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09-25 16:52:41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常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常用【15篇】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下雨的日子,喜欢雨中的世界。在雨中回味人生的苦乐酸甜,总让我回味无穷。

  下雨了,向窗外望去,白茫茫一片,一根根亮晶晶的银线,从空中往下垂,噢!是雨丝。仿佛连接在天与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则是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乃是它演绎的无边无际的舞台。

  雷声隆隆闪似剑,为雨鸣锣开道。此刻,一场伴风肆虐的暴雨从天而降,丝丝入扣的音符是如此紧凑相连,又是那么飘洒恣意。然而,花草树木都在贪婪地吮吸着雨水。雨之中,蜜蜂是否还采蜜;雨之中,蝴蝶是否还在翩翩起舞;雨之中,百花是否还在争先恐后地绽放,望着一片雨际,我浮想联翩。

  我喜欢雨,因为“润物细无声”,这飘飘洒洒的生灵啊!是生命的血液,冰封的大地需要它的滋润,沉睡的万物等待它来唤醒,天使派它来敲开季节的大门,它原来负着春的使命,飘洒的是生命的灵魂!曾有多少次,一场似飞瀑的倾盆大雨,向窗前的我倾诉它的苦楚;曾有多少次,雨用她那纤细的手指敲击着家家户户的窗户,向雨下的我散下无数的珍珠;曾有多少次,当雨从空中散落下来时,大地万物在欢笑,而雨却在哭。此时又有谁能理解雨的苦楚?

  我喜欢雨,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是惬意地打着一把小雨伞独行雨中,倾听着人生中雨的各种音韵旋律,使心灵的天空自由飞翔。慢慢感触匆匆在雨中走过的行人,看她们的欢聚别离,听她们对雨天的谈论,猜想她们的'生命故事,也许这是一种洒脱吧!忽然间,轻轻地把雨伞放下,迎着蒙蒙的细雨,然后闭上双眼,让雨轻轻的抚弄,托起了一份寂静,托起了这个可爱的雨中的世界。

  顿时,我完完全全被陶醉了,就是这样,任雨带走我的烦恼,带走我的痛以及我的泪水,让我原本心事重重的我变得轻松自如,让受过伤的小小心灵重新振作起来,不断自我鼓励,告诉自己:不要轻易说“不”,不轻言放弃!

  正所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也许,这就是一种奇妙的境界吧!

  在雨的世界里,我总是静静地感受着雨水,感受着切肤的冰凉,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洗清心头种种的不快,所以,我喜欢下雨天。

我喜欢作文2

  我领略过大海的波澜壮阔,感受过山的高大雄伟,然而,让我记忆犹新的,都不是这些,而是江西乡村,我喜欢这里。去年暑假,爸爸带着我来到江西的一个尚未成为人们旅游胜地的“深山老林”。我们住在山边上一家新建的小旅馆,可能是新建的缘故吧,旅馆里的设施都是崭新的,干净整洁,让人看了很舒服。第二天一早,爸爸的好友——一个土生土长的江西人便带着我们去了山中。

  一出旅馆,正对着我们的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的流水,与繁华的大都市有着天壤之别。我迫不及待的进入水中,在小溪里尽情的嬉戏、玩耍,爸爸则在小溪里寻找着奇异的鹅卵石,快活极了。接着,我们来到了村民的屋子旁边。“咦,他们的水龙头为什么都不关呀?”我十分惊奇。爸爸笑了,他指着一旁的管子,说:“你看,他们用的都是从山上直接流下来的泉水,泉水源源不断,泉水味道甘甜,而且也不用付钱。”不知不觉中,脚下由平坦的'路变成了一级级阶梯,我知道,已经进入山中了。

  走着走着,我的左边出现了一个类似泉眼的东西,我正奇怪,叔叔就已经从包里拿出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子,接了一瓶水:“这里的水是天然的,干净可口,好喝极了!”“哇,瓶子上居然还有水珠,就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我吃了一惊,“那它,喝起来是不是也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得一样冰呢?”我说着,喝了一小口:“噢,真好喝!甜甜的,冰冰的,太棒了!”“那是当然!”

