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

时间:2023-11-06 07:20:1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百年孤独》读后感13篇【优选】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百年孤独》读后感13篇【优选】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初次买回这本书大约是在两年前,为了使自己的格调看起来更高而硬着头皮尝试走进这本书。然而,在翻看了大约半小时后,我便被这冗长的剧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吓退了。于是,囫囵

  吞枣式地马虎将书“翻”到封底便落荒而逃。想来,当初这样的举动许是对此书、对马尔克斯的亵渎。

  而今,再次翻开有些陈旧的书页,带着些许歉意和近乎赎罪的心态,竟是被它吸引了去,于是挑了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坐在朝南阳台的靠椅上,独自一人,一口气将书读到了底。

  我似乎有些理解了家族重复取名的传统,叫“奥雷里亚诺”的人大多性格孤僻、且体态消瘦,叫“阿尔卡蒂奥”的又多是体格壮硕、行事鲁莽。于是,重复的取名导致了家族命运的不断轮回,推动家族的覆灭。其中一对在年幼时互换姓名的双胞胎也颇有意思。尽管他们互换了姓名,但在长大后越发与匹配“对方名字”的模样发展,最终在死后,因朋友们醉酒后的失误,又把他们的棺材错误的埋进写着“对方名字”的坟坑里。作者在此,或许是暗示了他们到死也没能摆脱受姓名束缚的命运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不通人性、不懂爱情的通病将他们带入了更为深刻的孤独。上校和 17 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所生下的孩子无一例外遭暗杀,他深爱的妻子被毒死;阿玛兰塔害死了深情的意大利人;丽贝卡的婚后生活以丈夫被神秘枪杀告终;费尔南达为阻止女儿与族外人恋爱,派人杀死了男方,但她的孙女却因为和近亲通婚,生下的孩子长着条猪尾巴,被发现时正在被蚂蚁蚕食……

  最后的最后,正如经过百年才被翻译出的羊皮卷上所预言的那样,小镇遭受着一场飓风将正在翻译这羊皮卷的最后一代奥雷里亚诺,连同整个家族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一并抹去…… 故事至此结束,留给我的是久久不能平复的震惊和良久的深思。我自觉无能对这样的作品作出任何评价,有的,仅是完成阅读的成就感、快意,以及对一个注定百年孤独的家族深深的恻隐。

  百年孤独读后感范文 800 字左右【四】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 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

  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2

  前几天读完了哥伦比亚当代著名小说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长篇小说《百年孤独》。这部小说被认为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成功作品之一,因此,马尔克斯便也成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

  这部小说是众多作家和文学老师们极力向文学爱好者们推荐阅读的一部作品,小说从结构到内容都给了我们一个绝对的新鲜感。刚开始阅读时有些吃力,但越读便越渐入佳境,那种你没有体验过的文学魅力便显现出来。

  对于外国的文学作品,我一直认为其作品的被接受程度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翻译人员的努力,这部书的翻译可以说相当不容易,如何用我们本土的语言将一部外国的魔幻小说表现充分,既要有文学性,思想性,还要有观赏性,这的确需要很多的努力。如今,让中国的读者能够很轻松地接受这部经典作品,要对那些翻译家说声谢谢。

  著名作家温亚军在给我们上课时说,要想在文学的道路上走得更长更远,就一定要读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就一定有他的经典之处,不论是结构还是内容,写作手法还是时代意义,都是我们学习的扛鼎之作。

  孤独本身就是一个经典,孤独是心灵的自我淘洗和慰藉,是夜晚一首哀怨的诗,是人类和社会都不可避免的精神品质。人不可能孤独百年,但灵魂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一个孤独的神话以另一种美丽的方式呈现出来,那就是在孤独之外的信仰和幻想。之所以把它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那就是作家把现实用魔幻的语言和故事表现出来,这里当然也一定存在某些不可言说的社会现实问题。比如书中描写的战争,屠杀,颓废,落后等等,一看便知都是在现实社会当中存在或发生过的,作品以很大篇幅详尽地描绘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的传奇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不觉悟都被淋漓尽致地描绘出来。

  布恩地亚家族一代代繁衍,“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这些相似一代代重复,却一代代被淘汰,总走不出孤独灭亡的怪圈,直到最后一个家族的彻底消亡。

  这种孤独让亲人间缺乏沟通,缺乏信任,缺乏关心,从而产生了绝望、冷漠和疏远感。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民族精神,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七代人最终被孤独吞没,这种孤独该是多么可怕!

