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时间:2024-01-23 07:06:42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选5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条,哪些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

  答复: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02

  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

  答复:根据GB50016-20xx第5.5.3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03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2条规定,地下的封闭楼梯间墙上,是否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答复:按照规范条文不可以,但与省专家沟通,认为多层、小高层住宅为特例,规模小,功能简单,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04

  非靠外墙的敞开式楼梯间(一二层为三跑楼梯,三层以上靠外墙自然采光、通风)能向走廊开采光窗吗?若能开,是否采用乙级防火窗?

  答复: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不能开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墙体,楼梯间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

  05

  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的出口,用普通门、还是防火门?

  答复:应根据建筑物类型确定,详见GB50016-20xx第6.4.2.3条的规定。

  06

  不能自然通风的住宅地下建筑楼梯,采用通风井通风,通风井面积为封闭楼梯间的2%-5%还是需满足2平方?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报批稿中《建筑防烟、排烟规范》规定应满足开启面积1.2平方米。

  07

  二层建筑楼梯间的开窗面积需满足2平方吗(老版建规9.2.2.2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不管是几层,均应满足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2.0平方米。

  08

  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能否参照商业网点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能否按照普通疏散楼梯的要求设计楼梯(踏步宽度大于260,高度小于170,梯段宽度大于1200)?

  答复: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应按GB50016-20xx第5.5.8条的规定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楼梯宽度和踏步设计可以按照其他建筑楼梯的要求设计。

  09

  二层以下的商业建筑,商业并联店形式,每间商铺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是否可以采用商业网点的建筑和防火要求来设计?

  答复:按GB50016-20xx第5.5.8条的规定设计。

  10

  小商铺的封闭楼梯间的门是否做到1.5m(是否按照建规5.5.15.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答复:小商铺的封闭楼梯间门的最小疏散净宽度应按GB50016-20xx第5.5.21.1条的规定计算,且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11

  多层建筑是否设消防救援窗口,救援窗口每个防火分区只设一个是否可行?

  答复:多层建筑中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均应设消防救援窗口,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详见GB50016-20xx第7.2.4条、7.2.5条的规定。

  12

  一座建筑如果设有伸缩缝,伸缩缝处为防火墙,做双柱(墙)基础且两座建筑高度相同,能视为2个建筑吗(建规5.2.2注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答复:可以。

  13

  防烟楼梯间出屋面,通过平屋面连通时,能否不设置前室?

  答复:可以不设置前室。

  14

  防烟楼梯间一层直通室外,一层其他房间不通过楼梯间疏散,能否不设置前室?

  答复:可以不设置前室,详见GB50016-20xx第6.4.3条的条文解释。

  15

  建筑物内设置的小配电间的门扇是不是可以做乙级防火门?是否也要按照建规6.2.7里讲的变配电室的要求设置甲级防火门?

  答复:与电气专业协商,地下的.场所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地上建筑物内的小配电间开向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6

  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网点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是否需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7条的规定,设防护挑檐?

  答复:可以不设防护挑檐,但从安全角度出发,建议设挑檐,防止物体坠落。

  17

  商业并联店中封闭楼梯间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

  答复:商业并联店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详见GB50016-20xx第6.4.2.3条的规定。

  18

  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时,不大于疏散宽度的30%,怎么控制?(建规5.5.18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答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按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计算确定。

  19

  防火隔墙两侧的门窗间距有无要求?

  答复:无具体规定。

  20

  假如有个5层办公楼,屋面需设置高位水箱和电梯机房,有一部楼梯通至屋面检修(屋面是否做上人屋面),另外一部楼梯是否也需要通至屋面?

  答复:对上人屋面无具体要求,若楼梯通至屋面,应设置防护安全设施;另外一部楼梯宜通至屋面。

  21

  带屋顶平台的坡屋面建筑计算建筑高度时,是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平台,还是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平台与檐口的平均建筑高度?

  答复:应视屋顶平台的面积确定,应具体工程具体分析。

  22

  厂房(或仓库)设计中,如何确认厂房(或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某些产品在建规3.1.1条中不明确,例如非沥青基防水卷材车间、高分子防水车间、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车间。

  答复:根据GB50016-20xx第3.1.1条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检测报告及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23

  某些木器加工车间,因工艺要求,需通过吊轨进入喷漆操作台,操作台面积较小且分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是否将喷漆区域封闭?如果不封闭是否可按丙类厂房设计(建规3.1.2条)?

  答复:应将喷漆区域封闭。根据GB50016-20xx第6.2.3条的规定,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应进行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24

  不能自然采光通风的封闭楼梯间设置机械通风是否可行?

  答复:一般情况下都要执行防烟楼梯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如:二、三层的不符合网点的其他建筑,在条件不能满足时,可按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方法进行设计,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第6.4.2条的规定。使用iFire消防宝APP,实现智能巡更,确保消防安全巡逻质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5

  两个均满足单独疏散条件的防火分区,其通过走道相连通,此走道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需要做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答复:是。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0条条文说明。

  26

  屋面机房等设备间直接开向屋面的门需不需要为乙级防护门?