  爸爸显然还沉浸在童年的回忆之中。我们还在山中逛了一圈,爸爸拍下了许许多多精美的照片,还在山上采了一个小灵芝送给我。而我呢,也不虚此行,还看到了一条一米多长的竹叶青呢!有收获吧!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村民纯洁、朴实的性格,喜欢听潺潺小溪的叮咚声,更喜欢这样悠闲、宁静、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令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作文3

  多少次见到24中的学哥学姐,盼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多少次梦想能身着24中的校服,在野霞丽走向那片绿瓦红砖,明天,当九月的和风伴我走在这校园,我想说:我喜欢。

  我喜欢24中的的修建,赫石色的墙面泛着历史的气味;我喜欢那尖顶的钟楼,让人想起中世纪的城堡和一望无垠的'田园风景。我喜欢这里的花园,软绒绒的草叶随风摇晃着曼妙的腰肢,常勾起我到下面躺一躺的愿望。我还喜欢花园中的凉亭,古朴中透着典雅,小巧中带着俏皮;坐在外面纳凉便是一种别样的享用。假使散步在碎石铺成的小路上,碎汞似的阳光从树叶间倾注到你的肩上,清风过处,会送来缕缕花香,那么眼前便是花坛了。我很喜欢花,绚丽的颜色安慰着视觉神经,你会觉得它们在笑,半掩着芳唇,抑或放声开怀,霎时似乎世界也笑起来了。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它是绽放在教师和同窗们颊上的。教师都是笑着走进教室,然后浅笑着问好:“上课!同窗们好!请坐!”我很喜欢教师的板书,或飘逸,或清秀。教师的手臂打乱了阳光下飞舞的浮尘,与此同时,一个个知识点便印在我们的脑中。我喜欢看教师给同窗讲题的样子,时而颦眉,时而浅笑,时而注视以资鼓舞,时而摇头表示嘉许,似乎全身都浸润在神圣的光晕中。我也喜欢倾听同窗们文采斐然的发言,喜欢和他们一同踢毽,花花绿绿的鸡毛毽似乎有了生命,旋转,腾跃,舞蹈,将我们沉闷的笑声抛向纤尘不染的蓝天。这时我的心中就会涌动着一种幸福,莫名的,却是真实的,可触的。

  当然24中最让人心生喜欢的是它的历史的沉淀和学习的氛围。晚自习时,教室里静的只要偶然的翻书声和笔尖摩挲纸面的声响,这样静谧的氛围便鞭笞你情不自禁地投退学习中,有时我仰起脸,呼吸一口窗外送来的清新的空气,种种灵感便在脑中流转;我有时亦喜欢望望窗外的夜空,电视塔在夜幕里发散出朦胧的银色的光芒,竟会让我的心潭泛起阵阵涟漪。

  当24中不再是我的梦寐,而是眼前的真实,我真的由衷地喜欢上了这里。我喜欢它的每一株花儿和古树、每一个教师和同窗、每一块大理石和碧瓦——我喜欢这里,爱着这里,祝愿这里……

我喜欢作文4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冬天的第一缕阳光。在寒气凛凛的冬天,她像妈妈温暖的手抚摸着我,驱走寒气,使我冬天也很暖和。

  我喜欢春天在江畔独自寻花。看那嫩绿的小草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做了套早操。啊的一声。睁开朦胧的睡眼,很不情愿的探出头来。像赶集似的,聚到一起。树木也抽出充满绿意的枝丫。柳树姑娘梳了梳自己的头发,扎了几个小辨愉快地跳起舞来。

  我喜欢夏天的冰淇淋,吃一口,夏天的暑气立刻不见踪影。心情烦躁时,吃一口,沁入你的心脾。就算冰冰激凌融化,那甜甜的味道,却依然在我嘴里回味。

  我喜欢秋天那火红的枫叶,他像一团团跳动的火焰,使人充满力量,也像一只只活泼的.蝴蝶,使人陶醉在那美景中。

  我喜欢那甜美的梦。我梦见活泼的生灵在那里喳喳的歌唱,仿佛在开一场热闹的音乐会,我梦见那连绵起伏的高山和那清澈见底的河水,高山连绵的像那波涛汹涌的海浪,湖水碧绿得像一块无瑕的翡翠,如诗如画,我还梦见我变成了一位英勇的战士手持着宝剑,身上穿着闪闪发光的铠甲站在那毛色发亮凤凰身上眺望天下。

  我喜欢风。喜欢那无情的暴风,让我在挫折中成长,我喜欢秋风,因为他让我一阵清凉。把我脑子里的烦恼焕然一新,我还喜欢那清新的春风。他带着泥土的幽香扑鼻而来,沁入心脾。

  我喜欢天真的妹妹,那可爱单纯的脸对着我笑,她那稚嫩的小手抓了一把糖果,在我的胸前对我说,哥哥给你吃,这么一说,我就觉得幸福在我身边环绕,他那几句幼稚的话语,总是一些晶莹的东在我的眼睛里打转,融化了我心中坚硬的一块石头。

