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机关各相关部室均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需要,公司设置以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公司统计职能列入安全生产部,设立计划、统计岗位,负责全公司的`统计管理和各类报表的审核、编报工作。
二、公司基层各经营单位、机关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国际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要配备具有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部门分工与岗位职责
一、公司统计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统计文件的签发,负责公司施工产值统计报表以及上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类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批。
二、综合统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负责监督企业各部门切实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规;负责企业统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与研究。
三、工程统计:负责汇总、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确认项目经理部的
统计报量;掌握本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开竣工日期、建筑业总产值及其构成;工程形象进度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等指标和资料;及时为公司主要领导、经营核算部、计划财务部提供施工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台帐。
四、财务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编报年报表C103表、季报C203表的各项指标,编报建设部月报建施快101表中企业利润总额、工程结算利润、应收工程款、竣工工程应收工程款等指标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五、经营核算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项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程概(预)算、工程增减洽商、工程结算及公司内部单位分包项目结算书以及公司年消费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指标等有关数据和书面资料等。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报表C104表、季报C203表的相关指标,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数构成(男、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及其平均人数)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公司机关年(季)消费水、电情况及外购热力费用;食堂年、季消费天然气指标;企业拥有计算机总台数、拥有网站数指标。
八、工程承包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开竣工日期、合同总额、施工面积、完成产值、形象进度等指标及统计报表。
九、研究发展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注册情况、一级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及资料。
十、市场营销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注册地址、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编制说明等资料。
十一、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总台数、总功率等指标。
十二、技术质量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工程核验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和一次交验优良品率以及质量事故等报表和资料。
第五条基层单位相关职责与分工
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统计人员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基层单位经营负责人负责项目统计的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预算人员负责向统计人员提供中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预算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长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工长,工长联系不上,可联系所在监理,不可擅自行动。
第二条工长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
第三条施工人员服从管理,穿着公司统一工服,尊重客户,不可与客户发生冲突。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公司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五条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
第六条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并放置标志牌,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扣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第七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区域内;发现烟头,将严厉处罚。
第八条注意做好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乱刻乱画。
第九条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气、电炉、电饭煲等物。
第十条不准在工地留宿;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第十一条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二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有关部门会签、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竣工后,应由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三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四条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第五条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七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二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三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四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五条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六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七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八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脚手架
第一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二条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三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四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五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六条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七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八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九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十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十一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十二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十三条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十四条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十五条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十六条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十七条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十八条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第十九条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二十条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二十一条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二十二条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二十三条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一条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二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三条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条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七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八条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三条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四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条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八条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条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十条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十二条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十三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四条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十六条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十七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十八条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十九条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二十条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二十一条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一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五条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六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条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九条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条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十一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财务经理职责权限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1管理承诺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对建立、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作出承诺,应通过以下职责的履行和相应活动的开展为证实其承诺提供证据。