  答复:原则上需要设甲、乙级防火门,因为设备需要被保护。

  27

  一个17层的建筑,一二层是小商铺,三层是办公,四~十七层是住宅,是否按照套内商业的楼梯设计?办公楼是否应该做封闭楼梯间?

  答复:商业的楼梯设计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7.10条表中的“其他建筑楼梯”即:0.26*0.17进行设计;办公楼应该按照封闭楼梯间进行设计,详见GB50016-20xx第5.5.12条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8

  20层的一类公共建筑,1~2层为商业,3~20层为办公,商业在办公投影范围之内,商业与办公均独立疏散,且商业与办公之间的楼板、上下层开口距离均满足防火构造要求,二层商业部分的人员疏散宽度是否按照《建规》第5.5.21条建筑层数为2层的折算系数来设计?商业内部的楼梯间是否可以按照封闭楼梯间设计?

  答复:可以按2层的折算系数计算疏散宽度;商业内部的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xx第5.5.12条的规定。

  29

  多层住宅设置地上储藏室,储藏室走道与楼梯间之间设置乙级防火门,储藏室与上部住宅一样,均通过门厅这一个安全出口疏散,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30

  多层住宅首层经常设计为储藏室(用户可用来停放车辆或杂物),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的耐火等级怎么确定?面向室外的门是否可以根据建规6.4.11.2的规定设计为卷帘门?

  答复: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应符合GB50016-20xx第6.2.3.6条的规定,靠外墙的外侧的门可以采用卷帘门。

  31

  消防救援窗口需在每个外立面设置还是可以只考虑在消防扑救面考虑?多层公建周边无消防车道时如何设置?

  答复:每个分区不少于两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应设置消防车道。

  32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供的普通消防车转弯半径为r1=9.0米,是否要求消防车道转弯处内半径也要达到r0=9.0米?

  答复: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xx第3.2.6条条文说明。

  33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只在单面间距20米,还是围绕建筑物周圈设置?单面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在救援口的设置上是否有区别?

  答复: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位置与登高场地相对应,详见GB50016-20xx第7.2.5条规定。

  34

  屋顶屋面板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没有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设计时可以不做设计(在钢结构厂房项目中常遇到此类问题)?

  答复:有要求,详见GB50016-20xx第3.2.16和3.2.17条规定。

  35

  多层公建,每层面积不超一个防火分区,但是2层面积叠加就超,这样怎么划分防火分区?如果楼梯间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可以采取其它措施吗?

  答复: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GB50016-20xx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应设置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xx第5.5.13条的规定设计楼梯间。

  36

  沿街建筑四周均设有消防车道,但长度超过160m,是否需要在沿街中间开设消防车道?

  答复:是,规范GB50016-20xx第7.1.1条已明确要求。

  37

  地下商场,一个防火分区需要2个出入口,开向相邻防火区的门算一个吗?

  答复:必须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时应符合GB50016-20xx第5.5.9条的规定。

  38

  商场建筑每层为多个防火分区时,通至屋面的楼梯数量应如何把握?按每防火分区一个还是整个建筑两个即可?

  答复:每个防火分区宜不少于一部,还应满足JGJ48-20xx第5.2.5条的规定。

  39

  公共建筑多个防火分区,本防火分区满足两个出口,但疏散距离不满足,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可视为计算疏散距离的安全出口?

  答复:可以借用距离。使用iFire消防宝APP,实现智能巡更,确保消防安全巡逻质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40

  按建筑防火规范5.5.9条规定,1000平以下的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借用疏散宽度,只要满足此条规定即可,当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000平时,疏散宽度各自满足的情况下,疏散距离是否可以借用?

  答复:可以。

  41

  附设在地下车库建筑内的设备用房是否必须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能否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

  答复:与本防火分区无直接相关的设备房应单独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可以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但应符合GB50014-20xx第5.5.9条的规定。

  42

  商业服务网点的门、窗、洞口与住宅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是否执行《建规》6.2.5条满足1m的规定?

  答复:符合GB50016-20xx第5.4.11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条件的网点,应满足1米。

  43

  室外疏散楼梯的定义,从哪部分算起周边两米内无洞口,上下左右都算吗?

  答复:楼梯的上、下、左、右都算,见GB50016-20xx规范图示。

  44

  说明中建筑高度如何标定,屋面标注屋面结构层、面层还是设计标高?