  我喜欢静静的看书,《上下五千年》让我沉浸在历史的长河,《10万个为什么》让我解开了心中许多的疑惑。遨游在无边无垠的太空,比什么都还要甜,比什么都还美。

  我喜欢旅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旅行让我了解了各国的风土人情,让我大开眼界,万里长城代表着中国人民团结一心的精神,留着他们的鲜血和汗水,泸定桥留着战士们动人的故事。

  我喜欢这广阔的世界,无论是自然还是生活,我都热切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6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花,喜欢春天的油菜花。田野里,一丛丛油菜花像士兵一样挺立着,它们头上的黄军帽使得它们格外神气。走近一闻,一阵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直沁肺腑。一阵风吹过,油菜花们又像舞者一样随风摇摆。它们彼此靠近时发出的沙沙声真好听。风大了,许多花瓣被吹落,一些花瓣钻进你的衣裳,飘到你的头上,飞落在你的手上,那种凉凉的、痒痒的、滑滑的感觉让你倍感舒服。

  我喜欢花,喜欢夏天的荷花。雨后,一池的荷花在月光照耀下,发出淡淡的光芒。花瓣上的水珠像一颗颗的晶莹的宝石,那么纯洁,那么迷人。荷花那特有的清甜的香,钻进你的.鼻孔,吸引着你,让你陶醉,让你流连忘返。时不时会有几只青蛙跳入水中,咚咚的声音与雨珠从荷花、荷叶上滚落下来,落入水中的叮咚声交织成一片,就像一首催眠曲,让劳累一天的人们,早早地进入梦乡,美美地睡一觉。一切都是如此美好!

  我喜欢花,喜欢秋天的桂花。一串串橙黄色的桂花挂在枝头,仿佛一个个小精灵在安睡。桂花的浓香沁人心脾,让人们沉醉。一些人把桂花从枝头摘下,泡茶喝。那些用桂花泡的茶具有强烈的芳香,让人一喝就停不下来。秋天多风,而桂花也因风而活泼。这些小精灵被风吹下来,有的落在地上,蹦来蹦去;有的落在人们身上,弄得人们十分痒痒。不一会儿,风停了,桂花精灵便像贪睡的考拉一样,又睡着了。

  我喜欢花,喜欢冬天的梅花。墙角,几支梅花在雪中凌寒盛开,它的芳香使我沉醉其中。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像一本有趣的书,在寒冷的冬天给人们带来几分情趣,几分诗意。它也像一位坚毅的军人,在寒风大作,雪花漫天飞舞时开放,它这种不怕困难、知难而进、坚忍不拔的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花,给我们芳香,给我们欢乐,给我们诗意,而花又源于大自然的培育、照料,因此,我也发现到了大自然的神奇,被大自然震撼。我从此喜欢上了大自然,喜欢上了这美妙的世界。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活着,活着是愉快的,生命是有意思的。

  我喜欢冬天,喜欢那大雪纷飞。每当下雪过后,我总是在雪地里漫步,用手去感受雪的刺骨。我喜欢那一棵棵翠绿的雪松在雪的映照下,仿佛发出了绿色的光芒。

  我喜欢听雨,雨是那样的平常。雨点落在泥土上,发出“啪”的一声;它落在水中,发出了“咚”的一声,许许多多的雨落在各种地方,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每当下雨时,我喜欢躲到一个小亭子里,在里面倾听雨那优美的歌声。

  我喜欢花,我喜欢各种各样的花,喜欢那顶着大雪的梅花,喜欢那高贵淡雅的菊花,喜欢那粉嫩的桃花。我也喜欢开在田野里的小花,它们并不绚丽,但是它们装点着大地,给大地穿上了一件不一样的大衣。

  我也喜欢另一种特别的`花,它不是绽放在土地上的,而是绽放在人们脸上的。每天早上我都喜欢看到妈妈那淡淡的一笑,每当妈妈这样笑时,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

  我喜欢蓝天,小时候,每当我仰望天空,都觉得蓝天是一望无际的,让人有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于是,我常常伸出小手,再蹦一蹦,想象着触摸蓝天的感觉。

  我喜欢在10岁生日时,妈妈买给我的那一个小猪挂件,它并不柔软,但是它包含着妈妈对我的浓浓的爱。

  我喜欢书,喜欢那泛黄的书籍,喜欢小人书,也喜欢童话书,那一张张纸里仿佛蕴含着许许多多的宝贝,正等着我把它们找出来呢!