1.1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
1.2依据一体化管理方针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体化管理目标,并确保公司
各部门和职能层次上展开。
1.3确保一体化管理满足顾客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会议、报告、文件等形式向公司相关人员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相关方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重要性。
1.4进行管理评审,确保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5确保管理体系获得必要的人、机、料、法、环等资源,
2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
2.1董事长要遵循并向全公司贯彻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和顾客的需要就是企业的追求的理念,确保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得到满足。董事长通过在公司内部贯彻执行《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的测量程序》及《内部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识别确定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明确和潜在的需求和期望,并将其转化为公司的要求,以达到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满意。
2.2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以确保环境因素过程和危险源,风险因素,风险评价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确认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并在管理体系的'目标中加以控制。
2.4在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下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要求。
3一体化管理方针
3.1由公司董事长以八项管理原则为基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主持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
3.2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应遵循的原则
a)与公司总体经营方针、宗旨一致;
b)适合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适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c)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以及污染预防作出的承诺;
d)包括对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和承诺;
e)提供制定和评审一体化管理目标的框架;
f)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沟通。
3.3依据上述原则,公司制定的一体化管理方针是:顾客至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持续改进,为顾客和社会提供满意的建筑产品。
3.4一体化管理方针具有以下内涵:
顾客的需要是公司始终如一的追求,诚实守信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根本,依法经营是公司一切活动的准则,持续改进是公司科学管理的理念。全体员工要铭记和实践公司的管理方针,使产品质量让顾客满意;环境保护让社会、公众满意;职业健康安全让员工满意,不断追求更好,以造福于社会。
3.5通过管理手册的分发、培训、宣传等方式传达到公司全体员工,使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
3.6管理方针应通过各种途径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进行传递,以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数据库或事故、职业病档案。
10、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偏上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展开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 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下达公司的经营、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负第一责任。
2、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4、定期组织工程质量、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采取纠正与预防,防止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现。
5、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计划、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劳动力、机械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工作。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调项目部负责人,合理调配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强对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物资消耗、仓库管理、周转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
9、掌握市场信息,不失时机地增加经营项目,扩大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的应变和竞争能力。
10、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正常进行。
11、关心员工生活,积极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对公司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分管领导责任。
2、参与领导本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实施。
3、负责公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并督促实施。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工程项目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7、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8、主持公司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操作问题,参与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
2、负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
3、负责通知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公司各种办公、福利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6、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8、认真贯彻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公司的人、财、物的管理工作,为项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劳务施工队伍;对各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的管理,平衡、调配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余缺。
9、负责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才招聘、录用、晋升、调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好员工劳动合同签定、职工辞退、退休等手续。
10、负责起草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员工劳动方面的事项。
11、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员工劳动保护福利方面的有关待遇,包括员工的养劳保险金的缴纳;工伤、疾病待遇的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各种假类批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员工工资及劳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控制。
13、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人事考核、任免,岗位能力、员工素质评审等工作。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力资源负责人岗位职责
1、熟悉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环节,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对会议形成的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检查,了解每个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总经理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4、定期对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在日常业务方面具有规律性的事件,经过总结、修改、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5、负责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员工奖罚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来宾接待的各项事务;做好本公司员工、家属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五、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印章刻发、核实、补发以及缴毁工作;
2、负责公司证件年审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建立公司人、财、物台帐清理管理工作;
3、根据公司安排,及时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4、保持办室环境清洁卫生,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务性的工作。
六、财务部门岗位责任范围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
2、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核算公司内部各项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亏报表。
5、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发展。
7、负责清理公司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及时办理竣工工程财务结算。
9、负责考核项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考核各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完成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七、会计岗位责任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定期检查、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作。
八、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
3、按有关手续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4、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以及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4、会计人员定期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保证账簿记录和事物、款项相符。
5、会计人员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6、会计人员发现账目、账款不相符时,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请求查明原因后作出处理。
7、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十、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加强与公司、监理之间的合作,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顺利完成。