  小说的第一句话被众多作家视为独一无二的经典开场:“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去带他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种一开头就采用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是小说结构方面的独到之处,也被一些国内作家所模仿。比如莫言,余华。

  1982年,马尔克斯荣膺诺贝尔文学奖而引发的拉美文学旋风席卷着中国的原野,这一时期文学的亲历者和见证人王蒙对此曾有过这样的描述:“在这20年里,他(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中国可以说获得了最大的成功。别的作家在中国也有影响,像卡夫卡、博尔赫斯,还有三岛由纪夫。一直到苏联的艾赫玛托夫,捷克的米兰·昆德拉,都是在中国红得透紫的作家。但是,达到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程度的还是比较少的。”这样的叙述结构给了中国作家一个耳目一新的感受,众多国内知名作家开始模仿,更是在这种模仿的基础上,奠定了自己在文坛的地位。美国比较文学家约瑟夫·T·肖认为:“各种影响的种子都可能降落,然而只有那些落在条件具备的土地上的种子才能够发芽,每一粒种子又将受到它扎根在那里的土壤和气候的影响。”这话何其到位。

  看完这部书,那种孤独颓废的气氛一直笼罩着我,挥之不去。一个家族经历了辉煌鼎盛,经历了战争衰败,经历了心灵与肉体的折磨,总该是有所进步的.吧。可在时间的往复循环中,孤独让一切无法保持生机,这种孤独被广义为社会现象,从人的身上可能更容易体现一些。我想这部作品之所以被中国文化所广泛接受,也是因为中国的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主义有着及其相似的语境和社会氛围以及现实文化境遇。

  中国的宗教和神话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和现实意义,比如《西游记》,《红楼梦》,同样不缺乏魔幻与现实的结合,只是中国的文化被压抑了太久,被埋没的太深,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重新开始复苏和崛起,这时候接触到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似曾相识感油然而生,当然是对中国文化的一个冲击。

  从创作界关注马尔克斯开始,中国便出现了一股势头强劲的模仿热,从而催生了1980年代中期的“寻根文学”思潮,启悟了韩少功、莫言、李杭育、王安忆、扎西达娃、张炜、陈忠实、余华等一大批作家。

  综观历史,人类孤独何止百年,从心灵周而复始的自责轮回,到不忍面对现实的传统遭际,有多少人在不断重复的“小金鱼”、“裹尸布”上耗费一生,人们在时间的年轮中无法摆脱轮回的命运,使小说蒙上了不可逃脱的宿命色彩与魔幻情调。

  谁说孤独只是孤独者的专利,历史是容易被遗忘的记忆,也是容易被忆起的过去,回过头去看历史的时候才发现,炎凉的不仅是时政和心态,还有灵魂深处的恶习和屈服。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一百年够长了,可对于一个孤独者来说,一百年又算什么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3

  各位同事、领导大家早上好,入司八个月,第一次参加公司早会,很荣幸能够和大家一起分享《百年孤独》这本书。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

  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

  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

  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这本书以魔幻现实主义著名,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回到马尔克斯身处的时代背景上,不难看出《百年孤独》就是对当时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这份孤独它不止是个人的,它其实是民族的愚昧和文明的停滞不前,孤独带来封闭,封闭导致落后,最后将整个家族、整个拉丁美洲带往毁灭的深渊。

  然而孤独是永恒的,爱是在漫长孤独中的一点零星的光。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么一个时候,周围人都在开心的笑闹,你也身在其中,但笑着笑着就停下了,沉默下来,仿佛热闹都是别人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其实孤独感如影随形,工作中自己的见解没能得到机会赏识的时候,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的没有懂得人分享的时候,你是选择在孤独中突破自我,还是在孤独中自甘堕落呢。孤独是一把双刃剑,要么促使你百炼成钢,要么助推你碌碌无为,如何对待孤独成为优秀和平庸的分水岭,能在孤独中学会思考,并和孤独达成平衡的人,会明白孤独好似四季之冬,在给你时间蕴藏和积蓄能量,有朝一日在春日里绽放,在盛夏里磨练,在仲秋里成熟,最终成为自信自强有所作为的人,而那些害怕孤独,甚至肆意深陷孤独的人,要么自甘堕落自怨自哀,要么自得其乐自我安慰,把孤独当成借口,把所有的虚荣和当初的目标都消磨于芸芸琐碎之中,所以有人说,优秀的人往往是最孤独的,没错,孤独给成功的人带来的是越来越出众,而不是越来越合群。

  《百年孤独》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喜欢得人读它,如获至宝,不喜欢的人则晦涩难懂,我大概处于两者之间,我相信这本书在人生中不同的阶段和经历,带给你的感受和深度也一定不同,虽然不会带给你多少感动,但它带给你更多的是内心的平静,让你更加从容的对待人生,在孤独中破茧而出,向阳而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4

  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好书?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好书就是读的时候能给人感想,读后还能让人念念不忘,忘不了。无疑,在我有限的阅读书目中《百年孤独》就是好书之一,可以说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排名稳坐第一把交椅的位置。