  答复:屋面面层,详见GB50016-20xx附录A规定: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1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

  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厂房;

  6仓库;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可燃材料堆场;

  10城市交通隧道。

  注:1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民用建筑

  5.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5.1.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1的规定。

  5.1.7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7.4.4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7.4.5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7.4.6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生产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或采用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小于等于60°的金属梯兼作疏散梯。

  7.4.7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cm。

  7.4.8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7.4.9高度大于10.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高处设置。

  7.4.10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4.3条的规定,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注: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

  2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经过长度小于等于30.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在首层的消防电梯井外壁上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其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5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7.4.11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甲级常开防火门。

  7.4.12建筑中的疏散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3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4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8.3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8.3.1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建筑师

  。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3.2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

  8.3.3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3.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4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8.4.1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

  2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8.4.1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建筑设计消防规范》(GB50016-2014)的制定,是我国对于国内外与之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结,根据建筑行业的有关需求有针对性的采取的方针,结合实际而几次修改,为我国在建筑行业上对于火灾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产生了比较大的有利影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经过修改之后,更加科学合理,在建筑工程中对于相关的消防设计更加完善,使建筑更加安全可靠,同时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能够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使监督工作能够更加有效。

  1.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

  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里,对受检查的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是相当重要的基础工作,在对建筑放火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中需要对于危险性的化学品进行准确的评定。在《建规》中,考虑到很多化学品具有危险性,因此将对有关的生产和储存的建筑进行等级划分,从甲级到戊级共有五级,有数千种带有危险性的化学品受到评定和划分。在对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判断时,可以根据此规范进行对比,应当通过检查使工程能够符合国家制定的规范。按照在《建规》中显示的内容,在社会中属于重要用途的公共性质的建筑,像是治病救人的医院和负责后代教育的学校等,以及民用性质的建筑物都属于是一类建筑防火。那么如何评判建筑物具有多大的火灾危险性并且怎样以此进行分级用来区别和管理,主要是看如果建筑物发生火灾会造成多大的损害,发生火灾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形势扩大能力等,具有多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按照居住用途和公共用途分成两种,相对高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有一类和二类的区别。从事生产的厂房可以根据此分成五种类别,其中甲类表示最容易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发生的损害最大,戊类在各级别中属于对于火灾来讲相对最安全可靠的级别。《建规》里面所表示的级别划分,是按照在厂房中使用或者生产的材料和成品所具有的物理化学性质,闪电和爆炸下限两个属性的数值可以比较有效的评定化学品的危险性。对于液体来说,如果闪点比28℃还要低的话,那么在正常环境就会很容易闪燃而造成火灾,对于气体来说,如果爆炸下限比18%还要小的话,那么在厂房中使用就会很危险,另外一些化学物质在常温环境中(意味着被使用的工作环境)可以遇水形成可能会爆炸的物质,涉及到这些因素的建筑物就属于甲类,在常温环境里,非燃烧性物质不会造成或者扩大火灾,所以只是使用这种物质的建筑物就属于为戊类。

  2.安全疏散与防排烟的要求

  在对建筑进行安全疏散以及防排烟方面的检查中应当把《建规》作为可靠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检查结果可靠。《建规》的内容里,如果在楼梯间的前室具有自然排烟,那么楼梯间没有排烟设置是可以的。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此按照建筑高度不同有所差别。防排烟的规定于建筑的高度有关系,五十米是一个限度。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建筑的防排烟效果就可以明白,自然排烟的效果会因为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受到相当大程度的影响,如果建筑物的楼层高度相对而言要比较高一些,由于室外的风所形成的风压大小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内外的空气流动效果会发生变化,那么其自然排烟所预期能够达到的效果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样一来就有应当在楼梯间使用必要的防排烟设计。在对建筑的排烟能力进行检查的时候,依照相关规定,除开窗面积需要严格符合要求外,窗户型式必须设计为能够开启的外窗,考虑到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的问题,应选择甲级防火窗。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疏散的消防检查中,对于公共场所,应当先计算需要疏散的人数,如果该建筑物不是有确定座位数的,可以使用面积相乘与相对应的换算系数,或者考虑在室内每人在相应活动的时候所需要占有的面积,疏散宽度在规范里有条文可以作为检查时的依据,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有一些建筑的功能比较重要和常用,建筑中的人数相对比较多比如学校和大商店,这时要参考耐火等级。有一些区域和建筑通常其中会有比较密集的人群,比如电影院或者剧院,耐火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同时设置的座位数少于两千五百个的建筑物,它的门和走道数值取为0.65,楼梯安全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75,在观众厅设置的座位数如果达到了五千至一万个,并且耐火等级评定为为一二级,楼梯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43。楼层数相对比较多的高层并且是公共性质的建筑,安全疏散距离依照每100人增加1.00m计算。建筑物设置的安全疏散口应当多于两个,从医院的病房房门到近处的安全出口相差的距离不能够超过24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当不超过5米。针对安全疏散的检查工作中,在竖方向上要求楼梯间能够上下直通,在首层楼梯的地方需要有能够直通室外的出口,在地下室需要有防火分隔的措施。一类建筑物以及高于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在每层如果面积不足1500平方米的可以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的应当有两台,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应当超过800千克。

