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时间:2024-02-19 15:36:46 生物/化工/环保/能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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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5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1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科主任同意:

  ①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②患发热性疾病;

  ③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④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⑤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到检验科、细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科主任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教科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1、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2、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3、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4、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5、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检验科、细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细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①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②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科主任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③科主任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①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②检验科、细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④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⑤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①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②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科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科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2、科主任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科主任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5、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①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②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③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情况;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④评估暴露级别,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⑤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⑥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6、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化学污染

  ①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②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③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①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②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③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④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⑤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⑥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

  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①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②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③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标本污染

  ①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②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③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2

  1、目的

  使实验室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所从事工作面临的病原微生物的危害,了解生物安全知识、传染病流行趋势及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法规,掌握意外事故时的处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培训后的评估;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室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和具体指导。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科室组织的所有生物安全培训。

  4、具体要求

  (1)所有实验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须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已在实验室工作的同志要按科室的要求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2)所有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参加生物安全相关的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告知新到岗位工作人员所从事工作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进行生物安全防护操作技能指导,使其达到上岗要求。

  (3)实验室组长必须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SOP文件。

  (4)检验科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生物安全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实验室标准操作技术、操作规范、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

  (5)培训要有计划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至少要包括:

   ①个人防护知识

   ②病原微生物知识

   ③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④与季节有关的传染病及相关病原体常识

   ⑤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

   ⑥本实验室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6)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情况,实验室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临时性培训与考核。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3

  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它是医院几乎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生物传染危险性的各种潜在致病病原体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结核杆菌等。为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标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我们从科室的设计布局、人员防护、标本的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1、对检验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检验科应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从实际出发,尽再大的可能做好实验室办公区和操作区、污染区与清洁区的严格区分,区与区之间设缓冲间。应保证操作区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范围内,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素及有害气体的扩散。要有防蚊防蝇的设施和措施及有感应式水龙头。实验室门口应有明显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标识,标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员进出道分开。

  2、做好个人防护培训工作

  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防护知识、应急处臵等方面培训,提高员工对生物安全管理的认识,并定期考核记录在案。在工作中,检验人员接触污染物品时,在操作前应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台面,发生液体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触污染者,应将污染的.双手用消毒剂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进出操作区应严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严禁将个人用品带入操作区。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检验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做好健康记录。

  3、严格标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污染

  检验科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标本,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标本在离心操作时会形成汽溶胶,或标本外溢等造成空气、台面和地面的污染。对标本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气溶胶或液体喷溅的实验须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对所有的标本(血清、尿、体液等)处理时必须经初消毒,如体液标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险容器内,每日收集前喷洒84消毒液;细菌室标本应定期高压灭菌处理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血液标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处理病人标本时应做好全面防护。

  4、实验室仪器、环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间接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冰箱、培养箱等局部轻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净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喷雾器均匀喷洒含氯消毒剂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物体表面及地面若被明显污染,如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具打破,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min。

  5、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

  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废弃物的处理须经过专项培训的人员专人负责,分类进行收集。严格实行密封化、标志化、无菌化的规范管理原则,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臵入锐器容器中。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格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人进行焚烧。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验科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规范操作。当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时,应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理传染源、被污染的仪器时必须戴手套,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加盖、坚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转送,规范处理各种医疗废物和实验室废物。临床实验室应尽可能通过消毒、灭菌、去污染、防感染将操作环境内的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总之,应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实验室制度,防止标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4

  1、医务人员

  1)每1—2年做体检一次,并接受乙肝疫苗接种。

  2)每1—2年检查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水平,发现乙型肝炎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3)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服,不允许在实验室进食和吸烟。

  4)检验人员在工作前后和被污染后,应用肥皂和流水清洗,必要时由消毒液浸泡双手,每季度抽查检验人员的手,并做细菌培养一次。

  2、环境消毒隔离

  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清洁区要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一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并做记录。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不得外溢污染。

  4)静脉及末稍采血,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毒,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杜绝交叉污染。

  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一对一调换,统一处理,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凡是肝炎病人和透析病人的血液标本及疑有黄疸的血标本,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放在规定区域内,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污染面。

  8)溢出试管外的血液,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9)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酒消毒局部。

  10)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1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施康1号消毒液(20xxmg/L)中两小时后,标本倾弃,一次性容器送焚烧,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均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3)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清洁区,污染区,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

  14)非科室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参观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进入。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5

  1.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xx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xx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xx《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