  高中时,怀着好奇与崇敬的心情买了这本鼎鼎大名的书,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读着这本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我惊愕,惊愕也不足以表明读时的感觉。但是很遗憾,读到一半我没有读下去。究其原因,里面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翻来覆去地用几个人名,完全把人给给弄蒙了,头大了,看着压根就不知道所出现的人物是哪一代的哪一个人,还不知道与其他人物什么关系。再加上里面的神奇之处太多,魔幻与现实之间你根本就分不清那是真的那是假的,还有叙事也不是常规叙事,常常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这样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一个茫然了得。所以读到一半,我遗憾放下。就这么放下了。

  再想想,这本书那么厉害,几乎到了人人尽谈,不谈此书就算谈尽千百书也枉然的地步,很多名家、大家都坦言受此影响,我在想,别人能读的进去为什么我不能?况且书都买回来了,不读不就白买了吗?于是重拾起,读,硬着头皮读,我就不信我读不下去,就是一块硬骨头也要把它搓碎,就是带着一股不服的劲儿读的。当然,根据上次读书失败的教训,这次再读就拿出笔和纸,随时记录,出现一个人记下一个人,然后建设人物关系网,一代一代往下推,书就这样看完了,七代人也被推了出来。第一代,开创马孔多的祖先被绑在了树下,最后死在了树下。天哪,原来以为很混乱的七代人现在看来是如此之清晰,一点都不乱,不得不赞叹马尔克斯的天才,天才般的创作。

  读过《百年孤独》已经四年之久了,书中的情节现在还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逢到别人问我这本书讲到是什么内容,我都会嘚瑟地讲述一些书中的神奇情节,作为例子,然后说,还是看书去吧,我讲不好的。我奇怪于,这四年读了无数的书,很多书读过已经忘记什么时间读的了,甚至把情节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为何《百年孤独》依然顽强地躲在记忆的深处,忘也忘不掉?我只能说,这是一本神奇的书,神奇到我想忘掉我的脑子不干的地步。

  那么,问题是这本书有何神奇之处呢?我以为,首先,应该是它巧妙地融合了魔幻与现实,制造出亦真亦幻的奇景。我想,读过的人都会记得人会长出猪尾巴、人可以与灵魂对话、人可以坐着毯子被风刮的不知所踪、雨可以连着下四年多下的空中可以游鱼…诸如此类的情节,这样的情节大量出现,不胜枚举。真的是太神奇了,现实中有这样的事情吗,没有,是马尔克斯为我们创造出来的。还有,不得不说,尽管里面大量这种神奇的故事,但读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他们是人不是神或妖魔,他们就活在马孔多小镇上,他们也要为生存而劳作,他们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烦恼忧愁,你会感觉他们也很弱小,他们也难逃一死。这样开来,马尔克斯很好地处理了魔幻与现实的问题,创造的世界如此之神奇。

  第二,就在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好像是阅读中的一个障碍——一个家族七代人反复地使用几个名字。马尔克斯不会给他小说的人物取别的名字吗,为什么反反复复只用这几个名字?我觉得这正是我们所有深思的。表面看是增加了阅读的障碍,但却收获了更大的效果,作家的用意是很深的。反复用几个人名,让人觉得,时间似乎是静止的`,没有流动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给人一种难以消除的滞重感。我觉得,深层次说明了,拉美地区百年来的缓慢发展,还有封闭守旧,几百年了,依然原地踏步,这是很沉重的。还有,反复用几个人名,增加了阅读障碍,换言之也是增加了阅读的挑战,它似乎挑衅地对读者说,我是非常难读的哟,你可能不能把我读完的。我第二次阅读就有点受此影响,想证明自己能读完,结果也真读完了。

  第三,小说的叙事结构很独特。前面已经说过,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到现在我还能背得出它的开头: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像一个还未开发的世界…之所以能背得出,是因为这个开头太经典了、太厉害了。“许多年后”,这是站在那个时间点上说的?奥雷良诺上校为什么面对行刑队?他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下午是什么时间,有多遥远?然后接下来的叙事又回到了马孔多初建时候。这个开头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地连在了一起,时间自由穿梭游动,惹人遐想。所以有人就说,此开头一出,后世作家竭力模仿,再也没走出它的窠臼,实在太厉害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看的时候是被深深吸引了。一个开头就这么厉害,可以想知它的内容了。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使内容看上去杂乱无序、天马行空,仔细想想一点都不杂乱,甚至是清晰的很。这种叙事风格无疑给此书增加了不小的魅力。

  当然,《百年孤独》的神奇之处是不胜枚举的,这里只是浅浅地说一下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三点。还有,建议大家都读一下此书,感受一下此书的神奇。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5