  3.消防给水设施要求

  《建规》的内容表示,如果选择天然水源作为所使用的消防用水的水源,那么为了保证在需要用水的时候能够及时供应上,保证率需要超过97%,在选择消防水源的时候应当按照实际所具备的条件进行考虑,如果建筑确实具备合适的条件,那么建筑自然可以选择应用天然水源在消防灭火时来提供用水。消防栓是一种很有作用的消防设施,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以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果在建筑内设置该设施,那么在各个楼层应当都进行设置,事情能够有效发挥其所具备的作用,消防栓在进行设置的时候应该将其设置在公共性质的区域,比如设置在走廊处或者是楼内大厅处等,应当有比较显眼的标识方便需要的时候能够快速找到,同时其附近不应有其它类型的东西避免变成障碍,妨碍使用。充实水柱在喷射的时候应该能够达到室内的所有位置,确保覆盖能力,消防栓静水压力应超过800kPa,在同一个建筑物中要求使用的消防栓、水龙带是同一种。针对一类高层建筑物,在安装水箱的时候可以在其中增设气压罐以及稳压泵等,对于一类住宅以及二类公共建筑按照要求在最高处的消火栓应使静水压力低过70kpa,消防泵应该设置有独立的吸水管,备用泵应该具有不小于主泵的性能。低层建筑物充实水柱小于70kPa,针对甲、乙类厂房和高于6层的常用民宅按照要求应当小于100kPa,高层建筑物要求小于130kPa。针对具有严重危险性的生产建筑和储存建筑物,消防用水量应当大于50L/s,设计的喷水强度超过10.0L/m2min,作用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喷头作用压力超过9.8×104Pa。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兴旺发达,建筑设计方面的难度也随之提升,其中防火在建筑设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此,要严格根据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实际设计中,会有很多的难点,所以要衡量好全局和局部、理想和实际的关系,做好防火工作,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发生火灾后的损失降到最低。

  1、建筑设计防火的必要性

  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期的我国,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短缺等局面严格的制约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对这些制约相应的对策就是建筑物楼层越来越高、功能越来越多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与此同时,这也给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出了一道难题。应高度重视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设计。

  2、建筑设计防火方面的'近况

  2.1建筑内发生火灾原因多

  为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大多数建筑物都会是多功能、综合性建筑。其中像是电脑、电视、电梯、灯、烤箱等电器设备会构成复杂的电路系统,若发生意外,火灾会以惊人的速度扩散,而且现在很多建筑物应用的新型建筑材料产生火灾的可能性也很大。

  2.2防火的器材存在隐患

  虽然建筑的质量在趋于完善,不过,在很多建筑上在消防器材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隐患,特别是在建筑的较高楼层。如果某楼层内发生火灾,第一个选择是室内防火器材给水,不过若是大面积火灾,防火器材的给水量会不够,再就是若防火器材本身就是已损坏,在等待救援的过程就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机,给当事人造成危害。

  2.3火势蔓延路径多,疏散难

  现在城市里的大多数建筑物都是楼层多、人口密度大,若发生火灾,火势必会向着高层蔓延,安全疏散也是是以楼道疏散为主。然而由于人口密度大,并且发生火灾时人群大多慌乱,或会造成拥堵或者踩踏等严重的结局。

  3关于建筑设计中防火方法的探讨

  3.1防火设计的基本方法

  根据国家规范的各种规定的去实行的防火办法[1],规范中规定了各种建筑设计师必须遵守的指标,而建筑设计师就依据规范中的内容进行设计是现建筑设计师唯一的选择,然而这也禁锢了建筑设计师的创新和才华,还约束着我国建筑方面的发展。

  3.2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方法

  在建筑完成并且达到了普通的防火设计规范后,对多种方面进行思考后可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会从各个方面考虑,得出最优解[2]。

  4关于建筑设计中防火问题的举措

  4.1关于消防电梯间和消防通道

  为防止发生火灾时,惊慌失措的人群给消防队员造成困扰,消防电梯不应该与普通电梯在意空间。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如直接在强弱电增加投资是的普通电梯业成为消防电梯,增加安全性。当有多辆进入火灾现场时,如果没有消防通道,灭火行动的进行将受到影响。消防通道应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使得消防车辆通过,能够尽快到达火灾发生的地方遏制火灾继续蔓延。

  4.2关于防排烟

  机械加压送风与开启外窗是建筑的两种排烟方式。虽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允许并部分提倡疏散楼梯间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烟,但是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区域使用自然排烟方法,并且机械加压送风和自然排烟相比更加安全可靠。为了排出火灾时产生的大量浓烟,应在建筑的各个地方设置排烟装置。

  4.3关于安全疏散通道及灭火装置

  为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3]。在遇到意外事故是要迅速撤离,此时就需要通过安全疏散通道撤离。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要设置大于或者等于两个建筑物反方向的安全出口。而且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也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在高层建筑中应设计临时避难所。在发生火灾时可以使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到安全地方的唯一逃生措施就是安全疏散通道。当随着疏散路线找到安全通道以后,可以到达安全地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中规定:首层楼梯间要设置直接对向外界的出口,当层数没有超过四层的时候,可把对外出口建设在离楼梯处15m的地方。

  4.4关于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应放置在使人们不用刻意寻找也能一目了然了地方,不要在火灾发生时为寻找灭火装置的所在位置而浪费不必要的时间。灭火装置应放置在方便拿到且不要妨碍到灭火行动或疏散行动的位置,但不要放置在不适合放置灭火装置的潮湿或酸性环境中。并且要有专人定期维护和管理。