2、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安全达标,生产进度,成本控制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3、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控制。
4、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生产计划及日、旬、月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协调实施和有关单位洽谈材料供需、租赁、劳动合同。报送公司审核,签订后并严格履行。
5、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财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在公司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组,并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确保项目按公司程序有效进行,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基本要求,控制要点,严格管理,协调运作,精心施工,确保目标的实现。
8、降低生产成本,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签证,统计报表的进度款催收工作。杜绝不正当的应酬和开支,搞好廉政工作。
9、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工作指导书,严格实施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创立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实施质量计划,执行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作好施工记录。
4、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处理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宏观调控劳动力的调配,有计划的协调施工机械和材料等资源的进出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按相关规定督促专业施工工长填写施工日记,核实每个任务书的实施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
6、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7、负责做好本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督促各施工工长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交底,解答班组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好施工检查记录,为施工班组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
9、当好助手,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程及相关情况,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十二、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做到严格按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设计变更签证、中间验收及竣工结算等,收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3、认真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施工工艺、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组织协调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出场。
5、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测量、放线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
6、施工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依据相关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交待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施工员应组织各班组长做好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把质量关,同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8、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部署、总平面布置。
9、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核查监督,协助仓库管理员进行仓库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施工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组织不合格分项工程返工,对影响生产进度和违反生产质量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用户质量回访工作。
十三、预算员岗位职责
1、在执行定额及法规过程中,协助公司到省、市定额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解答,所遇到的问题。
2、协助、参与公司的预、结算工作和投标中经济标的计算确定工作。
3、在结算工作中协助公司做好与甲方或审计结算的造价咨询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4、建立、登记工程预结算台帐。
5、负责管理有关工程预结算方面的资料及相关工作。
6、参与配合部门其它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四、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水平标高的控制,解决疑难测点及转点的测量工作。
2、负责测量放线后的复查工作,履行签字手续。
3、按期进行沉降观测和构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观测。
4、及时整理归档测量记录、简图、文字、数据、计量等,记录完整、清晰。
5、对仪器、量尺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
6、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五、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资料收、发、保管、整理、归档,完善借阅手续。
2、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负责人、业主、监理和有关部门批示。
3、对资料进行分类,建立健全各项资料管理台帐。
5、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六、试验员岗位职责
1、按规范、规定、试验标准进行取样和制作试块。
2、负责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保管。
3、及时对试件、试块进行送检,获得检验、试验报告。
4、作好检验、试验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
5、对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等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七、材料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租赁,领取工作。
2、提前5日将项目负责人审批的材料计划单在市场上比价采购,并积极协调按时供应。
3、购买材料应先做市场调查。做到货比三家,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各种产品、成品、半成品必须至少三证齐全。(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检验证)
4、购买凭证必须与货物一致。做到当天采购凭证与财务当天结清报帐,不积压,不拖后结算报帐日期。
5、搞好与库房材料清点工作。当月30日前将库房货物清点盘存,并提供月报消耗与库存报表。
6、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材料节约利用。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随时调整材料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7、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材料使用情况。汇报市场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工地和项目部对材料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项目把好材料质量关。
2、熟悉各种材料性能和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坚决不能入库,并督促材料员更换或退货。
3、库房所进货物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分类明确,摆放整齐,标识有序,以便发放领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与库存盘点。不能以虚充实,弄虚作假,并将每月报表提交财务核对。
5、现场接收各类材料按实收数目入帐,杜绝虚报实收数目;杜绝接收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
6、协助试验员做好需做复检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各种材料的材料合格证等。督促项目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
7、经常亲临施工现场,督促各分部分项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立即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各项安全组织措施的编制。根据工程进展随时与工程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记录。
3、组织参与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有权先采取措施,再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协助对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处理,并签发限时安全整改通知单。
4、认真、及时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考核评定、任务单签证工作。
5、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做到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7、编制相关安全资料,制定安全紧急预案。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安检站、监理、业主等)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有序进行。
二十、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落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搞好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实施,全面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全过程。
2、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鉴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检验与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项工程的结论。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3、开工前,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质量通病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4、执行合同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参与事故处理,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及检查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度,坚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开工前有技术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检评,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责任班组的责任。
6、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和复核,对不合规格产品按不同程度进行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时指导返工补修。做到不漏检,不合格部位不隐蔽,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负责。
7、依据质量检查结果,严格按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细则进行奖罚。