  雷纳塔.蕾梅黛丝(梅梅)是布恩迪亚家族第五代的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大女儿,她的母亲即是那位自命高贵女王的费尔南达。她从很小开始,便遵从母亲的意愿练习古钢琴和各种技巧。她举止浮泛,甚至有些幼稚,本不适合从事任何严肃的活动,但只要她在古钢琴前就坐,立刻变成另一个迥然不同的少女,那份出人意表的沉稳给人以老成的印象。她虽天赋不出众,但为了不让母亲失望,她还是通过严格的训练获得了最优异的成绩。

  然而在实际上,她一直就厌恶费尔南达的严苛以及为别人做决定的习惯,并且她自身的命运也的确在她出生前就已被费尔南达下好了定数。再接结业式上,她也正以为有了那张印着华丽的哥特体大写字母的羊皮纸,自己就能从责任中解脱出来,殊不知,她的人生又岂能由她来决定?

  没过多久,梅梅便喜欢上了一个香蕉工厂的工匠,每过一段时间,她的母亲费尔南达便注意到了自己女儿的缄默寡言、莫名惊恐、情绪无常和行为乖张。她开始不动声色地严密监视,终于有一次在剧院中抓到梅梅与一个男人接吻,她将梅梅拉出剧院,为了羞辱她还特意经过人声鼎沸的土耳其人大街回家,随后将她锁在卧室里。然而,梅梅却疯狂地爱上了他。每天晚上,梅梅在蝎子与蝴蝶的环绕中等待着他的到来。在禁闭之中,费尔南达却发现梅梅没有显出丝毫痛苦的迹象。一天晚上,梅梅还在洗澡,费尔南达偶然走进她的卧室,屋内群集盘旋的蝴蝶,几乎让她无法呼吸。她随手抓起一块布来驱赶,而当她将女儿晚间洗澡的习惯与洒满一地的芥末泥联系起来,一颗心立时恐惧的冻结了。第二天,她便声称家中有偷鸡贼,请了保镖在家中守夜,正当梅梅的爱人在当晚准备掀开瓦片钻入浴室时,却被保镖用一颗子弹嵌入脊柱,从此卧床不起。在人们的唾弃中,往事的折磨中,他在孤独中沉默地死去,无一怨言。

  梅梅自此万念俱灰,成了活死人。她的精神与肉体分离,她的心早已飞回她与情人那日日夜夜会议的狭缝中,越陷越深,再无法分离。没有了自己的思考,她成为了一具死了心的傀儡,任由其母亲摆布,不知是其本意,亦或是打击过重丧失了语言能力,她至死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在她母亲训练成为女王的那所修道院度过了她的余生。

  人生是无“界”的,可怜的是,梅梅从小便被定位了人生,面对未知的命运和一片黯淡,她硬是被自己的母亲折断了双翅,又被纤绳深深锁住,无情地被牵扯。一切行为,冲动的,有礼节的,都被费尔南达用力地打回,再无行使自己意愿,掌控人生的可能。

  米开朗基罗常挂在嘴边说一句话:“未来是不可想象的,我宁愿去工作,去尝试,而不是坐在这里思考,或者漫谈未来。”我们此时兴许有了暗自庆幸的资本,未来不可想象,而我们大可不必被社会礼教与家庭左右,过早地定位人生,循规蹈矩地守“界”,以免使我们的人生陷于如此困窘的境地。

  生活因未知而美好,因未知而有无限,有万般境界。我们不能过早地定位人生,打破了人生的可能。何尝不让事物的自己的掌控之下,去摸索探知这无限的可能?就像面对恐惧自保的'本能一样。况且,就如司马相如在谏书中写道“明者远见于未萌”,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能生于“忧患”,预测风云,进而利用世界的规律,更好地掌握自己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种智慧?更甚者,能够放飞未来,挑战未来则不失为一种更高的人生境界。

  孔子一生周游列国,渴望恢复周礼,万人的嘲笑与质疑,现世的礼崩乐坏,种种冲击让其发出“知我者其天乎”的感叹,然而他人无时无刻不坚守着复周礼的使命与责任。他看到了事情的结果,却没有将人生定位于此,没有天下大合的背景,周礼不过是象牙塔,但他的行动准则已然超越了人生的“界”,从信奉的道德标准出发。挑战预测,改变看似不可能的位置,让心中的未来成为以后的现实,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也同样着实让人敬佩,这种人生选择或者文化品格也的确成为越来越多后辈们所追求的精神境界。屈原和文天祥便清楚看见了朝代趋下的无望,却依旧“留取丹心照汗青”。鲁迅冷静的看透了世人的愚昧和时代的悲哀,预测到了那灰暗的未来,却依然要做一个狂人声嘶力竭的呐喊。曼德拉饱受摧残,却依旧坚持致力于种族平等,他们未将人生定位于眼前,而是未来乃至更远的将来。预测未知改变未知创造未来,是人生一种更高的境界。