  4.5关于防火玻璃

  要知道,防火玻璃并不等价于安全玻璃。防火玻璃不仅应能够经受火焰的高温,还应可以经受温度的冷热骤变,由此可见多层夹胶玻璃是最好的选择。夹丝玻璃只有在小面积使用时才有作用;夹层注满液体的防火玻璃在实际用很少用到。实际生活中,欲使用玻璃大面积隔断火灾是,不仅需要专业厂商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资料,而且应当取得消防部门的书面认可。

  4.6关于楼梯间

  楼梯间是建筑疏散俺去的主要安全疏散通道。对楼梯间的防火设计有如下要求:安全疏散楼梯之间要上下直通;地下室楼梯间要有防火隔离举措,并且不和地上层通用一个楼梯间;楼梯之间要保持可以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疏散是从屋内到屋外、房内到疏散楼梯间、到外部安全出口的室内通道为安全疏散走道。对安全疏散走道有如下要求:走道要设计的简洁明了,防止疏散途中有人摔倒;过道的墙面、地面、等要绝对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则;要尽量使用外楼梯作为疏散的主要通道。

  4.7关于铺设地毯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中建筑内部的装修设计也是被包含在内。实际生说中有很多酒店、宾馆和娱乐场所等店家中,设计人员会在大厅、过道、楼梯间等铺设地毯,虽然这在视觉上提高了店面的档次。但大厅、过道、楼梯间等都是安全疏散通道的重要区域,有些铺设的地毯表面通过某种手段使之达到了建筑设计的标准,不过,若铺设的地毯的纤维材料并未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那么在这些区域铺设地毯对发生火灾时是非常危险的。

  5结束语

  防火设计是在建筑设计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防火设计包含在建筑设计的一切过程中,还在各个领域中备受重视。建筑设计人员应抱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细致周密的推敲和决议,从而减少由于火灾酿成的本不必要悲剧。这是建筑设计人员一定要掌握的职业技能和职责,需要建筑设计人员不遗余力的参与其中。

  20xx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xx,于20xx年8月27日颁布。我国建筑设计防火的标准达到GB50016——20xx的水平,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诞生于新中国

  解放后,百废待兴,工厂和住宅等建筑物的建设也是如此。建设厂房和住宅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要有标准做依据,可是旧中国没有成体系的建筑防火标准。为了暂时解决这个问题,建筑工程部技术司组织有关专家翻译了苏联1954年11月批准的《工业企业及居住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H102-54,该标准于1956年1月由建筑工程出版社出版。

  苏联的标准可供建筑设计人员及建筑院校师生参考,有很大的价值,但毕竟不具备法律效力。1956年4月,国家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了由公安部和建筑工程部编制的《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102-56,自1956年9月1日起试行。该标准以苏联标准H102-54为蓝本制定,是新中国第一个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102-56与苏联1954年11月批准的《工业企业及居住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H102-54同样设8章2附录,但前者的条款是72条,后者是103条。两个标准的基本内容相似,只是后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对前者的有些条款做了修改增补,在必要的地方加注。例如,第一条适用范围里加了2个注:(1)在设计改建的工业企业、居住区及工业用、居住用和社会公用的单独建筑物时,如按本标准的某些规定实行遇有困难时,应与公安部门协商解决。(2)六层及六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另行规定。这两个注很重要。

  1960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共八条,一千多字,不算标准,但有法律效力。为了便于该规定的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另制订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供设计部门设计时参考。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的章节设置与标准102-56基本相同,内容上也只是做了个别修改,但这份资料不具备法律的效力,只是《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的一个资料性附件。《关于建筑设计的原则规定》的出台说明标准—102-56没得到严格的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必须重申建筑设计防火的重要规定。

  1975年,我国颁布了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部和燃料化学工业部批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于1975年3月1日试行。该规范共分九章和六个附录,它是在《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的基础上修改而成,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消防给水,并增加了仓库等规定。

  《高规》与《建规》分道扬镳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原来罕见的高层建筑在各地大量兴建,为了保障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社会上亟需有关的设计防火标准,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中没有关于高层建筑防火的条款。另一方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从1975年3月1日起才试行,当时其他内容需要修订的不多,这是当年国家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单独制定和实施的原因。

  1982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批准了由公安部主编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试行),该规范于1983年6月1日起试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试行)是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等19个单位共同编制的,共分8章和3个附录。由于当时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建设的经验不多,编制工作条件有限,使该规范有一定局限性。但是,它奠定了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1995年5月13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过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于1997年、20xx年和20xx年做了局部修订。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台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在继续修订。1987年8月26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经有关部门会审,作为国家标准颁布,该规范于1988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在1995年、1997年和20xx年做了局部修订,共19章5个附录。

  20xx年7月12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并于20xx年12月1日实施。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和20xx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已难以适应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了。各类火灾事故也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另外,两项标准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的问题,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的困难。

  在这种背景下,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xx年8月27日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xx。它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建筑设计通用防火规范。新版《建规》共12章和3个附件,425条。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的基本要求等等许多方面。

