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3-11-22 10:34:1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活着读后感[荐]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着读后感[荐]

  活着读后感 篇1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2

  《活着》是一本能给人力量的小说,每每我面对劫难,快坚持不住的时候;福贵的形象却总能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给予我无限力量!

  今天,忍不住又重读一遍余华的《活着》了!

  虽是重读,但却有着比第一次更强烈更沉重的感情——读的过程中忍不住落泪三次;分别是福贵的女人家珍离世,福贵的女儿凤霞离世,福贵的'外孙苦根离世……

  富贵这一生太苦太苦了,同时他又那么幸福——

  从地主少爷,到输光家产的穷苦贫民,到目送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去,最后只得与一头牛相依为命。

  一次次的与挚爱之人永久别离,一次次的经历磨难。在经历这些种种后;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这得花多大的勇气去面对阿!很难想象出来……

  同时他又是幸福的,他所牵挂,所担心的都陆续不在了,他在也不用担心谁,再也不用牵挂谁了。轮到自己死,安安心心死……

  文中,老人福贵是以微笑向一个陌生人讲述自己的一生而开展来的,我想这种微笑是发自内心的,是纯粹的。

  活着读后感 篇3

  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活着读后感 篇4

  逝者已矣,风烟俱净。《活着》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人的一生看上去很漫长,可也许在不经意多年以后看来,也不过如此。会有很多阴差阳错的巧合。比如在打仗时福贵一定没有想过,多年以后,他和春生的相见竟是因为他凄凉落魄的晚景?他的一生有几十年的漫漫岁月,可我们花一个下午便能读个大概。

  实际上并不长。我们看见了他的一生,除了年轻时风光的一段日子,就剩下苦难了。不过他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在自己经历的`岁月里,有苦难,更有幸福。他相信无论是自己的妻子儿女,还是女婿外孙,都是最好的。因为他曾切实经历过那些人和事,所以他才能在时光的磨砺中乐观坚强地面对世界。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历史无足轻重,可是对于他自己,却意味深长久远。在接踵而至的打击中,惟有坚强的意志战无不胜。

  活着读后感 篇5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虽然年轻的时候生活糜烂了点,但是中年后,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他还是很出色的,在他的国家,他的时代,他也算是一个文化名人,跟总统、知名音乐家、歌星都有来往。这是我所跟不上的。

  《百年孤独》是以他的`外公外婆那一代为背景展开的想象,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他结合了爸妈的爱情已经自己的经理,杜撰了一片凄美的爱情故事。他在写这2篇之前,已经写过很多短篇,报道和专题社论等,积累了足够多的经历和技巧,以及他还有书写的欲望,不写就会死。

  他对物质、名利都不感兴趣,他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他只关注他自己的写作欲望,虽然年轻的时候穷困潦倒,也经常跟贪恋女色,但是他还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作家,他的想象力,他的文笔,非常棒。

  我能从他的生活经历中寻找出他写伴你过的的记忆,南美不是虚构的梦幻,是真的很梦幻。毛姆说他就是个二流作家,我觉得也是。但是从我目前的资质来看,我可能也只是个二流作家。而马尔克斯、刘慈欣才是一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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