  就如周国平所说的那般做一个“不低估命运的力量,也不高估命运的价值”的人吧,不过早定位人生,给自己更多的自由与可能,勇敢地做金石之声,挑战未知,创造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6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7

  “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但是孤独不会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陨灭而消失,它必然与人类的存亡相伴,直至人类灭亡的那一天。

  说来惭愧,已经许久没有读书,我已经被生活的洪流所殒没,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在我的书架上放了快一年了,在其年满一周之前,抓紧看完,可能也是我这一年看完的第一本书了吧。看书之前我看过一些《百年孤独》的讲解文章,了解了一定的背景,但是我发觉自己现在看书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接受所谓“主流”的感受了。而是随着自己的感情,感悟书中的文字,即使所得所获与常人不同,被人说是误读经典也在所不惜。误读是我自己的误读,与他人何干。

  看完《百年孤独》我读到的其实不是所谓的“孤独感”而是那种“宿命感”。其实这本书让我从很大程度上联想起来了自己很喜欢的一部美剧《shameless》,布恩迪亚家族和贾雷格家族也算是同命相连了吧。家族里面也有些优秀的人,也做出了一些大事,也拥有过一些东西,但最终每个人都还是逃不过孤独的面对死亡的结局。我想不仅仅是他们,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书中有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虽然书中那些人名也着实让我有时候看的云山雾绕,让他们跟记忆中的那个人对上号。乌苏拉尔的坚毅顽强,充满爱与包容,算是书中最完美的一个形象了,阿玛兰妲的刻薄与恶毒,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偏执与倔强。我也不在此就所谓的人物做一个分析解读,我就开始写下一些我读完整本书之后,对于孤独,对于宿命,我的一些看法。

  人生来孤独,究其一生摆脱孤独,最后孤独的面对死亡。我想这就是平凡的人与孤独的故事。很不幸,在我短暂的我二十多年里面,我没有很好地摆脱过孤独,它常伴左右,有几年甚至形影不离。与书中描绘的我那可怕不同,我觉得孤独是个很可爱的朋友,它让你更好的面对自己,更好的正视自己,正如书中阿尔卡蒂奥沉迷于冶金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沉迷于制作小金鱼,奥蕾莉亚诺沉迷翻译羊皮卷。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需要所谓的“爱好”,能够让我们熬过这漫长的一生。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所谓的爱好,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必须有所意义,对今后的一生有所帮助。但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那些之前嗤之以鼻的“恶习”不也是一件很好地事情么,那些“恶习”可以给人带来快乐,虽然快乐的时间长短不一。我以前一直不了解,或者说我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过这些问题。我们总是在说,与其悲伤地活一年,不如快快乐乐的活一个月。但碰到有些人做着大部分人觉得“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人性的制高点开始指责。换个角度,我觉得我很能够理解,理解那些所谓的“成瘾”。至少在上瘾的那一刻,可以暂时快乐,摆脱痛苦与孤独。当然,能从那些“积极向上”的乐趣中获取同样的快乐就更好了,因为这样的快乐更加长久。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我们逃不过孤独,正如我们也逃不过所谓的“宿命”。以前我是一直不信命的人,一直觉得只要尽人事,天命就会因人而改,但时间更迭,我开始相信所谓的命运是存在的。而命运存在的方式,大概是我们身边的环境导致,如果你逃脱不了你原来的环境,那假以时日,你一定也会成为那个环境的一份子。莲花出淤泥不染,那是因为它出了污泥,如果一直在污泥之中,想必也是会近墨者黑的。而环顾自周,我身边的朋友,我认识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逃离原来的环境,我想能狠下心来逃离的人,也是一个狠人了吧。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他们走到了哪里,都能创出自己的一番风采,但无独有偶,他们都选择回到马孔多,他们的家乡,那个原生的环境。而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所有的一切,才开始朝着那些布恩迪亚特色的方向开始发展。这是他们的宿命,他们无法逃离。我想我也很难逃离自己的宿命。我曾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但无奈自己不是那种狠人,我所做的就是让自己在现在的环境中过得更好,享受到更多的快乐,让自己以后的日子变得更加好过一点。其他的一切,虽然我依然尽人事,但对于结果已经不再有太多的奢求,我是怎么样的人,我会变成怎么样的人,我已经逐渐清晰。人都说三十而立,但在三十之前的我,已经逐渐认清了我自身的宿命,我不想说要去反抗,但我会尽力改善。人生总是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遗憾,错过的人,错过的事情,我也从来不后悔,虽然自己这一路的选择也不尽全对。但,至少现在来看,我活的还算自在。

  正如书中写到的“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当下,这一刻,才是真正活着的我们。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8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吃掉。——题记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无论是你正在酩酊大睡抑或是思考着难以回答的问题,还是与畅谈未来。一阵欢闹过去,终会面临孤独。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逃避的词。

