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0-25 10:35: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8篇(精选)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8篇(精选)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永远的`西瓜小丑》一书,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小丑就是西瓜小丑,他在楠木林给孩子们表演节目孩子们很喜欢,突然有一天西瓜小丑被一些马戏团的人抓走了,因为西瓜小丑还不是马戏团的人,绿毛龟发现西瓜小丑被马戏团的人带到一个岛上,绿毛龟就从楠木林里挖了一个秘密通道可以通向那座小岛,最后孩子们都去岛上看西瓜小丑的表演。

  《永远的西瓜小丑》真有趣也很好看。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07年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士兵出击》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钢七连解散后,最后只留下七连连长高成和列兵许三多留守。光杆连长的高成,向许三多坦露自己将门虎子的身份,并且声明自己不愿倚仗父亲,而是“有很多路可以选择,走最难走的哪一条”。许三多反应默然,淡淡地说:“我只有一条路,我只会走一条路。”

  曾被战友们嘲笑为愚蠢的许三多,也许因为痴傻,也许因为执着,固执地走在自己哪一条路上,然而他终于走出了让所有人都钦佩的长路,包括高傲的高连长,包括刚毅的伍六一,包括潇洒的袁朗。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他没有什么爱好,也因为“蠢笨”而没有人理他,他于是独自练正步,成了正步走得最标准的士兵。他到了脱下军装,仍然只会走正步的程度。

  在那个鸟不拉屎的荒芜之地,他固执地去“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一条整个连队都没有修成的路,被他有两只手刨了出来,铺了出来,而且他还把不同颜色的石头分类,铺出图案来。

  在图书馆看书,许三多竟然按照字母的顺序来看,原因是:“我这人可笨哩,也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就是这样的人可以最多的.书。

  最危急的时刻,他没有像那些聪明人一样明智,而是想着别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会想着别人;明知不可能,也会去做,只要自己觉得“有意义”。于是,他让别人记住了自己,下至列兵,上至连长、团长,还有被人俘虏的“敌军”。

  他宠辱不惊。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荣辱,他只是在“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

  胡适曾评价国学大师王国维:真正的聪明人,是那种肯下苦功夫、笨功夫的人。

  早熟的“天才”,往往会被自己的小聪明抹杀,淹没在别人的赞誉积累起来的骄傲的废墟中。

  荧屏里的帅哥美女,常常潇潇洒洒,一出来便事业有成,有着大量的时间去谈情说爱,去经历爱情的“惨痛波折”,给人们一个个虚幻的泡沫。然而,毕竟是泡沫,久了,心便厌倦了。

  于是在这个帅哥靓女充斥的荧屏里,突然露出一个许三多,他以自己的淳朴与本分,拂去蒙在人们心头那层厚厚的尘垢。

  许三多痴痴呆呆地走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路,走进了人们的心里,如一缕久违的清泉。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没错!正如课文所说的:时间来去匆匆。在不知不觉中知道时间的宝贵。我们还默默的等待着下一个年轮,会到何处、做些什么、有价值吗?

  我们一天天地溜达着,时间不知不觉地逝去,或者是在我们身旁的0。001厘米的距离擦过。向前看,我们的日子还要过很久很久才能到达我们所说的未来;向后看,我们经过所说的以前的日子已经很久很久……

  就像今天那样,甚至在这一刻,随手拎起笔写写画画,感到很慢,其实时间正在飞快得逝去;抬起眼睛,看看书或发发呆,其实时间也在努力地,不停地转动,使劲地走着。

  时间永远都买不回,要是真买回来也没价值!但我宁愿它回来!在太阳出来到太阳转到别处时,我们才知道一日即将过去,刚才还在看书、读报、工作、玩耍、发呆的.人们沉入了梦田里。风儿轻轻吹过头发,那一瞬间的感觉不会再回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珍惜现在的,留下美好的,留下有价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 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 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 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 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是一个情人节,我和盗墓笔记一起度过的一个很有意义的节日,特意把最后一本留到今天,想和铁三角一起过一个节,几天时间读了这9本书还是很有感悟的,真实的盗墓笔记读后感。决定把他们都记录下来~

  最开始接触《倒笔》的时候,是一个学生给我推荐的(琪琪~亲爱的╭(╯3╰)╮)原本我就对那种盗墓类的小说没有抵抗力,因为实在是太冒险太刺激了,加上神神鬼鬼的实在是喜欢的不得了。《鬼吹灯》作为中国盗墓类小说的开山祖师,描写是很不错的~我都看了3遍,里面也有个三人组,当初我就对这3个人特别是胡八一各种崇拜,读着他们的故事我就好像和他们一起去到了那些神奇的古墓进行了探险一般。而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为我呈现的是一轮不一样的风景,的确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文章,总是能更深的产生一种代入感。可是,让我感动的却不仅仅是这个……这几天读了盗墓笔记,我就仿佛经历了吴邪那样的人生,到了最后,也许还是有很多谜题没有解清,可是我是真正和主角一样经历了整个过程后,好像谜题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虽然我们都还是有好奇心,但是那种人生的无力的感觉已经只想让我或者是让吴邪有一点期望可以去等待,可以让还活着的人好好的活着,可以理解吗?“活着”两个字的含义?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读后感《真实的盗墓笔记读后感》。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读完《藏羚羊的跪拜》一文,我不由感到心情十分沉重,羚羊那份沉甸甸的爱,又为老猎人所丧失人性感到悲从心来。