  我喜欢梦,我在梦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我站在彩虹上,望着这梦中的世界;我飞过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湖中的小鱼在水草中玩游戏;我飞过天空,与天空中的小鸟比赛;我飞过树林,远远地望着森林里的小动物;这时,我停在了一座大山上,静静地等待着日出,太阳出来了,它是紫色的,它是那样的美丽,像是一个掉在大海中的紫薯。

  我喜欢呆在大树下,躺在土地上,望着满树的绿叶,闻着大树的清香,要是能在躺在大树下睡一觉,该是多么惬意呀!

  我喜欢自然万物,喜欢生活,喜欢自己,喜欢生命里赐予我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9

  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家的电话在每周五傍晚的六七点钟一定会响起。我赶紧跑去接了电话。正如我所料,那个电话果然是外婆打来的,听筒里传来了外婆慈祥的声音:喂,是大宝吗,记得明天到外婆家来玩噢。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我高兴地说。

  有一次,我照常带着妹妹去外婆家吃饭。那天吃完饭后,我像一袋米那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妹妹却抢着去帮外公洗碗。外婆十分高兴一边夸妹妹勤快,爱劳动,一边说我好吃懒做,吃完了饭只会看电视。我听着外婆对我的不满,越听越来气。我趁外婆不注意的时候,跑到阳台上,把外婆放在那准备明年开春种的喇叭花种子盒一脚踢飞。种子稀稀拉拉地撒了一地。外婆闻声赶了过来,她看了看一地的种子和满脸委屈的我,把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对我叫到︰你在干什么!我说:谁让你老说我好吃懒做的!外婆听了,更生气了:就算是我说错你了,你为什么把我攒的种子都踢飞了?说着拿起扫把就要打我。我见势不妙,强在外婆之前上了楼,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隐约听到外婆在说:下次再也不让这个捣蛋鬼来玩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外婆家接我们了。外婆站在一边,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我想,外婆下次可能真的不让我来她家玩了。

  又是一个星期五,这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害怕外婆今天真的不会打电话来了。到了晚上,我第一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突然,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寂静。我有时第一个跑上去接了电话,听筒里又传来外婆那熟悉而慈祥的声音:大宝,记得明天来我家玩噢。我高兴极了,大声对外婆说: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那一次,我吃饭吃的又快又好,还帮外公外婆做了很多家务,用优秀的表现弥补上次犯下的错误。

  我终于明白我每周五到底在等什么了,我在等的不是外婆为我做的丰盛午餐,而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东西外婆对我们的牵挂。我的外婆已经快七十岁了,但她还是像原来那样,保持着对我们一家人的牵挂。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落叶刚落地的美。

  风轻吹着,给落叶宝贝们找到安家落户的地方。

  一片又一片,五颜六色的叶宝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沙沙沙”这是落叶找到家时开心的声音。突然有一堆落叶宝贝掉了下来,他们哇哇地哭,哭啊哭啊,他们找不到自己的家而哭泣。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宁静中充满了温暖。

  有些孩子跑到了操场,那些孩子离开教室的快乐,让教室大叔搞也搞不懂,但他也十分高兴,因为他是孩子们的朋友。风吹了进来,让空无一人的教室,在一刹那变得清爽了,窗帘在风的陪伴下尽情飞舞。

  我喜欢大海,去那里是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一个目标。

  每每目睹到大海的图片时,好像我就早已到达了那个大海奇境。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奇妙的海水,静下来就可以聆听到浪花像娃娃般的淘气声。当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这并非真正的海边,只是几张图片而已。

  我喜欢昆虫停在落叶上。

  仿佛是给了落叶一个个宝贝,给了落叶一块块宝石。昆虫们在落叶上简直是一种享受,一种特别的幸福,好像落叶和昆虫是一个个组合,谁也离不开谁。

  我喜欢电视里面那些变化多样的卡通人物。

  其中喜羊羊是我最羡慕的大人物啊,他的聪明、灵活,不知拿什么语言来形容;我还喜欢蓝兔,他不仅武功好,还聪慧,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蓝大师”。

  我喜欢慢。

  慢对别人来说是一件坏事情,而对我来说是我独特的绝技。俗话说得好,慢工出细活儿,像我这样不紧不慢的人,一定成大器。不过妈妈似乎讨厌我的慢,她越说我就越慢,慢如乌龟呢。

  我喜欢夕阳。每当太阳落山时,我都会跑去观看,欣赏着夕阳或云朵的变化。我常见到火烧云,那可真是美轮美奂啊!我喜欢夕阳所在的天空,不仅仅只是云,还有天空自己,天由蓝变红,红得似火,里面还掺杂着黄,总是让我流连忘返。