  也许你会对它带着一份恐惧,一份害怕。但它还是来临了,迈着悄悄的步伐向你靠近。它并不是掠杀你笑颜的魔鬼,而是可以与你卧膝长谈的知心。它与时间是共同的人生倒数器,但并不可怕,反而使你的内心得以沉淀,当你去掉外表的浮华与暴躁,你会得到新的东西,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到了那时你就会一如初生的模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不再会有害怕束缚着你,你会尝试,会去探索,回去发现,他人与本我。

  《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过去与将来,起源与发展,开端与结束都在孤独的各自中画地为牢如同野蛮人般的,没有爱的地域,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百年孤独》里的一个家族的兴荣好似一个微型社会一般,但七代人的生与活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刮走就好像一滴水融入了一般这百年家族也随时间的洪流逝去得了无音讯。阿玛兰妲她以自己独特理解的爱固守一生,安静、神秘、深沉。所以她的`历时百年的孤独全是为了珍藏守护一份神秘之爱。她越是醉心于寿衣的缝制越是表明对那份爱的历久弥坚。美人蕾眉黛丝,她是只有自己任性而为清心寡欲不为世俗沾染的一个至美的绝对的孤独体。所以她的终结是那么的奇幻超绝。双胞胎恶作剧颠倒了名字,长大后性格体征行事作派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各自孤独,当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扑在吉普赛人的羊皮卷上死去,另一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也同时终结了生命,人们惊异的发现两具尸体是如此的相像,当晚烂醉的埋葬工人糊里糊涂的埋错了各自的位置,一切还是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因为孤独的宿命如此精确无误…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飓风中解读了羊皮卷所有秘密,那个时候他才明白,孤独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族整个马孔多,孤独到脱离整个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记忆都没有。

  以七代香火,百年历程,为时间轴,以马孔多小镇南美洲历史民间奇幻铺展空间,以吉普赛人羊皮卷预言为线索,去证明一个孤独的命题,没有爱情必定孤独,但是爱情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除了孤独你可能什么也抓不住。

  在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时,内心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一切就好像放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内心平稳而安适。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9

  “生命中曾有过的灿烂,终究需要寂寞来偿还。”当翻过《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脑子里无法抑制的浮现出这句话。

  《百年孤独》那浩瀚的卷轴,如同那那写满命运的羊皮纸卷,厚重的无法言喻。而那充满魔幻主义色彩的文字又充满着魔力。马尔克斯·加西亚,他用自己细腻的笔触,描摹了马孔多——这一片乐土上的居民的生活。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的第一印象是:太深奥了,驾驭不了。我承认我也曾是其中一个。但当你开始潜心阅读,这本书的晦涩深奥却成为了你反复钻研的理由。毕竟真正的经典不是我们随意就能读懂的,这样的好书,就算让我们读上几十遍也远远不够。相比于他的另两部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枯枝败叶》,这部作品中隐藏的深刻思想是其他两部无法企及的。《百年孤独》描述的不光是爱恨那么简单,浩繁的卷秩,马尔克斯赋予它的是一份历史的悲怆,是对于生命的反思,对于世俗束缚的抗争,以及对于自由的追求。

  这本书能获得诺贝尔奖是无可争议的。就像马尔克斯自己说的:“当我开始写作这本书时,没有人可以阻止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他成功了,他铸就了一部真正的经典,一部足以流传百年的巨作。

  当我们跟随飓风的脚步,穿越马孔多的白色房屋,穿越后花园繁茂的秋海棠与玫瑰花,穿越那躺着大帆船骸骨的荒原,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在这里生活了世世代代。七代家族,从诞生到灭亡,无论他们曾流浪到拉美的哪一块土地上,来躲避家族可怕的魔咒,却始终更改不了孤独的命格,繁华销匿,到头来还是一场梦魇,正如同拉美自身的命运,跌跌撞撞追求独立的路上,从来不曾平坦。

  就像乌尔苏拉自己所说:“这个家族像是被下了一个可怕的魔咒。所有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盲目热情,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人都冷酷睿智。”在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中,最光辉的莫过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儿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了。前者带领村民不断摸索最终一手建立了马孔多,后者一路为信仰征战最终赢得显赫声名。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却在曾经的恐惧中不可逆转地衰老和疯癫,这个一手开创了马孔多历史的人,最后却像野草一样枯萎地无声无息。他被自己的恐惧与孤独绑在了树下,沉默、衰老、直至成为了树的一部分,被蚂蚁吞噬,永远的和这所白色的房屋在一起。他曾执着反复制作的小金鱼,也在炼金室中被人遗忘了一段时光。而他的.儿子,这个将布恩迪亚家族的姓氏写进历史的人,却是整个家族最严重的孤独症患者。——或许他的温情只为蕾梅黛丝存在过。马尔克斯这样描写他:“他想永远这样待下去,守着她百合般的肌肤,守着她翡翠色的眼睛,听她以对待父亲的尊敬,每问一个问题都叫一声‘先生’”布恩迪亚并不缺乏爱。他将所有的爱倾注于这个孩子身上,却无力改变她的死去。命运让他绝望,他便追随信仰而去,追随真理而去。他走上了与政府抗争的路途,一路坎坷,燃烧了拉美的半壁江山。即使这样的荣光披在身上,却无法更改他最后悲戚的命运。