8、成品验收,每道工序验收,质检员对各分项负有绝对表决权,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一、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查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参加施工图会审、交底,并提出有关钢筋规格、数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议,并在设计交底会中协商解决。
3、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体系实施。协助安全员落实分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搞好钢筋翻样工作。协助试验员搞好各类钢筋检验,试验送检工作。
5、熟悉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分项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准确提出钢筋翻样加工单和材料计划。
6、负责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日、周、月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的检验评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
10、负责有关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保证无漏项签证,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二、木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核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特性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有关模板配置,支撑体系,装饰施工等方面的意见。
3、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体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抄平、放线及翻样等各项工作,排除生产操作中的障碍,为班组生产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5、熟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材料计划和加工单。
6、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并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患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周、月度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进行检查。
10、负责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
二十三、瓦工工长岗位职责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线。下达作业任务,指导操作人员施工,负责班组考勤,工程量结帐工作;
3、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填写自检表,报工程质量检查员;
4、根据工程特性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必要时应做示范操作;对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5、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相互配合、协作,按业主和监理方的要求,做好职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熟练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定;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砼运输道等,要符合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3、落实浇筑部位、砼方量、浇筑标号、浇筑方式、浇筑时间等;
4、负责与砼厂家的交涉,浇筑过程中发料节奏和顺序;
5、配合试验员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试块;
6、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负责设置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
7、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检查并杜绝喂料人员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
8、负责监督、检查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项质量评定。配合钢筋、模板等其它工种工种;
10、服从领导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一切钢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结构图纸,掌握设计变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
3、督促钢筋班长严格按图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若超出自己职权范畴,应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请示处理意见;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检查,多督促,确保质量,力争做到一次成活;
5、每个节点完成时,组织检查,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后,在本节点的钢筋分项工程自检资料上签字确认。
6、对所属钢筋班组,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常见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7、服从施工员指挥,及时完成施工员交待的每项工作任务;
8、按照施工进度总计划,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种,作好工序交接;
11、参加项目部会议,向班组长传达会议精神;保持现场整洁,进场产品进行标识。
二十六、架子工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现场脚手架的防护设置负直接管理责任;
2、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制定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措施并组织实施。施工前向班组做书面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协助项目负责人选择架子工队伍,并对施工队资质、技术水平认;
4、施工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进场料具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做好材料设备的合理收发;
5、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月、旬、周作业计划,向班组的下达生产任务书。按期完成搭设任务满足生产要求,按规定验收结算;
6、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操作,检查施工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做到安全、牢靠、美观,确保搭设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达到存档要求。参加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工作,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对架子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经常进行教育、检查作业环境和各种设施、设备。施工中不违章指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的野蛮施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搞好以“活完、料净、脚下清”为重点内容的文明施工,达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的要求,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选择料具,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维护各种周转性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延长使用寿命,后及时退库。制定并落实成品保护措施,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任务;
10、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资料,达到归档要求;
11、完成公司领导及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
2、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经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塔式机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8、塔式机重机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9、塔式机重机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二十八、机电工工长岗位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办理租用事项,及时安排机械设备进出场;
2、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使用、保养的技术交底和新机械的试运转,并做好记录;
3、组织机械设备安装的验收挂牌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5、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履历书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6、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项目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1、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2、岗位证件的借用要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3、职工离职取证时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证。
4、及时组织相关岗位证件年检工作,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性。
5、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6、工程开工后项目部收集现场所有特殊工种的证件,证件原件存放项目部,证件复印件及特殊工种名册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9、对上报假证者,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进出施工现场的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2、要求外来人员出示表明身份或联系工作的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并做好登记手续,有据可查。
3、检查物资车辆进出情况并记录,无正当手续一切材料禁止出门,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责任。
4、晚上人员进出应出示工地“出入证”或“工种牌”,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阻止,规劝无效当事人后果自负。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间外出人员应在十点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况门卫有权不予开门。
6、对新工人或分包班组、车辆(新来驾驶员)、新来班组发放“职工须知”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否则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门卫处贴一份。
7、加强夜间工地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被破坏或被盗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夜间值班禁止无故休息,否则相应赔偿损失。
8、做好门卫保卫工作,防止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工地而发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进入工地(施工区)的.外来者,必须在门卫领取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一)物资的验收
1、 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 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 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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