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继承

时间:2022-07-02 12:21:49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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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继承

  养老保险继承

  据消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近日公布。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决定明确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余额可继承意味着什么?

  对于继承养老金余额一事,乐观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个人养老保险是你个人账户的钱,是你自己的钱,不但你可以花,而且你还可以留给子女,所以这个钱无论缴多少都是你的。如果这个个人账户,最后积累到一定程度,本身有一个收益。

  不过,也有观点指出,可以继承养老金余额看起来很惠民,但按照个人社保账户的发放来看,能留下余款给后代继承的可能性不大,目前社保基金发放男女不同,女性55岁退休后发放170个月,男性60岁退休后发放139个月,也就是说,女性69岁,男性72岁,其账户上的养老金就发完了,只有在这个年龄之前去世的才会给子女留下养老金遗产。而且这些余额还存在“贬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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