  庇拉尔是唯一一个看清了这个家族孤独宿命的人,虽然她的纸牌从未为她带来一个为她而停留的男人,却算清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她不是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但她却与这个家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爽朗的笑声始终萦绕在布恩迪亚家族的院落中。她亲眼见证了这个盛大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在自己衰老的年华中,用一张张塔罗牌占卜早已注定的未来。

  梅尔基亚德斯,从一开始就出现在这个家族中的吉普赛人,是他为马孔多带来外界的诸多事物,同时赢得了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全部信任。“马孔多永远欢迎梅尔基亚德斯。马孔多永远对吉普赛部落开放。”当马孔多的村民开始拒绝吉普赛人的带来,他以一个领导人的身份如是说。他将梅尔基亚德斯视为至交,而梅尔基亚德斯手中难以解的羊皮纸卷,承载的正是他们家族的秘密。

  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解了羊皮纸卷的秘密,最终的结局也就到来了。这个家族真正从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这一幕幕场景,却早在羊皮纸卷中描摹千百回,想到这里不禁让人扼腕。“世上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能够忍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书的最后一句话这样说道。

  整本书的内容错综复杂,但不难发现的是,在布恩迪亚家族最鼎盛的时期,突如其来的失眠、失忆,以及一个个下着暴雨的夜晚早已昭示未来。每个家族中人都有所感知,所以他们揣揣不安,一生禁锢。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著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这近百年来的孤独历历在目,却无法细数,每一代人都被此蚕食,直至家族最后的衰败,曾经的自动钢琴、曾经的灯火辉煌,被枯萎的草木和被虫蛀的门框代替,如此庞大的家族史永不能重写。

  爱恨一百年,始终是一场得不到救赎的轮回。百年光阴,孤独永随。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0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了名的难读,很多人为了那么一点点的虚荣感去读这本书,实际上整个阅读过程都是痛苦的。这是一本好书,如果觉得难读,那么不如不读,等到能静下心来啃食这孤独的时候,再好好读它。那时,你不会为了“奥雷里亚诺”或者“阿尔卡蒂奥”这翻来覆去一样的名字而摸不着头脑了。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写的读后感并不是去陈述、去罗列、去分析这本书的内容,而是表达出这本书带给你的瞬间,增加给你自身的内容。我们读别人的故事,永远都是在其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然后反省 自己;或者是在书中找到外在世界的影子,然后审视现实。总的来说,好的书可以擦亮人的眼睛,看清自身与周遭。《百年孤独》让我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很大的空间里,我是这个空间里唯一的生物体,被黑暗包裹着的我在不 停的接受信息,然后通过思考来拯救自己。

  孤独,正是这个思考的关键词。一个叫克里希那穆提的印度哲学家说,因为我们的内心是孤独的,所以变成了人生的旁观者,只有当我们了解孤独并超越它之后,我们才能成为参与者。一生孤独,百年孤独,说来说去都 逃不出孤独。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一个时刻:身边的人都在愉快的玩耍,自己也在其中笑着,但是笑着笑着就停下了,看着眼前的景象,陷入一些思考。

  这就是人生旁观者的孤独吧。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尽了布 恩迪亚家族七代的兴衰哀乐,因为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的粘连,每个人物在有时会显得与其他的人物毫无联系,这就让人物自身的孤独感更强了。我还记得何赛?阿尔卡蒂奥和庇拉尔?特尔内拉私通的第一夜后,马尔克斯是这 么描写阿尔蒂奥的想法的:他觉得再也无法忍受腰间冰冷的声响和腹内的气流,无法忍受恐惧和迷乱的渴望,渴望逃走,又渴望永远留在这恼人的静寂和可怖的孤独中。

  在《百年孤独》里,无论是男女之间的性爱、兄弟之间 的交谈,新生命的诞生、嫖/妓、战争……作者的描述中总少不了孤独这一词。但是在阅读过程中,我并不是为了那些堆砌的词语而感到孤独,而是,为马尔克斯讲故事的手法。正如《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把短短几 天发生的故事写成一本书,精细是当然的,但宏观感也是具备的。《百年孤独》恰恰相反,它是把一个漫长的时间浓缩在不厚的一本书里,宏观是必然的,但是细微处也能细微的碰到我的神经。