  《藏羚羊的跪拜》记叙了一个老猎人正要捕杀藏羚羊时,藏羚羊向前走了两步,用哀求的眼神望着他,双腿扑通地跪倒在地,流出了眼泪……可是,老猎人还是硬下心肠扣动了扳机。第二天老猎人给藏羚羊开膛破肚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只已经成型的小藏羚羊!从此,老猎人离开了藏北草原。

  我看了这个故事,心中油然而生这些问题:为什么人无意间会变得贪婪,为什么不学着自我反省一下。要怎样才能唤起人类保护动物的意识……

  由此,我又想起《猎人的诅咒》中的“猎人与熊的`故事。它记叙了几个残酷的猎人,为了得到熊掌、喝到熊血,在山林中守了几天,终于捉到了一只小熊,这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熊,就活生生地被他们剁下了熊掌,熬成汤,喝干了熊血。这些人比起老猎人还有一点良知,我认为他们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简直就是半兽人!

  我虽然不喜欢流行音乐,但还是想起一句歌词,虽然它不能完全表达我的心意:“半兽人,至人类落为半兽人,世上再没有纯洁的灵魂……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斑羚飞渡》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篇特别感人的作品。沈石溪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我也看过他的许多别的动物小说,但唯有《斑羚飞渡》这篇小说最能打动我。

  这部小说主要写猎人把一群斑羚赶到悬崖边,悬崖与对面山崖之间的距离h斑羚们无法跳跃过去,面对种族生死存亡之际,头羊想出了一个挽救种族继续生存的办法。它把这群斑羚分为年轻与年老两组,让年老的斑羚当年轻斑羚的垫脚石,他先让小羊起跳,再让老羊起跳,当小羊的`身体刚要落时老羊正好跳到小羊脚下,小羊踩着老羊的背再次起跳,成功跳到对面山崖。最后只剩下头羊,没人给它当垫脚石,头羊也不用为别人当垫脚石,最后它悲壮地跳下山径。

  头羊这种舍己为人的品格,这种为了种族繁衍宁愿自我牺牲的精神,让我想起了本册书中学到的董存瑞,董存瑞为了战争的胜利舍身炸暗堡,他昂首挺胸,站在桥底中央,手托起炸药包,顶住桥底,猛拉导火索。这么多象那甘愿牺牲的头羊!董存瑞和头羊的精神让我们大家钦佩。

  以后我也要做一个有奉献精神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本书是小说,从题目来看,是多么的文艺范,应该不是我的菜。起初我这么想。

  而且读起来也明显描述过多,就是那种对周围环境的烘托、对各样人物的细致描写、对主人公心理活动的勾勒,都明显过多,似乎我根本不会注意这些。我读小说,永远都像读故事梗概。我先知道的是:发生了什么,然后怎么样了,最后结局是什么样的。仅仅如此。但这本500多页的书,明显超过了我的阅读能力。她写了太多我不关心的部分,人,事,战争,风景。我只关心她的结局。

  简单的来说,这本书的梗概就是:希拉是个小学徒裁缝,单纯,没有心眼,没有戒备,她本可以安稳但辛劳的读过一生。但在她结婚前两个月,她遇见了拉米罗,一个成熟、善于勾引女性的男人,她上钩了,并被骗财骗色。然后她并没有被击倒,虽然刚开始她确实很难重新振作,但希拉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她在摩洛哥的土地上重新有了值得信赖的朋友,她们帮助她重新生活。她开了一家服装店,慢慢的认识了些值得交往的朋友,她的生活慢慢有了起色,她不再是个小裁缝,转身变成了高级时装师。她努力掩饰着自己的忧伤,因为她仍需要装的坚强。但后来她装着装着就变成真的了,她真的.变的坚强、果敢,不再是当年那个怯懦的小女孩。她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开始学会掩饰自己的情感,没有恶意,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其他人的伤害。然后她的母亲从马德里来到了摩洛哥,与她团圆,她的生活步入正轨,平静而稳定。但好景不长,二战爆发后,她接受了英国人的任务,变成了一名间谍。她成功的把业余间谍的能耐发挥到了极致,在执行达尔西瓦任务的时候,她又一次见到了马库斯洛根。这个男人是当年她在摩洛哥时爱恋的一位,当时他们明知互相喜欢,但因为时机不合适,谁都没有开始这一段。马库斯救了她,但她仍对他存有戒心,终于后来他们明白了,原来两人都是英国间谍。如此一来,大团圆了。

  但结果却没有讲,给了个未知数,但我一点也不遗憾。

  我还是挺喜欢看的,看一个女孩成长为女人的故事。她真的长大了,适应了,成功的在战争中活了下来。她是个平凡的女孩,但却一样每天经历着不同的事,不断的磨砺,一步步走来。我也该这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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