  《建规》修订补充内容及其意义

  新版《建规》的修订补充内容很多,其中特别令人关注的有以下几方面。

  1、系统化地整合了原《建规》和《高规》的有关内容

  新版《建规》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建筑设计通用防火规范,它保留了原两部规范行之有效的内容,修改了不协调的内容,并补充了新的内容,解决了多年来原两部规范不协调给建筑设计带来的困惑和麻烦。

  2、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在建筑构造专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根据建筑墙体构造情况,分别对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护层厚度,防火隔热带,以及外窗耐火完整性等做出规定,从而化解了建筑墙体保温与防火这一对矛盾。

  3、设置灭火救援设施专章

  新版《建规》独立设置灭火救援设施专章。修改完善了原版规范中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等的有关规定,使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室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比较容易开展灭火救援。

  4、设置了消防设施的设置专章

  新版《建规》独立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专章,适当增加了各类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提高了有关场所的消防安全。

  5、完善了超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近年来,我国的超高层建筑大量兴建,总数已达世界第一,其中绝大部分是超高层公共建筑。新版《建规》对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建筑提出了将楼板耐火极限从1.5小时提高到2小时等多项要求,保障这些超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安全,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使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更完整,更严谨,该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后,将提高我国建筑物的防火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拓展内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人们对建筑的要求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可供居住的基础层面上,而是开始要求建筑的质量,在建筑的质量中防火安全占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建筑设计师在建筑设计的同时还要兼顾防火设计,使得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得到保障,并且减少不必要的灾害和损失。作者从建筑设计防火的必要性出发,在建筑设计中的防火方法和举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兴旺发达,建筑设计方面的难度也随之提升,其中防火在建筑设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此,要严格根据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实际设计中,会有很多的难点,所以要衡量好全局和局部、理想和实际的关系,做好防火工作,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发生火灾后的损失降到最低。

  1、建筑设计防火的必要性

  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期的我国,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短缺等局面严格的制约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对这些制约相应的对策就是建筑物楼层越来越高、功能越来越多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与此同时,这也给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出了一道难题。应高度重视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设计。

  2、建筑设计防火方面的近况

  2.1建筑内发生火灾原因多

  为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大多数建筑物都会是多功能、综合性建筑。其中像是电脑、电视、电梯、灯、烤箱等电器设备会构成复杂的电路系统,若发生意外,火灾会以惊人的速度扩散,而且现在很多建筑物应用的新型建筑材料产生火灾的可能性也很大。

  2.2防火的器材存在隐患

  虽然建筑的质量在趋于完善,不过,在很多建筑上在消防器材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隐患,特别是在建筑的较高楼层。如果某楼层内发生火灾,第一个选择是室内防火器材给水,不过若是大面积火灾,防火器材的给水量会不够,再就是若防火器材本身就是已损坏,在等待救援的过程就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机,给当事人造成危害。

  2.3火势蔓延路径多,疏散难

  现在城市里的大多数建筑物都是楼层多、人口密度大,若发生火灾,火势必会向着高层蔓延,安全疏散也是是以楼道疏散为主。然而由于人口密度大,并且发生火灾时人群大多慌乱,或会造成拥堵或者踩踏等严重的结局。

  3、关于建筑设计中防火方法的探讨

  3.1防火设计的基本方法

  根据国家规范的各种规定的去实行的防火办法[1],规范中规定了各种建筑设计师必须遵守的指标,而建筑设计师就依据规范中的内容进行设计是现建筑设计师唯一的选择,然而这也禁锢了建筑设计师的创新和才华,还约束着我国建筑方面的发展。

  3.2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方法

  在建筑完成并且达到了普通的防火设计规范后,对多种方面进行思考后可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会从各个方面考虑,得出最优解[2]。

  4、关于建筑设计中防火问题的举措

  4.1关于消防电梯间和消防通道

  为防止发生火灾时,惊慌失措的人群给消防队员造成困扰,消防电梯不应该与普通电梯在意空间。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如直接在强弱电增加投资是的普通电梯业成为消防电梯,增加安全性。当有多辆进入火灾现场时,如果没有消防通道,灭火行动的进行将受到影响。消防通道应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使得消防车辆通过,能够尽快到达火灾发生的'地方遏制火灾继续蔓延。

  4.2关于防排烟

  机械加压送风与开启外窗是建筑的两种排烟方式。虽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允许并部分提倡疏散楼梯间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烟,但是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区域使用自然排烟方法,并且机械加压送风和自然排烟相比更加安全可靠。为了排出火灾时产生的大量浓烟,应在建筑的各个地方设置排烟装置。

  4.3关于安全疏散通道及灭火装置

  为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3]。在遇到意外事故是要迅速撤离,此时就需要通过安全疏散通道撤离。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要设置大于或者等于两个建筑物反方向的安全出口。而且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也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在高层建筑中应设计临时避难所。在发生火灾时可以使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到安全地方的唯一逃生措施就是安全疏散通道。当随着疏散路线找到安全通道以后,可以到达安全地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中规定:首层楼梯间要设置直接对向外界的出口,当层数没有超过四层的时候,可把对外出口建设在离楼梯处15m的地方。