  时间如此漫长,人物如此之多 ,但故事也就那么几百页就说尽了。就像我们自以为轰轰烈烈的一生,在别人眼中不过就是几段话总结的故事而已。那些放在纸面的记忆都透着孤独,那么鲜为人知的那些时刻呢?那才是最孤独的时刻。因为孤独始终都是一 个人的事。我们都是别人孤独的旁观者,马尔克斯也是。我们都有相似的孤独,马尔克斯写了出来,我们读进心里。

  李志有一首歌叫《梵高先生》,他现在不再唱这首歌了,或许是因为人们曲解了他歌中的情感,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孤独为人所猜测,于是便不唱了。“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言简义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的,就像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隐形基因,孤独不是什么传染病,他是人人都有的一种情感。正是孤独这种情感,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欲望与时间。

  我觉得,一些人他没有发现他最深沉的孤独,被人所普遍谈论的孤独大概是没有 爱人、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知心的朋友这类的事儿引起的。这不是孤独,这最多算是寂寞。孤独是在你拥有以上所有之后,自己仍然挥之不去的自怨自艾。我们可以这么比喻,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全封闭的容器,容器里 装着一种名为孤独的液体,无论容器被放置在什么地方,无论容器周围有多少其他的容器,也无论容器多大多美,里面的液体都不会消失。

  这种液体在离开容器之后就会蒸发,只有在容器被打碎后(同你死后)孤独才回消失 。至于他必须要消失的原因,大概是你自己的液体就算是溢出来也不会被别人所接受吧。这种液体的量因人而异,但每人都有。这种液体的颜色也是因人而异,从无色到漆黑,随时都在改变。我还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语文 老师在课堂上评讲大家写的作文。

  我也记不清那次作文的主题是什么了,只记得在大家的作文中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孤独”这一词。“你们现在根本不懂什么是孤独,所以不要去滥用孤独这个词。”这句话是语文老师说的 ,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对于孤独的感知,虽然不能说是完全与年龄挂钩,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从我高一写的那篇《百年孤独》读后感就能看出,随着我年龄的而增长,我的确有了新的想法。

  很多东西都会成为孤独的诱发剂,于我,书就是那支诱发剂。前面所说的年龄的增长丰富了我的思想,不如说是在我长大的过程中看的书越来越多,沉淀了我的大脑。像我常说的,阅读使人孤独。在我们把眼睛擦的更亮 ,接触更多的东西之后,我们就知道的更多,我们就变得更复杂。看了太多别人的故事,有了太多的机会去思考,想太多,觉得一些想法不被人所理解,以及一系列衍生出来的症状,都是阅读带来的。可我觉得这是好事呀, 你只有知道并看清了孤独,才有机会去防备啊。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乐观的面对生活。外露的孤独不能被称之为孤独,我们还是要披着糖衣,我们还是要享受短暂的一生然后揣着不为人知的孤独摔碎。孤独让人清醒,不要把孤独想成一件很伤感很 非主流的事情,孤独也有许多的营养。对于我来说他就是一个空间一段时间,让我思考让我成长,这些思考带来的质变的成长是在容器内进行的,无需张扬炫耀,只需要用来浇灌自己。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可孤独路上,思想闪烁,我踟蹰前行。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1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动物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刚刚从西安回来,满脑子还都是李隆基和杨玉环凄美的爱情绝唱,他们的爱情如绚烂的礼花开满夜空,璀璨华美无与伦比,但开过之后呢?李隆基的孤寂又有谁能懂?

  喜欢晚上一个人去体育馆散步,不在于锻炼身体,在于享受难得的孤独。虽然人很多,但俱不在自己眼里、心里。可以撇开一切,审视内心,与自我对话。会长久默默地坐着,凝视灰黑色广袤的夜空,享受它带给我的静谧、安详、乃至神秘。心在夜空中孤独地飞翔,此时的它才真正属于自己。心在孤独中沉静,让孤独给心一次清新的洗礼。

  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著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孤独在人性中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它的孤独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的,那是特定时期拉丁美洲的孤独,是有害的,是令我们忧虑的。是人们,尤其是给它造成孤独的国家、政治家们应该关注的。

  看着书桌上的《百年孤独》,我知道,一段时间之后,我还会再次打开它,细细品味,相信那时自己会有更多的收获。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2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

  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

  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

  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

  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

  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3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独》的读书心得领悟感慨2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百年孤独》的读书心得领悟感慨3

  时光如梭,岁月飞逝,一转眼就到了暑假,漫漫长假中我觉得不能浪费,我看了一些书,虽然寥寥数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明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者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同时,我很喜欢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希望大家能去欣赏一下,这本书会让你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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