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2-22 07:55:3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精品[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的作文精品[9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到这个故事《火车六年不到站》,开始我似乎还很好奇,怎么会有一列火车六年不到站呢?难道是这列火车要执行什么特殊的任务吗?

  原来,确实是在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只是不跟我事先联想的事物一样,执行的恰是爱护自己弟弟的任务。

  读完《火车六年不到站》之后,我有些哽咽了,似乎真的不想太多讲话,内心只叫这份兄弟的浓浓亲情所触染,久久无法平静。

  确实啊,亲情是我们谁也无法割舍的情感,这样一对兄弟两,六年前弟弟在春节回家下火车的时候遭遇意外,已经不能行走了,而且又失忆了,一直以为还在躺睡在火车上。我想当时兄弟两个人离家在外,春节坐火车回家在火车上当时兄弟俩一年当中最感开心最怀期待的时候了。可谁知这残酷的现实,弟弟遭遇这样的不幸,哥哥不忍心告诉弟弟残酷现实,选择一直守护弟弟,陪着弟弟好让弟弟永远地沉睡在那个美好的梦境之中。哥哥对于弟弟的这份爱,这样的.亲情叫人实在无比感动。

  而读完文章以后,我更思考了一些深层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如同那个弟弟一样生活在梦里。人生如梦啊,谁晓得咱们自己此刻的幸福是否也有一位愿意为我们付出的”哥哥“在守护我们。这样的大爱,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与感怀。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寂静的春天》的作者是一位女性,这本书在1962年出版,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革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的革命,这本书的出版给作者带来了许多压力,与破坏环境的刽子手作着斗争。由于时代的不同,本书的内容在我们看来仿佛是一种常识,因此,本书的内容会使我们感到有些枯燥。所以,我希望在阅读本书时,我们可以坚特以下原则,结合当时当地的情况去讨论书中的内容,尽量不带个人态度去阅读本书。

  同时,作者的描述与刻划使本书有一种相对温和与舒缓的氛围,但是,这种相对的舒缓与轻松的气氛渲染使面对的问题的严峻性更加地凸显。在童话中,环境总是鸟语花香,但是,当童活中的鸟语花香变为了赤地千里,黄沙尽掩时,童活的`魅力已失去了大半,使问题严峻性凸显无疑!在本书中,作者并没有使用一些特别高深莫测的名词与术语来自说自话,她通过严密的逻辑性使人进行阅读,对我来说,最经典的一幕是对于鸟类减少的分析,一步一步,引人入胜。

  通读这本书之后,有三个点令我记忆深刻,序言中对作者对保护环境坚特;文章中对观点的沦证;对保护环境方式的希冀。第一点使我明白了树主保护环境的意识的不易与获得支特的艰辛,正如阿尔·弋尔所说,蕾切尔·卡逊用生命与破坏环境的不良企业作着斗争,不断受到敌人的无耻中伤,因此到了今天,才有从小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的情况发生,有一种“苦尽甘来”的使命感。第二点,内容是我们相对熟悉的,食物链中的毒素会不断积累,影响人类健康。但当这个结沦从上个世纪的人口中提出时,他的先进性可以想象。并且这个观点的沦证过程也让人眼前一亮,既充满了女性文风的柔和与学者逻辑的严密性。笫三点中对灭虫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虽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找到了一条解决途径,令人钦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最美的时光是什么?以前的我不知道,不过,当我看完最美的时光这本书后,我懂了。

  “我在清华等你”,宋翊无意中的一句话,让苏蔓默默等待11年,从高中到大学,一直追随身后,却没有勇气表白,就像桐华所言:“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每个人而忘记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相遇是种幸福,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彼此相遇,默默守候。11年后的意外重逢,让苏蔓重新思考生活,她大胆的追求爱情,为了暗恋的宋翊,放弃事业,来到他所在公司,从一名基层人员做起,只为看他一眼,只为守在他身边,默默仰望,默默等待。男二号陆励成对苏蔓的感情亦是如此,默默关注,无私的奉献。我忘不了苏蔓每次遇到困难时,总是他默默帮助;我忘不了他处处为苏蔓着想,重不考虑自己;我忘不了他明知苏蔓心中另有所爱,依然无怨无悔,或许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开心、快乐、幸福。

  故事结尾苏蔓终于梦想成真,与自己暗恋的王子步入殿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为什么,我看完后,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那个处处为苏蔓遮风挡雨,默默付出的陆励成孑然一身?为什么苏蔓错以为陆励成爱的是朋友麻辣烫?为什么苏蔓没有感受到陆励成的爱?是苏蔓愚笨还是在逃避?