  4.4关于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应放置在使人们不用刻意寻找也能一目了然了地方,不要在火灾发生时为寻找灭火装置的所在位置而浪费不必要的时间。灭火装置应放置在方便拿到且不要妨碍到灭火行动或疏散行动的位置,但不要放置在不适合放置灭火装置的潮湿或酸性环境中。并且要有专人定期维护和管理。

  4.5关于防火玻璃

  要知道,防火玻璃并不等价于安全玻璃。防火玻璃不仅应能够经受火焰的高温,还应可以经受温度的冷热骤变,由此可见多层夹胶玻璃是最好的选择。夹丝玻璃只有在小面积使用时才有作用;夹层注满液体的防火玻璃在实际用很少用到。实际生活中,欲使用玻璃大面积隔断火灾是,不仅需要专业厂商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资料,而且应当取得消防部门的书面认可。

  4.6关于楼梯间

  楼梯间是建筑疏散俺去的主要安全疏散通道。对楼梯间的防火设计有如下要求:安全疏散楼梯之间要上下直通;地下室楼梯间要有防火隔离举措,并且不和地上层通用一个楼梯间;楼梯之间要保持可以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疏散是从屋内到屋外、房内到疏散楼梯间、到外部安全出口的室内通道为安全疏散走道。对安全疏散走道有如下要求:走道要设计的简洁明了,防止疏散途中有人摔倒;过道的墙面、地面、等要绝对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则;要尽量使用外楼梯作为疏散的主要通道。

  4.7关于铺设地毯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中建筑内部的装修设计也是被包含在内。实际生说中有很多酒店、宾馆和娱乐场所等店家中,设计人员会在大厅、过道、楼梯间等铺设地毯,虽然这在视觉上提高了店面的档次。但大厅、过道、楼梯间等都是安全疏散通道的重要区域,有些铺设的地毯表面通过某种手段使之达到了建筑设计的标准,不过,若铺设的地毯的纤维材料并未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那么在这些区域铺设地毯对发生火灾时是非常危险的。

  5、结束语

  防火设计是在建筑设计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防火设计包含在建筑设计的一切过程中,还在各个领域中备受重视。建筑设计人员应抱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细致周密的推敲和决议,从而减少由于火灾酿成的本不必要悲剧。这是建筑设计人员一定要掌握的职业技能和职责,需要建筑设计人员不遗余力的参与其中。

  参考文献:

  [1]刘江红.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M].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12.

  [2]王冬,周丹.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的几点看法[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xx.

  [3]王学谦.建筑防火设计手册(第2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20xx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以下简称《规范》)被批准发布,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建筑防火设计通用规范。记者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了解到,根据该规范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以下简称《图示》)日前已经面市。

  新旧规范差异大

  据悉,新版《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首先,新版《规范》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其次,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再次,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此外,新规还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图示》率先面世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郭景介绍,针对《规范》的这些重要变化,标准院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将规范的主要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规范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图示》不仅可以使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还可以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教学参考。《图示》上市后,将替换、合并原有的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5SJ811)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6SJ812)。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将于明年5月正式施行,《图示》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率先上市?郭景介绍:“设计工作的周期通常很长,很多单位现在正在做设计的工程,在明年5月之前是做不完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按照新规范去做非常有必要,否则一旦有出入,整个工程要推翻重做将非常麻烦。虽然目前新规范尚未正式出版,但《图示》中几乎包含了新版规范中的所有条文,期待能够尽早发挥作用,促进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执行。”

  郭景表示,《图示》是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牵头编制,标准院作为国内唯一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归口管理和组织编制单位,组织公安部消防局及地方消防审查部门的部分专家、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部门的专家对《图示》进行了严格审查。这次《图示》的编写重点也是将规范的新变化加以图示化。相比于文字,图示化的表达方式更加明确直接,易于工程技术人员理解和掌握。

  填补保温防火技术空白

  此新规最令人期待的便是针对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为吸取央视新址“2·9”、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规范》中明确了不同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适用的建筑类型及高度限制等要求,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与《规范》相关的条文比较,《图示》采用更加直观的方式将不同情况和条件下适用的防火材料归纳成几个表格,使读者在查询材料时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又如,关于外墙保温,新版《规范》中要求“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这个隔离带放在哪里合适?对于这个问题,《图示》编制组进行反复推敲,从众多的方式中推荐了3种比较有效的放置方式供读者选择,使得图集以及规范的实用性进一步提升。

  郭景认为,防火设计关系重大,出不得半点差错,《图示》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将一些模棱两可、理解比较宽泛的表述具象化,让大家按照统一的尺度去理解并执行。比如说“相邻”,有些人认为紧挨着是相邻,相对也是相邻;再比如“疏散距离”,是从门边算起,还是从门中间算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与规范编制组沟通确认后,选择一种最为准确与合理的方式表示出来,作为一个尺度确立,不仅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还可以减少纠纷的产生。因此,除了建筑师,很多建筑工程审查部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会经常参考图集。”郭景说。

