画上适当符号(如下划线、?、....等符号)并写上所扣分数;每个大题的最后得分写在左上角(如果一个大题中有若干个小题,将每个小题的得分累加),最后将每一个试题的得分填在试卷的得分栏内。在每一题的得分栏内签上评卷老师姓名。
第七条试卷袋的封皮必须填写评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评题号。评完的试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交给各系教学秘书以备查阅。
第八条学校组织巡视组,对评卷现场进行巡视。
五、补考管理
第一条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于考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若确系急病者,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向系里请假,并于当场考试两天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系提出申请),由系主任严格审查并签注意见,及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的条件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表样见附件五),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及格者其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旷考
无故缺考或正考前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而未得到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其旷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如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给毕业前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补考
1、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补考,补考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2、缓考、补考试卷应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监考、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应与正考时一样要求,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补考成绩单》(附件六);所有补考试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学秘书保管存档,其存档要求同正考卷一样。凡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绩要重新认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一学期或几学期累计达四门课程,或三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直接留、降级;经补考后,一学期或连同过去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二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留、降级。
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作挂科处理,准予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六、试卷存档管理
第一条评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统一分学科装入档案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存档。装袋存档材料目录及要求:
1、学生名单一份;
2、学生试卷以班级学生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依次叠放;
3、考场记录单一份;
4、《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七)。
第二条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教研室对试卷进行复查,对评卷质量及学生成绩作出科学分析,及时向有关系反馈意见,并向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考试管理制度10
20xx中小学落实双减政策考试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以此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采取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3.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考试周期管理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任何形式的进行书面的纸笔考试,可根据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乐考。
2.三、四、五、六、七、八、九年级可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六、七、八、九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3.中小学各年级组和班级不得随意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中小学各年级组内互相监督,年级主任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考试内容管理
各年级组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考试内容,不得随意拔高试题难度,要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性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四、考试结果管理
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1.各年级教师不得对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与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学生群传播。
2.各年组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定级别”。
3.考试成绩要落实等级制,中小学低中高段根据各年段特点制定等级,不得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中小学各年级组要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制度,确保我校考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考试管理制度11
1.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各种应考准备,凭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凡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开考之后,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包括考毕者),在考试结束前,不准再进入考场。
2.学生应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顺保持前、后、左、右的间距。座位间距不符合要求时,监考老师应进行调整,然后开考。
3.学生考试时,除老师规定顺带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和书籍放在座位周围。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一律用钢笔(限黑蓝)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洁。
5.考场内应保持肃静,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相互讲话,不得互借文具。
6.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遇试题不明等情况,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
7.答题完毕,将试卷送交讲台,按班次放好,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议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对折,无字面朝上(包括规定应交的草稿纸)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师收卷、清点数目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宣布考卷作废,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1)闭卷考试中,私带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者:
(2)考试中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者;
(3)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者):
(6)运用其他方式作弊者。
考试管理制度12
1、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所在考点考务工作的检查。
2、考务组提前做好考务室的一切准备工作。
3、考务组负责试卷的分发,考试开始后考务组分工与学区负责人巡视考场,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4、装订组认真检查每一个考场的`试卷并做好记录。出现漏装试卷、错装试卷、不按顺序装订试卷等行为,视为教学事故,与考核直接挂钩。
5、考务组专人负责试卷的运输、保管及发放,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考试管理制度13
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声誉。良好的信贷管理制度可以:
1. 控制风险:通过严格的.风控措施,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保障资产安全。
2. 保障合规:遵守监管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3.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 促进稳健经营:为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增强市场竞争力。
考试管理制度14
为了提高教学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导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自己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阅卷
第十六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教导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科目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规定: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1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十三条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
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
附一: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生证、考试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有关考试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检查。考生不得擅自调换、挪动座位。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四、考生考前十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开考后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并作旷考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但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
五、考生应带齐必要的考试用具,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除必要的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具外,考生桌面、抽屉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所带书包、书籍等物(包括自带的草稿纸等),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六、考试前,考生应认真清除自己附近的纸条、字迹等,并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监考人员,否则,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字迹,不论看否,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处。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答题时遇有字迹不清楚或其它不明确问题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考生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要求,监考人员也不得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八、考试期间,考生中途不得进出考场(疾病除外)。
九、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1、闭卷考试中,私自携带或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件者;
2、传递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3、与他人交换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4、考试中与他人交头接耳、打暗语或做手势者;
5、考试中窥视他人试卷或为窥视者提供方便者;
6、代替他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卷者);
7、其他明显违犯考试纪律者。
十、考试结束,考生应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考生考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议论、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该试卷作废,按缺考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如发现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十二、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和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附二: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规定,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等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三、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准考证,以免出现代他人考试现象,并指导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班级、姓名及学号或考试号等。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自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导处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教导处另派监考人员。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可提醒注意一次,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如确有考生违犯《考场规则》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九、监考人员如发现有明显作弊嫌疑者,可终止其考试。
十、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应责令考生交出作弊物件,若考生不配合监考人员行使职责,监考人员有权认定为考试作弊,并令其退出考场论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一、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考试时间,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十二、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装订、密封试卷。清点后,试卷和考生数必须相符,缺考的要写明原因。装订、密封的要求是: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把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监考人员要在装订成册的试卷封面上签名。若发现监考人员遗失考生试卷的情况,则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十三、监考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将装订密封成册的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时送交教导处。若有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作弊物件及时交教导处。
十四、监考人员如有违犯考场纪律,则按违犯教学纪律对待。
考试管理制度15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和“双减”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和印制
1.期末考试由上级部门统一命题并提供试卷。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2.日常练习检测由任课教师命题时,要依据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考试由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或年级混编。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校长办公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扫描)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统一将试卷装订或扫描,要严格按规定操作。
2.由教导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按照县教研股的阅卷要求,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成绩出来后,确需更正的,须报请教研股视情况决定。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成绩统计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的学科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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