  静观书中的男性角色,我更喜欢陆励成,他真实、义气,更具有阳刚之气,他为苏蔓无私的付出,默默的守护,这种真实的感觉不能代替那种虚幻的梦境吗?我承认女孩爱做梦,总幻想与白马王子的`一次次邂逅,一次次浪漫约会,殊不知,激情只是一时,到头来面对的还是简单生活,茶米油盐酱醋茶。如果说宋翊是一壶美酒,陆励成是一瓶水,美酒只能偶尔尝之,不能长期饮用,反倒是水要常喝,每日必饮,鲜花袭人,却易凋落,松柏无味,四季长青。

  在这个暗恋的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她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

  而我们,是否也有最美的时光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里面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受多少苦难终于取到真经的故事。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大师兄孙悟空,因为他不顾自身安全去保护唐僧,被误会也没有抱怨。不管什么妖魔鬼怪,他都去与他们战斗或找人帮忙。他很勇敢,但也会偶尔做错事。三师弟沙和尚很老实,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让走就走,从不抱怨,从不怀疑好人,并且很信任孙悟空。而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还爱把事情搞糟糕,遇到问题不赶紧想办法,还怀疑好人。唐僧也很老实,但耳朵根软,意志力不够坚定,经常受人诱惑,还经常不相信自己的大徒弟孙悟空。

  在《西游记》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故事讲的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师徒四人走到了一座山前,唐僧饿了, 就叫孙悟空去化些斋饭。孙悟空一看,周围没有人家,于是去摘野果子。这时,白骨精看见了唐僧,本想扑下去,但一看还有两人在保护他,就变成一位年轻的.美女,拿着饭菜,来骗唐僧。这时正巧被孙悟空看见了,孙悟空的火眼精金一下就认出来这个姑娘是妖精,于是把金箍棒拿出来打算去打这个妖精。可惜,妖精机灵,真身化作清风,逃了,地上留了一具假尸体。唐僧以为出人命了,一顿数落孙悟空,并让他不要再犯错。第二次,妖精又变成了老奶奶来骗唐僧,被孙悟空又识破了,后来又化作风逃了。唐僧看着地上的第二具尸体,念了二十多遍紧箍咒,为了惩罚孙悟空。最后妖精又来了,被孙悟空彻底给打死了,白骨精现出了原形,唐僧犹豫了,但因为猪八戒多嘴,唐僧把悟空赶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猪八戒好笨,唐僧好糊涂,孙悟空好委屈啊!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讲了许多道理,故事内容很丰富,非常引人入胜。我决定以后要看更多这样的书,了解更多的事情,学到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暑假的一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海边的卡夫卡》。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田村卡夫卡。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自称名叫中田。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自称名叫田村卡夫卡——作者始终未交代其真名——的'少年。他在十五岁生日前夜独自离家出走,乘坐夜行长途巴士远赴四国。出走的原因是为了逃避父亲所作的比俄底浦斯王还要可怕的预言:尔将弑父,将与尔母、尔姐交合。卡夫卡四岁时,母亲突然失踪,带走了比卡夫卡年长四岁、其实是田村家养女的姐姐,不知何故却将亲生儿子抛弃。他从未见过母亲的照片,甚至连名字也不知道。仿佛是运命在冥冥之中引导,他偶然来到某私立图书馆,遂栖身于此。馆长佐伯女士是位四十多岁气质高雅的美妇,有着波澜曲折的神秘身世。卡夫卡疑心她是自己的生母,佐伯却对此不置可否。卡夫卡恋上了佐伯,并与之发生肉体关系。小说还另设一条副线,副线的主角是老人中田,他在二战期间读小学时,经历过一次神秘的昏迷事件,从此丧失了记忆,将学过的知识完全忘记,甚至不会认字计数,却获得了与猫对话的神秘能力。中田在神智失控的情况下杀死了一个自称焦尼·沃卡(Johnny·Walker)、打扮得酷似那著名威士忌酒商标上所画的英国绅士的狂人,一路搭车也来到此地。而杀父的预言似乎最终也未能避免,因为狂人焦尼·沃卡居然是卡夫卡生父乔装改扮的,真正的凶手也并非中田。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叫《没有阳光有花香》。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一家如何度过艰难困苦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小时候,“我”的妈妈下岗了,爸爸去了深圳打工,妈妈开了一家鞋店维持生计,但生意不好,一度关张。后来爸爸在车祸中丧生,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鞋店重新开业,母女俩的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但是,有一天,妈妈发现在店的西窗边搭起了了一个棚子,把阳光挡住了。妈妈为此十分愤怒,可后来妈妈知道棚子是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儿子的老奶奶搭的,她的丈夫去世了,儿子也要靠她养活,她年纪大了,为了方便一点,才搭个棚子放花。妈妈知道后,沉默了,不再抱怨,并且跑去帮助老奶奶,还说:“虽然没有阳光,可有花香呢!”作者长大成人后,回忆起这一段时光,她认为妈妈的'爱是世界上最灿烂最温暖的阳光。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打动了。作者的妈妈是位值得尊敬的女性,她勤劳持家,在丈夫去世后,辛勤抚养孩子长大;她达观向上,在困境中从容淡定,不向困难低头;她为人善良,心胸宽广,对老奶奶的境遇同情并给予帮助。在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上挫折坎坷,我们要学会坚强地对待生活。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我们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生活就会越来越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孔夫子以前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一向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答案是肯定的。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正因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资料,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发奋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能够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此刻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适宜。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好处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他一方面具备着各种礼、乐、射、御、书、数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着经营管理政治的理念,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礼貌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能够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能够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以前,我总认为,狼外表丑陋,天性残暴,是世界上最可恶的动物, “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有“狼”的成语都是贬义词,但是从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一书,我认识到了狼的另一面。