  此外,标准院组织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图示》等国标图集也会陆续上市,将规范的部分重点条文、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文、与旧版规范有较大变化的条文,通过图示、表格、图片等形式清晰、简洁、明确地表示出来,帮助广大工程人员准确地理解和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的学习,使我对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原来对规范中有些条款不够理解的和一些有误解的条款,通过学习,有了明确的认识和看法,对以后的实践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能大致可以主要分为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两大类。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总结了一些学习心得。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出台,是我们每个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遵循执行的国家规范与规定,所以,广大的设计人员一定要认真深入学习此规范,一定要特别重视新、老规范有变化和新增的条款,真正落实运用到工程设计中去,每个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要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设计中采取一切可能的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是每个设计人员的应尽责任,同时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

  搞好工程设计的防火设计,不留火险隐患,建筑防火设计中,每个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针对有些不十分明确条款在设计中,应特别慎重,经过研究、讨论、设计评审等形式加以确定,正确处理好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尤其是年青设计人员千万不要马马虎虎地对待规范,一定在设计中吃透规范各条款,尽可能地满足规范,千万不要找任何理由来推托,或找其它规范、规定来解释做不到的一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要在设计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防火技术,做生产,人员安全,满足各项功能,方便使用,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防火设计方案要进行多方案比较,来提高各方面的功能,使用和经济效益。

  下面就学习中,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部分条款理解不十分清楚有误解的有关条款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和交流。

  1、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2.0.14条款

  一、二层设商业服务网点是设计中遇到最多的问题,这次提出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是指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如设在一层与地下一层连起来做是不允许的,如一层与二层连起来做,二层的房间也不易过大,一般不应超过120平方米,应符合5.3.8条1款的规定,否则就应设二个安全出口。还应掌握以下原则(1)使用性质:小型营业性用房;

  (2)设置位置,首层及二层;

  (3)允许面积,300平方米以内;

  (4)耐火极限,楼板,不低于1.5h;

  (5)网点隔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隔开;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的疏散楼梯完全分隔开;

  (7)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5条,不需设封闭楼梯间。如二层不做营业房,仅供业主做辅助用房,楼梯不考虑防火要求,二层做营业房,楼梯宽度、坡度应满足住宅疏散楼梯的要求,并且网点内任何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均应满足5.3.13条注1.注4;

  (8)商业网点多层不设消火栓系统,但大于200平方米商业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详见8.3.3条,设计中二层一个房间的面积最好不要超过200平方米,否则就应开二个门疏散。

  2、安全出口的规定: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出门就是室外地面,普通会议室,办公室等类的门口,不是安全出入口。

  3、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的规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一些甲乙类厂房、仓库中,有个别情况设置了员工宿舍,造成了多起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这次本规范新增了3.3.8条和3.3.15条规定,严禁在甲乙类厂房、仓库中设置员工宿舍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表5.1.7不限定最大允许长度的规定。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1.13条中,将原规范中不宜,改为了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的规定。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3.8条1款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平方米,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取消了原规范5.3.1条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不超过50人设一个安全出口的规定。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3.11条,为新增条款,尤其是1款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这一条主要是指宿舍来说的,就是说加强了宿舍建筑的防火要求。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3.17条,为新增条款,主要是对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用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给了明确的计算说法和规定。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3.18条为新增条款,明确了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的说法和规定。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4.3条为新增条款,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时,应采取的处理办法和规定。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6.0.1条,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规定,如一幢建筑物为L形处在两条街道时,沿街长度计算,就应是建筑物处在两条街的长度为计算长度,当建筑物为王字形或工字形时,计算长度要凹进面内的长度是否可以走消防车,也就是凹面内长度大于30m时,应将凹面内的各边长定为计算长度叠加起来计算建筑物的沿街长度。因消防车是靠着楼边跑的。

  防火设计同结构设计一样是建筑物安全使用的.保障,而防火设计涉及建筑设计各个专业的工作,建筑师的工作是具有主导作用的,从总平面设计,消防车车道的布置防火间距的制定,到满足各类使用功能的房间的平面设计都要求建筑师进行精心的考虑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疏散通道的设计,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设计,各类管道井的设计,防火墙,隔断墙的材料选用,都要根据防火规范和业主要求进行设计,这一系列工作,都要求每个建筑师予以认真对待。建筑专业在防火设计上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都会影响到发生火灾情况下的安全保障。

  所以希望广大的建筑师们,能在实际的设计中尽快掌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各方面内容和规定,以及设计方面经验,能更准确,更好地应用到建筑设计中去。总之,今后要加大设计人员的设计质量力度,首先应从抓设计人员的规范学习理解运用中入手,严格执行各规范的正确使用,严格把握好各规范的规定,要层层落实到工程中去,设计中要以人为本,立足求功能合理,各方面均应满足规范的规定,大家在设计中有什么不理解的问题,一定要多交流思想,把一切好的设计经验都溶入到设计中去还要发扬团队精神,形成一股好的学习规范风气。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深深体会到,加强规范的学习,是进一步推动公司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学习和运用各规范各条款,是公司每个设计者的责任,只有加强各方面的学习,我公司的设计队伍才能过的硬,才能提高每个设计者的技术素质,尤其是公司年青的设计师们,更要拿出对学习规范劲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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