  我喜欢超人,因为他表达着善良,传递着正义。

  哦,我喜欢的事物还多着呢……

我喜欢作文11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12

  我有太多的喜欢。

  我喜欢黄河,站在黄河滩上,望着无忧无虑、奔腾不息的黄河水,满眼都是黄水滚滚、浊浪滔滔,放眼望去,黄河很长很长,太阳的余辉洒落在河水中,简直就是一幅美妙的图画。我喜欢卷起裤腿,在河边踩上两脚的黄河泥,捡上满兜的黄河石,溅上一身的黄河水,在炎热的夏日下,我却感到一种欢畅又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我喜欢旅游带给我的奇异享受。我喜欢高高的山,清清的水,争奇斗艳的鲜花,茂密的原始森林。我喜欢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看蝴蝶在身边翩翩起舞,听小鸟在枝头欢唱。我尽情地徜徉在如画美景中,流连忘返,心情舒畅。

  我喜欢读书,不管是趣味盎然的漫画,还是美丽的童话故事,或者是语言优美的散文,凝练简洁的诗歌,以及跌荡起伏的小说。书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像无知的小舟在里面闯荡。读书不仅让我得到了丰富的知识,也得到了莫大的'欢乐。

  我也喜欢看电视,不管是我喜爱的动画片,还是情节曲折的电视剧,或是轻松搞笑的娱乐节目,以及精彩纷呈却又野性十足的《人与自然》。电视里精彩的画面,总是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忘了时间,忘了作业,为此没少挨妈妈的批评,可我还是无法抑制的陶醉其中。经过我无数次的“抗争”,我和妈妈终于达成了协议:做完作业后可以适度看电视。看电视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还娱乐了身心。在繁忙枯燥的学习之余,看看电视成了我生活的一大乐事。

  我还喜欢唱歌,我喜欢用歌声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我喜欢在舞台上展示真正的自我。我还时常幻想自己能成为歌唱家,唱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把我的歌声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有这样多的喜欢,喜欢画画、写字、跳舞、吃美食……因为这些喜欢,让我的生活充实而又快乐。生活如此美好,我喜欢多姿多彩的生活,并喜欢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花子狗。在早上,在我还沉醉在美丽的梦中时,花子狗却会从它的狗窝里跑出来,一阵风似的推开门,再跳到床上,“汪汪” 叫,见我不醒,它还用它那热呼呼的长舌头把我舔醒,这个行动,每天是绝对准时的。在院子里玩时,我把它抱起来,摔下去,它却不哭不咬,继续让我摔。每次上学,当我坐着爷爷的自行车上学时,花子狗也奔跑着护送我,爷爷扔一两块冰糖想把它赶走,可花子狗只是咬着冰糖继续跑,上放学亦是如此,风雨不间断。

  我喜欢后山。每天早晨,太阳在后山的怀抱中升起,每次的日出,太阳一走出后山,你就会顿觉它亮堂了许多,因为后山里的大树帮它穿上了耀眼的工作服。后山里有许多小鸟,整天叫着;后山上有许多大树,那里不仅是纳凉的好地方,还可以在那采一点蘑菇,不要介意,这是大树给你的礼物,你可以尽情享用。在雨雾天,朦胧的后山显得更加神秘。

  我喜欢田地。当爷爷婆婆正在忙着整地时,田地已经在盘算着怎样报答爷爷婆婆了。爷爷给它施肥,它就用这些肥料来召聘蚯蚓;婆婆给它撒种,它把这些种子养大后作为爷爷婆婆的.工资回馈给爷爷婆婆,同时还回报给爷爷婆婆一年四季的淡香。

  我喜欢河。我总是要到河里游泳,水很清,连细小的沙粒都看的清清楚楚;水很柔,在我的拍水声中刻出一圈圈的涟漪。天上的苍鹰总是瞧着小河,像是用锐利的目光瞧着我,使我毛骨悚然。河里有小鱼、小虾,它们不时地来啃我的脚丫和手指,使我感到痒痒的。水里还有一大片水草,附近总是有小鱼。在水流中,我好像就是水,我好像看见了螃蟹

  我还喜欢老牛。老牛总是披着满身的晨霞开始犁地,它从不埋怨,总是慢慢的拉犁。每当我用手去摸他,它都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一眨一眨的,大大的耳朵一扇一扇的,并且还轻轻地甩着尾巴高兴地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就是不牵牛绳也可以使唤自如,他没有听到我的声音也知道我想的什么。我也把糖果给牛吃,它还是很乐意的吃了。老牛总是早出晚归,它的形象至今保留在我的脑海里,我不愿意相信它死了。

  我喜欢留在儿时记忆中的一切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我喜欢作文15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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