  《狼王梦》的主人公紫岚和自己的爱侣黑桑正在密谋如何夺取狼王之位,就在快要成功之际,黑桑竟意外被野猪*死。已怀孕的紫岚悲痛万分,她不顾猎人的追捕和猎犬的噬咬,在下着暴雨的河床上产下5只小狼。她决定在自己的孩子中培养出一位狼王。培养狼子,她更是呕心沥血:为了激发大儿子黑仔快要泯灭的狼性,她甚至甘愿被黑仔抓得皮开肉绽;为救捕兽夹下的二儿子蓝魂儿,她绷断了自己的4颗牙齿;为了唤醒三儿子双毛的自尊心,她甚至被双毛摔断了一条腿。可最后,紫岚最偏爱的长子黑仔死于金雕爪下、勇敢的蓝魂儿魂断捕兽夹、酷似父母的'双毛夺位失败被狼群吃得只剩白森森的骨架。她经历数次失子之痛,不平的命运让她未老先衰,自己所爱的卡鲁鲁嫌她容颜已衰,绝情地抛弃了她,而选择了她的女儿媚媚,当心力交瘁的她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想来看看自己可爱的狼孙时,却遭到媚媚残酷的驱逐。当年,自己和她形影不离,她睡洞内自己睡洞外,她吃内脏自己吃皮,是多么宠爱她呀!

  可她最后还是为了狼孙不受金雕的攻击,与金雕同归于尽。“‘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抱着老雕。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血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唉,紫岚的一生坎坷又艰辛,每次看完,我总觉得心里很难受。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 在感动紫岚轰轰烈烈的一生同时,也感动它对于狼崽们的母爱,同样,我也敬佩她在屡遭打击后依旧不放弃梦想的执著,敬佩它的果断、顾全大局和雄心大志。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它也有母爱,也同人一样有感情,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和与命运抗争到底的决心也是值得我去学习与借鉴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看完《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描述的是白果林学校的五。三班学生在校园里发生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是:鲁云飞、米奇、黄豆豆、战小欧,他们有一个名字叫H4。意思是:H是坏小子的第一个字母,4代表四个人。

  这帮坏小子,表面上他们是淘气鬼,但是通过几个事件,却发现他们非常热心善良。如肥猫,他平时很调皮捣蛋,但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我认为最有趣的故事是《飞毛腿兔八哥》。学校开运动会,兔八哥总是五。三班的.主力,因为他是全校有名的飞毛腿。你看,接力比赛开始了,第一棒是米老鼠,米老鼠跑得慢,而且还掉了棒,由于他的失误使五。三班在最后一棒的时候还落在最后。最后一棒是兔八哥,只见他接过棒,闭着眼,飞一般的冲向终点。可是兔八哥跑步是闭着眼的,结果他跑到五。四班的跑道上了。戴安大声叫:跑错了!兔八哥什么也看不见,只顾自己跑,结果五。三班得了第三名。400米决赛开始了,班主任严老师还指望兔八哥夺冠呢,他一再提醒兔八哥说:跑的时候要睁着眼。兔八哥说:睁着眼跑不快。枪声响了,还没跑多远,兔八哥就冲到了第一。当跑完第一圈时,他突然摔了一跤,男生们拼命喊:兔八哥,站起来!兔八哥站起来了,可还是闭着眼,天哪,他居然跑反方向了!兔八哥,跑反了!声音震耳欲聋,他听到了,转过身来向前跑去,可他落在了最后。加油声再次震耳欲聋。兔八哥终于不负众望,他把对手一个个赶了上来,就在最后冲刺的那一瞬间,兔八哥腾空而起,身子向前扑去他胜出了!这就是飞毛腿兔八哥。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一幅反映小学生现实生活的画卷,是一部令少年朋友开心的、高品位的畅销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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